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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路B股 股票代码:900915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公司第十二次(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01年11月7日(星期三)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惠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 关于公司本部北区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决定以北区土地62.29亩抵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累计贷款本息人民币16473.2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由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液化气助力车(LPG)的规模生产。
  三、关于重组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议案;鉴于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已实施结束,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路保龄设备有限公司已进入本公司,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潜在的第一大股东,任何关联交易行为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不会从事任何对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四、决定召开公司第十二次(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1年12月12日(星期三)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会议议程:(1)关于公司本部北区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
  (2)关于重组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于本公司已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方的要求,决定改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4、出席对象:(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11月30日(星期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人,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1月30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2月5日,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11月30日。
  5、登记办法:(1)公司股东持股东帐号、身份证明(法人需加持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本地股东须至股东登记处登记并领取会议通知,异地股东可以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01年12月7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公司营销中心
  (5)联系人: 王慧
  电话:65131177—8062  传真:65139966
  地址:上海市飞虹路630号  邮编:200092
  (6)其它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股东帐户: ____________    身 份 证:____________
  身 份 证: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
  持 股 数: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