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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3.16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公告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 月25日传票,被告知: 中国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胶带股份有限公 司(上述三家为原告)告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告, 以下简称“莱福集团”)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 案由:侵权纠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确认两被告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无效并撤消两被告之间转 让财产的行为(转让财产价值为1.08亿元人民币);(2)判令第二 被告返还依无效协议取得的收益,并追缴其其它非法所得;(3)本案 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天宸股份认为:公司与莱福集团的股权转让整个过程不存在“恶意串 通”,也不存在“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产流失” 的问题。因此公司对上述诉讼已积极准备应诉。 公司重申对原告诉状中的一些不实之词,将保留采取追溯的权利。 | ||
| 2000.02.18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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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2月15日作出公告,现就有关内容作出补充更正: 一、在2月15日公告中,原文“我公司的股票价格已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特作如下公告:——”更改为“我公司的股票价格已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公司对此原因不明”。 二、在2月15日公告中,有关经办人员误将达到三天涨幅限制的事实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与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本公司第一、二大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成功的论述中造成了有直接联系的影响,特向投资者致歉。 | ||
| 2000.02.15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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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价格已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特作如下公告: 公司2000年2月14日接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抄送的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函告的副本:接区政府有关部门通知,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拟将所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事未获批准,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所有法律文件均终止履行。 根据公司1999年10月9日公告承诺,如得到批准与否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特作上述公告。 除此以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
| 1999.12.29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关于转让金山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吴江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无锡莱福酿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转让金山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吴江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无锡莱福酿造有限公司股权一事公告如下: 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金山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80%的股权 以人民币188万元全部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泰铁隆食品公 司”91.7%的股权以人民币577万元全部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无锡莱福酿造有限公司”95%的股权以人民币 826万元全部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非流通法人股占公 司总股本13.446%。双方于1999年12月2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 1999.12.23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1999年)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的预案》:杜伯祺、徐美玲、盛 炎明、王荣铭、卢德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叶立润、叶立培、李珩、叶宗男、叶茂菁任公司董事。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的预案》:徐辰初辞去公司监事 职务,夏辉明任公司监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 ||
| 1999.12.23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22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叶立润先生任公司董事长。 二、选举郭聪聪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 三、选举郭聪聪、叶立培、李珩、俞新民任公司执行董事。 | ||
| 1999.11.19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更正公告 |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16日发表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1999年)临时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公告(刊登于11月17日《上海证券报》),因公司校对失误,现作一处更正: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主要内容(3),最后一句应改为“其被授予的权限不超越《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职权”。 | ||
| 1999.11.17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的预案; 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拟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原董事杜伯祺、徐 美玲、盛炎明、王荣铭、卢德华等5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叶立润、叶立培、 李珩、叶宗男、叶茂菁等5人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三、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股东大会(1999年)临时会议(通讯 表决方式),审议以上事项。 | ||
| 1999.10.11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公告 |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条款规定,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就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与上海仲盛虹桥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非流通的法人股132689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97%)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一次性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并列第七大股东)与上海仲盛 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非流通的法人股627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5%)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一次性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以上两项转让的股权及其所有者权益和义务将自上海证券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过户之日起归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四、在此之前,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先后受让了9家单 位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的发起人股、法人股总计535311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2.0066%)。 五、上述转让(包括已签约但未过户的莘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让事宜、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事宜)结束后,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将持有本公司非流通的发起人股、法人股总计24901026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9.326%),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六、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了变化。 七、此外,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与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已于1999年9月23日草签了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1462928 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 15.54%)。由于这次转让将涉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 此项转让成功与否将取决于上海市国资办、财政部、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 意见。公司承诺:如得到批准与否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内在《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 八、本公告日前6个月之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 子公司和关联企业未在二级市场购买“天宸股份”流通股股票。 | ||
| 1999.09.28 (600620):“天宸股份”公布更正公告 | ||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通知:上海县房地 产总公司于1998年10月23日将所持有公司非流通的法人股24191952股办理了 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1998年10月23日至2004年10月23日。所有质押已于1999年9月23日解除。 公司在1998年年报及1999年中报没有及时披露此项信息,并误作了持有5%以上法人股东所持股份“未有质押”的陈述,特此更正,并向投资者致歉。 | ||
| 1999.08.25 (600620):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中期报告财务数据摘要 | ||
<pre> (单位: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本报告未经审计 项 目 ----99.6.30---- ----98.6.30---- 总资产 1078737036.66 749298303.19 股东权益 384285716.13 290970474.90 主营业务收入 91922153.60 44912004.61 净利润 18022433.37 18043707.2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每股收益(摊薄) 0.0680 0.1010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4.6900 6.2010 每股净资产 1.4400 1.636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2570 1.560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pre> | ||
| 1999.06.28 (600620):“联农股份”公布更名公告 | ||
经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1998年)年会审议通过,并 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6月22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手 续。 公司决定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名称。 同时,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简称从1 999年7月1日起由“联农股份”更名为“天宸股份”,证券代码(600620)不变。 公司办公地点至1999年7月1日起迁至宝鼎商务大厦(上海市徐家 汇路550号15楼办公)。咨询电话为(021)64453550。邮政编码为200025。传真为:(021)64456910。 | ||
| 1999.06.01 (600620):“联农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5月28日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 (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海基业高科技实业有限 公司、上海信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成立上海海基业高科技有 限公司,总投资额将达到6000万元,公司占出资比例60%。 | ||
| 1999.05.26 (600620):“联农股份”公布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 | ||
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以1998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4的比例派送红股,另用资本公积金以10:1的比例转增股本。 股权登记日为1999年5月31日,除权日及流通股部分红股、转增股上市交易日为1999年6月1日。 | ||
| 1999.05.12 (600620):(600620)“联农股份”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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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5月11日召开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年末股本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10:4的比例派送红股。 2、审议通过公司199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1998年年末 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预案》 为了更合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形象,经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公司更名 为“上海天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更名并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名称的部分内容 作出修改。 | ||
| 1999.04.15 (600620):(600620)“联农股份”公布关于98年度部分投资收益的情况说明及年报勘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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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东海出租汽车公司实行资产重 组,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于98年7月与东海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解除 东海出租汽车公司联营的协议。鉴于原东海出租汽车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资 产系本公司出资形成。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东海出租第一分公司 的清算得益金额归本公司所有。 原东海出租第一分公司的资产有出租车300辆,营业牌照300张,由 东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实施有偿转让,剔除成本后的净收益为6492万 元;其余为经营利润等返回。(本年度取得这部分收益总额为75918420.15元)。 东海出租第一分公司的清理转让工作于1998年12月份全部结束,本 公司应得的收益亦以货币资金全数收帐入库。 二、(1)原年报摘要中一、18、 (2)、B项中,“本年度因会计制度 改变使权益法比例由50%下降到20%,由此影响期初留存收益4692170.17 元”。系打印错误,应为:由此影响留存收益3753736.13元。 (2) 原年报摘要中三、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情况表中上海莱福制药 有限公司一栏中“未合并的原因”为“三项指标不到10%”;系打印错 误。 莱福制药有限公司已属合并报表范围。其所有会计报表均已合并。 | ||
| 1999.04.12 (600620):(600620)“联农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199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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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9日召开三届二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按10:4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派送红股;按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预案。 公司拟更名为“上海天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5月11日上午召开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事项。 | ||
| 1998.11.11 (600620):(600620)“联农股份”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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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98)临时会议 (通讯表 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选举王佳芬、王荣铭、卢德华、张令庆、张玉良、李龙弟、杜伯祺、 吴学模、陈富林、俞新民、倪大乾、徐美玲、郭聪聪、盛炎明、翟世强、蔡成志、 戴宇等17名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四、会议选举刘智愚、郑笑荣、徐辰初、唐秀珍、黄汉忠等5名监事候选人为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 1998.11.11 (600620):(600620)“联农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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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10日召开三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会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郭聪聪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盛炎明任副董事长。(副董 事长人选暂缺一名)。 二、聘任郭聪聪兼任公司总经理; 三、根据郭聪聪提名,同意聘任俞新民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富林任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储建伟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根据董事会工作需要,聘任周尔忠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选举黄汉忠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 ||
| 1998.11.11 (600620):(600620)“联农股份”公布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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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于1998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受让三家公司部分股权的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农浦东发展公司(系联农股份全资子公司) 共同出资235万元向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莱福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莱福集团金山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其中上海市联农股份公司出 资210万元,受让金山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89.36%股权。上海联农浦东发展公司出 资25万元受让金山泰铁隆食品有限公司10.64%的股权)。上海市联农股份公司和上 海联农浦东发展全部以自筹资金投入。 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海莱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泰铁隆食品公司90.23%股权。此后,形成了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 公司与江苏吴江市芦墟镇工业公司合资经营吴江泰铁隆食品公司的格局。经双方协 议把注册资本增至400万元。(其中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用自筹资金出资366.8 万元占91.70%股权,吴江芦墟镇工业公司出资33.2万元占8.3%股权)。 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无锡莱福酿造 有限公司95%股权,用自筹资金出资475万元,与江苏锡山市梅里实业总公司形成了 合资经营格局,无锡市梅里实业总公司占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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