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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6.05 (000900):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关于协议受让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议受让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工程处”)所持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速”)国有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本公司与工程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受让工程处持有的湖南高速国有法人股1050万股,转让价每股4.2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410万元整。受让前本公司持有湖南高速国有法人股8241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8.90%,是其第一大股东;受让后本公司将持股9291万股,持股比例增至32.59%。 二、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9日,是湖南省交通厅下属的二级单位,现持有湖南省工商局2000年核发的430000100376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法定代表人是杨志达先生,注册资金10000万元,经营范围是:主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沿线开发;兼营高速公路沿线房地产开发、经营筑路工程机械、计外石油、汽车修理。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0年4月28日以证监函(2000)84号《关于同意豁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要约收购“湖南高速”股票义务的函》同意豁免本公司由于本次受让后累计持有湖南高速32.5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但本公司今后若增持湖南高速上市流通的股票,必须按现有规定对湖南高速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若持有湖南高速上市流通股票,视同本公司持有湖南高速上市流通股票,对此本公司也必须按上述要求立即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四、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至目前为止未持有湖南高速的已上市流通股份,在最近六个月内亦无买卖湖南高速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五、本公司不存在受委托行使湖南高速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六、本公司与工程处不存在任何产权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2000年6月3日 |
| 2000.05.12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湖南省物价局决定从2000 年5月17日起对本公司经营的长永高速公路、长潭高速公路的车辆 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
| 2000.05.11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迁址公告 |
|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通过2000年配股预案:以1998年末总股本19007.9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配6股,配股价格8-10元。 同意公司全名变更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关于对《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意见的说明。 公司地址搬迁至长沙市芙蓉中路心安里52号,邮编:410005, 电话:0731-2232363,传真:0731-2232303 |
| 2000.04.11 (000900):湖南高速董事会决议公告 |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4月8日上 午在长沙市迎宾路湖南省军区第二招待所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会议由 马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 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全体董事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配 股政策的规定,具备配股条件,全体董事对董事会有关配股的决议愿意依法承担 相应的责任。 二、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 2000年配股预案,已经公告。现鉴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是收购京珠 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收费权,而京珠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是国家重点建设项 目,因此,本次配股比例可不受30%的限制;同时,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所需资金数量较大。故本次董事会提议以1998年末总股本19,007.9万股为基数 ,按每10股配售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现将公司2000年配股预案修改如下 : 1.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的总额 本次配售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以1998年末总股本 19,007.9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共应配售 11,404.74万股,其中:法人股东应配售5,280万股,内部职工股东应配售1, 324.74万股,社会公众股东应配售4,800万股。 2.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1)本次配股价格为8-10元。 (2)本次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参考公司股票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2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4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3.公司法人股股东已承诺用现金全额认购本次应配股份。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京珠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收费权,该路 段为京珠高速公路在湖南境内的一段,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5.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00年配股及其后的章程修改、工商登 记变更等有关事项。 以上配股预案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证 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出具初审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三、关于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收购京珠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收费权,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负债解决。根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际情况,董事会一 致通过该可行性报告。 董事会认为,收购京珠高速公路湘潭至衡阳段收费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 利于公司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配 股募集资金的运用是可行的。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82、283号文批准,公司于1998 年11月12日采取“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00万股 ,每股股票面值1元,发行价10.45元/股,另以同等价格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800 万股。经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湘会师[1998]内验字第086号验资报告确认,此 次募集资金8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818,693,479.64 元。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效益情况 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承诺,将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收购长潭高速公路30 年收费经营权。1998年10月,公司以总计11.3亿元的价格收购了湖南省高速公路 建设开发总公司所属的长潭高速公路30年的收费经营权(1998年10月1日至2028年 9月30日)。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998年11月发行8000万A股后即支付6亿元; 在取得交通部批文后,1999年3月25日再支付5,000万元;1999年4月28日支 付168,693,479.64元。 注:上述收购项目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如下: 该项目1998年为公司带来业务收入4,110万元,1999年为公司带来业务收入 1.27亿元。 五、关于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否公平合理的意见会议审查了与公司2000年配股有关的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利用本次配股资 金收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所属的京珠高速公 路湘潭至衡阳段收费权,对所有股东公平合理,既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也没有 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股东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在本公司1999 年度股东大会上表决该议案时按规定将不参与表决。 六、公司全名为“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现代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适当的时候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七、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班子在不超过净资产10%的资金范围内寻求主营 业务外的其他投资项目。 上述第二、六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须提交2000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00年度配股预案; (5)章程修改方案; (6)公司更名方案。 特此公告。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4月11日 |
| 2000.03.15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公司决定1999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0年5月10日举行。 |
| 1999.12.24 (000900):湖南高速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 湖南高速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 1999.12.24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
| 因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要求更换其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经董事 会研究决定,同意由董平如、许洪替换江海、张杨的董事候选人资格 ,由郑晓京替换何筠的监事候选人资格。 特此公告。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12月24日 |
| 1999.12.22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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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交易经济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华建中心)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16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华建中心同意将 其持有的湖南高速国有法人股3909万股全部转让给华北高速,转让价 格为每股3.99元。 本次转让后,华建中心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华北高速持有湖南 高速国有法人股3909万股,占总股本的13.71%,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 东。 |
| 1999.11.30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9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公司决定于1999年12月30日上午9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1999.08.16 (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999年中期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将于1999年 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布1999年中期报告 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1、主要财务指标 99年6月30日 98年6月30日 净利润(万元) 6148.63 3176.20 每股收益(元) 0.22 0.29 每股净资产(元) 4.20 2.34 净资产收益率(%) 5.14 12.33 2、1999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
| 1999.05.14 (0009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及98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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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 股权登记日:1999年5月19日 除权日:1999年5月20日 本次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99年5 月24日 公司传真号码从1999年5月13日起变更为0731-4016560 |
| 1999.04.13 (0009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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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12日起,公司办公地址搬迁至长沙市星沙镇星沙收费站 旁。 联系地址:长沙市星沙镇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0100 办公电话:0731-4016569 证券部电话:0731-4016548 传真号码:0731-4081928 |
| 1999.04.06 (0009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998年年度报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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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将于1999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布1998年年度报告及 董事会决议公告。 1、主要财务指标: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8年比1997年增减 净利润(万元) 9261 6390 44.93% 每股收益(元) 0.49 0.58 -15.52% 每股净资产(元) 5.99 2.05 192.20% 净资产收益率(%) 8.14 28.31 2、利润分配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1999年5月10日上午9时 |
| 1999.03.25 (000900):(0900)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基金配售股票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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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我公司基金配售的800万股定于1999年3月 29日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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