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 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天健(信德)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有解释性说明的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特提醒投资者注意阅读,并请充分注意相关风险,谨慎作 出投资决策。
一、 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NERGY INVESTMENT CO., LTD.
英文缩写:SEIC
2、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17楼
邮政编码:518031
公司办公地址:同公司注册地址
3、法定代表人:劳德容
4、董事会秘书:胡坚
授权代表:周朝晖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17楼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323769
传真:0755-3324023
5、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能源A 股票代码:002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1999年6月30日 1998年6月30日 1999年中期比1998
年中期增减(%)
净利润(万元) 18499.08 10388.62 78.07
股东权益(万元) 174954.37 156672.35 11.67
每股收益(元) 0.204 0.115 77.39
净资产收益率(%) 10.57 6.63 59.43
每股净资产(元) 1.93 1.73 11.5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81 1.61 12.42
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收益=净利润/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报告期末股东权益*100%
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 理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三、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 持股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 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540470700 540470700
2、募集法人股 41934718 41934718
3、国家股转配 32131194 32131194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14536612 614536612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92079594 292079594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454932 454932
已流通股份合计 292079594 292079594
三、股份总数 906616206 906616206
截止1999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247583户,其中国家股1户,法人股22户。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股)54047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78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43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
深圳市沙角火力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317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30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6%;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秦皇岛港货运总公司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广东粤能有限公司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3、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
4、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持有的“深能源”股票数量没有发生变 化,也没有质押、冻结。
四、 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一)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999年上半年,公司将深化改革与强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苦练内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努力开拓电力市场,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取得较好的 投资回报。
1、公司主营业务业绩概述
上半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1782万元,实现利润30996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 实现净利润18499万元,按1999年6月30日总股本906616206股计,每股收益0.204元。
2、公司主体企业经营业绩概述
根据能源集团深能[1999]110号文,能源集团发电分公司更名为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今年上半年,妈湾发电总厂坚持“电厂管理创最佳”的指导方针,全体员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脚踏实地,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机组检修计划和电量计划,创一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都有了崭新的变化。上半年妈湾发电总厂电量指标创建厂以来的多项历史新高:上半年共完成发电量25.55亿千瓦时, 供电量24.31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36%,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六月份,还创造了最高单月发电量6.06亿千瓦时,单月供电量5.78亿千瓦时,单日发电量2545万千瓦时的新记录。
3、公司投资情况
1999年6月18日,钦州码头油库工程举行竣工典礼,一座较先进的一级油气储运设 施建成投产,成为北部湾海域通往大西南最大和最便捷的油气储运基地之一。钦州码 头油库工程包括一座3万吨级油码头和8.8万立方米的油气库,总投资2.7亿元人民币。
99年是能源保税仓一期工程基建期结束、进入仓储经营的第一年,公司现在开展 的经营项目有:集装箱堆场、仓储及运输三部分,现已形成了一批比较稳定的客户。
我司参股的平阳、金岗、上洞电厂上半年运行正常。1~6月份,平阳电厂累计发 电3101万千瓦时,金岗电厂累计发电8734万千瓦时,上洞电厂累计发电3162万千瓦时。
(二)下半年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董事会二届九次会议提出的今年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报告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具有较强筹资和投资功 能的大型上市公司为目标,把握机遇,努力开拓,加大资产运营,强化基础管理,稳步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积极协助能源集团全力抓好电力主体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努力提高电厂的经济效 益。
加大产权运作力度,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公司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向金融、证券、基础设施、高新技术 领域拓展,紧紧依托能源集团,寻找优良的投资项目,收购优质资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实力。
加强对参股企业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改善对参股企业的管理方法,以确保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重要事项
1、公司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1998年末总股本90661620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分红派息公告》刊登在1999年6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1999年6月15日,除息日为1999年6月16日。
3、诉讼事项:
(1)本公司(甲方)诉深圳中包投资发展公司(乙方)、中国包装南方公司(丙方)一案,1997年6月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6]深中法经一初字第50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乙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甲方人民币500万元及其利息(从1994年12月26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浮动利率分段计付,乙方和丙方已付甲方的人民币75万元则从应付利息中予以扣除),逾期则依法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债务,如乙方到期无法清偿,则由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方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2月23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7)粤 法经一上字第569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8年5月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深中法执字5-223号公告,宣布强制执行。法院已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查封,但由于房产抵押未解除、二被告一直在躲避债务并搬离原办公地点,本公司正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执行力度。
(2)1996年6月6日,本公司在山西介休市大通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大通信 用社”)存入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存期为半年的定期存款,截至1999年6月30日止, 大通信用社尚欠付本公司存款本金计500万元。1997年大通信用社向山西省晋中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款单位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并将本公司作为第三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1997年12月5日,山西省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1997)晋中经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与大通信用社间订立并履行的储蓄存款存单有效,大通信用社尚应向本公司偿还存款本金及其利息,同时,用款单位(被告)应向原告偿 还借款本息。被告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月12月17日以(1998)晋经二终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终审裁定:本案按撤回 上诉处理,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7)晋中经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已派专人前往“大通信用社”所在地向山西省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终审裁定书。
(3)1994年12月8日,本公司与深圳凯成实业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东园路的富豪花园A座二层裙楼,建筑面积为3036平方米的物业。合同规定此业务由协宝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代理,物业单价为每平方米8800元。1994年12月9日,该合同经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公证。
1994年12月9日,本公司与协宝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楼回购合同书》,合同规定,在本公司支付该物业价款计2000万元后,协宝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即支付本公司回购定金计340万元。如协宝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不能回购该物业,则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楼预售合同执行;如其回购该物业,则商品楼预售合同自动失效。
1994年12月12日,本公司已按合同规定向协宝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支付2000 万元,并于当日收到回购定金计340万元。
截至1999年6月30日止,协宝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未按期回购该物业,本公司 亦未能接收该物业,本公司已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1998年6月,该案已由深圳市检察院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1月6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深中法刑二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对原协宝国际(深圳)有限公司有关涉嫌诈骗人员进行判决,该判决书认定,本公司上述购房款中计有1410万元人民币已由协宝公司转入深圳凯成实业公司帐户内。待法院向深圳凯成实业公司追缴后依法退还本公司,该项工作有待法院裁决。
4、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事项。
5、重大关联交易:见财务报告附注说明。
6、董事会对1999年度中期《审计报告》中解释性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主体企业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建设的输变电工程计有新建八条220KV线路,新建四个220KV变电站,扩建三个220KV变电站,一条微波通讯电路工程,建设资金由妈湾公司通过贷款获得。该项工程于1991年开始建设,截至1999年6月30日,除南头变电站外,其他工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妈湾公司已全部完成与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结算。
根据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粤电财[1997]7号文《关于〈妈湾电厂一期配套工程共同 费用和概算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函》,由广东省电力工业局深圳供电局偿还妈湾公 司移交的输变电工程相应的借款本息,自1996年度起,还贷期间,利息以年利率12%(系 根据输变电工程历年人民币及外币贷款利率和外币贷款汇率的变化确定)计算,为期五年。
1997年6月25日,广东省电力工业局以粤电基[1997]81号文《关于妈湾电厂一期配套输变电工程概算审查批复》确认,输变电工程概算价值计67758万元。妈湾公司以上述概算价值和已还款金额、还款日期及约定的利率为依据,计算1996年度至1998年度 应收输变电工程利息收入。上述输变电工程待竣工决算移交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后,其 工程款及利息将按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产权移交协议书》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整电价,由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分期归还。1999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电价调整方案。
本公司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办理妈湾电厂一期配套输变电工程的竣工决算。
妈湾电厂一期输变电工程按协议规定必须以其竣工决算的总造价,连同其产权一 并移交给广东省电力工业局。1999年5月18日召开的妈湾公司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作 出《关于输变电工程有关问题的决议》,责成妈湾公司经营班子抓紧与有关单位协商,力促所垫付工程款本息尽快结清到帐。目前,妈湾电厂一期输变电工程的竣工决算书 已经完成,准备审计。
(2)妈湾公司原按以妈湾电厂一期输变电工程批准概算为基础计算的应收利息,将根据以其竣工决算总造价为标准调整计算上述应收利息。
(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输 变电设备产权移交协议书》的规定,尽快落实产权移交、还款计划与支付步骤。
7、监事会对1999年度中期《审计报告》中解释性事项的说明:
关于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应收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输变电工程本息历来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协议及“粤电基[1997]81号文《关于妈湾电厂一期配套输变电工程概算审查批复》”为依据计算确认的。该输变电工程,包括了 新建八条220KV线路,新建四个220KV变电站,扩建三个220KV变电站,一条微波通讯电路等工程。到目前为止,除南头变电站外,其他工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目前,妈湾电厂 一期输变电工程的竣工决算书已完成,准备审计。上述输变电工程待竣工决算移交广 东省电力工业局后,其工程款及利息将按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产权移交协议书》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整电价由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分期归还。1999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上述 电价调整方案。监事会认为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局及妈湾电力公司经营班子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监事会正密切关注董事会和妈湾电力公司对此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并敦促有关方面早日收回本息。
8、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聘请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9年度审计单位。
9、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合同(担保、抵押)事项。
10、计算机2000年问题:
现阶段公司本部微机系统均为单机运作,计算机2000年问题对公司本部的影响主 要在财务部门加装的“金蝶”财务软件上,目前公司已通过购置新型微机,并把原“金蝶”财务软件版本升级为新版本而解决了计算机2000年问题。
公司下属主体企业妈湾发电总厂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计算机运用普及,计算机2000年问题得到能源集团和总厂领导的高度重视。总厂成立了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从1999年2月份开始着手此项工作。现已完成了对全厂计算机系统2000年问题的测试,确定了存在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系统。目前,总厂已同北京Bailey公司签订了#1、#2机组DCS系统的软件升级合同,升级软件已自美国Bailey公司寄出; #3、#4机组DCS系统的软件升级工作,瑞士ABB公司专家已到现场完成,计算机2000年问题已解决;输煤程控系统的升级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全厂计算机2000年问题将于 8月底全部解决。
六、 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信德特审报字(1999)第21号
审计报告
中国 深圳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 债表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会计期间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 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及合并现金流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 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如 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7所述, 贵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 司业已按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确认的输变电工程概算价值677,580,000.00人民币元和已还款金额、还款日期及约定的利率计算了一九九六年度至一九九八年度的利息收入。上述输变电工程待竣工决算移交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后,其工程款及利息按深圳市人民 政府和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产权移交协议书》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整电价,由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分期归还。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电价调整方案。
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东昕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
中国 深圳
2、会计报表(附后)
3、会计报表附注附注. 重要会计政策
本合并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基于下列会计政策编制的, 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厘定。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与上年度相同,未发生变化。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本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决算日,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即按短期投资总成本高于总市价的差额提取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类帐项。本会计期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短期投资跌价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系按照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 帐面价值的,将其差额先冲抵原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计 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类帐项。
附注.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均系国债投资,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投资总额 跌价准备 期末市价总额
009703国债 RMB 22,375,800.00 RMB --- RMB 22,375,800.00
附注. 应收利息(合并会计报表附注7)
(1)应收利息之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帐 龄 余 额 占该帐项余额 余 额 占该帐项
的百分比 余额的百
分比
一年以内 RMB 40,615,777.76 17.62% RMB 83433,869.84 36.24%
一年至二年 82,905,787.41 35.96% 74,235,272.92 32.24%
二年至三年 70,226,266.67 30.46% 72,566,266.67 31.52%
三年以上 36,777,903.33 15.96%
RMB 230,525,735.17 100.00% RM230,235,409.43 100.00%
(2) 应收利息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应收关联方利息 RMB 18,296,977.66* RMB18,006,651.92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深圳供电局 211,958,570.00** 211,958,570.00
东莞市新花苑酒店 270,187.51 270,187.51
RMB 230,525,735.17 RMB 230,235,409.43
* 应收关联方利息详见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1997年6月25日,广东省电力工业局以粤电基[1997]81号文《关于妈湾电 厂一期配套输变电工程概算审查批复》确认,由妈湾电力公司为广东省电力工业局代 建的输变电工程概算价值计677,580,000.00人民币元。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已偿 还输变电工程款计94,500,000.00人民币元。
根据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粤电财[1997]7号文《关于<妈湾电厂一期配套工程共同费用和概算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函》,由广东省电力工业局深圳供电局偿还妈湾电力公司移交的输变电工程相应的借款本息,自1996年度起,还贷期间,利息以年利率12%(系 根据输变电工程历年人民币及外币贷款利率和外币贷款汇率的变化确定)计算,为期五年。妈湾电力公司以概算价值和已还款金额、还款日期及约定的利率为依据,业已计 算了1996年度至1998年度应收输变电工程利息收入计211,958,570.00人民币元。
上述妈湾电力公司代建的输变电工程待竣工决算移交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后,其工 程款及利息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产权移交协议书》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整电价,由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分期归还。1999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电价调整方案。
附注. 应收帐款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帐 龄 余 额 占该帐项余额的百分比 余 额 占该帐项余额
的百分比
一年以内 RMB194,370,192.22 4.27% RMB 159,172,222.97 61.03%
一年至二年 8,064,177.49 2.67% 1,614,816.22 0.62%
三年以上 100,000,000.00* 33.06% 100,000,000.00 38.35%
RMB 302,434,369.71 100.00% RMB 260,787,039.19 100.00%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与深圳供电局签订的《关于与深圳供电局清偿历史旧欠电费 的有关处理问题的会议纪要》,妈湾电力公司应收深圳供电局电费款中,1996年1月日 以前的旧欠电费款计179,281,289.28人民币元。截至1999年6月30日止,该项旧欠电费款尚有100,000,000.00人民币元未收回。
附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帐 龄 余 额 占该帐项余额的百分比 余 额 占该帐项余额的
百分比
一年以内 RMB 29,006,853.99 12.26% RMB 109,247,174.47 51.95%
一年至二年 154,448,078.53 65.27% 90,838,405.57 43.19%
二至三年 41,303,893.59 17.45% 388,535.15 0.16%
三年以上 11,878,781.95 5.02% 9,819,669.09 4.70%
RMB 236,637,608.06 100.00% RMB 210,293,784.28 100.00%
(2) 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 RMB 193,848,242.94* RMB188,382,286.42
国贸工程公司 687,900.00 12,760,000.00
东莞新花苑酒店 2,500,000.00 ---
深圳市南山国土局 3,140,000.00 3,140,000.00
妈湾电力实业公司 6,955,347.19 ---
工会借款 2,322,658.00 2,322,658.00
其他 27,183,459.93 15,688,839.86
RMB 236,637,608.06 RMB 222,293,784.28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详见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附注.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9-6-30
股票投资 RMB11,835,000.00 RMB --- RMB --- RMB 11835000.00
其他股权投资 271447666.03 44992851.08 12525852.07 303914665.04
RMB283282666.03 RMB44992851.08 RMB12525852.07 RMB315749665.04
(2) 股票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占被投资 投资金额 期末市值
公司股权比例
广东美的集团股 法人股 2230800(A股) 0.62% RMB 4185000 RMB 28978092
份有限公司
成都华联商厦股 法人股 700000(A股) 1.00% 1250000 RMB 13356000
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河动力股 法人股 1200000(A股) 1.69% 4100000 RMB 18972000
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江包装纸 法人股 1200000(A股) 1.97% 2300000 RMB 17280000
业股份有限公司
RMB 11835000
(3) 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A.本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本期权益 累计权益
注册资本比例 增(减)额 增(减)额
RMB RMB RMB
妈湾电力公司 1989.09-11- 1161076258.33 55% 132036142.63 853076258.33
2019.09.11
长安电力公司 1990.05.02- 5025000.00 10%
2010.05.02
金岗电力公司 1991.09.12- 10640000.00 19%
2011.09.12
西部电力公司 1994.06.30- 246041070.75 25% 27354771.09 76041070.75
2024.06.30
国贸工程公司 1994.12.13- 7500000.00 15%
1997.12.13
香港港能公司 1994.12.15- 8715973.62 90% (249376.64) 7729303.62
2012.12.15
保税仓公司 1996.03.28- 16529476.60 40%
2046.03.28
钦州实业公司 1997.01.28- 10035484.88 25% (14515.12) (14515.12)
2047.01.28
配电服务公司 1997.08.18- 1000000.00 10%
2047.08.18
能源港务公司 1997.08.25- 2000000.00 20%
2047.08.25
深能富苑公司 1998.06.03- 2200000.00 10%
2013.06.02
RMB RMB RMB
1500351101.34 188714859.12 966419954.74
B. 妈湾电力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本期权益 累计权益
注册资本比例 增(减)额 增(减)额
RMB RMB RMB
深滨公司 1993.09.15-2113.09.15 431950.06 33.33% 16338.45 (30090.30)
保税仓公司1996.03.28-2046.03.28 12397107.46 30%
深圳市石岩公学 2000000.00
能源港务公司 1997.08.25-2047.08.25 1600000.00 16%
配电服务公司 1997.08.18-2047.08.18 1500000.00 15%
能源环保公司 1997.07.25-2017.07.25 1500000.00 15%
深能富苑公司 1998.06.03-2013.06.02 4400000.00 20%
RMB23829057.52 16338.45 (30090.30)
C. 香港港能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 本年权益 累计权益
单位注册 增(减)额 增(减)额
资本比例
妈湾电力公司 1995.01.01-2019.09.11 RMB16800000 3% RMB --- RMB ---
温州宏能电力 1996.01.23-2016.04.23 18328125.52 37% (196114.7) (196114.7)
有限公司
RMB RMB RMB
35128125.52 (196114.70) (196114.70)
D. 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差额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股权投资差额发生数 RMB(12,858,707.71) RMB(12,858,707.71)
以前年度摊销额 (1,285,870.77) ---
减: 本期摊销数 (1,285,870.77) (1,285,870.77)
期末余额 RMB (10,286,966.17) RMB(11,572,836.94)
附注.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国贸工程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将惠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予以整体出让或对国贸工 程公司申请破产,本公司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对国贸工程公司长期投资帐面价值,根据本公司管理当局1999年7月28日会议决定,按该项投资帐面价值7,500,000.00人民币元计提20%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1,500,000.00人民币元。
附注.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工程名称 1999-1-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本期 1999-6-30 资金 进度
固定资产 减少数 来源 工程
RMB RMB RMB RMB RMB
代建工程及一期
二期工程尾款 55137943.09 15426897.38 --- --- 670564840.47 *借入和 大部分
自有资金 已交付
使用,但
尚未办
理竣工
决算
其中:利息资 76410148.44 --- --- --- 76410148.44
本化
住宅工程 897077.08 251040.00 --- --- 1148117.08 自有资金 99%
仓库工程 31140665.36 5829361.77 --- -- 36970027.13 借入和 已完工待
自有资金 办理交付
使用手续
其中:利息资 2546629.46 1718168.01 --- --- 4264797.47
本化
其他工程 17889723.71 820730.00 --- ---18710453.71 自有资金
RMB RMB RMB RMB RMB
705.065409.24 22328029.15 --- ---727393438.39
*其中代建工程系妈湾电力公司为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建设的输变电工程,详见附注“应收利息”。
附注.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供水管线工程费 排洪渠工程费 合 计
以前年度发生额 RMB8,202,482.92 RMB1,400,000.00 RMB9,602,482.92
减: 以前年度摊销额 7,916,902.82 559,999.92 8,476,902.74
本期摊销额 --- 282,790.14 282,790.14
期末余额 RMB285,580.10 RMB557,209.94 RMB842,790.04
附注.未分配利润根据1999年8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本公司1999年中期 利润不予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1998.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RMB 130,371,590.74 RMB 153,887,223.49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5,629,237.89) * ---
本期净利润 184,990,825.96 265,147,448.77
本年度(期)净利润调整数 --- (5,629,237.89)*
减: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 26,514,744.88
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3,138.05 21,067,942.13
本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 --- 26,514,744.88
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 1,031,212.91 39,056,845.42
本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84,847,183.61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0,661,620.60
期末未分配利润 RMB 307,978,827.85 RMB 124,742,352.85
*根据1999年7月8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分局[1999]深国税四立字第10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决定,妈湾电力公司应补缴1998年度增值税3,319,727.46人 民币元,此外1999年1月妈湾电力公司补缴1998年度企业所得税计2,309,510.43人民币元,按《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妈湾电力公司业已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项。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妈湾电力公司本会计期间发生的上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业已调整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相关的“应交税金”项目年初数和“所得税”项目1998年度的实际数计2,309,510.43人民币元;调整“主营业务成本”项目1998年度的实际数计3,319,727.46人民币元。
附注.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6-30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利润
公用设施租赁业务 RMB8,000,000.00 RMB2,531,583.26 RMB5,468,416.74*
土地使用权租赁业务 7,300,000.00 9,903,650.00 (2,603,650.00)*
其他业务 203,526.45 34,984.55 168,541.90
RMB15,503,526.45 RMB12,470,217.81 RMB3,033,308.64
* 详见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2)C。
附注. 投资收益
(1) 短期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1.1-6.30 1998.1.1-6.30
债券投资收益 RMB523,575.00 RMB833,069.28
(2)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1.1-6.30 1998.1.1-6.30
股票投资收益 RMB70,000.00 RMB---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金岗电力公司 4,793,855.85 2,918,400.00
---长安电力公司 1,594,000.00 666,833.52
---其他 (1,483,661.53) ---
4,904,194.32 3,585,233.52
对联营公司以权益法调整
取得的净增额 39,644,141.27 19,335,686.75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285,870.77 642,935.39
RMB45,904,206.36 RMB23563,855.66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9.11%,是本会计期间西部电力公司产生较大盈利,从而本公司以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产生较大投资收益。
附注. 补贴收入补贴收入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1.1-6.30 1998.1.1-6.30
1997年第3、4季度减免增值税额转入 RMB--- RMB48,733,103.62
退回1997年第3季度因改征增值税而多缴的税款--- 15,878,902.28
退回1998年第3季度因改征增值税而多缴的税款16,403,699.31* ---
1998年度减免增值税额转入 80,888,047.00** ---
RMB97,291,746.31 RMB64,612,005.90
* 退回因改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多缴的税款。
**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分局深国税四立[1998]047号文和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审核批准的《一九九八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增值税清算申报表》,本公司1998年度减半缴纳增值税计80,888,047.00人民币元。
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0.58%,系1998年度妈湾电力主营业务收入较1997年度 增加,增值税相应增加,按同比例减免增值税及退回因改征增值税而多缴的税款增加。
附注.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1.1-6.30 1998.1.1-6.30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RMB--- RMB3,716,785.35
其他 182,000.00 48.01
RMB182,000.00 RMB3,716,833.36
附注. 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1.1-6.30 1998.1.1-6.30
滞纳金支出 RMB5,695,967.81 RMB---
罚款支出 702,195.58 ---
其他 74,475.78 250,170.39
RMB6,472,639.17 RMB250,170.39
附注.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与本公司的关系经济性质 或类型法定代表人能源集团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七号能源投资、建设母公司国有独资劳德容
B.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1999-1-1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1999-6-30
能源集团 RMB860,000,000.00 RMB--- RMB--- RMB860,000,000.00
妈湾电力公司RMB560,000,000.00 RMB--- RMB--- RMB560,000,000.00
香港港能公司 RMB1,000,000.00 RMB--- RMB--- HKD1,000,000.00
保税仓公司 RMB41,323,691.52 RMB--- RMB--- RMB41,323,691.52
油料港务公司 RMB28,000,000.00 RMB--- RMB--- RMB28,000,000.00
C.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权益及其变化: 单位:元
公司名称 1999-1-1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1999-6-30
金 额 % 金 额 % 金 额 % 金 额 %
能源集团 980896705.76 59.61 125693569.78 1106590275.54 59.61
妈湾电力公司1029040115.70 55 159698883.59 1188738999.29 55
香港港能公司 8965350.26 90 --- 249376.64 8715973.62 90
保税仓公司 28926584.06 70 28926584.06 70
油料港务公司 27540207.52 51 1824849.66 3944389.57 25420667.61 51
D.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西部电力公司 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同一董事长
深能富苑公司 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同一董事长
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能源集团的子公司
(2) 关联方交易
A. 借款与担保
a.根据能源集团深能[1998]113号《关于下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本会计期间妈湾电力公司按担保借款本金的0.2%和0.4%向能源集团支付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担保费计2,393,673.37人民币元。
b.妈湾电力公司向能源集团借入的长期外币借款,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 利率计算借款利息,本会计期间应支付外币借款利息费用计3,101,105.31人民币元。
B. 代购燃煤、运费及委托管理费
a.根据能源集团与妈湾电力公司签订的《供煤协议》,能源集团代妈湾电力公司 采购燃煤,并按每吨10.00人民币元的价格收取管理费,本会计期间能源集团代妈湾电 力公司购买燃煤557,218吨,计160,753,816.41人民币元,向妈湾电力公司收取管理费 计5,572,180.00人民币元。
b.本会计期间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代妈湾电力公司运输燃煤收取妈湾电力公司燃煤运输费计31,204,208.00人民币元。
c.根据能源集团与妈湾电力公司签订的《电厂委托运行管理协议》,自1999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妈湾电力公司需按0.015元/千瓦时,向能源集团支付承包 运行管理费,本会计期间妈湾电力公司支付取能源集团承包运行管理费计18,960,222.00人民币元。
C. 土地使用权及公用设施租赁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与西部电力公司于1999年8月签订的《土地和公用设施使用费 协议书》,妈湾电力公司将扩建用地面积为156,448.7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予西部 电力公司作为电厂建设用地,月租金为每平方米8.50人民币元,租赁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租赁费共计8,000,000.00人民币元;妈湾电力公司将有关电力专用设 备、通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价值为486,918,000.00人民币元的固定资产租予西部电力公司,租赁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租赁费按年租赁资产总额486,918,000.00人民币元3%的一半(1998年度按6%的一半)计算,计7,300,000.00人民币元。
D.发电机组费用结算根据能源集团分别与妈湾电力公司及西部电力公司签订的《电厂委托运行管理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