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招股说明书
深圳发展银行招股说明书
一、绪言
本说明书为发售新股而刊行,系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 1986]590号文件精
神及我国现行有关有价证券管理规定, 参照国际惯例,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本行基本
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本行董事会对本说明书各种资料之准确性负共
同及个别责任.
二、新股票发行
1.发行目的
适应本行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发展需要, 增加实有资本额.以达到人民银行
规定之资本资产比例.
2.发行条件
(1)本行作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扩建和注册
手续.
(2)本行自筹建和开业以来已经深圳经济特区人民银行批准于1987年和1988年
两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并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于1988年首次公开发行外汇优先股.
(3)本次增股方案已获3月5日本行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新股发行办法已获深圳经济特区人民银行批准.
(5) 普通股股票由深圳特区证券公司代销.优先股股票由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
托咨询公司代销.
(6) 本行普通股股票登记处为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优先股股票登记处为中
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
3.发行条款
本次发行的新股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
普通股
(1)发行数量:67.5万股.
(2)发行价格:每股40元(面值20元).
(3)发行时间:1989年3月10日起至4月24日止.
(4)发行方式:其中32.5万股按二送一向原股东送红股.32%5万股按每两股配一
股的比例配售予原股东, 若原股东放弃或转让其优先认股权,境内机构和各界人士
均可按发行价格认购.另外2.5万股售予本行员工.
本行三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电深圳工
贸公司(持股各占10%)均已承诺按上述发行条款认购各自获配售的全部股份.(5)其
他:新发行股票实行一户一票制,旧股票同时收回,换发新版股票.
优先股
(1)发行数量:8万股
(2)发行价格:每股100港元(面值100港元).
(3)发行时间:1989年3月20日起至4月19日止.
(4)发行方式:自由认购.
(5) 股息率:按深圳中国银行个人一年期港市存款利息率月末平均值之上再增
加年息4厘(4%).去年已发行的10万股1988年度按原规定派息,1989年度以后亦按上
述股息率执行,即比原定股息率提高1厘.
(6)其他:境内机构和个人均可以认购,数额不限.
除上述已指明之条款外,其余条款均按1988年股东会议通过的优先股发行办法
执行(可向本行或股票发售处查询).
4.发行办法
普通股
(1)派送红股:(详见通告)
(2)配售新股:自3月10日至4月22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原股东须持股东证及
股票到发售地点按配售比例购买新股或领取认股权证 (与派息、送红股一起办理,
同时将股票按一户一票制换为新版股票).当配售股数出现半股时,此半股不配售.
认股权证有效期自3月10日起到4月22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股东可凭认股
权证在有效期内随时到发售地点购买股票或将认股权证转让他人.证券公司挂牌买
卖认股权证(包括代客买卖),认股权证亦可由双方自由议价转让.
认股权证过期作废.全部发售工作至4月24日(含)结束.
购买普通股时须按规定预留本人(或单位)印鉴或签字样本,预留本人(或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亦可预留银行帐号.
优先股
个人购买优先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暂住证) 、法人购买优先股经
办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购买时须按规定预留本人(或单位)印鉴或
签字样本,预留本人(或单位调详细通讯地址,亦可预留银行帐号.
三、股本
普通股:截止1988年度分配前,本行实有股份65万股(法人股占66%,个人股占34
%).
1988年度分配以两股送一股方式增加股份32.5万股.
本次发售新股35万股.
计至本次新股全部售出后,本行普通股总数132.5万股,计人民币2650万元.
优先股:截至本次增股之前,本行实有股份10万股.
本次发售新股8万股.
计至本次新股全部售出后,本行优先股总数18万股,计港币1800万元.
四、资产与负债
有关本行近两年资产与负债的财务报告已经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查证
后公布于1989年1月28日《深圳特区报》,此处从略.
五、本行资料
1.简介
深圳发展银行是全国第一家向个人发售股票并将股票公开上市买卖的区域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前身为深圳经济特区内6家信用社,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通过股份化改造组建为本行,于1987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
自开业以来, 本行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共有员工480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
程度占26%. 总行下辖7个支行,55个分理处,营业网点遍布全特区.本行与境内外几
十家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
2.业务范围
本行目前开办的主要业务有:
(1)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
(2)人民币和外币企事业单位存款;
(3)人民币和外币结算;
(4)人民币和外币放款;
(5)信托、祖赁、见证、证券业务.
除经营上述业务外,还采取参股联营方式投资于深圳信息市场和金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等.
3.主要业务机构
总行设有:会计出纳部、计划信贷部、外汇部、信托部、营业部等.
下辖支行:罗湖、上步、南头、爱华、发展大厦、沙头角、蛇口支行.
六、经营业绩
截止1988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12.4亿元人民币, 比上年末增加192%;资产
净值(帐面值) 5304万元人民币(不含优行股股金) ,比上年末增加92%;税后净利润
2558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251%;普通股每股盈利39.35元,比上年增加115%;普通
股每股派发股息7元, 比上年增加250%;派送红股前每股资产净值(帐面值)81.6元,
比上年增加17%;1988年度派送红股后每股资产净值(帐面值)54.4元.
七、本年度经营计划概要
1.大力吸收存款,有计划发放货款,保持资金平衡.
2.适当增设营业网点,增加服务项目,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适当投资,横向联合,扩展经营范围.主要项目有:
(1)已经批准成立的深圳发展银行房地产公司年内将推开业务;
(2)已获准与4家在海南经济特区(海口市)共同筹建南华信托投资公司(暂名),
本行投资2050万元(占51%)股份,预计今年上半年可正式开业经营;
(3)拟与其他单位合作在香港申请设立投资公司.
在未来时间里,本行将继续发挥股份制银行的优势,坚持以银行业为主,多种经
营的方针, 进一步吸引人才,改善设施,改善基础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
域,拟逐步在境内外以多种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联营公司.
八、本年度盈利预测
考虑到本年初本行各项存贷款规模已明显高于去年水平,且在本年度内会有一
定幅度的增长, 据此,本董事会预料:若无不可预见情况及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本
行截止1989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税后净利润将不少于5100万元人民币.按照1988年
度派送红股及本次发售新股后的132.5万股普通股计算,相当于每股盈利38.49元.
九、股票买卖
本行普通股做为深圳特区第一只上市股票, 已于1988年4月份开始在深圳经济
特区证券公司挂牌买卖.上市初期买卖成交价为每股22元,当年第四委度,每股成交
价已升至35元左右, 至1988年度本行财务报告及初步分配方案公布之后,成交价直
线上升,最高已达70元,交易市场日趋活跃.
新发行普通股自发行之日起即可上市买卖.新发行股票与已发行股票交易条件
相同.
优先股待特区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挂牌代理买
卖.新发行股票与已发行股票交易条件相同.
十、附录
1.备查文件
(1)深圳发展银行章程;
(2)深圳发展银行外汇优先股发行办法;
(3)本行1988年度财务报告;
(4)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查帐报告书.
以上文件应视为本说明书之一部分,可向本行或股票发售处查阅.
2.股票发售地点
普通股:
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园岭新村18栋底层
电话:241922 241921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0246019
优先股:
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路红岭大厦二楼
电话:243050 2415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帐号:0101030000841(港市)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红岭支行
地址:深圳市红岭路红岭大厦
电话:241561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东门支行
地址:深圳市东门路
电话:225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