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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30 (000033):新都酒店:200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盈 |
| 新都酒店预计2008年1-3季度业绩为盈利540万元左右。 |
| 2008.08.30 (000033):新都酒店:2008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 一、2008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14 2、每股净资产(元) 0.91 3、净资产收益率(%) -1.25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8.07.15 (000033):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 |
| 新都酒店起诉公司原副董事长黄振汉先生及黄振汉关联方北京利业行有限公司、北京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被告方”)要求共计赔偿公司投资损失73,283,563.06元一案,该案件于2006年3月20日法庭审理后,至今没有一审审理结果。 经过法院的调解和协调,公司与各被告、以及第三方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在庭外达成和解,确定以人民币3500万元总额转让公司享有的北京王府井大街201号利生大厦项目6-9层60%的投资权益。截止目前公司已实际收到部分转让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余1500万元将在法院的监督下在本年度内由被告或第三方分批支付。 公司2008年第四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并同意法院的调解,决定与被告和第三方以人民币3500万元彻底了结该案件。 |
| 2008.06.05 (000033):新都酒店:44,950,20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6月6日上市流通 |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4,950,20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08年6月6日。 |
| 2008.05.30 (000033):新都酒店: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
| 新都酒店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六)《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七)《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的议案》; (八)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008.05.14 (000033):新都酒店:董事会同意付明清辞去公司财务总监 |
| 新都酒店于2008年5月7日至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0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付明清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董事会委托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为公司推荐适宜的财务总监人选。 |
| 2008.04.29 (000033):新都酒店: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亏500万元左右 |
| 因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业绩下滑,新都酒店预计2008年半年度业绩为亏损500万元左右。 |
| 2008.04.29 (000033):新都酒店:2008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 2008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036 2、每股净资产(元) 0.92 3、净资产收益率(%) -0.39 |
| 2008.04.22 (000033):新都酒店:5月29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
|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春风路1号新都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6日 5、登记时间:2008年5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5:00 6、审议事项: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7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 |
| 2008.04.22 (000033):新都酒店:2007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 一、2007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057 2、每股净资产(元) 0.924 3、净资产收益率(%) 0.62 二、不分配不转增 |
| 2008.04.10 (000033):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
| 新都酒店现就以下重大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一、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起诉公司返还投资款538.5万元,并支付利息237.2574万元一案终审判决情况。 二、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的结案情况。 三、濠江区人民法院所涉及的案件情况。 |
| 2008.03.20 (000033):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
| 关于新都酒店起诉公司原副董事长黄振汉先生及黄振汉关联企业北京利业行有限公司、北京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共计赔偿公司投资损失73,283,563.06元一案,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与(香港)京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书》,约定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共计支付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公司在利生大厦6-9层的权益。 截止目前,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预付款项后因多方原因未再继续支付合同约定的后续款项。 公司日前收到公司法律顾问提交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款损失案件进展情况的律师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止目前公司未能就该案件与被告方达成有效的和解,该案件的后续发展仍将依赖法院的最终裁决或者双方的有效和解,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京泰实业有限公司预付的1000万元如何处理取决于京泰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后续谈判和执行情况,双方后续能否有效执行《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书》的条款仍具有不确定性。 |
| 2008.01.16 (000033):新都酒店:2007年度业绩预盈180万元左右 |
| 新都酒店预计2007年度盈利180万元左右。 原因为: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双方在执行阶段和解。由于公司该笔投资年限较远,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上述诉讼的最终和解增加公司本年度的非经常项目损益1146万元。 |
| 2008.01.12 (000033):新都酒店:收到公司主要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所得 |
| 新都酒店主要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因操作失误以7.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并于2007年4月20日以7.6元卖出;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此次操作产生的收益全额为12000元应归公司所有,截止2008年1月8日,该公司已将本次操作收益12000元汇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
| 2007.12.06 (000033):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 |
| 关于新都酒店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2007年3月21日,该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并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黄振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人民币12,311,392.00元及相应利息。 2007年8月8日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公司的申请,法院查封了由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享有现在在浩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南湾南路6004号第2栋(物资大厦)的房产。因该执行牵涉到案外人浩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执行时间较长、过程复杂,公司与被执行方协商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终结本案,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合计1146万元。 因公司尚欠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让公司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的应付股利472万元及相应利息,鉴于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黄振汉先生有关联关系,峰景台公司要求其应得的股利将从公司应得的珠海官司的和解款人民币1146万元中扣除;此后,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就应付股利一事向公司追索。根据双方认可,公司应收款项总数为1005万元。截止至2007年12月3日,公司已收到该款。 目前,公司已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珠海市南湾南路6004号第2栋(物资大厦)的房产的冻结,该案终结执行。 |
| 2007.12.05 (000033):新都酒店:监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 新都酒店2007年第四次监事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2、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 |
| 2007.10.31 (000033):新都酒店: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并决定了三位高管人员的薪酬 |
| 新都酒店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通过如下事项: 1、《投资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修改; 3、《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4、决定了公司三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其中:李聚全先生总经理年薪为:43.2万元 付明清先生财务总监年薪为:33.6万元 张静女士董事会秘书年薪为:19.8万元; 并享受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与其职务相当的福利待遇。 |
| 2007.10.20 (000033):新都酒店:2007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 2007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95 2、每股净资产(元) 0.934 3、净资产收益率(%) -2.08 |
| 2007.09.19 (000033):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股权发生变更 |
| 2007年4月25日,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与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 这一系列协议约定: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6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清偿瀚明公司所欠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债务,并解除瀚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6615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中航技的合同;作为保护债权人-南银公司权益的条件,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分别将其持有的瀚明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南银公司,(其中:和旺公司占瀚明公司50%股份、培森公司占16.67%的股份、自然人刘芳持有17.33%的股份、自然人朱达山持有16%的股份)。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不能归还本金的,支付利息后合同顺延一年。 根据《协议书》约定,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即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在两年内有权按协议对其所转让的瀚明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回购条件为支付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在满足南银公司在《协议书》所约定的全部权益后,南银公司须同意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对瀚明公司的回购。 截止2007年9月6日,瀚明公司已经完成其股东变动的工商变更手续。 |
| 2007.08.11 (000033):新都酒店:预计2007年前三季度亏损680万元左右 |
| 新都酒店预计2007年前三季度亏损680万元左右。 原因为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绩下滑;同时公司的财务费用较往年有所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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