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8-018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周中明、徐国平、戚伯明、闵远松和独立董事聂梅生、陈华康、朱伟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晰主业,专注于公司擅长的住宅项目的开发,公司决定将开发难度相对较大,定位要求较高,开发周期、资金周转期、收益实现期较长的部分商业项目转让,集中资源进行优势住宅项目的开发,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新城房产”)将其持有的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广场置业”)100%股权转让给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城集团”)全资拥有的江苏新城经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典置业公司”),转让价格以常州广场置业截止2008年4月底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08)第55号”《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常州广场置业100%股权评估值为1044.55万元,因此,转让双方确定以1044.55万元的价格转让股权,转让后经典置业公司将承接常州广场置业的全部权益和负债。 二、关于出售常州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根据第1 项议案所述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公司将商业项目予以出让,集中资源进行优势住宅项目的开发,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常州新城房产将其持有的常州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福隆房产”)100%股权转让给新城集团全资拥有的经典置业公司,转让价格以常州福
隆房产截止2008年4月底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08)第56号”《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常州福隆房产100%股权评估值为1000.12 万元,因此,转让双方确定以1000.12万元的价格转让股权,转让后经典置业公司将承接常州福隆房产的全部权益和负债。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以书面方式表决,董事王振华、周中明、戚伯明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2项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 年5 月15 日在召开,审议了《关于出售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出售常州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审阅了中介机构出具的本次所出售两家子公司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相关资产权属资料和经营状况说明,查阅了资产受让方的相关资料,并就本次交易的转让过程、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在会议上进行了询问并获答复。 2、本次关联交易各方的资料提供比较详实;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资产转让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关联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合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聂梅生、陈华康、朱伟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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