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 A2005年年度报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四节 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七节 公司治理结构
第八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第十三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0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实到董事13人,戴德时(Timothy D. Dattels)因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唐开罗(Daniel A.Carroll)行使表决权。本行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计准则对本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法兰克纽曼、首席财务官王博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兆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Ltd.
(二)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三)董事会秘书:徐进
证券事务代表:吕旭光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电子邮箱:dsh@sdb.com.cn
(四)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1
本行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db.com.cn
电子邮箱:dsh@sdb.com.cn
(五)本行选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秘书处
(六)本行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发展A
股票代码:000001
(七)本行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年12月22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5年10月27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10334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440301192185379;地税440303192185379
本行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深圳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五楼
本行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2期18楼
(八)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200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境内审计数
利润总额 638,616,561
净利润 351,727,4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4,702,080
主营业务利润 2,894,458,973
营业利润 2,894,458,973
投资收益 824,537,457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36,137,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5,584,4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8,790,688
说明: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要求确定和计算非经常性损益;
(2)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涉及金额为:17,025,380元。
(3)本行持有作为生息资产的债券及央行票据在现金流量表归类为投资性项目,如把这类项目计入经营活动,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为4,088,496,157元。
项 目 境外审计数
利润总额 571,123,311
净利润 286,493,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3,806,267
主营业务利润 2,847,866,241
营业利润 2,847,866,241
投资收益 784,024,998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57,288,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3,635,8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8,790,688
说明:本行持有作为生息资产的债券及央行票据在现金流量表归类为投资性项目,如把这类项目计入经营活动,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为4,088,872,397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05年
项 目 境内审计数 境外审计数
主营业务收入 8,546,321,849 9,092,580,635
净利润 351,727,460 286,493,301
总资产 229,216,415,808 222,368,557,861
股东权益(不含少 5,043,041,955 5,078,166,533
数股东权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18 0.15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18 0.15
每股净资产 2.59 2.61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52 2.5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2.20 -2.37
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 6.97% 5.64%
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7.16% 6.39%
平均)
2004年
项 目 境内审计数 境内审计数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8,351,953,211 8,323,009,942
净利润 294,569,669 289,774,275
总资产 204,442,759,083 204,286,424,020
股东权益(不含少 4,734,314,280 4,684,662,288
数股东权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15 0.15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15 0.15
每股净资产 2.43 2.41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36 2.3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3.62 3.62
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 6.22% 6.19%
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6.42% 6.38%
平均)
2003年
项 目 境内审计数 境内审计数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5,958,483,949 5,992,810,422
净利润 395,782,481 425,072,719
总资产 193,587,154,606 193,453,415,330
股东权益(不含少 4,439,745,584 4,394,888,985
数股东权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20 0.22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20 0.22
每股净资产 2.28 2.2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21 2.1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0.86 -0.86
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 8.91% 9.67%
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9.83% 9.66%
平均)
说明:
(1)境内审计数调整后,代表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金额。
(2)调整后每股净资产,是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规定的公式计算。即: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三)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及差异
1、本年度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及差异调节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05年12月31日 2005年度
项目 净资产 净利润
法定会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 5,043,041,955 351,727,460
调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9,985,844 544,603
可供出售的投资按公允价值调整 2,643,889 250,000
冲销设立分支机构款 -18,669,168 4,175,000
计提短期投资应收利息 18,710,626 -41,264,424
投资性房地产重估 52,733,087 11,804,274
调整汇兑损益 - -43,002,702
上述差异对递延所得税影响 -10,308,012 2,259,09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5,078,166,533 286,493,301
2004年12月31日 2004年度
项目 净资产 净利润
法定会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 4,734,314,280 294,569,669
调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0,530,447 -1,126,482
可供出售的投资按公允价值调整 -486,991,940 22,549,506
冲销设立分支机构款 -22,844,167 -5,325,000
计提短期投资应收利息 59,975,050 59,975,050
投资性房地产重估 - -
调整汇兑损益 - -
上述差异对递延所得税影响 66,980,094 -40,119,396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4,340,902,870 330,523,347
说明:为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对本行法定财务报表所作出之主要调整包括下列各项:
A衍生工具及结构性存款以公允价值列示。
B可供出售的投资以公允价值列示。
C一次性摊销购买分支机构款。
D计提短期投资应收利息。
E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列示。
F由于人民币升值而造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列入当期损益。
G确认上述差异形成的递延税款。
2、境内外审计贷款损失准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审计数 境外审计数
年初数 5,111,559,816 5,111,559,815
加:本年提取 1,705,862,159 2,135,196,728
减:已减值贷款利息冲减 - 429,334,567
本年净计提 1,705,862,159 1,705,862,161
加:本年收回 3,664,616 3,664,616
加:汇率变动 10,186,103 10,186,101
减:本年核销 598,721,201 598,721,200
年末数 6,232,551,493 6,232,551,493
(四)2005年度本行利润表附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有关规定,本行2005年度按境内外审计数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境内审计数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57.40 58.95 1.49 1.49
营业利润 57.40 58.95 1.49 1.49
净利润 6.97 7.16 0.18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 6.64 6.82 0.17 0.17
2、境外审计数
项目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56.08 63.51 1.46 1.46
营业利润 56.08 63.51 1.46 1.46
净利润 5.64 6.39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59 6.33 0.15 0.15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境内审计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股本 1,945,822,149 -
资本公积 1,571,729,344 -
盈余公积 270,132,324 52,759,119
其中:法定公益金 90,044,108 17,586,373
一般准备 279,704,345 2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666,929,035 98,968,341
其中:建议分配的股利 - -
外币报表折算差 -2,917 -
股东权益合计 4,734,314,280 351,727,460
项目 本年减少 2005年12月31日
股本 -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 1,571,729,344
盈余公积 - 322,891,443
其中:法定公益金 - 107,630,481
一般准备 - 479,704,345
未分配利润 - 765,897,376
其中:建议分配的股利 - -
外币报表折算差 42,999,785 -43,002,702
股东权益合计 42,999,785 5,043,041,955
说明:变动原因是本行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及进行利润分配所导致。
2、境外审计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股本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1,571,729,344
储备 549,833,753 252,759,119
公允价值累计
变动-可供出 -413,730,650 472,377,725 56,399,771
售的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97,989
重估储备
未分配利润 687,248,274 327,071,539 258,845,854
合计 4,340,902,870 1,052,506,372 315,245,625
项目 折算差 期末数
股本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1,571,729,344
储备 2,916 802,595,788
公允价值累计
变动-可供出 2,247,304
售的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97,989
重估储备
未分配利润 755,473,959
合计 2,916 5,078,166,533
第四节 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七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本行各项商业银行财务指标、业务数据和有关情况如下: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商业银行重要财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5年 2004年
总负债 224,173,373,853 199,708,444,803
存款总额 202,043,045,690 167,266,248,457
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 16,687,555,090 14,875,731,585
贷款总额 156,103,023,972 126,195,463,240
各类贷款余额:
其中:短期贷款 66,838,782,553 64,404,003,227
进出口押汇 1,886,572,642 1,154,051,709
贴现 38,414,272,735 16,701,407,260
中长期贷款 32,483,604,299 31,238,496,393
逾期贷款 496,724,787 1,264,560,541
非应计贷款 15,983,066,956 11,432,944,110
项 目 2003年
总负债 189,147,409,022
存款总额 141,747,646,731
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 42,227,441,033
贷款总额 131,369,832,820
各类贷款余额:
其中:短期贷款 59,515,903,393
进出口押汇 1,422,407,336
贴现 33,248,442,698
中长期贷款 26,746,144,223
逾期贷款 593,848,754
非应计贷款 9,843,086,416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年末及按月平均计算的年均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标准值 2005年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8* 3.70 3.17
不良贷款比例 ≤15 9.33 10.21
人民币 ≤75 58.11 61.35
存贷款比例 外 币 ≤85 60.04 61.64
本外币 ≤75 58.23 56.40
人民币 ≥25 35.89 33.34
流动性比例 外 币 ≥60 87.86 84.45
拆入比例 ≤4 0.00 0.07
拆借资金比例 拆出比例 ≤8 1.09 0.80
人民币 ≤120 237.81 219.74
中长期贷款比例 外 币 ≤60 1.92 2.14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100 0.00 0.00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20.67 15.1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22.22 109.80
利息回收率 - 89.59 89.42
项目 2004年 2003年
年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2.30 2.13 6.96 7.87
不良贷款比例 11.41 10.07 8.49 10
人民币 65.96 71.46 69.67 65.66
存贷款比例 外 币 47.93 53.45 55.84 55.88
本外币 65.46 70.32 68.76 64.82
人民币 25.39 26.79 30.59 30.85
流动性比例 外 币 79.30 85.49 76.03 68.86
拆入比例 0.15 0.4 1.23 1.65
拆借资金比例 拆出比例 0.92 0.99 0.71 1.27
人民币 253.62 249.46 117.75 124.93
中长期贷款比例 外 币 2.9 3.53 3.91 4.71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5.26 6.5 2.99 1.62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6.92 23.23 4.59 6.3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128.70 152.58 45.15 48.22
利息回收率 95.53 91.08 92.23 87.27
说明:
1、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最迟要在2007年
1月1日前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全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余额;承兑银行是国内某5大国有商业银行。
3、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占本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比例为44.68%。
4、大部分表中列示的财务指标的标准值及定义已经被银监会重新修定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三)资本构成与变化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
资本净额 4,880 3,310 8,931
其中:核心资本净额 4,885 3,340 4,153
加权风险资产净额 131,713 143,681 128,261
资本充足率 3.70% 2.30% 6.96%
核心资本充足率 3.71% 2.32% 3.24%
说明1:2004年度起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的新标准计算;2003年度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报表填报说明和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书的通知》计算,因此对比2003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本行2005年的资本充足率有重大改善。核心资本充足率由2004年末的2.32%增长到3.24%,主要归因于内部资本的积累和资产负债表管理。虽然目前资本充足率与目标水平尚有距离,但本行会争取通过筹资来提升资本充足率。
(四)本行机构有关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机构(不含总行)有关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地址
总行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首层
深圳管理部 深圳市深南大道1056号银座国际大厦9、15层
深圳人民桥支行
(特殊资产管理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117号湖北宝丰大厦首层
中心)
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海口分行 海口市金龙路22号
珠海支行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1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佛山分行 佛山市莲花路148号
上海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351号
杭州分行 杭州市庆春路36号
宁波分行 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
温州分行 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
北京分行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30号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
南京分行 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
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一轻总公司大厦
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山路138号
青岛分行 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裙楼
成都分行 成都市顺城街206号
昆明分行 昆明市盘龙区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群楼1-6层
合计
机构名称 所辖 资产规模* 员工
网点数 人数
总行营业部 1 8,038 61
深圳管理部 89 37,949 1,584
深圳人民桥支行
(特殊资产管理 1 11,237 69
中心)
广州分行 17 21,756 558
海口分行 4 2,989 140
珠海支行 6 1,803 144
佛山分行 10 8,981 283
上海分行 23 29,558 618
杭州分行 16 22,505 443
宁波分行 7 8,702 270
温州分行 5 5,234 155
北京分行 13 28,654 459
大连分行 7 5,663 216
重庆分行 7 2,890 195
南京分行 10 15,010 299
天津分行 8 8,674 229
济南分行 5 5,515 183
青岛分行 4 3,295 156
成都分行 3 3,722 120
昆明分行 2 1,943 92
合计 238 234,115 6,274
说明:资产规模为2005年底准备前账面余额。
(五)报告期末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五级分类 贷款余额 贷款准备计提比例(%)
从损益表提取的减 利润分配提取的一
值准备(参考比例) 般准备
正常 132,171 - 1
关注 9,360 2 -
次级 7,307 20-30 -
可疑 5,787 40-60 -
损失 1,478 100 -
合计 156,103
说明:
1、根据银监会2001年公布的《指引》,银行应以贷款余额的1%计提一般准备。
2005年5月23日,财政部制定了《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并列明金融企业应当于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从利润分配中提取一般准备(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以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而对特定损失的贷款,则从损益表提取,并按照风险程度和可回收性合理计提。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另根据财金[2005]90号《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企业应在三年左右提足一般准备,最长不超过五年。本行计划分三到五年提足一般准备。
2、本行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质押物的合理价值、担保人的实际担保能力和本行的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分析其五级分类情况并结合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及预期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等,合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减值准备。报告期末,本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6,232,551,493元。
3、中财一系列15亿元贷款是本行不良贷款中的一个主要不良贷款,本行已向有关监管部门汇报。针对这些不良贷款的法律行动正在进行。本行也已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支持诉讼。管理层认为可回收折现值存在变数,因此已专项计提约4亿元减值准备。
4、不良贷款准备金覆盖率由2004年的35%提升至2005年末的43%。
(六)报告期末前十名客户贷款额占贷款总额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客户贷款余额为59.64亿元(含贴现客户),占期末贷款余额的3.82%。前十名贷款客户是: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深圳市中信城市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
(七)报告期末本行无占贷款总额比例超过20%(含20%)的贴息贷款。
(八)本行重组贷款的年末余额420,834万元人民币,其中逾期部分金额91,441万元人民币。
(九)报告期主要贷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年均余额及年均贷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类 别 年均余额 年均贷款利率
短期贷款(本外币) 59,559.82 5.77%
中长期贷款(本外币) 31,294.41 5.72%
(十)报告期末所持金额重大的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
2005年末,本行所持重大金额政府债券情况如下:
债券种类 面值(万元) 票面利率(%)
02国债01 63,000 2.70
03国债06 60,000 2.53
01国债01 50,000 2.82F0.57
01国债09 50,000 2.77F0.52
02国债09 50,000 2.70
00国债02 40,000 2.80F0.55
04年凭证式(二期)三年期国债 37,143 2.52
00国债01 30,000 2.9F0.65
03国债04 30,000 2.45
01国债05 25,000 3.71
05国债07 25,000 1.58
00国债12 20,000 2.85F0.60
01国债14 20,000 2.90
02年凭证式(二期)五年期国债 20,748 2.29
04年凭证式(二期)五年期国债 17,080 2.83
05国债14 17,000 1.75
02国债11 15,000 2.64
04年凭证式(四期)三年期国债 11,830 2.65
02国债15 9,000 2.93
02年凭证式(三期)五年期国债 8,677 2.36
00国债06 8,000 3.50
96国债06 8,000 11.83
03国债07 5,000 2.66
04国债08 5,000 4.3
05国债05 5,000 3.3733
98国债3 5,000 5.50
99记账式1期 5,000 4.88
债券种类 到期日
02国债01 2012-3-18
03国债06 2008-7-25
01国债01 2011-3-23
01国债09 2011-8-31
02国债09 2012-7-19
00国债02 2010-4-18
04年凭证式(二期)三年期国债 2007-5-31
00国债01 2007-2-24
03国债04 2008-4-24
01国债05 2008-6-22
05国债07 2007-7-15
00国债12 2007-12-20
01国债14 2008-12-10
02年凭证式(二期)五年期国债 2007-7-16
04年凭证式(二期)五年期国债 2009-5-31
05国债14 2007-12-15
02国债11 2009-8-23
04年凭证式(四期)三年期国债 2007-8-31
02国债15 2009-12-6
02年凭证式(三期)五年期国债 2007-9-1
00国债06 2007-8-17
96国债06 2006-6-14
03国债07 2010-8-20
04国债08 2009-10-20
05国债05 2012-5-25
98国债3 2008-9-4
99记账式1期 2006-2-26
(十一)报告期内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类 别 金 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应收利息) 229,337,261 0
其他应收款 791,933,713 544,029,170
注:对于贷款等生息资产的应收利息,在其到期90天尚未收回时,冲减当期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行于期末逐项分析其可回收性,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存款类别年均余额及年均存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类别 年均余额 年均存款利率
企业存款(本外币) 154,223.30 1.70%
储蓄存款(本外币) 26,022.99 1.34%
(十三)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及本年为解决不良贷款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包括贷款五级分类中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共计145.72亿元。本行为解决不良资产报告期内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1、改革不良资产管理架构,完善资产保全部门职能
设立特殊资产管理委员会为不良资产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强化总行资产保全部的管理职能,增加了贷款重组的管理和不良资产核销的管理两项职能。总行成立了特殊资产管理中心,剥离深圳地区不良资产进行集中清收管理。健全分行一级资产保全部门,将不良资产集中由分行资产保全部门进行经营管理,发挥分行清收的积极性。
2、制定、落实各项清收政策和配套措施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制定了《不良贷款重组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资产保全工作委托律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业务要求,并简化部分业务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完善清收激励措施,制定《不良资产清收单项奖励办法》,根据不良资产收回的方式、难易程度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针对疑难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和协助清收;组织经验交流,做好专题业务培训,开拓思路、互相促进;实行重大案件协办制度。
3、对不良资产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清收责任
组织对全行不良资产进行分类排队,根据本行不良资产的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实施分类管理,区别不同的债务人情况制定不同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确定全行和各分支行的年度清收目标,总行资产保全部门按月落实分支行清收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度、适时调整,深入基层帮助分支行解决清收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4、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管理
根据全行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加大了呆账贷款核销力度。制定了新的《呆账贷款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由资产保全部牵头组织核销工作。对已核销的不良贷款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台账,落实清收管理责任人,继续做好清收和管理工作。
(十四)报告期内本行无逾期未偿付的债务。
(十五)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的年末余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银行承兑汇票 83,953,929,355
开出信用证 2,082,434,994
开出保证凭信 2,678,281,381
表外应收利息 3,237,140,390
期收远期外汇 416,975,876
期付远期外汇 411,312,603
(十六)前一报告期末所披露风险因素本年内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以及本年末所存在的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其相应对策。
本行对前一报告期末所披露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有充分认识,并采取了措施防范,因此在报告期内,以上风险并未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报告期末本行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对策: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仍然是本行在报告期以及未来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本行将进一步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进一步完善本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实现对银行经营的全过程、动态的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建立垂直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公司、零售、金融机构三类信用风险的全行统一管理;将风险管理部重组为信贷管理部和信贷审批中心,建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体系和评审体系;实行分行信贷执行官制度,加强分行信贷的独立性和执行力;实施《信贷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等,建立风险预警体制;试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规程,加强信贷评级及准备金计提管理;按分行风险管控能力和授信风险度进行差异化授权;进行信贷审批流程的改革优化,继续加强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升管理的技术水平。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对本行影响主要集中在汇率和利率风险的管理上,本行通过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持续性缺口、市场敏感性比率等指标,积极调整全行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通过增加浮动利率的贷款和债券等资产,努力实现可重新定价的资产量与负债量的匹配,规避利率风险。同时本行通过加强对国内外金融形势的研究,建立汇率预测模型,进一步提高汇率风险识别能力;通过对汇率波动性的研究,主动调整本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减少汇率风险。
3、操作风险。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从规章制度建设、稽核体制建设、基层行合规性监督、订立职责制、行务管理公开等方面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严密防范金融案件的发生。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合理的存款支取和贷款发放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本行采取了一系列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一是坚持稳健的流动性管理策略,维持较高的资产流动性,保持充足的支付能力;二是实行流动性缺口管理,对流动性缺口进行计量与分析,在对流动性缺口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融资限额及缺口限额,使本行流动性风险的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通过流动性指标监测、存款变动监测、资产负债情况监测、外部环境变化监测等,加强流动性的动态分析,防范流动性风险。
(十七)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内部控制制度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本行建立了各项银行业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渗透到本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基本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报告期内,本行有效地实施了信贷管理、计划财会和稽核的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本行各项业务的多个层面的监督、检查和稽核,将各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评价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从而保证了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本行目前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本完整、合理、有效的。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审查,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国家持有股份 1,717,146 0.0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86,639,733 9.59%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348,103,305 17.89%
内部职工股
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36,460,184 27.57%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09,361,965 72.4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资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09,361,965 72.43%
三、股份总数 1,945,822,149 100%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国家持有股份 1,717,146 0.0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86,639,733 9.59%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348,103,305 17.89%
内部职工股
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36,460,184 27.57%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09,361,965 72.4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资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09,361,965 72.43%
三、股份总数 1,945,822,149 1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的前三年内本行未发行股票。
(2)报告期内本行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3)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户数为621,312户,其中未上市流通股股东52户,已上市流通股股东621,275户;
2、报告期内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持股总数
比例
17.89
Newbridge Asia AIVⅢ,L.P. 外资股东 348,103,305
%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20% 62,246,6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74% 33,924,466
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 1.29% 25,137,627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会工作
其他 0.80% 15,567,528
委员会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一组合 其他 0.77% 14,995,864
银河-渣打-CITIGROUP GLOBAL
其他 0.44% 8,538,293
MARKETS 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0% 7,859,210
国债服务部 其他 0.38% 7,340,670
深圳市建设银行工会 其他 0.37% 7,145,052
持有非流通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数量 股份数量
Newbridge Asia AIVⅢ,L.P. 348,103,305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24,466 33,924,466
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5,137,627 25,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会工作
15,567,288
委员会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一组合
银河-渣打-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国债服务部
深圳市建设银行工会 7,120,866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一组合 14,995,864 人民币普通股
银河-渣打-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8,538,29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7,859,210 人民币普通股
国债服务部 7,340,67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6,877,99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6,132,473 人民币普通股
张绍红 5,506,06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
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714,918 人民币普通股
孟常春 4,201,660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泰中
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662,106 人民币普通股
本行未知道其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
注:(1)前十大股东中Newbridge Asia AIVⅢ,L.P.所持股份为外资法人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境内法人股或流通股。
(2)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股东中,所持股份质押和冻结情况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33,924,466股被冻结,冻结类型为司法冻结;
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25,000,000股被冻结,冻结类型为质押冻结。
(3)本行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
3、本行第一大股东Newbridge Asia AIVⅢ,L.P.简介:
Newbridge Asia AIV III, L. P.于2000年6月22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认缴资本为7.24亿美元,主要从事战略性投资。该公司的所有投资和运营决策均由作为其无限合伙人的Newbridge Asia GenPar AIV III, L.P.决定,而Newbridge Asia GenPar AIV III, L.P.的投资和运营决策均由作为其无限合伙人的Tarrant Advisors, Inc.和Blum G.A., LLC(其中Blum G.A., LLC由其管理合伙人Blum Investment Partners, Inc.管理)决定。TarrantAdvisors, Inc.和Blum G.A., LLC的控制人分别为David Bonderman、James G. Coulter、William S. Price III及Richard C. Blum先生(均为美国公民),即此四名自然人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
David Bonderman
David Bonderman先生是德克萨斯州太平洋投资集团(Texas Pacific Group)之合伙人及发起人之一。在成立德克萨斯州太平洋投资集团之前,David Bonderman先生曾在德克萨斯州福特堡的RMBG集团(现Keystone公司)担任行政总裁。在于1983年加盟RMBG之前,DavidBonderman先生曾在华盛顿特区的Arnold & Porter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David Bonderman先生现在及曾经担任全球多家上市或非上市公司及非盈利机构的董事。
James G. Coulter
James G. Coulter先生是德克萨斯州太平洋投资集团(Texas Pacific Group)之合伙人发起人之一。在成立德克萨斯州太平洋投资集团之前,James G. Coulter先生于1986至1992年间担任Keystone公司的副总裁。1986至1988年期间,James G. Coulter先生还和SPOPartners有密切的联系,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股票市场和私募融资的投资性公司。James G.Coulter先生曾经还担任了Lehman Brothers Kuhn Loeb公司的金融分析师。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并获得了斯坦福大学管理学院的MBA学位。
James G. Coulter先生现在及曾经担任全球多家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
William S. Price III
William S. Price III先生是德克萨斯州太平洋投资集团(Texas Pacific Group)之合伙人发起人之一。William S. Price III先生曾担任通用金融服务公司(GE Capital)战略计划和业务发展部的副总裁,并直接向该公司的主席汇报工作。在担任该职位时,William S.Price III先生负责新业务的收购以及现有业务的运作和合并。1985年至1991年间,WilliamS. Price III先生受雇于贝恩管理咨询公司(Bain & Company),并担任金融服务部门的负责人。之前William S. Price III先生还曾经在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师事务所工作,专门从事公司证券交易的事务。
William S. Price III先生是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的成员,他毕业于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UC Berkeley)的Boalt Hall法学院,并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斯坦福大学的学位。
William S. Price III先生现在及曾经担任全球多家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
Richard C. Blum
Richard C. Blum先生担任布蓝投资集团(Blum Capital Partners)的董事长。他于1975年创建了布蓝投资集团。Richard C. Blum先生于1958年在Sutro公司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最终成为该公司130年的历史中最年轻的合伙人。他于1975年离开Sutro公司并创建布蓝投资集团,其离职时的职位是董事、主要股东和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成员。Richard C. Blum先生现在及曾经担任全球多家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
Richard C. Blum先生是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UC Berkeley)的学士、企业管理硕士,并曾经在维也纳大学深造。
本行与Newbridge Asia AIV III, L. P.最终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图像■■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年
别 龄
法兰克纽曼 董事长、首席执
男 63
(Frank.N.Newman) 行官
唐开罗
董事 男 45
(Daniel A. Carroll)
单伟建 董事 男 52
欧 巍
董事 男 37
(Au Ngai)
戴德时
董事 男 48
(Timothy D.Dattels)
蓝德彰
董事 男 63
(John D. Langlois)
钱本源 董事 男 61
周 俊 董事 男 45
金式如 董事 男 62
采振祥 董事 男 48
袁成第 独立董事 男 60
郑学定 独立董事 男 42
郝珠江 独立董事 男 52
米高奥汉仑
独立董事 男 50
(Michael O’Hanlon)
监事会主席
康典 男 58
(外部监事)
王魁芝 监事 女 68
管维立 外部监事 男 63
罗龙 监事 男 50
黄守岩 员工监事 男 56
吴正章 员工监事 男 42
仇卫平 员工监事 男 45
韦杰夫
(Jeffrey.R. 行长 男 52
Williams)
刘宝瑞 副行长 男 48
郝建平 副行长 男 52
王博民 首席财务官 男 42
董事会秘书
徐进 法律事务部总经 男 40
理
姓名 任期 年末持
股数
法兰克纽曼
2005.5-2007年换届 0
(Frank.N.Newman)
唐开罗
2004.12-2007年换届 0
(Daniel A. Carroll)
单伟建 2005.6-2007年换届 0
欧 巍
2004.12-2007年换届 0
(Au Ngai)
戴德时
2004.12-2007年换届 0
(Timothy D.Dattels)
蓝德彰
2004.12-2007年换届 0
(John D. Langlois)
钱本源 2004.12-2007年换届 0
周 俊 2004.12-2007年换届 0
金式如 2004.12-2007年换届 210
采振祥 2004.12-2007年换届 78,350
袁成第 2004.12-2007年换届 0
郑学定 2004.12-2007年换届 0
郝珠江 2004.12-2007年换届 0
米高奥汉仑
2004.12-2007年换届 0
(Michael O’Hanlon)
康典 2005.6-2008年换届 0
王魁芝 2005.1-2008年换届 2,437
管维立 2005.1-2008年换届 0
罗龙 2005.6-2008年换届 0
黄守岩 2005.1-2008年换届 0
吴正章 2005.1-2008年换届 0
仇卫平 2005.6-2008年换届 0
韦杰夫
(Jeffrey.R. 2004.12-2006.2.11 0
Williams)
刘宝瑞 2000.3-
郝建平 2003.9-
王博民 2005.5-
徐进 2005.5-
姓名 年初持 年度内股份增减
股数 变动量及原因
法兰克纽曼
0 0
(Frank.N.Newman)
唐开罗
0 0
(Daniel A. Carroll)
单伟建 0 0
欧 巍
0 0
(Au Ngai)
戴德时
0 0
(Timothy D.Dattels)
蓝德彰
0 0
(John D. Langlois)
钱本源 0 0
周 俊 0 0
金式如 210 0
采振祥 78,350 0
袁成第 0 0
郑学定 0 0
郝珠江 0 0
米高奥汉仑
0 0
(Michael O’Hanlon)
康典 0 0
王魁芝 2,437 0
管维立 0 0
罗龙 0 0
黄守岩 0 0
吴正章 0 0
仇卫平 0 0
韦杰夫
(Jeffrey.R. 0
Williams)
刘宝瑞
郝建平
王博民
徐进
注:2006年2月11日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向本行董事会辞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一职,该辞职于同日生效。
(二)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 职务 任期
唐开罗
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 执行合伙人 1995年至今
(Daniel A. Carroll)
单伟建 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 执行合伙人 1998年至今
欧 巍
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 董事总经理 1995年至今
(Au Ngai)
戴德时
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 董事总经理 2004年至今
(Timothy D. Dattels)
钱本源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年至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兼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职务
法兰克纽曼 道琼斯公司 独立董事
(Frank N. Newman) GUS公司 独立董事
Advanced Interconnect
Technologies,Inc. 董事
唐开罗 Parkway Holdings (Singapore) 董事
(Daniel A. Carroll) 联想集团(香港) 替代董事
Raffles Holdings (Singapore) 董事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CHINA CIVILINK (CAYMAN) 董事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单伟建
EDENVALE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NEWBRIDGE CAPITAL LIMITED 执行合伙人
ZOOM TECHNOLOGIES LTD 董事
台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欧巍 Newbridge Capital Limited 董事总经理
(Au Ngai)
Newbridge IP Technologies 董事
Zoom Technologies Ltd.
董事
(Formerly known as Suntop
Technologies Ltd.)
Zoom Networks (Hong Kong) Ltd. 董事
Zoom Telecom Systems Limited
董事
(Formerly known as Dalewebe
Technology Ltd.)
Zoom Financial Systems
(Hong Kong) Ltd.
董事
(Formerly known as Gallant
Pacific Company Ltd.)
Zoom Networks,Inc. 董事
Newbridge Web Solutions Limited 董事
China Civilink (Cayman) 董事
HiChina Web Solutions
(Hong Kong) Ltd. 董事
HiChina Web Solutions
(Beijing) Ltd. 董事
Edenvale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Beilong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董事
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of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
Sing Tao News Corp. 董事
戴德时
Primedia 董事
(Timothy D. Dattels)
Parkway Holdings 董事
蓝德彰
摩根士丹利证券公司房
地产投资银行部 顾问董事
(John D. Langlois)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委员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 常务理事
中国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 理事
香港华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美国开创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长
钱本源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董事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依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英国富地石油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裁
深圳实验学校 校长
深圳实验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 主任
金式如
深圳市政协 常委
深圳市儿童福利会 副会长
深圳大学资产设备处 处长
深圳市南山博士协会 会长
深圳市政协 委员
采振祥 常德市政协 委员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常委
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 理事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委员会 委员
深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主任
袁成第
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律师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秘书长
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学定
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深圳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律师
郝珠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康典 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租赁总公司 董事
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百慧勤投资管理公司 董事长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管维立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公司 董事
吉林化纤集团公司 董事
天津易泰达科技公司 董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罗龙 Asia Equity(美国亚
富兴业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韦杰夫
(Jeffrey R.Williams) 哈佛大学肯尼迪公共
管理学院商业和管理中心 高级研究员
刘宝瑞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徐进
深圳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姓名 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
1963-1969 毕马威事务所咨询经理
1969-1973 花旗集团副总裁
1973-1986 富国银行副总裁、高
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和
首席财务官
1986-1993 美国美洲银行副主席、首席财
务官和副董事长
1993-1995 美国财政部美国金融首席秘书、
副财长
法兰克纽曼
董事长兼首 1995-1999 美国信孚银行高级副主席、总裁、
主席、首席执行官
(Frank N.
席执行官 2000-2005 韩国第一银行董事
Newman)
2004 The Broad Center for
Management of School
Systems首席执行官、副主席
(非执行)
2004.12-2005.6 深圳发展银行独立董事
2005.5-2005.6 深圳发展银行代理董事长
兼首席执行官
2005.6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唐开罗 1995至今 新桥执行合伙人
(Daniel A. 董事 2000-2005 韩国第一银行董事
Carroll)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1998至今 新桥董事总经理、执行合伙人
单伟建 董事 2000-2005 韩国第一银行董事
2005.6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欧 巍 1995至今 新桥董事总经理
董事
(Au Ngai)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戴德时 1990-2003 高盛公司董事总经理
(Timothy D. 董事 2004至今 新桥董事总经理
Dattels)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2002-2005.7 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
有限公司主席
蓝德彰 2000-2005 上海银行董事
(John D. 董事 2003-2004 南京市商业银行董事
Langlois) 2005.8至今 摩根士丹利证券公司房地产投资
银行部顾问董事
2004.12-2005.5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
2005.5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1981-2005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历任业
务员、副处长、
驻美机构总经理、总裁办主任、
副总裁、代总裁、总裁
钱本源 董事
2003至今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1995-200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 俊 董事 2005.5至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1985至今 深圳实验学校校长
金式如 董事 2003至今 深圳实验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
199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二至六届董事会董事
2000至今 深圳大学科研处处长、资产设备
处处长
1995至今 深圳市南山博士协会会长
采振祥 董事 1999-2002 万国软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0至今 深圳市政协委员
1998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四、五、六届
董事会董事
1996-2002 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2002 离休
袁成第 独立董事
1996至今 深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200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1984-1988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
1988-1991 江西财经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郑学定 独立董事
1991至今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200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997-2001 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工作满30年
提前退休)
2002至今 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
所专职律师
郝珠江 独立董事
2001至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独立董事
1980-2005 日本雷曼兄弟董事总经理
米高奥汉仑
2000-2002 青空银行董事
(Michael 独立董事
2000-2005 韩国第一银行董事
O’Hanlon)
2004.12.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独立董事
1984-1987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
1987-1990 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0-1994 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
康典 监事会主席
1994-2000 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2001-2005 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席兼
行政总裁
2005.6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1992-2005.1 历任四届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
副主席
王魁芝 监事
2005.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996.3-2004.5 中华企业咨询公司总裁
1997.6-2004.3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名誉董事长
管维立 外部监事
2004.11至今 北京百慧勤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2005.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2001-2003 Manulife Financial驻华首席代表
罗龙 监事 2003至今 Asia Equity董事总经理
2005.6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0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历任福田支行行
长、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黄守岩 监事 总行行长助理兼工会副主席
2005.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五届监事会员工监事
2000.8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吴正章 监事 2003.5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
2005.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五届监事会员工监事
2001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历任总行批发业务
部、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仇卫平 监事 南京分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
2005.6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五届监事会员工监事
韦杰夫 1999-2002 台湾渣打银行行长、消费信贷部负
责人
(Jeffrey 行长 2003至今 哈佛大学肯尼迪公共管理学院商业
和管理中心高级研究员
R.Williams) 2004.12-2006.2. 11 深圳发展银行行长
1998.8-2000.3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总行行长助理
刘宝瑞 副行长
2000.3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
1993.8-2001.5 广东发展银行澳门分行常务副行长
2001.6-2002.7 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行长
郝建平 副行长
2002.8-2003.10 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级
2003.10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
1995.6-2002.8 花旗银行台湾分行,
Treasury Group集团财务工程及市
场风险主管(副总裁)
2002.8-2003.1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
力部主管
首席
王博民 (资深副总裁、副首席财务官)
财务官
2003.1-2005.5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
理部主管(资深副总裁)
2005.5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首席财务官
1999.4-2003.6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资产保全部副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2001.5-2003.6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地区特殊资产
管理中心主任
徐进 法律事务部 2003.6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总经理 2005.1-2005.5 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员工监事
2005.5至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
(五)年度报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报酬方案由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领取的年度报酬(税后)总额见下表。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从本行获得的
报酬总额(万元人民币)
法兰克纽曼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602.57
(Frank.N.Newman)
唐开罗
董事 40.30
(Daniel A. Carroll)
单伟建 董事 20.94
欧 巍
董事 35.44
(Au Ngai)
戴德时
(Timothy D. 董事 19.25
Dattels)
蓝德彰
董事 68.17
(John D. Langlois)
钱本源 董事 50.88
周 俊 董事 44.32
金式如 董事 36.20
采振祥 董事 36.14
袁成第 独立董事 39.82
郑学定 独立董事 41.89
郝珠江 独立董事 39.03
米高奥汉仑
独立董事 72.76
(Michael O’Hanlon)
监事长
康典 25.68
(外部监事)
王魁芝 监事 22.15
管维立 外部监事 24.33
罗龙 监事 19.41
黄守岩 员工监事 125.69
吴正章 员工监事 84.93
仇卫平 员工监事 93.41
韦杰夫
(Jeffrey 行长 130.00
R.Williams)
刘宝瑞 副行长 114.38
郝建平 副行长 109.82
王博民 首席财务官 236.04
董事会秘书
徐进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50.79
注: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欧 巍(Au Ngai)、戴德时(Timothy D. Dattels)的报酬尚未领取。
(六)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05年4月23日,约翰奥尔茨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2005年6月17日,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单伟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N. Newman)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05年1月11日,本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魁芝女士、管维立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中管维立为外部监事。
2005年1月10日,通过全行职工民主选举,黄守岩先生、徐进先生、吴正章先生当选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员工监事。
2005年5月16日,徐进先生辞去员工监事。
2005年6月3日,通过全行职工民主选举,增补仇卫平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员工监事。
6月17日,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罗龙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选举康典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05年3月16日,郝建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满,董事长蓝德彰先生(John D.Langlois)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05年5月16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徐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2005年5月16日,蓝德彰先生(John D. Langlois)辞去董事长职务,法兰克纽曼(FrankN. Newman)先生被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代理董事长。
2005年6月17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报中国银监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在通过任职资格审核前继续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能。
2005年6月17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王博民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首席财务官,报中国银监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2005年6月17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冯宝森先生不再担任深圳发展银行总会计师,但继续分管公司后勤工作。
2005年6月17日,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康典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报中国银监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2005年9月30日,本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作出公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康典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
(七)本行员工情况
截至2005年末,本行共有员工7142人。按专业构成划分划分,其中管理人员1588人,银行业务人员2713人,财务人员539人,信息技术人员228人;按教育程度划分,博士及硕士研究生502人,本科3253人,大专2409人,中专及以下978人。本行离退休人员149人。
第七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始终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行与第一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独立。本行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的规定,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行各位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行财务以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信息披露
本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本行认真对待股东来信、来电、来访和咨询,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数量原有5名,2005年6月17日召开的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本行独立董事数量是4名。报告期内,本行各位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参与本行重大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提出异议情况
董事会次数
袁成第 10 10 0 0 0
郑学定 10 10 0 0 0
郝珠江 10 9 1 0 0
法兰克纽曼
4 3 1 0 0
(Frank Newman)
米高奥汉仑
(Michael O’Hanlon) 10 10 0 0 0
三、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本行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本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激励机制
本行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目前本行正在逐步完善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八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11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17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6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主营业务范围
本行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各项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005年,本行通过组建国际化管理团队,转换经营理念,进行管理架构改革,调整业务结构,达到良好效果,各项业务取得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达到22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8亿元,增幅12.12%;存款总额达20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48亿元,增幅20.79%;贷款(含贴现)总额达15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9亿元,增幅23.70%;净利润达3.52亿元,比上年增加0.57亿元,增幅19.40%。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为9.3%,比上年末下降了2.1个百分点,资产质量逐步改善。
报告期内,本行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努力发展优质业务,明确提出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的经营策略,努力打造个人贷款、信用卡业务、财富管理及电子银行业务品牌,取得良好效应。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储蓄存款余额292亿元,增幅23.0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本行储蓄存款增幅比16家商业银行高6.91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10位。市场份额占16家商业银行的0.28%,较年初提高0.01个百分点,市场份额排名第14位。
报告期末,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62.68亿元,在16家商业银行中增幅排名第8位。个人消费贷款市场份额占16家商业银行的0.80%,比年初提高0.05个百分点,市场份额排名第14位。
截至2005年底,本行借记卡累计发卡量达557万张,全年新增发借记卡98万张,与42家单位联合发行联名卡,累计发行联名卡77万张。报告期内,本行新发信用卡24万张,报告期末累计卡量55万张;报告期末信用卡贷款达3.4亿元,信用卡卡均贷款额居全国同业前列。全年信用卡累计消费333万笔,消费金额15.96亿元,增幅为52.3%。
报告期内,本行共实现国际结算量2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各项中间业务净收入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亿元,增幅47.79%。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信贷报表有关资料统计,报告期末在全国16家同类商业银行中,本行各项存款占市场份额的第14位,增长幅度居第8位;各项贷款占市场份额的14位,增长幅度居第6位。
3、报告期内按业务种类、地区分布划分的业务收入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业务种类 业务收入
贷款 7,056,679,599
拆借、存放等同业业务 823,307,975
债券投资 824,537,457
其他业务 635,632,460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分部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营业费用
深圳地区 3,722,689,439 3,171,576,074 996,465,119
华南地区 1,733,760,277 840,872,106 359,862,773
华东地区 4,403,170,719 2,466,260,652 706,434,993
华北东北地区 2,955,704,893 1,905,494,419 434,124,057
其他地区 341,074,681 148,133,439 99,924,665
离岸业务 76,200,153 33,530,349 -
小计 13,232,600,162 8,565,867,039 2,596,811,607
抵销 4,716,980,128 4,716,980,128
合计 8,515,620,034 3,848,886,911 2,596,811,607
地区分部 投资净收入 营业利润
深圳地区 776,234,064 330,882,310
华南地区 976,470 534,001,868
华东地区 12,034,582 1,242,509,656
华北东北地区 15,290,192 631,376,609
其他地区 229,481 93,246,058
离岸业务 19,772,668 62,442,472
小计 824,537,457 2,894,458,973
抵销
合计 824,537,457 2,894,458,973
4、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占本行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是贷款和贴现。2005年本行贷款利息收入55.00亿元,贴现利息收入15.57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64.59%、18.28%。
5、本行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无新增控股公司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本行正在与控股子公司元盛公司及其他股权投资办理脱钩和清理工作。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一。
6、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主要有:2005年我国为了进一步抑制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继续实行宏观调控,企业贷款有效需求增速下降;银行业进一步向外资开放,外资银行机构不断扩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业竞争也日益加剧;本行资本未能及时得到补充,资本约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本行不良资产总量偏大。
针对上述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本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本行营销体系的建设,对本行公司、零售和同业业务实行专业化、扁平化和市场化管理,加快业务产品创新,打造品牌,争创部分领域的优势地位;
2、改革银行管理体制,实行信贷和计划财会的垂直管理,提高本行决策和审批效率,并提升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资产负债组合风险的管理水平;
3、在提高盈利能力,加强自身资本积累的同时,积极寻求资本补充渠道,并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拓展低资本消耗型的业务,以突破资本约束对本行业务发展的限制;
4、在继续推进公司业务不断增长的同时,计划与GE进行战略合作,加大零售银行业务投入,加快理财业务、个贷业务、信用卡和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
5、加大不良资产清理力度,改革不良资产管理架构,实施不良资产分类管理,制定各项清收政策和配套措施,并加大不良资产核销。
(二)报告期内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 增减幅度 主要原因
总资产 229,216,416 12.12% 贷款增长
总负债 224,173,374 12.25% 存款增长
其中:长期负债 16,688,309 14.66% 长期存款增长
股东权益 5,043,042 6.52% 利润增加
主营业务利润 2,894,459 3.42% 金融企业往来净收入增长
主营业务利润、计提资产减值
净利润 351,727 19.40%
准备等增长的综合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3,818,791 24.43% 收回短期投资
2、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会计报表项目 报告期末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待摊费用 18,157 101% 房租费用增加
短期投资 7,308,345 -34% 资金结构调整
进出口押汇 1,886,573 63% 资金结构调整
贴现 38,414,273 130% 资金结构调整
逾期贷款 496,725 -61% 转入非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 15,983,067 40% 谨慎转贷原则所致
在建工程 4,593 -61% 转入其他应收款
无形资产 41,580 -37% 本年摊销
抵债资产 1,024,062 42% 加大催收力度所致
递延税款借项 1,000,889 33% 时间性差异增加
同业拆入 0 -100% 资金结构调整
应付代理证券款项 24,488 49% 业务增加所致
卖出回购证券款 1,169,554 -92% 业务减少所致
预提费用 22,562 48% 增加预提咨询费用
递延收益 254,916 53% 业务增加
存入长期保证金 183,155 -82% 业务减少
外币报表折算差 -43,003 1474110% 汇率大幅下降
证券销售差价收入 112,417 375% 业务增加
汇兑收益 143,199 45% 业务增加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 859,573 -35% 转贴现利息支出下降
营业外收入 31,098 48% 出售固定资产产生收益
营业外支出 67,236 138% 预计负债增加
按税法规定,资产减值准备
等项目税前可扣除的
金额低于实际账面支出金
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 高于账面税前利润,而且本
行在不同税区的盈利
286,889 41% 结构不同,导致有效税率较
高,再加上05年利润
总额有所增加,因此所得税
费用处于较高水平。
(三)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2005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5]61号),决定从2005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对2005年3月17日前发放的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住房贷款),改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同时下调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决定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具体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2005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2005年,企业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1424亿元,企业融资来源得到拓展,可能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2005年5月26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短期融资券交易规程》。根据这一办法,融资券交易的参与者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这使商业银行可以投资企业短期融资券。本行的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于2005年6月1日起实行,“办法”允许商业银行参与发行和自己发行金融债券,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更为丰富的业务范围,获得稳定的、多渠道的资金来源。
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和《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要求商业银行分年足额提取呆账准备。本行自200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文件,对本行2005年度盈利状况无重大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7月21日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2005]第16号),宣布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此次汇率调整未对本行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行未来的展望及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平稳增长,为国内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但随着对外资银行准入限制的逐步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银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另外,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变革,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本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公司治理得到改善,本行组建了国际化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借鉴国际同行的先进经验,对本行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造,并取得了成效。2006年,本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将本着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为客户增添服务价值,为员工带来职业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加大产品创新,严格财务管理,加快信息科技更新升级,确保本行2006年各项业务和经营业绩能够持续、稳步增长。
为此,新年度本行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提高资本充足率,突破资本约束对业务发展的限制。在此方面,一是要靠自身积累,提高利润,消化不良资产,控制资本性支出,减少非生息资产;二是通过定向募集、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力争使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监管要求。
2、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一是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降低资本消耗,提高利润率;二是继续发展优势的公司业务,树立品牌,做精做强;三是加强与GE的合作,引入先进的经验和技术,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3、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客户满意。一是按国际先进水平在全行建立和推行新的服务标准;二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优质客户服务。
4、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完善不良资产预警和处置机制,同时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经营,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提升资产价值,实现银行和客户的双赢。
5、在继续加强信贷风险、操作风险控制的同时,加强流动性缺口管理和外汇资产管理,建立严格的外汇交易制度和预警机制,引入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资本与货币市场运作,通过各种投资组合和金融工具,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加强风险识别和规避能力,防范和化解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6、加强全行信息化建设,为管理决策和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一是调整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IT项目管理,优化IT工作流程;三是规范IT预算和资源分配,确保战略性项目的建设。
(五)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情况
1、本行报告期内无新增的对外股权投资。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未募集资金。本行前一次募集资金已经于本报告期前按计划使用完毕。
(六)会计政策调整的董事会说明
本行以前年度各项贷款及各项存款计息日按中国银行业惯例为每月的20日。经本行2006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本行本年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将利息计提日改为每月月末。董事会认为,将计息日改为每月的月末将使本行会计报表能够提供有关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以及和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本行将于未来期间持续地应用新的计息日。
本行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及上期对比数。
(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5年3月2日召开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将下设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分为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04年度审计师;《深圳发展银行200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4月23日召开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单伟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所得税会计核算政策的议案》;《关于发展兴苑、华茂欣园转作固定资产核算的议案》;《关于2004年度奖金计提的议案》;《关于中财、首创15亿元人民币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议案》;《提取贷款一般损失准备的议案》;《关于有关部门要求归还德恒证券、南方证券有关款项事宜的议案》;《关于2004年度所得税计算的议案》;《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和管理人员保险的议案》;《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5月16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韦杰夫先生薪酬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徐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董事长的工作安排》;《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6月3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第一大股东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向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的《关于聘请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6月17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博民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关于冯宝森先生不再担任总会计师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8月17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员安排的议案》;《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副主席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管人员2005年上半年薪酬总体方案的议案》;《关于首席信贷执行官的信贷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行长以及特殊资产管理执行官审批在资产保全案件中出具银行担保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工作细则》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9月12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首席信贷官审批“东门大世界”、“新世纪广场”重组贷款的议案》。
2005年9月27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长与通用电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认股协议》;《关于2005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10月28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授权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内部稽核等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的议案》;《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安排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5年12月8日召开了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呆账核销(第二批)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明确首席信贷风险执行官的信贷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资本性支出与财务费用审批权限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聘任赵娜女士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的议案》;《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非员工监事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有关决议刊登在2005年1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行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执行了2005年1月11日召开的本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做的决议,以及2005年6月17日召开的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做的决议。
本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深圳发展银行2004年度净利润289,774,27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6,076,238元。根据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圳发展银行2004年度净利润325,727,95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6,395,476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2004年度利润作如下分配:(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289,774,276元)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977,428元。(2)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289,774,276元)的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14,488,714元。(3)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289,774,276元)的20%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57,954,855元。(4)为更好促进本行长远发展,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资本。(5)余未分配利润634,655,241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得到执行。
(八)本行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5年,本行法定财务报告(经境内注册会计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利润情况为:净利润351,727,46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18,656,495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2005年度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172,746元。
2、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17,586,373元。
3、提取一般准备200,000,000元。
4、为更好促进本行长远发展,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资本。
5、经上述利润分配,2005年末,本行盈余公积余额322,891,443元,其中公益金107,630,481元;一般准备479,704,345元;余未分配利润为765,897,376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须经本行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本届监事会于2005年成立。本着对深圳发展银行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广大股东和员工的支持下,本届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关注本行的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行长室提出意见,为维护股东、本行、客户和员工的利益发挥重要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做出了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05年4月23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由黄守岩监事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临时召集人;审议通过了《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变更所得税会计核算政策的议案》。同意本行董事会对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带说明段的审计报告中的相关事项做出的说明。
(二)2005年5月16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修改了本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提名康典、罗龙分别为外部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接受徐进监事书面辞职。
(三)2005年6月17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选举监事康典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四)2005年7月29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成立风险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推举监事管维立、康典分别担任两委员会主席;通报了康典代理主席上任以来的重要工作事项;讨论了监事会200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费用预算和增加工作人员的议案。
(五)2005年8月16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监事会200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费用预算及增加监事会秘书处编制的议案;通报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2004年度监管通报》;初步讨论了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议题、《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制度》进行修改的议案。
(六)2005年9月26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讨论了与GE合作的有关事项。
(七)2005年10月27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通报了康典主席拜会中国银监会有关领导、与本行纽曼董事长就相关事宜进行沟通的情况;讨论了我行股权分置改革、引进GE战略投资者及与之进行零售业务战略合作等情况;讨论、安排了本年度开展分支行例行巡回检查事宜;讨论了聘请本行监事会财务、法律顾问事宜;讨论通过了监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任职事宜;集体学习了中国银监会有关文件。
(八)2005年12月7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2005年度巡回检查工作总结》、《监事会关于完善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协调沟通机制的函》;通报了监管机构有关领导来行视察工作的情况;初步讨论了第11次董事会的有关议题;集体学习了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深圳地区发生的几起经营事故进行了讨论。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本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并组织对6家分行开展了巡回检查。监事会注意到,本行通过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运作、由审计及关联交易委员会直接领导本行稽核管理系统、实施信贷及财务垂直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监事会认为本行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但本行仍需持续努力改进内部控制。
(二)检查本行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列席董事会听取了本行首席财务执行官、负责审计的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家意见。本行财务报告经深圳鹏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募集资金,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和规定进行,没有发生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本行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563笔,涉及标的本金36.2亿元人民币,利息3.4亿元人民币。本行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共29笔,涉及金额人民币18,247万元。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案件有:
1、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公司”)反诉本行长城支行贷款合同纠纷案
2004年5月,亚洲公司在本行长城支行诉其贷款纠纷案中,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支行返还人民币3600万元及利息。亚洲公司认为该公司已经作出的还款行为违法、无效。本行认为该还款行为合法、有效,已组织应诉答辩,2005年4月,一审法院判决本行返还3600万元及同期贷款利息。支行已提起上诉,该案正在审理中。
2、陕西省现代农业中心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本行宝安支行列为第三人股权质押纠纷案
2005年8月,陕西省现代农业中心以股权纠纷案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法院确认被告2002年7月出具的持有人为原告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书》及作为出质给本行的出质记载依据的“股东名册”无效。并将本行、延炼实业集团公司列为第三人。该案涉及宝安支行向福建实达电脑集团发放贷款过程中,原告用其持有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股权作质押。本行认为质押贷款合法有效,一审已开庭,案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3、安徽证券登记公司诉本行红宝支行3,000万汇款纠纷案
本行一审胜诉后,原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01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院要求追加交通银行广元支行为被告,2004年12月,该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现二审法院已判决本行向原告承担3000万元及利息的赔偿责任。本行已申请再审并申请中止执行。
(二)报告期内本行没有收购、吸收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一直坚持诚信、公允的商业原则,对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行贷款条件和审核程序发放。现有的关联交易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实质影响。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往来余额具体如下:
1、于2005年12月31日,本行应收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人民币40,000元(2004年12月31日:无),是垫付的股权收购公告款(于2006年3月已收回)。
2、于2005年12月31日,本行应收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515,704,656元(2004年12月31日:人民币523,477,275元),是以前年度拨付给该公司而未收回款项。
3、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贷款 存款
2004年12月31日 600,000 5,248,882
本年增加 3,130,000 27,980,471
本年减少 1,017,333 23,737,505
2005年12月31日 2,712,667 9,491,848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21,454 (44,219)
4、其他
(1)Richard C. Blum先生作为为本行控股股东的最终实质控制人之一,同时对本行和世邦魏理仕有限公司(“魏理仕公司”)有重大影响。根据本行和魏理仕公司签订的协议,魏理仕公司本年向本行提供了房地产物业中介服务,本行共计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用港币2,675,153元。
(2)于2005年9月28日,本行与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双方约定,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和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本行将向该公司发行新股,每股价格为5.247元人民币,该公司的总认购金额为一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于2005年9月28日,本行与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该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向本行提供零售业务在风险、运营、市场营销、系统、战略和融资方面的咨询服务;在消费融资业务方面将向本行提供在产品开发、系统和营销、融资技巧、风险管理、运营和员工培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该协议的期限为五年。
《战略合作协议》规定本行应向该公司支付咨询费用及因提供咨询服务而发生的旅行和住宿费用。咨询费按成本补偿的方法计算,并在此基础上上浮40%,其成本与国际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普遍成本费率一致。按协议规定,在有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行将以发行新股的方式按累积咨询费用的85%向该公司支付费用,否则在协议签订日五年后以现金支付累积咨询费用。咨询费年度预算在200万美元至400万美元之间。
本年度本行根据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账单计提了125万美元的咨询费用,列入了“预提费用”。
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注册于美国纽约州,公司性质为金融控股公司。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是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上述两家公司均为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子公司。
本行认为在目前诸多工作中股权分置改革是最为优先的。本行与通用电气的协议并不影响本行继续配合相关股东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本行董事会将在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后,才提议召开审议与上述二项协议有关的临时股东大会。
除上述关联事项外,本行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本行除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报告期内也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本行或持股5%以上股东无重大承诺事项。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行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行委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本行2005年度支付给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5万元,支付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40万元。本行不承担以上二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为本行提供服务年限为6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行提供服务年限为6年。
(七)本行、本行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方类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别 称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控股股东、实际 Newbridge
控制人及其附 Asia AIV III,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属企业 L.P.
小计 - - -
关联自然人及
- - -
其控制的法人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
- - -
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上市公司的子
深圳市元盛实
公司及其附属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业有限公司
企业
小计 - - -
总计 - - -
资金占用方类 2005年期初占 2005年度占用 2005年度偿还
别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 - 4.00 -
属企业
小计 - 4.00 -
关联自然人及
- - -
其控制的法人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
- - -
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 52,347.73 - 777.26
企业
小计 52,347.73 - 777.26
总计 52,347.73 4.00 777.26
资金占用方类 2005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别 用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
代垫股权收购
控制人及其附 4.00 非经营性占用
公告费
属企业
小计 4.00
关联自然人及
-
其控制的法人
小计 -
其他关联人及
-
其附属企业
小计 -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 51,570.47 以前年度拨款 非经营性占用
企业
小计 51,570.47
总计 51,574.47
注:应收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的款项4万元人民币是本行为该公司代垫的股权收购公告款,该款已于2006年3月收回。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深鹏所专审字[2006]085号)
(九)独立董事对本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精神,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本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十)本行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本行已聘请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人,股权分置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中,本行将与非流通股股东合作,力争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1、2005年4月1日本行发布董事会公告,本行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德彰(John D. Langlois)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05]74号)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05]75号)。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05年4月20日本行发布关于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几笔相关贷款的公告。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05年4月22日本行发布关于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有关情况的进一步公告。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05年9月30日本行发布董事会公告,本行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05]247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康典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05]242号)。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05年10月21日本行董事会发布关于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的公告。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05年10月29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2005年9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鉴于本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于2005年9月28日同时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的规定,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和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可能因认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成为本公司股东。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均为通用电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法定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6] 025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银行”)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发展银行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展银行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2006年3月30日
龙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克晶
2、财务报表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05年12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五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现金 1 787,992,420 703,081,59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 20,971,705,025 18,404,206,126
存放同业 3 6,656,256,510 5,236,463,983
拆放同业 4 3,386,966,650 2,752,091,600
拆放金融性公司 5 238,325,138 271,021,624
买入返售款项 6 7,948,891,474 11,148,189,646
应收账款 7 229,337,261 231,343,697
其他应收款 8 791,933,713 809,366,899
减:坏账准备 8、19 992,941,286 949,254,376
预付账款 9 45,818,953 52,785,247
待摊费用 10 18,156,677 9,045,181
短期投资 11 7,308,344,753 11,046,867,007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19 - -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642,519,490 6,145,411,762
代理证券 - -
短期贷款 12 66,838,782,553 64,404,003,227
进出口押汇 12 1,886,572,642 1,154,051,709
贴现 12 38,414,272,735 16,701,407,260
流动资产合计 161,172,934,708 138,120,082,186
长期资产:
中长期贷款 12 32,483,604,299 31,238,496,393
逾期贷款 12 496,724,787 1,264,560,541
非应计贷款 12 15,983,066,956 11,432,944,110
减:贷款损失准备 13、19 6,232,551,493 5,111,559,816
应收租赁款 4,194,739 4,293,888
租赁资产 8,521,057 8,718,359
减:待转租赁资产 8,521,057 8,718,359
长期股权投资 14 159,049,264 156,491,335
长期债权投资 14 20,764,060,992 22,601,847,375
长期投资合计 20,923,110,256 22,758,338,71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4、19 53,169,687 48,159,919
长期投资净额 20,869,940,569 22,710,178,791
固定资产原值 15 4,022,065,037 4,598,460,554
减:累计折旧 15 1,604,342,464 1,354,891,225
固定资产净值 2,417,722,573 3,243,569,329
在建工程 16 4,592,695 11,792,846
减: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9 - -
在建工程净值 4,592,695 11,792,846
长期资产合计 66,027,295,125 64,794,276,08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7 41,580,457 65,857,066
长期待摊费用 18 121,482,186 131,406,613
抵债资产 1,024,061,511 722,981,888
减: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9 171,827,006 144,142,09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015,297,148 776,103,468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20 1,000,888,827 752,297,347
资产总计 229,216,415,808 204,442,759,08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05年12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存款 21 97,381,560,790 86,482,462,951
短期储蓄存款 26,253,274,318 21,429,291,424
存入短期保证金 22 56,476,296,426 39,539,679,306
财政性存款 4,714,343,476 4,710,677,076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同业存放款项 10,469,234,116 8,325,483,278
同业拆入 23 - 322,764,999
汇出汇款 435,240,779 599,477,063
应解汇款 568,300,743 594,653,672
委托资金 6,642,519,490 6,145,411,762
应付代理证券款项 24,488,254 16,471,412
卖出回购款项 24 1,169,553,502 13,898,079,991
应付账款 821,091,626 712,190,961
应付工资 283,280,430 257,289,040
应付福利费 126,647,848 107,831,830
应交税金 25 521,756,284 427,611,640
应付股利 26 23,441,268 23,571,856
其他应付款 27 1,002,789,975 1,150,119,977
预提费用 22,561,812 15,207,131
递延收益 254,916,387 167,083,227
预计负债 58,718,373 30,389,574
流动负债合计 207,250,015,897 184,955,748,170
长期负债:
长期存款 13,531,929,443 11,219,230,753
长期储蓄存款 2,972,470,274 2,326,813,987
存入长期保证金 28 183,155,373 1,006,921,846
长期应付款 754,293 1,508,587
长期负债合计 16,688,309,383 14,554,475,173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20 235,048,573 198,221,460
负债合计 224,173,373,853 199,708,444,803
股东权益:
股本 29 1,945,822,149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30 1,571,729,344 1,571,729,344
盈余公积 31 322,891,443 270,132,324
其中:公益金 31 107,630,481 90,044,108
一般准备 479,704,345 279,704,345
未分配利润 32 765,897,376 666,929,035
其中:建议分配的应付股利 - -
外币报表折算差 -43,002,702 -2,917
股东权益净额 5,043,041,955 4,734,314,28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29,216,415,808 204,442,759,083
(附注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法兰克纽曼 首席财务官:王博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兆感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05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2005年度 2004年度
重新编列 见附注二、
26
一、营业收入 33 8,515,620,034 8,345,605,729
利息收入 5,499,882,719 5,515,165,416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752,368,830 640,336,691
手续费收入 307,086,758 247,478,433
贴现利息收入 1,556,796,880 1,682,174,447
买入返售收入 70,939,145 62,619,477
证券销售差价收入 112,416,794 23,643,664
汇兑收益 143,199,447 98,598,286
其他营业收入 72,929,461 75,589,315
二、营业支出 33 3,848,886,911 3,791,504,733
利息支出 2,887,093,761 2,371,734,718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859,573,049 1,326,461,780
手续费支出 67,990,465 59,639,923
卖出回购支出 24,871,903 25,753,347
汇兑损失 9,357,733 7,914,965
三、营业费用 33 2,596,811,607 2,457,296,430
四、投资净收入 33、34 824,537,457 702,055,158
五、营业利润 2,894,458,973 2,798,859,724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416,921,653 412,572,720
加:营业外收入 35 31,097,656 20,959,998
减:营业外支出 36 67,235,621 28,283,687
六、利润总额 2,441,399,355 2,378,963,315
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9 1,802,782,794 1,880,634,828
八、税前利润 638,616,561 498,328,487
减:所得税 37 286,889,101 203,758,818
九、净利润 351,727,460 294,569,669
(附注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法兰克纽曼 首席财务官:王博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兆感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表
2005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5年度 2004年度
重新编列 见附注二、26
一、净利润 351,727,460 294,569,669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66,929,035 475,458,751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018,656,495 770,028,4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172,746 29,456,96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7,586,373 14,728,484
提取一般准备 200,000,000 58,913,934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65,897,376 666,929,035
减:付普通股股利
- -
四、未分配利润 765,897,376 666,929,035
(附注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法兰克纽曼 首席财务官:王博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兆感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05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2005年1-12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的中长期贷款 1,335,136,062
吸收的活期存款净额 15,726,747,133
吸收的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 19,071,205,623
同业存款净额 1,953,161,626
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入的资金净额 -13,051,291,488
收取的利息 7,969,827,169
收取的手续费 307,086,758
收到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3,664,616
收回的委托资金净额 497,107,7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 891,960,804
现金流入小计 34,704,606,031
对外发放的中长期贷款 2,580,243,968
对外发放的短期贷款净额 28,963,433,299
对外发放的委托贷款净额 497,107,728
存放同业款项净额 2,295,155,563
拆放其他金融企业资金净额 -2,665,629,058
支付的利息 3,662,638,046
支付的手续费 67,990,46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41,394,078
支付税费 848,520,1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 1,699,336,296
现金流出小计 38,990,190,5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5,584,4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140,440,997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853,575,23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8,994,016,2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872,695,516
支付的现金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000,000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619,935,586
现金流出小计 1,495,631,1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98,385,1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130,588
现金流出小计 130,5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588
四、非常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 648,678,348
五、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2,557,713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8,790,68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05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附注五 2005年1-12月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
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
对外投资偿还债务
-
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
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接受捐献非现金资产
-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51,727,460
加:计提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 1,807,192,346
固定资产折旧 330,349,604
无形资产摊销 31,581,08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617,202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9,111,496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7,354,680
投资损失(减收益) -824,537,457
递延税款的贷项(减借项) -211,764,3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0,919,416,88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5,091,620,763
收回已核销款项 3,664,616
非常项目产生的损失(减收益) 36,137,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5,584,486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 787,992,420
减: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期初余额 703,081,59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41 18,659,907,691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41 14,926,027,8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8,790,688
(附注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董事长:法兰克纽曼 首席财务官:王博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兆感
3、会计报表附注(除另有说明外,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简介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系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内原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设立。1988年4月7日,本行普通股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首家挂牌公开上市。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本行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重庆、大连、杭州、南京、海口、济南、青岛、珠海、佛山、宁波、温州、成都、昆明等地开设了分支机构。
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00000008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号为B11415840H0001,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有深司字N4688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和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银行外汇业务采用分账制。期中交易按各原币记账,期末,除权益类项目外,将各原币种报表按决算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与人民币报表合并,权益类项目按照历史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不同汇率之间形成的差额,作为外币折算差额单列项目反映。由于外币兑换及外币买卖产生的折算差额则列入当期汇兑损益。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特别说明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低的投资,以及存放人民银行可运用的备付金存款和期限低于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拆放同业款项。
6、应收款项坏账核算方法
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提取的损失准备列入“坏账准备”项目。
对于除贷款外的生息资产,包括应收账款(不含应收利息)、存放同业、拆放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买入返售证券、应收租赁款等,本行于期末逐项分析其可回收性,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贷款等生息资产的应收利息,在其到期90天尚未收回时,冲减当期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不计提坏账准备(见附注二、20)。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行于期末先对个别款项分析其可回收性后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其余款项于期末按其账龄根据如下比例提取坏账准备:
账龄 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
1年以内 1%
1至2年 10%
2至3年 20%
3年以上 100%
7、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行的短期投资初始成本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量,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出售短期投资的损益于出售日按短期投资账面净值与收入的差额确认。
8、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本行贴现以贴现票据到期价值计价;贴现票据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收益”贷项,在贴现期间内平均摊销计入贴现利息收入。
本行以贴现票据到同业或中央银行再融资的业务,分为卖断式和回购式两种:卖断式再融资的业务,本金部分转销贴现项目;回购式再融资的业务,本金部分计入同业或中央银行借款;贴现票据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收益”借项,在贴现期间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利息支出。
9、贷款的种类和范围
本行的各项贷款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各种信用垫款、贴现、进出口押汇等。
(1)短期贷款及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种贷款,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进出口押汇等。中长期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短期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本金以实际贷出的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
(2)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是指因借款人的原因在贷款到期后(含展期后到期)没有归还的各项贷款,包括因贴现票据到期承兑人不能按期支付或本行承兑的汇票及本行开具的信用证、保函等因申请人保证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被动垫款。
(3)应计贷款及非应计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及其应收未收利息均未逾期90天的贷款。非应计贷款是指其贷款本金或其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天以上没有收回的贷款;各项贷款在其贷款本金或其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天时转为非应计贷款;应计贷款及非应计贷款的利息收入确认标准见附注二、20。
10、贷款损失准备核算方法
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贷款损失。
本行于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回收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提取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质押物的合理价值、担保人的实际担保能力和本行的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
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已核销的贷款以后又回收的,按已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予以转回。
本行没有需提取特种贷款损失准备的情形,故没有计提特种贷款损失准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计提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其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应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本行2005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于2005年起3年内达到上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金[2005]49号文《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本行一般准备按照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从利润分配中计提,一般准备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11、呆账的认定及核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金[2005]50号文《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本行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债权或股权被认定为呆账。
呆账经本行董事会同意及办理国家规定的相关手续后核销。
12、买入返售款项及卖出回购款项业务核算方法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款项以实际支付或收到的金额入账,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在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款项存续期间中平均摊销,计入当期买入返售利息收入或卖出回购利息支出。
13、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行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或虽拥有2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行仅对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公司”)拥有2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元盛公司已在清理,本行对其账面股权投资成本已采用权益法调整至零。
本行的长期债权投资以取得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于期末按应计利息及投资折价或溢价摊销的金额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折价或溢价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
对于预计不能收回或发生重大贬值的长期投资,本行按其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4、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0%-2.8%)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3.30%
运输工具 6年 16.20%
电子计算机(大中型) 5年 19.80%
电子计算机(微型) 3年 33.00%
机电器具 5年、10年 19.80%、9.90%
自有房屋装修 5年、10年 20.00%、10.00%
经营性租入房屋装修 按租赁期 -
15、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行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包括直接建造和购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与兴建、安装及测试期间有关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及外币汇兑差额,并扣除交付使用前取得的收入。在建工程于交付使用后转为固定资产。
16、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本行无形资产以取得的实际成本入账,购买软件款在软件投入使用后按5年平均摊销。购买分支机构款按购买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平均摊销,合同未作规定的,按8年期限平均摊销。
17、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预计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重大永久性贬值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本行按其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18、长期待摊费用及开办费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计入当期损益。
19、抵债资产核算方法
本行按法定程序取得的抵债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或其他债权的本金和其已确认的表内应收利息作为入账价值,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等计入抵债资产的价值。
期末抵债资产按其估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在处置抵债资产时,按取得的处置收入和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收入确认原则
利息收入,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或其应收未收利息到期90天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冲减当期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表外核算的应计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款期的利息收入(非应计贷款收到还款时,先冲减贷款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收到的还款确认为收款期的利息收入)。
劳务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1、支出确认原则
本行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各项利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22、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本行根据会计报表所列的税前利润或亏损金额经纳税事项作出调整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适用的税率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
本行按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用现行所得税率计算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未来可抵减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借项”或“递延税款贷项”列示。
本行时间性差异主要由于资产减值准备而产生,当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时,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作为递延税款的借方反映。
23、外汇交易合约
本行以远期或掉期外汇交易合约的到期应收金额计入表外科目“期收远期外汇”项目核算,到期应付金额计入“期付远期外汇”项目核算,外汇合约到期交割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交割当期损益。
24、利润分配方法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本行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净利润的10%和5%-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该项公积金已达本行注册股本金额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和法定公益金。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金[2005]49号文《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行在利润分配时应提取一般准备,按提取一般准备后的余额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或分配股利。本行一般准备按照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从利润分配中计提,分年提足,提取的一般准备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4号—金融类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及利润分配基准》的规定,本行应当按照经境内会计师审计后的净利润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但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和分配股利时,应当以经境内外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孰低者为基准。
股利分配方案须经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5、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本行唯一的子公司元盛公司应予脱钩,元盛公司处于清理整顿状况且对本行财务情况影响并不重大。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本行不合并其会计报表;本行无其他子公司及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情形,因此本行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元盛公司的有关情况在附注十一中进行披露。
26、会计政策变更
本行以前年度各项贷款及各项存款计息日按中国银行业惯例为每月的20日。经本行2006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本行本年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将利息计提日改为每月月末。董事会认为,将计息日改为每月的月末将使本行会计报表能够提供有关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以及和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本行将于未来期间持续地应用新的计息日。
本行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及上期对比数。
有关影响情况如下。
(1)累积影响数
累积影响数 对2004年度净利
追溯调整事项 合计 润影响
调整利息收入 156,335,063 22,595,787
调整利息支出 76,642,407 14,235,563
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8,580,293 1,224,633
调整所得税 21,460,371 2,340,197
合计 49,651,992 4,795,394
对2003年度净 对2003年度期初
追溯调整事项 利润影响 未分配利润影响
调整利息收入 -34,326,474 168,065,750
调整利息支出 10,260,514 52,146,330
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1,887,956 9,243,616
调整所得税 -13,408,793 32,528,967
合计 -29,290,239 74,146,837
(2)对以前年度利润分配的影响
对2004年度利
项目 合计 润分配的影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965,199 479,539
提取法定公益金 2,482,600 239,770
提取一般准备 9,930,399 959,079
合计 17,378,198 1,678,388
对2003年度利 对2003以前年度
项目 润分配的影响 利润分配的影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29,024 7,414,684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64,512 3,707,342
提取一般准备 -5,858,047 14,829,367
合计 -10,251,583 25,951,393
(3)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比较
原2004年度 本年报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金额 调整数 期初数金额
应收账款 75,008,634 156,335,063 231,343,697
应付账款 635,548,554 76,642,407 712,190,961
应交税金 395,564,267 32,047,373 427,611,640
递延税款贷项 200,228,169 -2,006,709 198,221,460
盈余公积 262,684,525 7,447,799 270,132,324
一般准备 269,773,946 9,930,399 279,704,345
公益金 87,561,508 2,482,600 90,044,108
未分配利润 634,655,241 32,273,794 666,929,035
原2004年度 本年报表的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 报表金额 调整数 上年比较数
利息收入 5,492,569,629 22,595,787 5,515,165,416
利息支出 2,357,499,155 14,235,563 2,371,734,718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1,348,087 1,224,633 412,572,720
所得税 201,418,621 2,340,197 203,758,818
年初未分配利润 446,301,963 29,156,788 475,458,75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977,428 479,539 29,456,96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488,714 239,770 14,728,484
提取一般准备 57,954,855 959,079 58,913,934
三、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金融业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 1%、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0%、15%、33%
其中:离岸业务利润 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21号文,从2001年起,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至5%为止,本年营业税税率为5%。
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1113号文批准,本行本年所属分支机构执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暂不实行就地预缴,由本行总行统一计算并缴纳所得税。
四、本行所控制的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占权益比例
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2,010万元 100%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是否合并
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 否(附注二、25)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现金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787,992,420 703,081,594
合计 787,992,420 703,081,594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准备金存款(人民币) 10,393,278,630 9,453,978,643
备付金存款 10,422,812,921 8,823,368,542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14,374,000 11,232,000
准备金存款(外币) 141,239,474 115,626,941
合计 20,971,705,025 18,404,206,126
准备金存款是根据本行人民币一般性存款的8%(2004年12月31日:8%)及外币一般性存款的3%计算。
3、存放同业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存放境内同业 5,887,788,519 4,433,337,371
存放境外同业 768,467,991 803,126,612
合计 6,656,256,510 5,236,463,983
坏账准备(附注五、19) 76,826,553 78,642,796
存放同业款项中人民币20,242,340元因涉及票据纠纷被冻结。
4、拆放同业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拆放境内同业 1,951,586,531 1,342,265,000
拆放境外同业 1,435,380,119 1,409,826,600
合计 3,386,966,650 2,752,091,600
坏账准备(附注五、19) 181,441,800 162,933,600
5、拆放金融性公司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拆放境内金融性公司 238,325,138 271,021,624
拆放境外金融性公司 – –
合计 238,325,138 271,021,624
坏账准备(附注五、19) 158,899,101 168,727,246
6、买入返售款项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债券 5,209,000,000 6,857,800,000
已逾期的买入返售债券 51,722,138 55,022,138
买入返售贷款 1,005,000,000 770,000,000
买入返售票据 1,683,169,336 3,465,367,508
合计 7,948,891,474 11,148,189,646
坏账准备(附注五、19) 27,549,923 29,022,137
买入返售的交易方为境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7、应收账款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利息 229,337,261 100% 231,343,697 100%
应收账款全部系账龄在90天以内及其本金逾期未超过90天的贷款和同业往来款项的应收利息,其中无应收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款项。
8、其他应收款
2005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附注五、19)
1年以内 94,794,467 12% 12,876,216 81,918,251
1至2年 28,564,878 4% 2,856,488 25,708,390
2至3年 15,980,912 2% 3,196,183 12,784,729
3年以上 652,593,456 82% 525,100,283 127,493,173
合计 791,933,713 100% 544,029,170 247,904,543
2004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附注五、19)
1年以内 116,064,524 14% 1,160,645 114,903,879
1至2年 20,284,815 3% 2,028,482 18,256,333
2至3年 17,112,545 2% 3,422,509 13,690,036
3年以上 655,905,015 81% 499,018,643 156,886,372
合计 809,366,899 100% 505,630,279 303,736,620
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款项,其中金额较大且提取较大比例坏账准备的款项如下: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项目/内容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元盛公司 515,704,656 381,226,094 523,477,275 366,590,901
暂付诉讼费 159,564,938 83,533,983 136,335,555 78,154,508
购房款 22,447,541 22,447,541 22,447,541 22,447,541
苏州群鹰购物中心 8,680,000 8,680,000 8,700,000 8,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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