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天龙上市公告书
一、 释义
本公司:指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新股:指本公司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
新增发行的每股面值: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其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
000万股,向法人单位发行500万股;
招股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新股发行而于1993年9月13日签署并公布的<<南京天
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其主要内容可见于1993年9月22日<<中国证券报>>
和<<南京日报>>上刊登的<<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元:除非特别标明,否则均指人民币元;
社会公众股: 指本公司发行的新股中,供境内社会公众认购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共计2,000万股;
法人区: 指本公司发行的新股中,供境内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购买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共计500万股;
内部职工股: 指本公司于1992年5月依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南京分行的有关批文, 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定向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共33万股,
每股面值10元,后经1993年4月26日本公司股东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将该等股份拆细
为每股面值1元,共计330万股.该等股份已于1993年6月在江苏省证券登记处进行股
份登记和集中托管.
二、 绪言
本公司是1992年6月经股份制改组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公司,于1993年6月获南
京市人民政府宁计财字(19933473号文和宁体改字(933) 86号文批准,同年9月10日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43号文复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所字(1993)第266号文审核批准,转为公开发行公司并于9月24日至10月12日间在
南京市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
股2,000万股,法人股500万股,每股发行价2.68元.社会公众股部分经本公司1993年
10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3〕第46号通知,
将于1993年10月28日(星期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股票简称"宁天龙A"
,股票编码"0525",每100股为一标准手.
本公告书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
披露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证券管理的规
定,为本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之目的而向社会公众提供各项资料.
因本公告书发布之时间离本公司为新股发行而签署和公布招股说明书之时间
尚不足六个月, 招股说明书中已系统披露之事项此处不再重述,敬请社会公众查阅
本公司之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深信本公告书未遗漏本公司任何重大事项,亦不存在
任何误导和虚假成份,愿就本公告书及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共同及个
别责任.
三、 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南京市下关区姜家园205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兴盛
4.公司其它情况
(1) 经营范围:主营油漆;涂料;印铁包装物(设计、制造、销售)兼营化工技术
服务
(2)注册资本:5654.15万元
工商登记号:13490092--8
税务登记证号:H021012
(3)9月30日在册职工作数2311人,各类专业人员511人,占职工总数22%.
(4)公司全资企业:南京造漆厂
南京天龙印铁包装品分厂
南京天龙物资贸易公司
南京天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南京天龙综合经营公司
(以上企业详情请见本招股说明书)
四、 股票发行及股权结构
1.股票发行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2,500万股均为每股面值: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以溢
价每股2.68元发行, 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共计2,000万股由招商银行证券业务
部和南京市证券公司包销, 向法人单位发行部分共计500万股由前述两家证券商代
销.
社会公众股部分由承销商采用预售申请表, 抽签认购的方式发行. 申请表于
1993年9月24日起在南京市区以不限量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售, 发售期7天,每张售
价3元, 中签后每张限购500股.截止至1993年9月28日停止接受申请之时,根据售出
申请表的数量计算的中签率为1.637%,平均每股投资成本增加3.66元.
股票认购缴款工作在10月6日至10月12日之间进行. 全部认购缴款资料经江苏
省证券登记处登记确认,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全部被认购完毕,认购本公
司社会公众股的境内社会公众共8278人, 是为本公司合法股东,最高认购额343500
股,最低认购额500股,股权相对分散.
法人股部分采用公开征集意向,按递交申请的先后顺序和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要确定配售对象和配售数量的方式由承铀商代为组织发售.最后经本公司审定的法
人认购者共37个, 最高认股额110万股,最低认股额9500股.全部股款已于1993年10
月6日前缴清.
截止至1993年10月19日,本公司新增发行的2,500万股新股之股款计6,700万元
已全部进入本公司指定的股款帐户: 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受本公司委托,对上述股
款进行了脸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书宁会验(93)2147号.
2.股权结构
本公司本次新股发行结束后,经验证之股权结构如下:
国家股 2,824万股,占总股本50%
法人股 500万股,占总股本8.8%
个人股 2,330万股,占总股本41.2%
其中: 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占总股本35.4%
内部职工股330万股,占总股本5.8%
总股本 5,654万股
其中,内部职工股是本公司于1992年5月在公司内部职工中以面值发行的,国家
股则是在1992年5月本公司进行改组时由原属国家资产经评估后折合而成的.
五、 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本公司股票1%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种持股数中总股本
百分比
1)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国家股2824.15万股50%
2)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法人股110万股 1.9%
3)南京市信贷咨询公司 法人股85万股 1.5%
4)南京市财政信用公司 法人股80万股 1.4%
六、 公司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1.股东大会简况
本次公开募股成功后,即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公开发行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本
公司于1993年10月20日在南京市下关区少年宫礼堂召开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
(代表)425人,代表股份380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25%,达到法定人数.
2.议案和相应的决议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新股发行憎况的报告、 审议个通过了本公司章
程修改草案和本公司社会公众股2,000万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上市交易的
决议,通过了聘请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承担本公司1993--1994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南京市公证处鉴证上述各议案
的表决,并宣布表决有效.
七、 主要财务指标
1. 1993年盈利预测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本公司1993年度预计可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164
万元,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后,预计实现税后利润989万元.
按公司发行在外的总股数(10月份前为3154万股、10月份后为5654万股) 经加
权平均计算的每股盈利为0.26元, 按公司现有总股数5654万股计算的每股盈利为
0.17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 90元.
2.备考之近三年财务资料
年度
分析项目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财务结构:
资产负债比率 0.67 0.70 0.71
资本负债比率 2.01 2.37 2.42
2.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1.36 1.30 1.05
速动比率 0.37 0.60 0.41
3.经营能力: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31.91 10.81 12.09
存货周转率(次) 3.12 3.57 2.84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12.46 12.37 8.11
4.获利能力:
资产报酬率 0.05 0.04 0.09
资本报酬率 0.15 0.10 0.22
纯利率 0.015 0.017 0.045
八、 董事会之承诺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历实
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国家与深圳市有关法规的要求, 本公
司董事会特向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大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期末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2,在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 或前述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
社会公众;
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 证券管理
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九、 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43号文件的要求, 本公司
已托管的内部职工股,在国家体改委规定的不得转让期间结束后方可早请上市;本
公司的法人股,在国家关于法人持股的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交易.
2.本公司为本次新股发行而进行的财务审计以1993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距本
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交易时间超过六个月.为此,本公司已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对本公司1993年4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的财务资料进行审阅,投资者应日意本
公司在近期内将予公布的财务审阅报告.
十、 咨询机构
1.本公司之咨询服务: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包建军、周吴先生代表公司接受证券管理机关和股东的
查询,咨询电话为:(025)8801538;传真号码为:(025)8801425. 每个月最后一个星
期六为本公司股东接待日, 届时本公司股东均可到公司办公楼六楼证券事务室查
阅公司文件资料.
2.股票上市推荐机构:
第一推荐人: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3号深纺大厦一楼
法定代表人:玉世帧
联系电话: (0755)3321897,3324729
第二推荐人:北京海问证券投资咨询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新源南路京城大厦2307室
法定代表人:韩家乐
联系电话:(01)4662148
3.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夏执东、金馨
4.律师机构: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执行律师:江惟博,赵燕
十一、 备查文件
1.上市通知书
2.验资报告
3.1993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决议
4.本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协议
5.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备查文件
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