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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04.30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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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1998年度股东年会)在 上海浦东新舞台举行。会议时间、内容见1999年3月31日《上海证券 报》。 | ||
| 1999.04.27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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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9年4月24日召开1999年度第五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中美合资良华高科技产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暂定 名)的议案》。 二、《关于推荐龙长生、李山廷先生为良华高科技产业发展(上海)有 限公司(暂定名)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同意由龙长生先生为董事长候选 人、李山廷先生为总经理候选人。 | ||
| 1999.04.08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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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5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 召开三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黄德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张援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 ||
| 1999.04.08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警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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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郑重地向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声 明:本公司与美国Nextop Technology Inc.、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上海七宝工业有限公司正在洽谈成立合资公司,该公司的经营方向拟 为电脑及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软体的研发、销售和代理等,并将于 1999年4月8日签订意向书,该意向书还需各方董事会确认。本公司董事会 将对该项目作进一步论证后,决定是否成立该合资公司。为保证“公开、 公平、公正”、规范地披露信息,使本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与该项目 的关联人同时了解该信息,公司董事会特此作出警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重申该警示性公告的披露,纯属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其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由投资者自行判断。 如该投资项目洽谈成功,本公司董事会承诺于第一时间在《上海证券 报》上予以公告。 | ||
| 1999.03.31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和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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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3月29日召开三届二次董事 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本年度出现亏损,为此,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和扩大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 计业务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应收帐款做坏帐处理的议案》; 五、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黄德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聘 任苏震为董事长助理,聘任黄英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朱森林、沈哲男、李山廷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石奉先为公司技术总监。 七、审议拟将良友大厦改建为合作经营五星级饭店的意向并成立 专项筹备组的议案。 八、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 | ||
| 1999.02.09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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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99-02-09 时间: 09:05:20AM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2月7日下午召开1999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999.02.09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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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99-02-09 时间: 09:02:54AM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2月7日下午召开三届一次董事 会和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龙长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孙自立、吴建山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聘任施建侯为公司总经理。 三、决定公司现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留任,待下次董事会会议按程 序完成聘任事项。 四、选举胡智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 ||
| 1999.01.27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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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1999年2月7日下午1:00在上海良 友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改在上海浦 东新舞台(原浦东文化馆)举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3号。 | ||
| 1999.01.22 (600817):(600817)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和召开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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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黑龙股份编号:临99002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于1999年1月15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出席13人,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关于召开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1、会议时间:1999年2月22日14:00时; 2、会议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确认设立合资企业和批准确认合资企业合同的议案》 合资企业基本情况: 合资方为香港新美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林玉,注 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222-22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皮革、机械设备进出 口业务。 设立合资企业,从事生产高白度低定量胶印新闻纸(见1998年9月29 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招股说明书),注册资本9960万元人 民币。本公司以厂房、设备、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5%;合资方以资 金形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合作期限为20年,合资合营的模式为合 资经营。 4、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9年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 5、出席会议办法 (1)有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 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异地股东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1999年2月18日至19日。 (4)联系电话:0452-2816277 传真:0452-2816277邮编:161005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199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 受托日期: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 ||
| 1999.01.12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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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可能 出现重大亏损作如下披露: 1.公司良友大厦竣工后,空置率居高不下,大厦投资款利息、固定资 产折旧、物业管理费等经营费用的大幅度增加,增加了亏损额; 2.公司1998年度受市场粮油经营疲软的影响,在现货、期货市场采 购大豆出现较大亏损; 3.公司投资的有些项目出现亏损。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公司1998年度将出现重大亏损。具体亏损额尚待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1998年度经营业绩做出审计后另行公告。特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 | ||
| 1999.01.06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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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监事会 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三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推荐于德 良、王淑萍、龙长生、龙长虹、孙自立、许牛根、李学东、李国臣、吴建 山、宋洪琦、苏震、施建侯、谢维宪、路笃燕、鞠淑芝等十五人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候选董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历年投资的上海良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按原投资30万元 人民币、青浦元荡培训中心项目原投资600万元按400万元、上海中良工贸 发展公司按原投资202.58万元转让给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 四、审议通过了历年经营过程中反映的帐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拟 作坏帐处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历年经营过程中反映的帐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帐 款共计322.14万元作1998年度坏帐处理,保留追索的权利。 五、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推荐胡智忠、曾世珍为第三届监事 会候选监事(员工监事由公司员工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2月7日召开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以上事项。 | ||
| 1998.11.30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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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上海 市最高人民法院沪高民终(1996)字第104号判决及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沪中一中执字340号民事裁定书执行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上海鸿安房地产公司的房产诉讼的判决 情况已在1997年度报告的重大事项披露,公司已于1997年 度归还本金1412.95万元。 二、关于判决书提出的由公司承担的利息,在多次协商 不成的情况下,最近公司接有关法律文书,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分别于1998年9月8日、9月23日采取强制执行的 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公司帐面价值为947.18万元的法人股作价 627.82万元划归上海鸿安房地产公司,抵补公司所欠上海鸿 安房地产公司的利息。 三、公司将按划转的法人股帐面价值确认损失,并作相 应的帐务处理。 | ||
| 1998.11.30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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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下 称“上海粮贸”)与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 实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上海粮贸向宏普实业转让其 持有的上海良华实业股份公司的国有法人股2459433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48%。转让后,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1998.11.26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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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正在进行股权转让 的有关事宜,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批准,公司董事会现决定公司股票于1998年11月26日、27 日暂停交易两天。 | ||
| 1998.08.18 (600817):(600817)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中期报告财务数据摘要 | ||
| (600057)“厦新电子”公布1998年度中期分配公告
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1998年度中期分配方案:以1997年末总股本 11000万股为基数进行股利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5股红股( 以每股面值 壹元计算);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8月21 日,除权 及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8年8月24日。 经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计算单位:万股 送股前 本次送股 送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动股份 发起人持股 7000 4900 11900 63.63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A股 4000 2800 6800 36.37 三、股份合计 11000 7700 18700 100 | ||
| 1998.08.18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600057)“厦新电子”公布监事会公告
因原职工监事王文林先生被推选为新任董事,按有关规定,厦门厦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同意免去王文林先生职工监事,同时由工会代表推选陈 健先生出任职工监事。 | ||
| 1998.08.04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1997年度派息公告 | ||
| (600817)“良华实业”公布1997年度派息公告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8月11日, 除息日为 1998年8月12日。 | ||
| 1998.06.26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股东大会(1997年年会)决议公告 | ||
| (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股东大会(1997年年会)决议公告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25日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1997年 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业务的议案; 三、通过了关于建议免去顾庆忠董事职务、关于建议同意朱亚来、唐新元 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四、通过了关于建议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增补朱森林、李国臣、 吴训锷、谢志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五、通过了关于转让食品楼资产(本市南苏州路1427号)的议案:现按20711254.17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 六、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浦江仓储公司25.8%股权的议案:该公司原股本为 2000000元,为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决定增加投资。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人民币35000000元,上海市面粉有限公司出资9576350.20元, 受让该公 司25.8%的股权,另74.2%股权仍由良华实业持有;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推迟换届的议案。 | ||
| 1998.06.08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关于确定第七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公告 | ||
| (600817)“良华实业”公布关于确定第七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公告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定1998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次股东大 会(1997年年会),地点在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上海良友大厦4楼会议厅。 | ||
| 1998.05.25 (600817):(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 ||
| (600817)“良华实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21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食品楼资产(本市南苏州路1427号)转让的议案:拟以20711254.17元 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 二、关于转让上海浦江仓储公司25.8%股权的议案:拟按净资产37059233.88元 为基数转让25.8%股权给上海面粉有限公司,尚有74.2%股权仍由公司持有; 三、关于董、监事会推迟换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1998年6月25日下午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1997年年会),审议以 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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