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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06.29 (000898):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于1999年6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0.3元。 批准签署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就大型厂的《买卖协议》。 |
| 1999.04.27 (000898):(0898)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998年年度报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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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将于199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布 1998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1、主要财务指标: 1998年度 1997年度 净利润(万元) 12378 51070 每股收益(元) 0.049 0.20 每股净资产(元) 2.05 2.03 净资产收益率(%) 2.41 10.03 2、利润分配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0.30元(含税),不转增。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1999年6月28日8:30时 |
| 1999.03.23 (000898):(0898)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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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鞍钢新 轧公司代码:0898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一九九九年三月 二十日在鞍钢东山宾馆二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1人,出席本次 会议的董事及委托代表人数为10人,已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 议由董事长刘主持。会议讨论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签署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大型厂的《买卖协议》和《补充 供应服务协议》,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根据《买卖协议》,鞍钢新轧钢 股份有限公司将从鞍钢集团公司购买大型厂,大型厂目前生产三种产品, 即重轨、大型材及管坯。大型材主要用于建造桥梁及工业大厦,重轨用于 辅设铁路,管坯用于制造无缝钢管。大型厂位于鞍山市铁西区,面积约为 9900平方米,所占土地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由中国国土资源部将使用权 批给鞍钢集团公司,为期五十年。该土地使用权将于本《买卖协议》完成 后,按价格4176.5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按协议规定,本公司购得建筑部 分包括:一幢办公楼、三幢仓库及二幢厂房,楼面面积分别约为8600平方 米,9900平方米及66500平方米。大型厂拥有80万生产能力,拥有大型轧 钢机三台、连续式加热炉三座、发电机一台等。大型厂于1953年开始投 产,1989、1994及1997年完成了多次大修和扩建,将年生产能力由30万 吨提高到80万吨。1994年大型厂由德国购进一台全新轧钢机,总值1.2亿 元。 大型厂资产由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估值,1998年末,评估值为 3.42亿元,其中无形资产4176.48万元,建筑9440.55万元,机械设备 15109.22万元,在建工程5507.03万元。本公司将以评估值3.42亿为 代价收购大型厂。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在90天内支付。 大型厂1996、1997、1998年三年产量分别为83万吨、82万吨及75万 吨。1997年及1998年产量下降,主要原因是受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 响使钢材总需求下降。自1997年底开始,中国国内整体钢材价格持续下 降,是由于亚洲及其他国家进口钢材产品加剧了竞争及影响国内钢材价 格。 下表为大型厂1997、1998两年未经审计的报表。 大型厂96-98年利润构成 单位:元1999年3月22日 项目96年97年98年(实际) 销售收入2,254,359,2292,233,469,8281,956,980,000 销售成本1,925,474,3301,964,837,0131,661,000,000 产品销售费用254,000 财务费用51,486,48439,911,21636,870,000 管理费用28,661,44329,395,1869,120,000 营业外支出4,459,587991,996837,000 营业外收入1,555,184397,864 其他业务利润(为负值)19,994,70511,575,6353,37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5,2141,119,204 利润总额226,173,077188,275,847245,479,000 收购大型厂后,本公司钢铁生产能力将由270万吨/年提高到350万 吨/年,产品品种增加了大型材、重轨及管坯。可以分担大型厂市场风 险。 根据铁道部预测,未来5年重轨的总需求约为625万吨,比 1990-1995年增长70%。 下表为本公司出售管坯的收益占本公司实际及备考营业额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1996年1997年 本公司实际营业额62439205707590 大型厂备考营业额(注1)22626382238522 本公司备考营业额(注2)85065587946112 管坯备考销售额占本公司14.4%15.2% 实际营业额百分比 管坯备考销售额占本公司10.6%10.9% 备考营业额百分比 注1:大型厂备考营业额是按9%边际利润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大型钢 材、钢轨的实际销售额及向鞍钢控股出售管坯的销额计算。 2、备考营业额的计算是依本公司于1996年1月1日即已收购了大型厂 为前提。 确定向鞍钢集团公司管坯销售的原则:(1)管坯销售要按正常商业 条款达成;(2)每一财政年度销售总值不超过本公司年度营业额的 12%;(3)管坯按不低于9%的边际毛利销售。以上原则须经公司特别股 东大会上批准。 二、批准关于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同意赵殿文先生辞去公司执行 董事;增选王宝林先生、林大庆先生和姚林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并报公 司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林大庆先生、姚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批准关于从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至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由 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为本公司发出及盖章新股票,股票 号码由39833至45560。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日 |
| 1998.11.02 (000898):(0898)鞍钢新轧董事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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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新轧批准荆其臻辞去董事一职,并免去其副总经理 职务;批准成立公司财务审核委员会。 |
| 1998.08.31 (000898):(0898)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布日期:1998/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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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上 午在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东山宾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7人,代表内资股 1,323,588,600股;代表外资股709,089,49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81.01%,达到本公 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效股数.本公司国 有法人股股东代表,H股股东委托代表,A股股东和委托代表, 本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主席为公司董事长刘王介先生,会议秘书 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吉会先生.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会议以 普通决议的形式批准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的《土地转 让协议》和《选购权协议》,并授权本公司董事履行上述协 议及完成协议相关的事宜。 根据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转让协 议》,本公司将从鞍钢集团公司取得总面积约为112366平 方米的土地,土地评估价值为4806.5万元,交易价格按评估 价值为基准,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付诸实施。土地位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所购入的土地用连铸机建 设;根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公司签订的《选购权协议》,本 公司获授予选购权,依据《选购权协议》确定的价格,从鞍 钢集团公司购入新转炉和所在土地,新转炉和所在土地的评 估价值为34898.1万元,交易价格按评估价值为基准,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后将于1999年底连铸机建成后购入;新转炉 于1997年12月正式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30万吨,比原 计划新建炼钢厂的年产220万吨有所增加,而总投资将比新 建钢厂计划节约4亿元人民币,同时生产能力得到相应的扩 大,现有的能源管网可以满足钢厂的需要。上述原因表明, 《土地转让协议》、《选购权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公司节 约钢厂建设的投资。“《土地转让协议》和《选购权协议》 ”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备查。 同意股数:80,42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H股股 东75,838,000股,A股股东4,588,600股) 弃权股数:708,975,499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 反对股数:0股 因涉及关联交易,国有法人股股东表决时回避。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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