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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 高新 股票代码:000628

 1999.07.01 (00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于1999年6月30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

  
 1999.06.09 (00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1999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
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如下决议: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学果
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会议一
致决定推荐苏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199
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6月9日


  
 1999.05.31 (00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1999年5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1999年6月30日召开1998年度股东大会。
 1999.04.06 (000628):(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1998年度增资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和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1998年增资配股预案》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公司本次增资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公
告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
    按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16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
配售,若全体股东均足额认购,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4839万股,配股价格
为6.50-9.50元/股。
    二、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
    结合公司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参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
建设的发展战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1.国家级新药倍特巴沙项目
    倍特巴沙(司帕沙星)属喹诺酮类药物,是临床上广泛使用的长效新型
抗感染抗生素类药,是医药行业中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品种。
    该项目总投资5851万元,其中:
    (1)倍特巴沙原料药建设项目投资2903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
产3000公斤倍特巴沙原料药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建设期一年,建成达产
后,正常年份年实现销售收入5742万元,税后利润1436万元,投资利润率
40.24%,投资回收期4.78年(含建设期)。
    (2)倍特巴沙片剂、胶囊剂建设项目投资2948万元,项目建成后,将
形成年产倍特巴沙片2000万片及倍特巴沙胶囊1000万粒的生产能力。该项
目建设期一年,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税后利润
3630万元,投资利润率74.94%,投资回收期3.61年(含建设期)。
    以上项目已分别获得国家卫生部(98)卫药准字X-17-3、
X-18-3、X-19-3号文批准生产。
    2、电动助力自行车项目
    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生产以高性能全封闭免维护蓄电池作为驱
动能源的电动自行车,无废气、无噪音、无污染,一次性充电可行驶80公
里,整车主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目前国内燃油助力车和自行车理
想的升级换代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该项目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辆,由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成
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承办。项目总投资2458万美元,本公司出资
724.51万美元(按1:8.3计,折人民币6013.43万元),其它方出资
696.09万美元,差额部分由合资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实
际销售收入48575.50万元,税后利润7610.57万元,投资利润率
41.15%,投资回收期4.07年(含建设期)。
    3.成都人民南路南延线高新B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该项目是配合成都市城市建设向东向南发展战略而建设的人民南路南
延线道路工程高新区内3.6公里路段,是今后城市南北向交通干道。该项
目分为道路工程建设和补偿土地的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两部分。项目
总投资18716.5万元,在经营期内(5年零三个月),通过土地开发和批
租,可累计实现税后利润11274万元,投资利润率47.95%,投资回收期
3.68年(含建设期)。
    4.成都高新区紫荆小区紫荆东路工程项目
    该项目是建设成都高新区内紫荆小区道路基础工程,道路全长1380
米,项目总投资1704万元。项目建设成后,经营期内(2年),通过土地开
发及批租方式,可累计实现净利润893.36万元,投资利润率52.43%,投
资回收期2.49年(含建设期)。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优先保证投向第一、第二和第四个项目,剩
余部分投向第三个项目,该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解决。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4月6日 




 



 1999.03.23 (000628):(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998年年度报告公告

    该公司将于1999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布1998年年度报告及
董事会决议公告。
    1、主要财务指标: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8年比1997年增减
净利润(万元)          6534      5688         +14.89%
每股收益(元)             0.41     0.35       +17.15%
每股净资产(元)           3.67     3.26       +12.58%
净资产收益率(%)        11.05    10.81
    2、利润分配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不转增。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1999.03.23 (000628):(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
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与会董事占应到
董事人数的90.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经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8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1998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为:199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65,348,356.38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
法定公积金7,283,120.01元和10%法定公益金7,283,120.01元后,本年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782,116.36元,加上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53,492,3
14.4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4,274,430.77元。经董事会审议,
拟定1998年度红利分配为:按1998年末总股本16130万股计算,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共计派送3226万股,余下72,014,430.77元利润
转入下一年度分配。该预案须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199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3月23日




 






 
 1999.03.11 (000628):(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组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公司登记注册规范化的要求,我公
司已将原全资附属企业“成都倍特投资公司”改组为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改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我公司出资额为176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88%。




 


 1998.12.25 (000628):(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联系电话和传真的公告

    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我公司联系电话变更为:
    电话:(028)5559900    传真:(028)5532288


 1998.10.12 (000628):(0628)倍特高新公布公告

 倍特高新公司决定投资65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华银国际经
济发展公司和河南省亚美经协贸易公司持有的上海国银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60%和5%的股权。

 1998.09.01 (000628):(0628)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法人股股东参予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的公告(发布日期:1998/09/01)

各法人股股东:
    1998年6月20日召开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1998年度增资配股
工作的决议》,公司将以1997年末总股本161,30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计配售4839万股,配股价格
为6.50-9.50元/股,配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国家级新药
倍特巴沙、电动助力自行车、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
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成都紫荆小区道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建设。此次配股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一年。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认
真研究和审议决定,公司将开展1998年度增资配股的材料
申报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配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请公司各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告刊登后15日内就是否参加或
放弃此次配股及具体认购比例填好所附反馈意见书,以快
件邮寄或传真方式返回我公司。
(邮件返回以发函当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西南兵工大厦6楼
联系人:王军、申书龙
联系电话:(028)5076621
联系传真:(028)5076620
邮编:610041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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