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98年报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
述或者严重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
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 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Overseas Chinese Town
Industry Development Co.,Ltd.
2、法定代表人:任克雷
3、公司董事会秘书:肖德中
电话:6909069 传真:6600517
授权代表:李珂晖
电话:6906773-351 传真:6600517
联系地址: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大楼
邮编:518053 E-MAIL: szhqc@public.szptt.net.cn
5、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华侨城A
股票代码:0069
二、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主要业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
1、利润总额 85046915.74
2、净利润 73780912.76
3、主营业务利润 49800760.07
4、其他业务利润 31579853.60
5、投资收益 30397719.43
6、补贴收入 0
7、营业外收支净额 -1332809.90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85648.62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7470886.83
2、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98年 97年 96年
1、主营业务收入 167909234.12 159713982.51 157319075.50
2、净利润 73780912.76 61734724.33 48945759.20
3、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43349118.64 579168205.88 218227653.50
4、每股收益(元/股)(摊薄) 0.213 0.322 0.345
5、每股收益(元/股)(加权) 0.213 0.392 ——
6、每股净资产(元/股) 1.86 3.017 1.537
7、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74 2.926 1.430
8、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1.47 10.66 22.45
9、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2.07 12.89 ——
10、总资产 1024003743.59 803050530.09 368614775.90
注:1、在计算98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两指标时股本为34,560万股,97 年
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两指标时股本为19,200万股,96 年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两指标时股本为14,200万股;
2、各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收益=净利润/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
-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三、股本变动和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4130000 826000 2478000 7434000
境内法人持
有股份 137870000 27574000 82722000 2481660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420000 884000 2652000 (7821360) (7821360) 134640
4、优先股或其他尚
未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
民币普通股 45580000 9116000 27348000 7821360 7821360 8986536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
合计 45580000 9116000 27348000 7821360 37246160 89865360
三、股份总数
192000000 38400000 115200000 153600000 345600000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总户数为18,844户。
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及类别 持股比例 年末持股数量
发起人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 71.81% 248,166,000
其中:国有股股东
(华侨城集团公司受托持有) 2.15% 7,434,000
宋友刚 0.47% 1,635,900
董银国 0.44% 1,518,892
施建春 0.40% 1,382,718
黄雪霞 0.37% 1,270,440
张民端 0.36% 1,260,000
欧彩霞 0.33% 1,147,949
郑利亚 0.33% 1,139,792
张军子 0.33% 1,138,399
大鹏证券电子科技大厦交易部 0.33% 1,136,870
华侨城集团公司,持股比例:73.96%(其中受托持有国有股2.15%)。 由于
公司1998年中期分配每10股送2股红股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6股,华侨城集团公司所
持股份增加了11,360万股,其报告期末持股数量为25,560 万股。
报告期末华侨城集团公司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无。
3、华侨城集团公司法人代表:任克雷。
经营范围:主营纺织品、 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
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 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 】外
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 向工业、旅游、 房地产、
商贸、金融保险行业投资。
兼营: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
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 会议展览服务。
4、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量 年末持股数量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任克雷 董事长 5000 9000 4000
张整魁 副董事长 5000 9000 4000
聂国华 副董事长 5000 9000 4000
刘平春 董事总经理 5000 9000 4000
陈孟炯 董事 5000 9000 4000
王晓雯 董事财务总监 5000 9000 4000
赵小平 董事 5000 9000 4000
曾鸿海 董事 9000 16200 7200
何世林 监事长 5000 9000 4000
李英辉 监事 5000 9000 4000
郭予斌 监事 5000 9000 4000
杨素华 监事 3000 5400 2400
刘国旋 监事 2800 5040 2240
肖德中 董事会秘书 5000 9000 4000
股份变动原因:公司1998年中期分配每10股送2股红股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6股。
四、 股东大会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997年度股东大会和199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1997年度净利润为61238578.5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3857.
85元, 按 10 %提取公益金6123857.85元,按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2247715.
7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43147.14元。1997年度利润在1998年中期报
告披露之前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任免提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二)公司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中期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一九九八年中期实现税后利润58,401,462.55元,按10%和5%的比例分别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0,146.26元和公益金2,920,073.13元后,加上1997年度未
分配利润36,743,147.1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 384,390.30元。
以公司199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92,000,000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按每 10
股送2股红股,每10股派0.5 元现金(含税), 用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
公积金实施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任期三年)
董事长: 任克雷,男,48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副董事长: 张整魁,男,57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副董事长: 聂国华,男,56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董事总经理: 刘平春,男,44岁,年薪约人民币21.6万元。
董事: 陈孟炯,男,48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董事: 赵小平,男,51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董事财务总监:王晓雯,女,29岁,年薪约人民币14.4万元。
董事: 曾鸿海,男,40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监事长: 何世林,男,59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监事: 李英辉,男,54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监事: 郭予斌,男,42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监事: 刘国旋,男,30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监事: 杨素华,女,47岁,本公司未支付其任何报酬。
(四)报告期内离任董事情况:
鉴于钟武怀先生已调离工作, 不能履行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责, 根据公司
章程, 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及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去钟武怀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黄康成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五、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会议。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3月4日上午9 时在深圳沙河高尔夫球场
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
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1997年度报告》;
(2)《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3)《董事会授权议案》;
(4)《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内部审计制度议案》;
(5)《公司职工股上市议案》;
(6)《1997年度分配预案》;
本公司1997年度净利润为61238578.5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3857.
85元, 按 10 %提取公益金6123857.85元,按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2247715.
7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43147.14元。1997年度利润在1998年中期报
告披露之前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7)公司高管人员变更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十日上午九时在深圳华侨城办公楼
会议室召开。 任克雷董事长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中期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中期分配预案;
公司一九九八年中期实现税后利润58,401,462.55元,按10%和5%的比例分别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0,146.26元和公益金2,920,073.13元后,加上1997年度未
分配利润36,743,147.1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 384,930.30元。
公司以199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92,000,000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按每10 股
送2股红股,每10股派0.5 元现金(含税),用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
金实施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欢乐谷项目投资的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10 日在华侨城办公大楼六楼会议
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克雷主持,公司所有董事参加了会议, 公司监事长
何世林、董事会秘书肖德中列席会议。
与会董事按照深证发(1998)256号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了新的《上市协议》
的内容, 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所有董事均由本人亲笔
签署了《上市协议》中的《承诺书》,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履行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一九九八年
度实现税后利润73,780,912.76元,按10%和 5%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
378,091.28元和公益金3,689,045.64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56,922. 98
元。鉴于本公司1998年中期进行了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董事会决定
199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本公司1998 年度中期分红
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每10股送2股红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送2
股红股派0.1134元现金),每 10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6股,高管人员持有的 134 ,
640股继续冻结。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1998年10月5日实施。
(四)其他报告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六、 监事会报告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998年3月6日, 公司监事会在深圳华侨城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总结了公司上市以来监事会的工作,何世林监事长作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
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及经营决策发表了独立的监察意见。
1998年11月12日, 在深圳华侨城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 与会监事
按照深证发(1998)250号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了新的《上市协议》, 所有监事
亲笔签署了《上市协议》中的《承诺书》,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监
事职责和义务。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对公
司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将监察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 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依法运作。
2、在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完全一致。在本报告期内, 随
着公司“欢乐谷”项目的开业,公司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使用。
4、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在本报告期内, 将所持有的海
景酒店资产及其经营权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公司,属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公平,
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在本次年报审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未出具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 无
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6、本公司未作1998年度利润预测,因而未有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的差异。
七、 业务报告摘要
(一)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是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 为旅游景区配套的供水供电以
及旅行社业务。1998 年本公司控股的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10月1
日试营业,该公司属旅游行业, 主要从事人造旅游景区——欢乐谷主题公园的经
营管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水电公司和深圳华中发电有限公司作
为旅游业的配套项目, 主要从事为整个华侨城城区的供水供电业务, 本公司的另
一全资企业——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主要从事境内、 外旅游组团业务;
1998 年度占本公司利润总额10 %以上的参股企业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和深圳锦
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依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8年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游客入
园人数为208.26 万人次,实现销售收入24680.11万元,净利润4713.71万元,深圳
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接待游客186.43万人次, 实现销售收入16100.07万元, 净
利润4335.11万元,两公司的税后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96.32%和6.64%, 保持
了在全国主题公园的领先地位。
2、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1998年末本公司总资产102400.37 万元、 股东权益64334.91万元, 分别比上
年增长27.51%和11.08%,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980.08 万元, 净
利润7378.0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6.86%和19.52%,本报告期新增了合并报表
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加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特
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在本报告期内转让其下属的海景酒店是公司上述各项财务指标
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
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998 年度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 景区游客人数
的增长受到限制, 特别是境外游客人数呈下降态势, 致使公司旅业的收入与效益
受到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经营中的主要困难, 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加以解决:
(1)进一步提升华侨城旅游景区的文化品位, 创新景区大型主题文艺活动,
精心策划市场营销。 特别是“创世纪”晚会的成功推出,在深圳掀起了观赏热潮,
吸引了大批游客来景区游玩。
(2)导入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突出管理规范和成本控制, 通过机构
调整,管理程序简明化, 人力资源科学调配,费用层层分解等措施, 大大降低了
经营费用支出,使景区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3)及时推出新一代旅游项目——欢乐谷,扩大公司旅游资产规模, 培育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为保持公司旅游整体规模优势和发展后劲奠定基础。
(二)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1997年8月发行5000股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约3亿元人民币,除在当年
出资1.8 亿元收购深圳锦绣中华和长沙世界之窗外,余下约1.2 亿元全部于本报告
期内投入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与募集资金时承诺的用途一致。
作为募集资金用途的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于1998年10月1 日
建成开业,该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999.40万元。
2、在报告期内对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除用募集资金投资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外,在本报告期内,公
司没有其他的投资项目。
(三)本公司无因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 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 而将
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
(四)1999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 公司将继续把旅游业的发展放在首位, 以华侨城区内的旅游
项目为投资重点, 积极在市场拓展与成本控制两方面各谋对策, 迅速使公司的业
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具体业务计划有:
1、加强对下属企业的业务支持和成本管理,扩大公司主业收入, 改善公司资
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2、尽快完成对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20%股权的收购任务, 扩大公司优质旅
游资产规模。届时, 公司将持有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49%的股权。
3、筹划“欢乐谷”二期工程,扩大“欢乐谷”的经营面积和项目内容, 形成
该项目的规模经营优势。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业务情况与事项:
关于本公司计算机2000 年问题的说明:本公司计算机局域网及绝大部分计算
机为1998年9月后购置。购置前, 本公司严格要求计算机网络及设备供应商保证其
网络和设备能安全度过公元2000年。网络建成后, 本公司采用专门软件对公司的
网络及设备进行检测,均未发现 2000年问题。对未联网的低级别计算机, 本公司
将在1999 年10月31日前予以淘汰。
八、 重大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 、 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于1998年6月10日与华侨城集
团公司签定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评估为4500.
99万元的海景酒店资产及其经营权作价5130 万元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公司。 该项交
易为公司带来利润2633.88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30.7%。 上述交易为本公司关
联交易,本公司1998年度中期报告对此已作披露。
3、本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或委托存款。
4、本公司未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5、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无受到刑事起诉、 市场禁入或被司
法机关处以刑事处罚的情况。
6、重大合同
本公司1998年7月1 日与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签署了《银行贷款
互保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为华侨城集团公司的以下银行贷款合同提供了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
7、本公司无其它重大事项。
九、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财审报字(1999)第A060号
审 计 报 告
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贵公司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
债表及截至上述日期为止一九九八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 利润分配表和现金
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
务状况及一九九八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
贯性原则.
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一九九九年二月五日
(二)会计报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经发(1997)第03 号文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
函〖1997〗37号文批准,由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国有独资, 即现在的华侨城集团
公司)经过重组其属下部分优质旅游及旅游配套资产独家发起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及
相关产业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1997 〗
396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8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含内
部职工股4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每股6.18元,其中,社会公众股 ( 除
内部职工股外)于1997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股票简称“华侨城A”
,股票代码“0069”。内部职工股(除高管股外)亦于1998年3月16日上市交易.
1997年9月2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7937410- 5, 执照号为深司字N3272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00万元.经营范围包
括:旅游商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国内商业、 物资供
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本公司1998年9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
办复〖1998〗75号文批准,本公司以1998年6月30日的股份总数19, 2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派0.5元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
共送红股3,840万股,派960万元现金(含税),转增11,520万股,此次送股及转增后,股
份总数为34,5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4,560万元.此次
派送及转增的社会公众股( 除高管股外)已于1998年10月7日上市交易.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
(1)执行的会计制度
本合并会计报表所载会计信息系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而编制的, 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制定的.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因两种会计制度执行情
况实际差别不大,本合并会计报表并未对其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系以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为合并依据,
合并时在将它们相互间之投资、往来、存货购销及其未实现利润全部抵销的基础上,
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5)记帐本位币及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
当年一月一日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期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期
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列入当期损益.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对本公司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等视为现金等价物.
(7)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确认标准: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 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
收回;b.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本公司的坏帐核算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
(8)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本公司购入的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
短期投资以实际成本计价( 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息).
(9)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未完工水电安装工程、 外购商品、 低值易耗品等四
大类.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
用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未完工水电安装工程于完工结算时按该项工程实际成本结转.
本公司不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投资中无长期债权投资及股票投资,对于其他股权投资,公司以货币
资金投资的, 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入成本;公司以其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投资的,按照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入帐,评估确定的价值与
原帐面价值的差额, 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本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持股在20%以下的,按成本法核算;对持股在20%以上的
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持股超过50 %的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
并合并会计报表.
本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公司, 若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在被投资公
司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则设置“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核算, 期末
时,对借方差额按被投资公司剩余投资年限平均摊销。
本公司不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以及不属
于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 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并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
a.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 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
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制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5-30年 3.17-6.33%
机器设备 10-30年 3.17-9.5%
电子设备 5-10年 9.5-19%
运输工具 5-7年 13.57-19%
其他设备 5年 19%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成本值入帐.此项目包括直
接建筑及安装成本, 以及于兴建、 安装及测试期间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外汇汇
兑损益,在建工程在完工并交付使用时, 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13)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对接受
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 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
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目前,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占用的15,5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按评估
确认的价值入帐, 自本公司成立后按18年平均摊销。
(14)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其他资产以实际发生额核算,其中:
a. 开办费: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后分5年平均摊销
b. 新侨宾馆一、二层, 东园综合大楼经营权按受益年限25年摊销
c.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产生效益后分10 年平均摊销
(15)收入实现条件:
商品销售: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劳务已经提供, 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营
业收入的实现.
水电安装工程收入:工程已经完工,并经买方验收, 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
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6)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经税务机关批准,本公司之子公
司深圳华中发电有限公司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的债务法核算因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收益之间的重大时间性差异.
(1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范围的变更
a.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原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从1998年1月1 日起执行《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变更对1998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见附注36.
b.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c.合并范围的变更
1998年度,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新增深圳特区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为合并成员.
附注3.税项
(1)本公司( 不包括深圳特区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
和税率如下:
产品、商品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其中水费收入税率为13%.
水电安装工程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
旅游、餐饮、房租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附加的城建税为1%,教育费附加为3%.
本公司于深圳市注册,所得税税率为15%.
递延税项为深圳华中发电有限公司经税务局批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应纳
税所得额与会计收益之间的重大时间性差异按债务法所作出的预提, 可于可预见的
将来得到实现.
(2)深圳特区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适用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产品、商品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为4%;
餐饮、租赁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门票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
附加的城建税,税率为1%;不计缴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该公司为于深圳市注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深圳
市地方税务局南山征收分局深地税南减免〖1998〗135号文批准, 该公司依法从开
始获利年度起享有免一年并在其后减半计缴二年企业所得税之优惠. 因该公司本年
度营业期限不足半年,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5〗121号文, 该公司选择从下
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本年度依税法规定,按税率15 %计缴
企业所得税.
附注4.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1)控股子公司的有关情况及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法定 注册 实际投 持股 主营业务 是否合并
代表 资本 资额 比例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深圳特区华侨城 深圳市 姚 军 1219 1219 100% 旅游,酒店,餐饮 是
中国旅行社
深圳特区华侨城 深圳市 赵小平 1000 1000 100% 供电,供水管理及维修电 是
水电公司 器设备维修,水电安装
深圳华中发电有 深圳市 曾鸿海 4257 4257 100% 热油发电 是
限公司*
深圳特区华侨城 深圳市 刘平春 4980 13800 75% 建设和经营欢乐谷旅游 是
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景区及其配套设施
*.本公司及深圳特区华侨城水电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华中发电有限公司70 %及
30%的股权,即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深圳华中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和华侨城集团公司等四个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本
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收购其拥有该公司的75%股权, 股权转让价以该公司股权转
让当时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980万元为基准,作价人民币3735万元 , 该股权转让已于
1998年7月8日得到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批复同意. 该公司实收资本在本年度内增至人
民币 13800万元,并于1998年10月始对外营业, 本期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94, 875
.52元
(2)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有关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 实际投资额 持股 主要业务
资本 比例
深圳世界之窗有 深圳市 邱毅勇 USD2950万 USD2950万 29% 华侨城世界名
限公司 胜微缩景区及
其配套设施的
建设与经营
深圳星美机电科技 深圳市 赵小平 RMB200万 RMB200万 50% 电子线圈骨架
实业有限公司* 电子、电子元
器件、光电器
件,电子线材,
塑胶产品
深圳华侨城机械工 深圳市 周 平 RMB1500万 RMB1500万 10% 机械加工、模
业有限公司* 具制造、金属
构件制造与安装
深圳锦绣中华发展 深圳市 张整魁 RMB4400万 RMB18400万 49% 经营景区游览
有限公司 景点,场景复
制销售;国内
外旅游代理与
咨询,旅游商
品制作与销售
饮食烹饪冷饮
园林雕塑,壁
画设计与施工
交通服务等.
湖南长沙世界之窗 长沙市 赵宝璋 RMB1亿 RMB1亿 25% 景区及配套
有限公司 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深圳皮皮王旅游商 深圳市 郑 凡 RMB300万 RMB300万 40% 开发设计,生
品开发有限公司 产经营“皮皮
王”系列旅游商品
*.为深圳特区华侨城水电公司之投资公司, 其中深圳星美机电科技实业有限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按比例合并法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由于该公司资产规模不
大,利润少,基于重要性原则,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 该公司
资产总额为4,716,036.09元, 本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45,426.00元,实现净利润355,
440.46元.
**.为深圳特区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之联营公司,持有该公司40%
股权.该公司于1998年4月27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附注5.货币资金
种 类 币 种 原币余额 1998.12.31 1997.12.31
RMB RMB
现 金 人民币 233,655.21 233,655.21 21,508.84
港 币 8,340.28 8,906.42 14,557.47
美 元 1,200.05 9,934.85 ----
小 计 252,496.48 36,066.3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66,112,941.03 66,112,941.03 226,763,712.33
港 币 25,971,391.52 27,736,910.23 3,718,633.72
美 元 178,661.87 1,476,757.19 295,294.49
小 计 95,326,608.45 230,777,640.54
华侨城集团公
司结算中心存款 人民币 12,400,754.86 12,400,754.86 4,637,019.77
合 计 107,979,859.79 235,450,726.62
附注6.应收股利
类 别 1998.12.31 1997.12.31
RMB RMB
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 52,650,601.56 15,950,000.00
——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 ---- ----
短期投资 ---- ----
合 计 52,650,601.56 15,950,000.00
附注7.应收帐款
帐 龄 1998.12.31 1997.12.31
RMB RMB
一年以内 5,156,151.26 16,761,548.54
一年以上二年以内 8,379,400.45 354,433.91
二年以上三年以内 ___ 53,135.25
三年以上 ___ ___
合 计 13,535,551.71 17,169,117.70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含5%) 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见
附注38二(八).
附注8.预付帐款
帐 龄 1998.12.31 1997.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