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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股票代码:600220

 2008.10.08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3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鉴于公司已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集团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时限售流通股数量已变更为18500万股。
    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7.2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了1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担保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9月26日。


 2008.09.20 (600220):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8.09.03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7.2亿元的贷款(期限为5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5%,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相关《保证合同》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亿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008.08.26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说明公告
    近日,有媒体发表文章质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多晶硅项目。针对该报道,公司现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为准。
 2008.08.18 (600220):江苏阳光:2008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954,165,229.49  5,788,493,116.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99,769,909.59  2,619,025,997.44
每股净资产                                1.51              1.4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1,694,175,306.15  1,300,774,190.23
净利润                           80,743,912.15     72,455,936.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0,692,625.53     73,880,163.45
基本每股收益                            0.0453            0.04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340            0.0414
净资产收益率(%)                           2.99              2.86
 2008.08.08 (600220):江苏阳光: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7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下称:后整理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于2008年8月6日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公司及后整理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收购澄土国用(2005)第01333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80171.6平方米,属于无形资产,原分别由公司及后整理公司无偿使用,土地上的相关房产正由公司建造之中),收购面积分别为69973.68平方米、110197.92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均为47.25年),经评估的该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304.95元/平方米,上述土地的收购价格分别为2133.85万元、3360.49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08.08.08 (600220):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6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新桥投资持有的江阴豪颐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下称:豪颐服饰)75%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标的股权经评估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4571.69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豪颐服饰75%的股权。
    二、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分别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的关联交易决议。


 2008.08.05 (600220):江苏阳光: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对公司影响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31日联合发布了有关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本次调整将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下半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在出口商品价格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预计下半年增加税前利润约600万元左右。
 2008.08.05 (600220):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4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增补徐伟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
 2008.07.31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司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问题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8.07.24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于同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润科技)签署多晶硅供需合同(下称:合同),宁夏阳光自2009年1月-12月全年供应海润科技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1000-1200吨。合同价格以实际供货时市场价格(现行市场价格为1000吨多晶硅约27亿元人民币)为依据。合同签署后,海润科技分别于2008年8月20日前、2008年10月31日前向宁夏阳光支付第一、二笔定金计人民币壹亿元、贰亿元。该合同预计于2009年12月底履行完毕。
    二、同意根据持有公司33.56%股权的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致函公司的提议,将上述重大合同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定于2008年8月4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它事项不变。
 2008.07.19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8月4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8.07.15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解聘张郭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徐伟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2008.07.01 (600220):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宁夏阳光由阳光集团垫付设备款8.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8.06.20 (600220):江苏阳光:收购股权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银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盛银投资所持有的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下称:进出口公司)1000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10%),股权价格为标的股权经审计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10757818.795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进出口公司100%的股权。
 2008.06.14 (600220):江苏阳光: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于2008年6月11日与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签署借款协议,阳光集团为宁夏阳光垫付8.5亿元人民币购买设备,以保证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人民币,现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的实施进度。该款项使用期限约8个月,参照当年市场资金出借利率,按年利率10%和实际占用天数结算给阳光集团,该款项由宁夏阳光银行贷款到位后归还。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8.06.14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垫付8.5亿元人民币购买设备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963967744元增加至转增后的1783340326元。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008.06.07 (600220):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5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下称:阳光商厦)的决议:鉴于阳光商厦所有营业场地已由公司全部出租给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销售有限公司,阳光商厦已无场地经营,公司决定注销阳光商厦。注销后,公司将收回原始投资款1800万元。


 2008.05.13 (600220):江苏阳光:公布澄清公告

    多家媒体近期转载了署名为夏草的博客《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该博文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以作者个人视角排出的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排行榜,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并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司现针对该文章中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2008.04.29 (600220):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诉讼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因2008年3月31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版的《理财周报》刊发的记者文章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下称:江阴法院)起诉,经公司领导会同江阴法院领导、律师与《理财周报》总编进行洽谈,双方高层于2008年4月20日达成谅解,《理财周报》赴宁夏石嘴山市实地调查后于2008年4月28日刊登了新的关于公司多晶硅项目的调查报告。
    因此,公司、集团公司于近日向江阴法院申请撤诉,并于2008年4月28日收到其相关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公司及集团公司负担(已由原告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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