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公司简介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四节 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七节 本行公司治理结构
第八节 股东大会简介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第十节 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200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董事会
会议实到董事10 人,委托董事2 人。董事叶连捷、独立董事张志平缺席。本行董事会
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本行董事长周林、行长何如、总会计师冯宝森、计划财会部总经理夏博辉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Ltd.
(二)法定代表人:周林
(三)董事会秘书:雷鸣
证券事务代表:吕旭光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电子邮箱:dsh@sdb.com.cn
(四)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1
本行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db.com.cn
电子邮箱:dsh@sdb.com.cn
(五)本行选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秘书处
(六)本行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发展A
股票代码:000001
(七)本行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 年12 月22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3 年11 月10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10334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440301192185379;地税440303192185379
本行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深圳东门南路2006 号宝丰大厦五楼
本行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香港中环夏悫道10 号和记大厦15 楼
(八)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
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2003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境内审计数境 外审计数
利润总额 353,946,229 237,651,241
净利润 316,545,704 346,205,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9,364,475 345,589,649
主营业务利润 1,687,475,510 1,549,141,944
营业利润 1,687,475,510 1,549,141,944
投资收益 639,260,292 616,930,811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591,021 -14,591,0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8,811,824 -1,831,643,2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93,486,539 -4,293,486,539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
年修订)》(证监会计字[2004]4 号)的要求确定和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及金额:营业外收入13,232,676 元,营业外支出17,439,797 元(剔除了预计
负债10,383,900 元),所得税影响额1,388,350 元。
(二)截止报告期末本行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
项目 境内审计数 境外审计数
主营业务收入 5,992,810,422 6,272,527,963
净利润 316,545,704 346,205,729
总资产 192,851,003,723 189,783,168,23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东权益) 3,965,084,093 4,370,122,340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6 0.18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6 0.18
每股净资产 2.04 2.2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97 2.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0.86 -0.94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7.98% 7.9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86% 8.05%
2002年
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5,399,641,603 5,519,121,670
净利润 312,744,863 432,224,930
总资产 166,166,379,400 166,166,379,40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东权益) 3,940,414,628 3,768,021,373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6 0.22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6 0.22
每股净资产 2.03 1.9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95 1.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39 4.3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7.94% 11.4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91% 11.24%
2001年
项目 境内审计数
主营业务收入 3,886,452,791
净利润 402,360,428
总资产 120,126,983,35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东权益) 3,627,668,792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21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21
每股净资产 1.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7.52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1.09%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0.82%
注:主营业务收入未包含投资净收入,下同。
(三)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及差异
1、境内外审计贷款呆帐准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审计数 境外审计数
年初数 3,239,035,940 3,239,035,940
本年提取 934,577,310 934,577,310
本年收回 536,257 536,257
本年核销
年末数 4,174,149,507 4,174,149,507
2、本年度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及差异调节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12月31日 2003年度
项目 净资产 净利润
法定会计报表 3,965,084,092 316,545,704
调整:
递延所得税影响 471,972,406 145,955,013
为交易而持有的资产及负债、
待售式债券以公允价值列示 -49,414,991 -98,775,821
冲销购买分支机构款 -17,519,167 -17,519,167
按国际会计准则 4,370,122,340 346,205,729
2002年12月31日 2002年度
项目 净资产 净利润
法定会计报表 3,940,414,628 312,744,863
调整:
递延所得税影响 326,017,393 26,463,620
为交易而持有的资产及负债、
待售式债券以公允价值列示 49,360,828 47,652,652
冲销购买分支机构款
按国际会计准则 4,315,792,849 386,861,135
注:为符合国际会计准则而对本行法定财务报表所作出的主要调整包括下列各项:
(1)确认因时间性差异形成的递延税款,列入“递延税款”项目。
(2)衍生工具、待售式债券及结构性存款以公允价值列示。
(3)一次性摊销购买分支机构款。
(四)2003 年度本行利润表附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有关规定,本行2003 年度按境内外审计数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如下:
1、境内审计数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42.56 41.92
营业利润 42.56 41.92
净利润 7.98 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 8.05 7.93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87 0.87
营业利润 0.87 0.87
净利润 0.16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 0.16 0.16
2、境外审计数
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35.45 36.07
营业利润 35.45 36.07
净利润 7.92 8.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91 8.05
每股收益(元)
项目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80 0.80
营业利润 0.80 0.80
净利润 0.18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18 0.18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股本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1,571,729,344
盈余公积 107,265,794 47,481,856
其中:法定公益金 35,755,265 15,827,285
一般准备 62,548,973 63,309,140
未分配利润 253,047,396 205,754,708
其中:建议分配的股
利 291,873,322
外币报表折算差 972
股东权益合计 3,940,414,628 316,545,704
项目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1,571,729,344
盈余公积 154,747,650
其中:法定公益金 51,582,550
一般准备 125,858,113
未分配利润 291,873,322 166,928,782
其中:建议分配的股
利 291,873,322
外币报表折算差 2,917 -1,945
股东权益合计 291,876,239 3,965,084,093
注:变动原因是本行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及进行利润分配所导致。
第四节 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七号—商业银行年
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本行各项商业银行财务指标、业务数据和有关情况如下
:
(一) 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商业银行重要财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3年 2002年
总负债 188,885,919,630 162,398,358,027
存款总额 141,747,646,731 114,692,509,485
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 32,560,047,922 40,996,189,403
贷款总额(含贴现净额) 110,119,505,408 84,114,717,834
各类贷款余额:
其中:短期贷款 59,515,903,393 37,251,806,245
进出口押汇 1,422,407,336 1,221,739,044
贴现净额 11,998,115,286 19,774,494,686
中长期贷款 26,746,144,223 16,481,116,092
逾期贷款 593,848,754 196,976,725
非应计贷款 9,843,086,416 9,188,585,042
项目 2001年
总负债 116,499,314,559
存款总额 87,876,624,109
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 37,257,529,958
贷款总额(含贴现净额) 53,465,083,553
各类贷款余额:
其中:短期贷款 26,274,378,117
进出口押汇 1,014,470,736
贴现净额 2,998,183,586
中长期贷款 15,244,101,294
逾期贷款 729,428,114
非应计贷款 7,204,521,706
注:2001 年及2002 年财务数据根据当年披露会计报表数据计算;非应计贷款一项
列示的2001年数据为当年呆滞、呆帐贷款总额。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年末及按月平均计算的年均财务指标
项目 标准值 2003年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8 6.96 7.87
不良贷款比例 ≤15 8.49 10
存贷款比例
人民币 ≤75 69.67 65.66
外币 ≤85 55.84 55.88
本外币 ≤75 68.76 64.82
流动性比例
人民币 ≥25 30.59 30.85
外币 ≥60 76.03 68.86
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比例 ≤4 1.23 1.65
拆出比例 ≤8 0.71 1.27
中长期贷款比例
人民币 ≤120 117.75 124.93
外币 ≤60 3.91 4.71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100 2.99 1.62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4.59 6.3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45.15 48.22
利息回收率 - 92.23 87.27
项目 2002年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9.49 9.39
不良贷款比例 10.29 10.67
存贷款比例
人民币 56.24 62.07
外币 47.44 49.50
本外币 55.50 62.75
流动性比例
人民币 37.15 32.57
外币 111.1 102.89
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比例 0.95 0.53
拆出比例 3.4 4.52
中长期贷款比例
人民币 107.43 127.78
外币 2.2 2.31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0 0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4.75 6.44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35.08 50.14
利息回收率 88.13 88.86
项目 2001年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10.57 13.88
不良贷款比例 14.84 17.04
存贷款比例
人民币 57.97 70.64
外币 50.15 56.07
本外币 57.18 72.32
流动性比例
人民币 42.13 34.33
外币 83.20 155.29
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比例 0 1.03
拆出比例 4.15 8.36
中长期贷款比例
人民币 107.88 110.72
外币 2.49 2.35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0 0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7.79 8.3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6.95 56.46
利息回收率 96.34 85.37
(三)资本充足状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资本净额 8,931 7,765
其中:核心资本净额 4,153 4,238
加权风险资产净额 128,261 81,846
资本充足率 6.96% 9.49%
核心资本充足率 3.24% 5.18%
(四)本行机构有关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地址 所辖
网点数
总行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1
深圳管理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89
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17
海口分行 海口市金龙路22号 4
珠海支行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1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6
佛山分行 佛山市莲花路148座 10
上海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351号 20
杭州分行 杭州市庆春路36号三瑞大厦 14
宁波分行 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 7
温州分行 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 5
北京分行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10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30号 6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 6
南京分行 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 9
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一轻总公司大厦 7
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山路138号 5
青岛分行 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裙楼 3
成都分行 成都市顺城街206号 1
昆明分行 昆明市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裙楼1-6层 1
合计 221
机构名称 资产规模 员工人数
(万元)
总行营业部 683,076 66
深圳管理部 3,531,150 1,482
广州分行 2,719,238 575
海口分行 227,511 98
珠海支行 187,035 150
佛山分行 866,707 269
上海分行 2,888,369 648
杭州分行 1,341,558 381
宁波分行 762,855 263
温州分行 252,906 129
北京分行 1,728,654 365
大连分行 388,436 186
重庆分行 246,117 176
南京分行 1,034,626 222
天津分行 669,932 157
济南分行 413,700 161
青岛分行 226,755 105
成都分行 191,811 72
昆明分行 41,114 64
合计 18,401,550 5569
(五)报告期末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五级分类 各项贷款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比例(%)
正常 113,807,309,873.91 1
关注 7,435,648,893.67 2
次级 4,016,099,906.93 25
可疑 6,144,265,074.39 50
损失 1,436,203,593.10 100
合计 132,839,527,342.00
注:本行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质押物的合理价值
、担保人的实际担保能力和本行的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分析其五级分类情况及风险程
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报告期末,本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17
4,149,507 元。
(六)报告期末前十名客户贷款额占贷款总额比例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客户贷款余额为40.33 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3.69%
。前十名贷款客户是:大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华润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顺风交通集团
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商贸易合作公司、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七)报告期末本行无占贷款总额比例超过20%(含20%)的贴息贷款。
(八)本行重组贷款的年末余额320,844 万元人民币,其中逾期部分金额52,558
万元人民币。
(九)报告期主要贷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年均余额及年均贷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年均余额 年均贷款利率
短期贷款(本外币) 4,399,637 5.02%
中长期贷款(本外币) 2,353,926 5.81%
(十)报告期末所持金额重大的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利率 面值
00 国债01 2000-2-24 2007-2-24 2.63 300,000,000
00 国债02 2000-4-18 2010-4-18 2.53 400,000,000
00 国债12 2000-12-20 2007-12-20 2.58 200,000,000
01 国债01 2001-3-23 2011-3-23 2.55 500,000,000
01 国债09 2001-8-31 2011-8-31 2.5 500,000,000
01 国债13 2002-1-14 2006-11-27 2.86 500,000,000
01 国债14 2003-1-16 2008-12-10 2.90 200,000,000
01 国债16 2003-12-10 2004-12-20 2.51 500,000,000
02 国债01 2002-4-16 2012-3-18 2.70 630,000,000
02 国债02 2002-6-25 2007-4-10 2.22 1,000,000,000
02 国债04 2002-5-10 2004-5-10 1.90 950,000,000
02 国债09 2003-11-5 2012-7-19 2.70 500,000,000
02 国债11 2002-8-23 2009-8-23 2.64 150,000,000
02 国债16 2002-12-16 2004-12-16 2.3 100,000,000
02 凭证式2期3年 2002-7-16 2005-7-16 2.07 169,411,800
02 凭证式2期5年 2002-7-16 2007-7-16 2.29 194,819,450
03 国债04 2003-4-29 2008-4-24 2.45 300,000,000
03 国债05 2003-9-23 2006-6-23 2.32 100,000,000
03 国债06 2003-7-30 2008-7-25 2.53 600,000,000
03 国债10 2003-11-14 2005-11-10 2.77 100,000,000
98 专项国债 2003-1-10 2005-5-18 6.80 887,380,000
99 记账式1期 1999-11-25 2004-11-25 3.32 100,000,000
合计 8,881,611,250
注:其他金额较小的国债共计面值1,648,999,885 元未计在上表内。
(十一)报告期内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提取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金额 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应收利息) 62,521,396 0
其他应收款 794,923,970 456,437,880
注:对于贷款等生息资产的应收利息,在其到期90 天尚未收回时,冲减当期利息
收入,转作表外核算,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行于期末先对个别款项分
析其可回收性作出后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其余款项于期末按其账龄提取坏账准备
。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存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年均余额及年均存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年均余额(万元) 年均存款利率
企业存款(本外币) 10,424,144 1.54%
储蓄存款(本外币) 1,748,700 1.18%
(十三)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及本年为解决不良贷款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主要包括贷款五级分类中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共计116
亿元。本行为解决不良资产已采取的措施有:
1、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各分支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坚持资产质量立行的原
则,强调资产质量和综合效益考核。实行严格的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良贷款的
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格追究和处理。
2、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继续发挥集中管理与专业化清收的优势,全面实施不
良贷款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形式多样的不良贷款清收激励机制,组合运用各
种不良贷款清收手段,加大不良贷款重组转化力度,大力清收不良贷款。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审慎的会计原则,提足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建立稳
健、规范的呆帐核销制度。
(十四)报告期末存在逾期未偿付债务的,对其金额、利率、存款人或拆入人、未
按期偿付原因以及预计还款期等所作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无逾期未偿付的债务。
(十五)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的年末余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9,119,139,743
开出信用证 2,424,281,605
开出保证凭信 2,322,988,223
表外应收利息 2,239,374,466
期收远期外汇 312,897,099
期付远期外汇 321,988,619
(十六)前一报告期末所披露风险因素本年内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以及本年末所
存在的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其相应对策。
本行对前一报告期末所披露风险因素有充分认识,并采取措施防范,在报告期内,
并未对本行本行经营出现重大影响,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报告期末本行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对策:
1、行业风险。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银行业务
正不断向综合化、电子化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着多方面挑战。本行将继续加大产品的创
新力度和服务深度,全面提高服务层次,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加快科技建设,进一步提
升本行的核心竞争能力,推动本行业务持续稳步发展。
2、信贷风险。信贷资产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信贷风险是银行业在经营中普遍面临
的风险。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始终是本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本行将进一步健
全风险控制体系,完善审贷委员会工作制度,以效益和质量为重点不断优化资产结构。
同时,继续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的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信贷退出机
制,尽量减少信贷风险。
3、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合理的存款支取和贷款发
放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本行制订了一系列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具体包括:
通过对本行业务经营计划和资金流量的分析、预测,制订本行的流动性计划;采取稳健
的头寸管理策略,加强对本行所有网点流动性日常预测与监控,提高头寸管理水平;通
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保持银行资产良好的流动性。
4、利率风险管理。利率风险是由于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银行所面临的
风险。针对利率风险,本行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具体包括:建立科学的利率风险
评估体系,提高对利率变动的分析预测能力;在利率逐步市场化的渐进过程中,主动进
行资产负债的最优配置,规避利率风险;制订个性化的竞争策略,通过良好的信誉、优
质的服务、完善的产品,合理确定存贷款的利率水平;积极进行中间业务和非利率敏感
业务的产品创新,提高其盈利能力,规避利率风险。
5、汇率风险管理。汇率风险是指在不同币别货币的相互兑换或折算中,因汇率变
动,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本行制订了一系列防范汇率风险的制度和措施,具体包括:
加强对国内外金融形势的研究,通过建立汇率预测模型,提高汇率风险识别能力;通过
对汇率波动性的研究,主动调整本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减少汇率风
险。
(十七)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内部控制制度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
程序和方法。近几年来,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加强金融机构内
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有关法规与制度,在大力发展业务的同时,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完善,制定了职责分明、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制,健全了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完善了多个层面的监督、检查和稽核制度。本行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现出
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审查,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截止日期:2003 年12 月31 日)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125,390,017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4、募集法人股 411,070,167
5、内部职工股
6、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36,460,184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09,361,96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资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09,361,965
三、股份总数 1,945,822,149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125,390,017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4、募集法人股 411,070,167
5、内部职工股
6、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36,460,184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09,361,96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资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09,361,965
三、股份总数 1,945,822,149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的前三年内本行未发行股票。
(2)报告期内本行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3)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户数为702,461 户;
2、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数(股) 本期增加
1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37,838,158 0
2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12,301,783 0
3 深圳市社会保险公司 78,338,617 0
4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0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24,469 0
6 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 25,757,220 0
7 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0
8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会 15,567,528 0
9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0 7,819,906
10 深圳国债服务中心 7,340,670 0
期末数(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股份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1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6,132,473 131,705,685 137,838,158
2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0 112,301,783 112,301,783
3 深圳市社会保险公司 0 78,338,617 78,338,617
4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 62,246,616 62,246,616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33,924,466 33,924,469
6 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 0 25,757,220 25,757,220
7 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 0 25,000,000 25,000,000
8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会 240 15,567,288 15,567,528
9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7,819,906 0 7,819,906
10 深圳国债服务中心 7,340,670 0 7,340,670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份比例
1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7.08%
2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77%
3 深圳市社会保险公司 4.02%
4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20%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4%
6 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 1.32%
7 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 1.28%
8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会 0.80%
9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0.40%
10 深圳国债服务中心 0.38%
注:(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年末所持股份中含国家股125390017 股,非流通法
人股6315668股,可流通股6132473 股。
(2)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3)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股东中,所持股份质押和冻结情况如下: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体)公司所持股份中5,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
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25,000,000 股质押给有关银行。
(4)本行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是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控股股东
,二者之间有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本行第一大股东无变动。
3、本行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简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1987 年
,注册资本为20 亿人民币,股权结构是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是李黑虎,主要业务是
代表深圳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
产权经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4、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序号 股东名称(全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A、B、
H股或其他)
1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7,819,906 A股
2 深圳国债服务中心 7,340,670 A股
3 张绍红 6,466,000 A股
4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6,132,473 A股
5 孟常春 5,093,081 A股
6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32,068 A股
7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675,280 A股
8 王秋生 2,424,961 A股
9 靳艳敏 2,301,000 A股
10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2,825 A股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关联关系 本行未知道其关联关系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期
周林 董事长 男 52 2003.9.29至2004年换届
何如 行长、副董事长 男 40 2003.9.29
叶连捷 副董事长 男 65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沈正中 董事 男 67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许强 董事 女 74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金式如 董事 男 60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余锦云 董事 男 67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采振祥 董事 男 46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王玉洁 董事 女 60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李新芳 董事 男 51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雷鸣 董事(兼董秘) 男 42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袁成第 独立董事 男 58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郑学定 独立董事 男 40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张志平 独立董事 男 47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肖少联 监事会主席 男 69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王魁芝 监事会副主席 女 65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符永江 监事 男 57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李华青 监事 男 49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李敏 监事 男 40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任华 监事 女 43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谭华森 监事 男 41 2002.5.23至2004年换届
刘宝瑞 副行长 男 46 2000.3.24
郝建平 副行长 男 50 2003.9.29
冯宝森 总会计师 男 56 2000.3.24.0
宋振光 工会主席 男 56 2002.6.24
姓名 年末 年初
持股数 持股数
周林 0 0
何如
叶连捷 0 0
沈正中 0 0
许强 354,568 354,568
金式如 210 210
余锦云 297,051 297,051
采振祥 78,350 78,350
王玉洁 0 0
李新芳 0 0
雷鸣 0 0
袁成第 0 0
郑学定 0 0
张志平 0 0
肖少联 10,000 10,000
王魁芝 2,437 2,437
符永江 0 0
李华青 10,000 10,000
李敏 0 0
任华 0 0
谭华森 167 167
刘宝瑞 0 0
郝建平 0 0
冯宝森 0
宋振光 0 0
注:叶连捷董事2003 年未实际履行职责;张志平独立董事2003 年下半年未实际履
行职责。
(二)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有: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 担任职务
李新芳 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 董事长
金式如 深圳实验学校 校长
(三)年度报酬情况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参照我国金融行业工资管理的
有关规定确定并执行。
年度报酬总额 610万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 152.6万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166万元
独立董事津贴 8-13万元/每人
独立董事其他津贴 无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报酬区间
50-70 3
30-50 7
10-20 12
0-10 2
(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03 年10 月16 日,经过深圳发展银行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孙枫
先生辞去本行董事
2003 年10 月16 日,经过深圳发展银行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
何如先生为本行董事;
2003 年9 月19 日,中国银监会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核准周林任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核准何如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核准郝
建平任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
2003 年12 月15 日,中国银监会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核准何如任深圳发展银行副董事长。
(五)本行员工情况
截止2003 年末,本行共有员工6471 人。按专业构成划分,其中管理人员1012 人
,银行业务人员2536 人,财务会计人员2171 人,技术人员269 人,其他人员483 人;
按教育程度划分,博士及硕士研究生398 人,本科2396 人,大专2356 人,中专及以下
1321 人;本行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149 人。
第七节 本行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规定,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
发展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发展银行董事监事津贴制度》。本行董事会成立
了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规,本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正在
酝酿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我行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表决权。本行关
联交易公平、规范。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了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按其持有的股
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本行第一大股东基本履行股东义务,没有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本行董事、监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
定程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依法独立运作。
3、本行除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义务的个别董事外,其他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
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本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召
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注重维护本
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行监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
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信息。
本行认真对待股东来信、来电、来访和咨询,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现有独立董事3 名。除一名独立董事因中国银监会任职资格问题不能履行职责
外,本行其他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参与本行重大决策,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本行及其职能部门与第一大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本行与第一大
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本行正副行长、财务人员和董
事会秘书没有在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本行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
力,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本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实
行独立核算。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激励机制
本行董事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目前本行正在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八节 股东大会简介
(一)报告期内股东大会通知、召集、召开及决议情况
2003 年本行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
每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3 年7 月25 日本行董事会发出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03 年8 月26 日
在深圳市红叶娱乐广场召开本行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理人72 人,代表股份292,850,854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总股本19458221
49 股的15.05%,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发展银行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本行《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本行《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本行《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 年度配股延期议案》;
(5)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于2003 年8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告。
2、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3 年9 月5 日本行董事会发出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03 年10 月
16 日在深圳市红叶娱乐广场召开本行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254,288,645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
总股本1,945,822,149 股的13.07%,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发展银行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何如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孙枫先生辞去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情况于2003 年10 月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公告。
(二)选举、更换本行董事、监事情况
2003 年10 月16 日本行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补何如先生为深圳发展
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孙枫先生辞去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一)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本行主营业务范围
本行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项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办
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人民银
行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
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汇借款;贸易、非贸易结算;外
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003 年本行按照“规范经营立行,资产质量立行,人才素质立行,经济效益立行
”的经营方针,整合和开发业务品种,推进全行市场营销,改进信贷风险管理,加强不
良资产清收,进一步强化管理基础和科技基础,各项业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报告期内
本行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报告期末,本行总资产达到1,929 亿元,比年初增加267 亿元
,增幅为16.06%。本外币贷款余额1,101 亿元,比年初增加260 亿元,增幅为30.92%。
存款继续保持增长。报告期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417 亿元,比年初增加2
71 亿元,增幅为23.59%。其中本外币各项储蓄存款余额192 亿元,比年初增加34 亿元
,增幅为21.50%。
资产质量继续改善。报告期末,按“一逾两呆”口径计算,本行不良贷款余额92.
84 亿元,比年初增加6.89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49%,比年初的10.29%下降个1.8 百
分点。
其他业务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全年新增发卡103.5 万张,比上年增加40.8%;国
际结算量103.7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1%,全年各类中间业务创造的非利息收入达到
4.01 亿元。
税前利润有所下降。报告期内本行实现税前利润3.54 亿元,比上年减少1.63 亿元
,减幅为31.55%。
报告期末本行除资本充足率外,其他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 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信贷报表有关资料统计,报告期末在全国15
家同类商业银行中,本行各项存款所占市场份额居第14 位,增长幅度居第10 位;各
项贷款所占市场份额居第14 位,增长幅度居第7 位。
3、报告期内按业务种类、地区分布划分的的业务收入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业务种类 业务收入
贷款 5,163,199,411
拆借、存放等同业业务 428,392,773
债券投资 639,260,292
其他业务 401,218,238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分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深圳地区 3,213,311,575 545,195,508
华南地区 1,473,503,318 286,214,090
华东地区 3,041,821,895 610,733,029
华北东北地区 1,547,237,415 223,100,586
其他地区 144,770,157 -6,550,323
离岸业务 26,971,273 28,782,620
小计 9,447,615,633 1,687,475,510
抵销 3,454,805,211
合计 5,992,810,422 1,687,475,510
4、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占本行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是贷款和贴现。2003 年本行贷款利息
收入39.31 亿元,贴现利息收入12.32 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65.59%、20.57%。
5、本行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无新增控股公司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本
行正在与控股子公司元盛公司及其他股权投资办理脱钩和清理工作。见会计报表附注五
、15 及会计报表附注十四。
6、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本行在经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资本金与规模拓
展之间矛盾突出问题;二是国家货币政策收紧所导致一定程度的资金趋紧、利率波动、
债券价格下跌等问题;三是金融业进一步改革与开放引起的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问题。
四是不良资产比例较高问题。
为了确保本行持续、健康的发展,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本行正在制订中长期发展规
划。2004 年本行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通过扎扎实实的改革和发展,固本强基,实
现全行的资产提质、运行提效、素质提档,使本行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对于
以上问题,本行将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一是制定资本金补充计划,力争通过
配股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使之符合银行监管要求。二是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密切关
注资金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科学调度资金和合理配置资产负债
,规避利率风险。三是继续整合全行资源,加大营销力度,大力开拓市场,确保全行各
项业务较快增长。四是加大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不良资
产保全机制,使不良资产总量和比例得到明显的下降。
(二)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情况
1、报告期末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15,349 万元。报告期内无新增的对外股权投资。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未募集资金。本行前一次募集资金已经于本报告期前按计划使用完毕
。
(三)报告期内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报告期末,本行总资产人民币1,92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67 亿元,增长16.06%,
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扩大和债券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增加。
报告期末,长期负债人民币40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3 亿元,增长29.9%,主要原
因是保证金存款和长期储蓄负债增加。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人民币39.65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3 亿元,下降0.75%,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现利润,并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报告期末,营业利润人民币16.87 亿元,较上年减少0.98 亿元,下降5.49%,主要
原因是各项成本有所增加。
报告期末,净利润人民币3.17 亿元,较上年增加0.04 亿元,增长1.22%,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本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有所增长及所得税费用下降。
报告期内,本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2.93 亿元,主要原因是本行增加
贷款和投资规模所致。
(四)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对银行不良资产的调查和责任认定,对11 名不良资产
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其中,行政开除2 名,行政降级2 名,除名1 名,辞退2 名
,全行通报批评2 名,经济处罚9 名,合计罚款173,889 元。
(五)会计政策调整,董事会的说明
根据2003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规定,本行本年作了如下会计政策变更:(1)对应付股利的会计核算方法作出变
更,于会计报表日后宣告发放的股利,不作为期后调整事项处理,单独在会计报表“未
分配利润”项目下设“其中:建议分配的应付股利”列示。(2)对贴现利息收入及贴
现票据融资利息支出会计核算方法作出变更,贴现利息收支在贴现期间内平均摊销确认
(见会计报表附注二、8)。
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及上期对比数,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4,211,278元,调减2002 年度利润119,480
,067 元。如2003年度不进行贴现利息核算会计政策变更,仍按上年方法核算,2003 年
度将增加净利润112,562,082 元。
(四)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1、2003 年8 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于2003
年9 月21 日起,将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提高一个百分点,由6%调整到7%。存款准备
金率的上调,将引起市场资金供应趋于紧张,增加商业银行经营压力。
2、2003 年12 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扩大金融机构利率浮动区间有关问题
的通知》(银发[2003]250 号)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
03]251 号),决定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同时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
备金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上浮范围的扩大为本行提供了新的资产运作空间,有利于调整
客户结构,贷款计结息方式和定价方式的商业化有利于推动产品创新。同业存款利率的
下调将减少本行资金成本支出,超额准备金率的下调将减少本行相关利息收入。
(五)本行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4 年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增强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坚持质量为本、人才为
本、诚信为本,从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入手,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确保资产
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实现综合效益的明显提高,为全面提升我行
的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具体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调整组织架构,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内控机制,提高全行
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全行业务的发展。
2、进一步整合全行资源,大力推动公司业务的产品创新和市场营销,加快零售业
务和中间业务的发展,优化我行资产负债与收益结构。
3、加强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升资金营运效率
。采取配股等手段,壮大资本金规模。
4、进一步加强业务发展的科技基础,在体制上保证“科技领先型银行”战略的实
施。
5、进一步提高全行财会管理水平。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共举行13 次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具
体如下:
2003年1月8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 人
,实到董事11 人。会议对延长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的授权期限及进一步修改完善《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授权协议》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003年4月21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2002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发展
银行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深圳发展银行2002 年利润分配方案》、《深圳发展银
行2003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深圳发展银行关于2002 年度配股延期议案》、《关
于整和总行电脑部、更新组、计划部、财会部等机构的请示》等议案。为保证本行持续
稳健经营,本次董事会会议原则同意撤消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
2003年5月16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
人,实到董事10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03 年度本行经营计划和主要经营指标》、《
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发展银行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等议案。
2003年6月10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
人,实到董事11 人。会议讨论了2002 年度经营班子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问题。
2003年6月23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
4 人,实到董事11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总行市场管理部总部、零售业务部
的请示》。
2003年7月22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
4 人,实到董事10 人。会议决定于2003 年8 月26 日上午召开本行2003 年股东大会,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部、商人银行部、批发业务部职能调整并撤并的请示》。
2003年7月31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
4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听取了A.T 科尔尼咨询小组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规划未来5
-8 年战略蓝图,最大程度提高银行价值》的有关咨询报告后,要求行长室指定有关部
门,在此咨询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本行中长期发展规划。
2003年8月18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
4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200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深圳发展银行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发展银行200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深
圳发展银行200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同业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 亿元的请示》、《关于给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2 亿元的请示》等议案。
2003年9月3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
人,实到董事8 人。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周林同志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拟聘任
何如同志为深圳发展银行行长,按照规定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相关任职
资格审核,待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提名何如同志为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孙枫同志辞去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议决定于2003
年10 月16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何如同
志为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孙枫同志辞去深圳发展银行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3年9月19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
4 人,实到董事8 人。会议在听取了关于“光大集团”担保1200 万美元贷款纠纷案情
况汇报后,会议一致同意将清偿的范围缩小为本金及正常利息,罚息可适当减免。
2003年10月16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一致同意选举何如同志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按
照规定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相关任职资格审核,待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
正式生效;会议传达了通报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周林、何如、郝建平任
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03]60 号),该批复核准周林任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的任
职资格,核准何如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郝建平任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
的任职资格;会议听取了关于新桥集团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请求本行四家股东
及本行赔偿损失等事项的汇报。
2003年10月23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10 人。会议一致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200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深圳市美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 万元债务类保函业务的申请》、《关于给予深
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一亿元商票保贴额度的请示》等议案;会议决定成立四个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意我行2002 年度董、监事津贴按照略低于2001 年度的标准发
放。
2003年12月8 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
4 人,实到董事10 人。会议一致同意在中国银监会就“深中华”债务重组政策明确后
,我行以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清偿比例为基础与“深中华”协商我行债权的清偿比例
及清偿方式;会议一致同意由董事会向行长室授权,对所有我行承担风险的资产业务和
或有资产业务,除关联交易和债务类保函业务需提交董事会讨论外,其余业务授权行长
室审批;一致同意聘任吕旭光同志为证券事务代表(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一致通过
了《深圳发展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行董事会根据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2 年末总股本1,945,822,1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5 元(含税),已经在2003 年9 月23 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
券报》刊登了分红派息公告并实施,其股权登记日为2003 年9 月26 日,除息日为200
3 年9 月29 日。
本行董事会根据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02 年度配股延期议案》,已
经将有关配股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本行董事会根据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增补何如先生为深圳发
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孙枫先生辞去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已经增补何如同志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同意孙枫先生辞去深圳
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七)本行200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03 年度净利润
316,545,704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7,719,778 元。根据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03 年度净利润346,205,729 元,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2,758,025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
范问答第4 号—金融类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及利润分配基准》的规定,应当按照经境内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分配股利应当以经
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数孰低者为基准。按照依据上述情
况,本行2003 年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77,719,778 元。建议本行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6
54,571元。
2、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15,827,
285 元。
3、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20%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63,309,1
40 元。
4、余未分配利润166,928,782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03 年度本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须经本行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节 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本行《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
职能,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列席了报告期内本行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出席了股东大
会、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及决议进行了监
督。尽力维护本行和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
1、2003 年4 月21 日,本行监事会召开200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了上年度本
行经营状况,讨论通过了《200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2002 年财务报
告》。
2、2003 年8 月1 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通报了中国银行业管理委
员会的监管通报中对我行的整改意见,讨论修改了本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3、2003 年月10 月10 日,本行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本行上海分行购建办公
大楼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并向董事会发出了函件。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运作符合《公司法》、本行《章程》和有关规定。对工作中出现
的问题正按照中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要求,进行认真的整改
,有些已取得了成效。
2、检查本行财务情况
2003 年,监事会采取内审、外查、听取职工和相关部门意见的方法,对本行财务
情况进行监督,2003 年年度会计报表经聘请的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3、募集资金、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未发生重大收购,小量抵债资产(1100 万元)出售
符合有关规定。
4、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和规定进行,没有发生损害股东权
益和本行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本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需要努力改进。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2003 年12 月末,本行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238 笔,涉及金额1
6.1 亿元人民币。本行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1、Newbridge Asia AIV Ⅲ,L.P.(以下简称“新桥”)以我行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
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公司及我行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案
我行于2003 年10 月份收到国际商会仲裁院有关新桥(仲裁申请人)以我行股东深
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深圳市城市建
设开发(集团)公司及我行为被申请人的仲裁案的通知,新桥认为上述被申请人因涉及
在我行股权转让的谈判过程中违反有关协议条款,及对违反协议的行为未予纠正,请求
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违约责任。
2004 年4 月10 日本行已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做出公告:上述所
有当事方已经签署申请,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撤回仲裁请求与反请求。该申请称:鉴
于申请人新桥在2003 年9 月16 日提请国际商会仲裁院开始本仲裁申请;且鉴于被申请
人深圳发展银行在2003 年11 月28 日提交其答辩和反请求给国际商会仲裁院;且鉴于
上述所有当事方目前同意撤回本程序待决的所有请求和反请求,本仲裁程序应该在不影
响各方日后实体权利的基础上终止。国际商会仲裁院秘书处已回函各方,确认上述事项
。
2、浙江商业公司诉发展大厦支行给付存单款项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中止审理。
3、豪帮兴时装(深圳)有限公司诉佛山分行货款纠纷案
豪帮兴时装(深圳)有限公司于2003 年4 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我行佛
山分行要求支付服装加工费243900 元人民币。事因原告认为2001 年8 月原告将佛山分
行要求制作的工作服送到佛山分行后,未收到加工费。佛山分行已向上述法院提出管辖
权异议,并对该法院关于该案管辖权的《民事裁定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法院已裁定由福田区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已于12 月开庭。
4、深圳香密湖度假村有限公司诉中深御膳有限公司及香密支行租赁合同纠纷案
深圳香密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中深御膳有限公司拖欠“东座酒店”及附属设施租金
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产及支付租金,并将
香密支行列为被告,但支行从中深御膳有限公司承租部分已经原告同意,且支行未拖欠
租金,支行没有违约。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5、深圳市龙华镇油松村水斗新围经济合作社诉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并将我行
列为第 三人行政纠纷案
2003 年7 月,新围经济合作社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规划国土局,并将我
行及相关单位列为诉讼第三人,请求撤销规划国土局将位于油松村的A821-11 地块共4
9140.8 平方米的土地征为国有并出让给我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案已于10 月份开庭,
国土局答辩认为其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也合法,并无不当,要求法院驳回原告
的诉讼请求。我行的答辩也认为: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无权对A821-11 地块
共49140.8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争议,其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与原告的上级
油松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将上述土地征为国有并出让给我行符合法律规定及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用地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法院正在审理中。
6、安徽证券登记公司诉本行红宝支行3,000 万汇款纠纷案
在一审本行胜诉后,原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定发回重审,2001 年9 月深圳市中院已开庭,法院要求追加交通银行广元支行为被
告,法院又于2003 年9 月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中。该案原一审已判决我行胜诉,估计
判决我行败诉的可能性较小。
7、上海优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200 万元不当得利并
将我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列为第三人纠纷案
2003 年8 月安徽省宜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海优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安徽
飞彩(集团)有限公司200 万元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将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列为第三人。支
行已于11 月份出庭应诉,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8、罗梅珍诉上海分行保管箱内财产损失赔偿案
2003 年8 月罗梅珍以其在上海分行承租的保管箱内合计90560 元的财产灭失,上
海分行未尽到谨慎保管义务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分行要求分行承
担赔偿责任。法院已于11 月份开庭,原被告围绕双方是租赁关系还是保管关系、保管
箱是否合格、原告是否正确使用及是否有损失、损失与银行有无直接关系等问题进行了
辩论,目前未判决。
9、上海南证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分行外滩支行1100 万元人民币存款纠纷案
2003 年8 月,上海南证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在支行的1100 万元人民币存款被拒绝提
款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行返回本金及支付利息。目前,支行正
准备委托律师,组织证据材料进行答辩。另因该案涉嫌诈骗,支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预计损失约500 万。
1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恒服务公司诉本行广州分行府前支行人民币500 万元存
单纠纷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改判为本行广州分行府前支行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支行认为广州中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原告与用资
人事前合谋,应对其自身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已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请求再审。如果再审结果对分行不利,分行可能承担500 万元及其利息的赔偿责任。
11、长春热缩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诉珠海经济特区伟思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纠纷案
2000 年9 月原告与被告合作经营纠纷案,将本行珠海支行列为第二被告。2000 年
12 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本行珠海支行对被告还款1000 万元
人民币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01 年10 月广
东省高院二审判决本行珠海支行对上诉还款承担赔偿责任。本行认为本案中没有任何证
据证明本行负有对1000 万元人民币项目合作资金监管的义务,在被告授权转帐过程中
我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没有任何过错。支行已向省高院提出申
诉,请求法院再审并判决本行免责,2003 年9 月,广东省高院驳回支行申诉,此后,
支行委托律师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2003 年11 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已决定立案
审查,如果申诉不获胜诉,预计损失约800万元人民币。
12、湖北荆州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诉本行上步支行330 万元存款纠纷案
本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现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仍在复查中。上步支行已于2
000 年6 月被执行420 万元人民币。
13、杨棹筠诉我行存款纠纷案
杨棹筠以其在我行营业部活期存款16170 元被他人支取,我行未尽到保护存款安全
义务为由,于2003 年8 月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我行赔偿其存款损失。现一审
法院已判决我行胜诉。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行没有收购、吸收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三)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本行没有达到控制关系的控股股东
2、本行对关联方贷款情况
(1)贷款
关联方名称 2002.12.31 2003.12.31 利率(%)
贷款本金 贷款本金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6,000万元 6,000万元 4.941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8,000万元 8,000万元 4.941
关联方名称 期限 2003年度
利息收入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2003.8.21
-2004.8.21 325万元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2003.9.27
-2004.9.27 433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授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0万元,期限为2003 年8 月21 日至2005 年8 月21 日。本行属于商业银行,深圳
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贷款系按商业银行正常贷款程序及公允价格发放。
(2)应收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款项
项目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贷款 34,000,000元 58,971,953元
应收款 556,784,124元 551,760,994元
合计 590,784,124元 610,732,947元
上述与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系以前年度发放及拨付而未收回款项,已
停止计算利息,并已根据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情况计提了315,072,676 元的
坏账准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本行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深鹏所特字[2004]169 号)。
独立董事意见:本行给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贷款系按商业银行正常贷
款程序及公允价格发放,并经过董事会讨论通过。与深圳市元盛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项
系以前年度发放及拨付而未收回款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报告期内,除正常的银行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外,本行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五)本行或持股5%以上股东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本行或持股5%以上股东报告期内无重大承诺事项。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本行委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本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
进行审计。
本行付给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3 年度(年度及中期)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0 万元,付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03 年度(年度及中期)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
0 万元。本行不承担以上二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行提供服务年限为4 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行
提供服务年限为4 年。
(七)本行、本行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法定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4]41 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
及2003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
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
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2004 年4 月12 日
侯立勋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爱容
2、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五 200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现金 1 589,793,05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 17,662,074,502
存放同业 3 8,221,749,607
拆放同业 4 1,359,970,000
拆放金融性公司 5 788,382,458
买入返售款项 6 6,124,579,610
应收账款 7 62,521,396
其他应收款 8 794,923,970
减:坏账准备 8、20 895,674,642
预付账款 9 205,138,856
待摊费用 10 10,334,887
短期投资 11 749,183,121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20 9,217,671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3,534,664,211
短期贷款 12 59,515,903,393
进出口押汇 12 1,422,407,336
贴现 12 34,718,137,220
流动资产合计 134,854,871,305
长期资产:
中长期贷款 12 26,746,144,223
逾期贷款 12 593,848,754
非应计贷款 12 9,843,086,416
减:贷款损失准备 13、20 4,174,149,507
应收租赁款 4,298,319
租赁资产 8,729,557
减:待转租赁资产 8,729,557
长期股权投资 14 153,491,764
长期债权投资 14 21,688,433,398
长期投资合计 21,841,925,162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4、20 41,363,895
长期投资净额 21,800,561,267
固定资产原值 15 3,564,567,692
减:累计折旧 15 1,176,505,563
固定资产净值 2,388,062,129
在建工程 16 33,895,684
减: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7、20 16,246,880
在建工程净值 17,648,804
长期资产合计 57,219,500,40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8 87,090,889
长期待摊费用 19 122,440,731
抵债资产 667,516,203
减: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20 100,415,81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776,632,013
资产总计 192,851,003,723
资 产 2002年12月31日
重新编列
见附注二、26
流动资产:
现金 515,219,53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815,921,345
存放同业 10,318,985,776
拆放同业 3,765,658,900
拆放金融性公司 963,883,971
买入返售款项 405,022,138
应收账款 11,722,429
其他应收款 807,254,589
减:坏账准备 774,433,395
预付账款 68,895,120
待摊费用 9,293,626
短期投资 1,730,488,680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770,114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1,792,950,622
短期贷款 37,251,806,245
进出口押汇 1,221,739,044
贴现 48,268,517,095
流动资产合计 122,171,155,609
长期资产:
中长期贷款 16,481,116,092
逾期贷款 196,976,725
非应计贷款 9,188,585,042
减:贷款损失准备 3,239,035,940
应收租赁款 4,288,063
租赁资产 8,703,358
减:待转租赁资产 8,703,358
长期股权投资 153,493,049
长期债权投资 18,187,471,818
长期投资合计 18,340,964,867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0,771,181
长期投资净额 18,300,193,686
固定资产原值 3,349,075,445
减:累计折旧 968,435,243
固定资产净值 2,380,640,202
在建工程 51,714,228
减: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246,880
在建工程净值 35,467,348
长期资产合计 43,348,231,21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52,331,680
长期待摊费用 129,984,156
抵债资产 555,035,676
减: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90,358,93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46,992,573
资产总计 166,166,379,400
资产负债表(续)
200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存款 21 79,276,143,610
短期储蓄存款 18,002,577,600
财政性存款 3,380,015,382
向中央银行借款 3,370,914,707
同业存放款项 11,953,410,166
同业拆入 22 21,162,495,059
汇出汇款 348,548,076
应解汇款 618,396,994
委托资金 3,534,664,211
应付代理证券款项 15,622,001
卖出回购款项 23 4,955,090,000
应付账款 481,754,565
应付工资 145,026,438
应付福利费 93,381,641
应交税金 24 162,216,132
应付股利 25 62,273,455
其他应付款 26 565,517,578
预提费用 6,862,453
递延收益 232,042,149
预计负债 18,583,900
流动负债合计 148,385,536,117
长期负债:
长期存款 10,207,361,908
长期储蓄存款 1,190,190,955
存入长期保证金 27 29,100,567,770
长期应付款 2,262,880
长期负债合计 40,500,383,513
负债合计 188,885,919,630
股东权益:
股本 28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29 1,571,729,344
盈余公积 30 154,747,650
其中:公益金 30 51,582,550
一般准备 125,858,113
未分配利润 31 166,928,782
其中:建议分配的应付股利 31 -
外币报表折算差 -1,945
股东权益净额 3,965,084,09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92,851,003,723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02年12月31日
重新编列
见附注二、26
流动负债:
短期存款 64,504,400,446
短期储蓄存款 15,063,675,800
财政性存款 2,473,120,835
向中央银行借款 126,000,000
同业存放款项 9,763,173,824
同业拆入 29,277,946,651
汇出汇款 166,596,593
应解汇款 1,473,481,427
委托资金 1,792,950,622
应付代理证券款项 12,675,952
卖出回购款项 4,920,000,000
应付账款 445,006,790
应付工资 107,304,919
应付福利费 81,907,169
应交税金 232,117,973
应付股利 38,550,752
其他应付款 440,038,037
预提费用 1,505,938
递延收益 119,480,067
预计负债 8,2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1,048,133,795
长期负债:
长期存款 10,215,716,460
长期储蓄存款 732,526,292
存入长期保证金 20,229,588,225
长期应付款 -
长期负债合计 31,177,830,977
负债合计 162,225,964,772
股东权益:
股本 1,945,822,149
资本公积 1,571,729,344
盈余公积 107,265,794
其中:公益金 35,755,265
一般准备 62,548,973
未分配利润 253,047,396
其中:建议分配的应付股利 291,873,322
外币报表折算差 972
股东权益净额 3,940,414,62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66,166,379,400
法定代表人:周林 行长:何如 财务负责人:冯宝森 会
计机构负责人:夏博辉
(附注乃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利润表
200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2003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 5,992,810,422
利息收入 3,930,724,571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428,392,773
手续费收入 178,782,624
贴现利息收入 1,232,474,840
买入返售收入 72,510,774
证券销售差价收入 25,895,120
汇兑收益 83,704,054
其他营业收入 40,325,666
二、营业支出 32 2,881,716,879
利息支出 1,816,798,766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914,123,093
手续费支出 49,348,245
卖出回购支出 100,449,209
汇兑损失 997,566
三、营业费用 32 2,062,878,325
四、投资净收入 32、33 639,260,292
五、营业利润 1,687,475,510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252,385,041
加:营业外收入 34 13,232,676
减:营业外支出 35 27,823,697
六、利润总额 1,420,499,448
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0 1,066,553,219
八、税前利润 353,946,229
减:所得税 36 37,400,525
九、净利润 316,545,704
项 目 2002年度
重新编列
见附注二、26
一、营业收入 5,399,641,603
利息收入 3,260,884,544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650,211,326
手续费收入 105,488,132
贴现利息收入 1,110,837,661
买入返售收入 60,446,951
证券销售差价收入 114,756,990
汇兑收益 68,887,200
其他营业收入 28,128,799
二、营业支出 2,403,530,373
利息支出 1,517,714,652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828,379,789
手续费支出 27,041,182
卖出回购支出 22,915,024
汇兑损失 7,479,726
三、营业费用 1,841,899,090
四、投资净收入 631,211,324
五、营业利润 1,785,423,464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292,477,529
加:营业外收入 14,604,623
减:营业外支出 27,322,798
六、利润总额 1,480,227,760
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963,157,398
八、税前利润 517,070,362
减:所得税 204,325,499
九、净利润 312,744,863
法定代表人: 周林 行长:何如 财务负责人:冯宝森 会
计机构负责人:夏博辉
(附注乃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利润分配表
200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2003年度
一、净利润 316,545,70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53,047,396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569,593,1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654,571
提取法定公益金 15,827,285
提取一般准备 63,309,140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58,802,104
减:付普通股股利 291,873,322
四、未分配利润 166,928,782
项 目 2002年度
重新编列
见附注二、26
一、净利润 312,744,86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41,636,558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654,381,42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274,48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5,637,243
提取一般准备 62,548,973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44,920,718
减:付普通股股利 291,873,322
四、未分配利润 253,047,396
法定代表人:周林 行长:何如 财务负责人:冯宝森 会计
机构负责人:夏博辉
(附注乃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现金流量表
200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的中长期贷款
吸收的活期存款净额
吸收的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
同业存款净额
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入的资金净额
收取的利息
收取的手续费
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收回的委托资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
现金流入小计
对外发放的中长期贷款
对外发放的短期贷款净额
对外发放的委托贷款净额
支付的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
存放同业款项净额
拆放其他金融企业资金净额
支付的利息
支付的手续费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项 目 200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的中长期贷款 16,545,842,212
吸收的活期存款净额 18,617,539,510
吸收的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 8,870,979,546
同业存款净额 1,517,103,394
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入的资金净额 -4,835,446,885
收取的利息 5,725,866,073
收取的手续费 178,782,624
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7,898,737
收回的委托资金净额 1,741,713,5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683,481
现金流入小计 48,659,962,281
对外发放的中长期贷款 26,810,870,343
对外发放的短期贷款净额 10,078,249,752
对外发放的委托贷款净额 1,741,713,589
支付的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 -449,310,111
存放同业款项净额 2,788,290,861
拆放其他金融企业资金净额 4,467,053,238
支付的利息 2,794,623,293
支付的手续费 49,348,24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7,468,470
支付税费 385,900,7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4,565,722
现金流出小计 50,328,774,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8,811,8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0,227,198,006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719,902,725
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604,251
现金流入小计 40,956,704,9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485,730,986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2,827,496,460
现金流出小计 43,313,227,4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6,522,4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268,150,620
现金流出小计 268,150,6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150,6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6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93,486,539
现金流量表(续)
200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附注五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
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对外投资偿还债务
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接受捐献非现金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加: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投资损失(减收益)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收回已核销的款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期初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39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补充资料 2003年度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 -
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
对外投资偿还债务 -
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
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接受捐献非现金资产 -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16,545,704
加: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066,553,219
计提的预计负债 10,383,900
固定资产折旧 275,315,137
无形资产摊销 27,809,745
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545,3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656,472
投资损失(减收益) -368,189,80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9,650,915,6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6,623,585,375
收回已核销的款项 7,898,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8,811,824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 589,793,051
减: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期初余额 515,219,53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8,516,062,982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22,884,123,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93,486,539
法定代表人:周林 行长:何如 财务负责人:冯宝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博辉
(附注乃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一、公司简介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系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内原6 家农村信用社
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 年5 月10 日以自由认购的形式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 年12 月22 日正式设立。1988 年4 月7 日
,本行普通股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首家挂牌公开上市。
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本行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重庆、大连
、杭州、南京、海口、济南、青岛、珠海、佛山、宁波、温州、成都、昆明等地开设了
分支机构。现有营业网点221 个,在职员工6,471 人。
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00000008 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号
为B11415840H0001,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有深司字N46884 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
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
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
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
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和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银行外汇业务采用分账制。期中交易按各原币记账,
期末将各原币种报表按决算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与人民币报表合并,由于外币兑换及
外币买卖产生的折算差额列入当期汇兑损益。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特别说明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
低的投资,以及存放人民银行可运用的备付金存款和期限低于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拆放
同业款项。
6、应收款项坏账核算方法
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提取的损失准备列入“坏账准备”项目。
对于除贷款外的生息资产,包括应收账款(不含应收利息)、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拆放金融性公司、买入返售证券、应收租赁款等,本行于期末逐项分析其可回收性,
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贷款等生息资产的应收利息,在其到期90 天尚未收回时,冲减当期利息收入
,转作表外核算,不计提坏账准备(见附注二、20)。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行于期末先对个别款项分析其可回收性作出后合理计提坏账准
备或核销,其余款项于期末按其账龄根据如下比例提取坏账准备;
账龄 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
1年以内 1%
1至2年 10%
2至3年 20%
3年以上 100%
7、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行的短期投资初始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量,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
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出售短期投资的损益于出售日按短期投资账面
净值与收入的差额确认。
8、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本行贴现以贴现票据到期价值计价;贴现票据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
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收益”贷项,在贴现期间内平均摊销计入贴现利息收入。
本行以贴现票据到同业或中央银行再融资的业务,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买断
式再融资的业务,本金部分转销贴现项目;回购式再融资的业务,本金部分计入同业或
中央银行借款;贴现票据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收
益”借项,在贴现期间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贴现利息支出。
9、贷款的种类和范围
本行的各项贷款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
垫款、信用证垫款等各种信用垫款、贴现、进出口押汇等。
(1) 短期贷款及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各种贷款,
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进出口押汇等。中长期贷款是指期限在1 年以上
的各种贷款。
短期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本金以实际贷出的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
率计算应收利息。
(2) 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是指因借款人的原因在贷款到期后(含展期后到期)没有归还的各项贷款
,包括因贴现票据到期承兑人不能按期支付或本行承兑的汇票及本行开具的信用证、保
函等因申请人保证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被动垫款。
(3) 应计贷款及非应计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及其应收未收利息均未逾期90 天的贷款。非应计贷款是指
其贷款本金或其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 天以上没有收回的贷款;各项贷款在其贷款本金
或其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 天时转为非应计贷款;应计贷款及非应计贷款的利息收入确
认标准见附注二、20。
10、贷款损失准备核算方法
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贷款损失。
本行于期末分析各项贷款(附注二、9)的可回收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
提取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
况、抵押、质押物的合理价值、担保人的实际担保能力和本行的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
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余额的1%部分作为一般贷款损失准备,其余的作为专
项贷款损失准备。对本行不承担风险责任的委托贷款,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
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已核销的贷款以后又回收的,按已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予以转回。
本行没有需提取特种贷款损失准备的情形,故没有计提特种贷款损失准备。
11、呆坏帐的认定及核销
本行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股
权及其他投资认定为呆坏账: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本行对借款
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本行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