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行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国际互联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实到董事9人,董事沈正中、金式如、采振祥、李新芳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行董事会一致同意此报告。
本行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二)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发展A
股票代码:000001
(三)董事会秘书:雷鸣
证券事务代表:吕旭光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 真:(0755)82080386
电子邮箱:fzyhdsh@szonline.net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2,412,764,949 1,769,244,287
利润总额 386,045,530 264,431,534
净利润 314,141,342 223,211,6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9,726,374 226,346,403
总资产 134,689,020,270 85,181,426,762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6 0.115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6 0.1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33) 0.63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7.97% 4.50%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71% 4.60%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是营业外收入及支出相差的净额-5,585,032元。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941,855,987 3,627,668,792
每股净资产 2.03 1.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2 1.75
(二)报告期内境内外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的差异
本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会计报表(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6月30日 2002年1-6月 2001年12月31日 2001年度
净资产 净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按国际会计准则 4,271,742,184 342,811,442 4,220,804,065 380,099,059
调整:
所得税影响 -285,538,565 14,015,208 -299,796,510 21,981,490
衍生工具 819,268 2,527,444 -1,465,440 -89,927
待售式债券 -45,166,900 -45,166,900 — —
应付股利 — — -291,873,323 —
外币未分配利润折算差 — -45,852 — 369,806
法定会计报表 3,941,855,987 314,141,342 3,627,668,792 402,380,428
注:2002年半年度本行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18元。
为符合国际会计准则而对本行法定财务报表所作出之主要调整包括下列各项:
1、衍生工具及待售式债券以公允价值列示;
2、年初未分配利润汇率调整;
3、不确认在年末之后提议或宣告的应付股利;
4、确认因时间性差异形成的递延税款。
第三节 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七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本行各项商业银行财务指标、业务数据和有关情况如下:
(一)截止报告期末三年商业银行重要财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总负债 130,747 116,499 62,489
存款总额 93,594 87,877 52,265
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 41,359 37,258 11,403
贷款总额(不含贴现融资) 70,230 53,465 38,211
各类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 29,512 26,274 16,814
进出口押汇 1,087 1,014 858
贴现(不含贴现融资) 9,689 2,998 5,968
中长期贷款 20,161 15,244 6,324
逾期贷款 1,323 729 2,898
非应计贷款 8,457 7,205 5,349
注: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逾期90天及以上没有收回的贷款,或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天及以上没有收回的贷款。
(二)截止报告期末三年年末及按月平均计算的年均财务指标
项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 2000年
报告期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9.28 10.15 10.57 13.88 17.56 15.53
贷款质量 13.39 12.94 14.84 17.04 21.76 24.65
存贷款比例 64.51 65.72 57.18 72.32 67.67 71.95
短期资产流动比例
其中:人民币 24.7 30.69 42.13 34.33 36.90 29.33
外币 83.91 90.66 83.20 155.29 189.71 173.14
拆借资金比例
其中:拆入比例 0 0.47 0 1.03 0 0.38
拆出比例 4.51 4.84 4.15 8.36 6 3.65
其中:人民币 173.86 147.57 107.88 110.72 206.67 166.12
外币 2.28 2.42 2.49 2.35 1.62 1.42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0 0 0 0 0 0
利息回收率 90.22 89.96 96.34 85.37 93.12 84.56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2、贷款质量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按"一逾二呆”口径计算,按五级分类计算的不良贷款指标见本条<四>)
3、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4、短期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拆借资金比例,其中: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6、利息回收率=(本年利息收入-本年表内应收利息新增额)÷(本年利息收入+本年表外应收利息新增额)
(三)报告期末本行下属分支机构情况
网点名称 地 址 职员数 资产规模 下属网 下属网点
(人) (百万元) 点数量 地区分布
总行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70 5574 1 深圳市
深圳管理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1482 22799 89 深圳市
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570 17974 17 广州市
海口分行 海口市金龙路22号 77 1239 3 海口市
珠海支行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1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31 2093 6 珠海市
佛山支行 佛山市祖庙路1号A座 161 5783 7 佛山市
上海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351号 495 22979 12 上海市
杭州分行 杭州市庆春路36号三瑞大厦 282 9377 7 杭州市
宁波支行 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 207 3623 6 宁波市
温州支行 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 97 1347 4 温州市
北京分行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250 9353 8 北京市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30号 134 1858 5 大连市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1号 142 2943 4 重庆市
南京分行 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 180 5884 5 南京市
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一轻总公司大厦 125 2468 5 天津市
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山路138号 125 3089 1 济南市
青岛分行 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裙楼 73 362 1 青岛市
(四)报告期末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五级分类 各项贷款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比例 损失准备
正常 80,325,894,969 1% 595,263,895
关注 3,878,650,000 2% 33,378,762
次级 4,027,110,000 25% 352,101,632
可疑 5,224,080,000 50% 1,516,597,672
损失 203,810,000 100% 203,810,000
合计 93,659,544,969 2,701,151,961
注:贷款损失准备是根据贷款五级分类余额扣除有效的抵押、质押和保证价值按上述比例计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后合理计提。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本行可在利润分配时提取一般准备,本报告期尚未提取。
(五)报告期末前十名客户贷款额占贷款总额比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公司 602,000,000 0.86%
2 深圳中洲城市广场有限公司 560,000,000 0.80%
3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0 0.71%
4 广州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 0.71%
5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5,532,000 0.69%
6 中国华润总公司 420,000,000 0.60%
7 湖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410,000,000 0.58%
8 上海北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00 0.57%
9 南海亚洲铝厂有限公司 380,500,000 0.54%
10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376,956,459 0.54%
(六)报告期末本行无占贷款总额比例超过20%(含20%)的贴息贷款。
(七)重组贷款的报告期末余额及其中逾期部分金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重组贷款余额 其中:逾期金额
1,963 769
(八)报告期内主要贷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平均余额及平均贷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类别 平均余额 年均贷款利率
短期贷款(本外币) 28,434 5.98%
中长期贷款(本外币) 18,666 6.07%
合计 47,100
(九)报告期末所持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附后)
注:其他金额较小的国债共计面值213,891,000元未记在上表内。
(十)报告期内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提取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类 别 金 额 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含应收利息) 35,807,808 0
其他应收款 1,001,864,441 441,984,641
合 计 1,037,672,249 441,984,641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存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平均余额及平均存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类别 平均余额 平均存款利率(%)
企业存款(本外币) 74,550 1.76
储蓄存款(本外币) 12,824 1.29
合 计 87,374
(十二)报告期末不良资产余额及为解决不良资产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末不良资产余额主要包括贷款五级分类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共计945,500万元。
针对不良资产具体情况,本行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是: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的基础管理,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根据分类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保全及清收措施。
2、发挥集中清收的优势,通过专业化清收,提高不良资产化解力度。
3、尝试采用多元化的处置手段,广泛运用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捆绑打包、招标拍卖等手段,加速不良资产的处置,努力转化和降低部分不良资产风险。
4、完善不良资产清收的各种制度和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维护本行合法权益。
(十三)报告期内,本行无逾期未偿还的债务。
(十四)报告期末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的余额及其重要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银行承兑汇票 21,930,522,394
开出信用证 1,239,819,625
开出保证凭信 1,416,346,276
表外应收利息 1,633,668,898
期收远期外汇 568,420,414
期付远期外汇 562,904,696
(十五)前一报告期末所披露风险因素报告期内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以及本报告期末所存在的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其相应对策
前一报告期本行所披露风险因素主要有行业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市场利率风险。由于本行对这些风险有较充分的认识,并采取措施防范,因此,在报告期内上述风险并未对我行经营出现重大影响情况,也没有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
报告期末本行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对策:
1、行业风险。我国加入WTO后,不但面临国有独资银行和其他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还将面临着外资银行的挑战,各家银行随时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占有份额下降等风险。对此本行将进一步提升金融电子化水平,完善用人机制,增强业务开拓能力,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客户交易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存在于银行的贷款、担保、承兑、信用证等业务中。控制和降低信用风险,始终是本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本行将继续加强信贷基础管理,优化资产结构,盘活不良资产存量,并根据审慎性会计原则,提足减值准备。
3、利率风险。本行的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存贷利差,市场利率的波动对本行利润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对此,本行将采取扩大资产规模、增加业务创新、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等手段,降低利率风险对本行经营的影响。
4、汇率风险:本行与汇率有关的业务主要是外汇买卖业务,本行外汇买卖业务主要是代客外汇买卖及结售汇业务。本行将通过严格控制外汇买卖业务中形成的敞口头寸,降低外汇汇率风险对本行经营的影响。
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能及时满足支付要求的风险。对此本行制订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资产负债期限管理,强化日常预测与监控,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十六)本行关于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说明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本行奉行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以规范内部业务操作,提高效率、防范金融风险。本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授信业务、资金业务、存款及柜台业务、中间业务、会计、计算机系统、稽核监督等七大类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从效果看,本行的内控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和有效。本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本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 本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是688,556户
(二) 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数(股) 本期增加
上市流通股份
1 深圳市投资管理
公司 174,422,388 -12,413,501 30,303,202
2 深圳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 112,301,783 0 0
3 深圳市社会保险
公司 78,338,617 0 0
4 深圳中电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0 0
5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1,062,846 -7,138,377 3
6 深圳市城建开发
集团公司 25,757,220 0 0
7 德隆国际战略投
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0 0
8 农业银行深圳分
行工会 15,567,528 0 240
9 鹏华行业成长证
券投资基金 0 13,594,400 13,594,400
10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0 13,051,029 13,051,029
续上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数(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占总股份比例(%)
1 深圳市投资管理
公司 131,705,685 162,008,887 8.32
2 深圳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 112,301,783 112,301,783 5.77
3 深圳市社会保险
公司 78,338,617 78,338,617 4.02
4 深圳中电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62,246,616 3.20
5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33,924,466 33,924,469 1.74
6 深圳市城建开发
集团公司 25,757,220 25,757,220 1.32
7 德隆国际战略投
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25,000,000 1.28
8 农业银行深圳分
行工会 15,567,288 15,567,528 0.80
9 鹏华行业成长证
券投资基金 0 13,594,400 0.70
10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0 13,051,029 0.67
注: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报告期末所持未上市流通股份中含国家股125,390,017股,法人股6,315,668股。
2、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3、持有本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股份无被质押、冻结和托管情况;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股份为法人股,原质押给有关银行的情况,报告期内已经到期,故报告期末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股份已无被质押、冻结和托管情况。
4、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之间有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无变动。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票无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1、2002年4月30日本行董事长陈兆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广州逝世。陈兆民同志生病时委托了叶连捷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责。
2、2002年5月22日召开的本行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肖林书同志辞去监事的议案》。
3、2002年5月23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经民主推荐,职工投票,增选本行职工谭华森同志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第六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简要分析
1、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减变化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 2,412,764,949 1,570,189,821 53.66
营业利润 890,117,635 487,835,645 82.46
净利润 314,141,342 223,211,685 40.74
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14,277,670,127 646,317,305
分析:
(1)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比上年末增长了12.12%,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8%;贷款总额比上年末增长了31%,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9%;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4%;主要原因是本行分支机构拓展和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报告期内,本行本期利息净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6.20%。一方面是由于贷款的增长幅度比存款增长幅度大,相应的利息收入增长幅度比利息支出增长幅度大;另一方面是由于存款中利率高的存款类所占比重有所下降,降低了利息支出的增长幅度;投资收益为3.35亿元,增长68.49%。主要是增加了债券投资规模所致;报告期内本行对成本费用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营业费用对经营净收入比为46.75%,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个百分点,实现经营收入增长速度比经营支出增长速度快的良好态势。
报告期本行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2%,主要是由于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的增长和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报告期本行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0.74%,低于营业利润增长幅度,主要系报告期本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3)由于本行正处在业务规模扩张期,贷款增长较快,对外发放贷款增长导致现金流出增幅较大;同时为了保证流动性和盈利性,本行调整了资产结构,增加了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增长导致现金流出增幅较大。因此本行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比上年末减少。
2、报告期末总资产、股东权益与期初相比的增减变化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数 期初数 增减比率(%)
总资产 134,689,020,270 120,126,983,351 12.12%
股东权益 3,941,855,987 3,627,668,792 8.66%
分析:
总资产的增长是本行分支机构拓展和业务规模扩大所致;股东权益的增长是由于本行上半年实现利润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本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2002年工作计划,狠抓落实,积极开拓,推进了全行质量、效益、规模的稳步增长。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达到1,347亿元,比年初增加146亿元,增长12.1%;各项存款余额达936亿元,较年初增加57亿元,增长6.5%;各项贷款余额702亿元,较年初增加168亿元,增长31.3%;
报告期内本行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不良贷款率逐月平稳下降,报告期末降至13.4%,比年初下降了1.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行中间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手续费净收入3,1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7.14%;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税前利润38,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161万元,增长45.99%。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末全国商业银行有关业务数据资料统计,报告期末在全国10家同类商业银行中,本行各项存款余额所占市场份额为4.48%,居第10位,增幅居第9位;各项贷款余额所占市场份额为4.80%,居第10位,增幅居第4位。
2、报告期内本行按地区分布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分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深圳地区 118,054 35,559
华南地区 60,707 15,490
华东地区 125,517 33,788
华北、东北 26,979 2,884
其他地区 5,260 1,667
离岸业务 788 -377
小计 337,305 89,012
抵销 96,029
合计 241,276 89,012
3、报告期内占本行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占本行10%以上的业务是利息收入和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报告期本行利息收入201,745万元(含贴现利息),利息支出72,976万元,净利息收入128,769万元;金融企业往来收入28,334万元,金融企业往来支出32,794万元,金融企业往来净支出4,46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共计3,089,885,122.92元,截至2001年末,除青岛分行外,本行根据配股说明书承诺,已按计划将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和拓展分支机构。由于青岛分行2002年3月开业,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本行2001年拨付该分行营运资金100,159,277.60元,2002年拨付该分行营运资金399,840,722.40元,共计500,0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本行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本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鹏所特[2002〗84号)。
(四)下半年计划
本行下半年将根据2002年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市场开拓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支援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战略、业务特色战略、科技先导战略和人才培养战略,提升本行综合竞争能力。具体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营销力度,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确保全行各项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2、继续严格控制资产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加大不良资产清收,降低不良资产率;
3、拓宽收益来源,大力开拓中间业务,加强成本管理,逐步改善利润结构;
4、进一步发挥全行新一代综合客户服务系统的优势,加强系统后续开发,把本行金融电子化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5、继续按照本行全国性战略布局,加快机构网络建设。
6、稳步推进配股融资工作,为本行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本行在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本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草案,并着手筹备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本行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审议以上公司治理制度,并成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二)本行以前年度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行2002年5月22日召开的2002年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以2001年末总股本1,945,822,149股为基数,于2002年7月22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5元(含税)的比例派发了现金红利。
本行2002年5月22日召开的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2002年度配股计划的议案》。本次配股以本行2001年末总股本1945822149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为5.00--8.50元。报告期内,本行配股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本行中期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行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重大诉讼、重大事项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行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317笔,金额101,385万元人民币。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行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1、安徽证券登记公司诉本行红宝支行3,000万汇款纠纷案。
一审本行胜诉,原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01年9月深圳市中院开庭重审,法院要求追加交通银行广元支行为被告。因该案涉及金融诈骗,本行已向深圳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现已正式立案侦查。本行已据此要求法院中止审理,待移送公安机关后一并处理。
2、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诉本行沙头角支行73.7万美元存款纠纷案。
报告期内本行沙头角支行再审申请被驳回,深圳中院执行生效判决,从本行划走本金73.7万美元,利息2.9万美元。
3、湖北荆州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诉本行上步支行330万元存款纠纷案。
本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报告期内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在复查中。
4、浙江商业公司诉本行发展大厦支行给付存单款项案。
因该案涉嫌诈骗,本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现公安机关正在审理中。
5、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恒服务公司诉本行广州分行府前支行人民币500万元票据纠纷案。
2001年,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本行广州分行府前支行承担连带责任。我行答辩本行已尽审查义务,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行认为法院一审判决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已依法上诉,现处于二审审理阶段。由于该案涉及犯罪,本行要求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6、深圳市奔马实业有限公司诉本行上步支行因违法付款要求赔偿500万元票据纠纷案。
2001年2月深圳市奔马实业有限公司诉本行上步支行因违法付款要求赔偿500万人民币及利息一案,经福田区人民法院2001年7月一审判决,上步支行须赔偿原告500万元本息损失。本行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所陈述内容严重违背事实真相。本行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银行的正常业务流程办理,没有任何过错,原告由于工作过错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款项被骗,责任在原告。2001年8月本行提起上诉,2002年3月深圳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奔马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行免责。
7、长春热缩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诉珠海经济特区伟思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纠纷案。
2000年9月原告与被告一合作经营纠纷案,将本行珠海支行列为第二被告。2000年12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本行珠海支行对第一被告还款1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01年10月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本行珠海支行对上诉还款承担赔偿责任。本行认为该判决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行认为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本行负有对1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合作资金监管的义务,在被告一授权转帐过程中本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没有任何过错。本行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判决本行免责。报告期内广东省高院已发通知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暂缓执行。
本行认为,在涉及上述未决诉讼的业务操作过程中,本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银行的正常业务流程办理的,以上诉讼不会对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情况。
(六)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末,本行对子公司元盛公司(不合并报表)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9,054,200元,应收款551,739,901元,系以前年度发放而未收回的贷款和拨款,不计息。
报告期本行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按有关规定开展资金拆放业务,报告期末,本行拆放给该公司人民币1笔13,000万元,期限为2002年6月28日至2002年7月1日,年利率为2.60%。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往来款外,本行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报告期内本行无托管、承包、租赁事项和非银行正常担保业务外的其他担保事项及委托他人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八)重大承诺事项
本行无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持有本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无对本行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九)审计费用
本行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是侯立勋、陈爱容,审计费用为43万元;本行委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按照国际通行标准编制的2002年半年度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为52.5万元。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改变。
第八节 财务报告
本行2002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侯立勋、陈爱容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02年中期按国际标准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已由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法定会计报表(附后)
(二)补充财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
1、报告期,本行执行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变更,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本报告呈列之会计报表格式系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报表项目设置的规定编报,期初和上年比较数已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后编报。
2、报告期,本行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无变化。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行长、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五、公司章程。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2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