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配股说明书

股票简称:亿城股份 股票代码:000616


         
主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海南省证券公司
            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大连渤海”
股   票   代   码:“0616”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
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
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荣盛街27号
  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发行量:1500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7.00元人民币
一、  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
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关于1996 年上市公司配股
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按照大连渤海饭店(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决议中有关1997 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和1997年10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内容而制定。  本次增资配股方案经大连
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大证办发[1997] 67号文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字[ 1998]42号文批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
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
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  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203栋
    电话:0755-3203516
    传真:0755-3203517
  2.发行人: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荣盛街27号
    电话:0411-3642706
    传真:0411-3642706
    法定代表人:刘春堂
    联系人:丁俐娜
    联系电话:0411-3633671-381,3642706
  3.主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层
    法定代表人:沈沛
    联系人:彭周鸿、金学雷、李玲、周洪峰
    联系电话:0411-3671481
             021-62788788-641、639
    传真:0411-3671481、021-62788777
  4.副主承销商:海南省证券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7层
  5.副主承销商: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宣
  6.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85536
    传真:0755-5571127
  7.律师事务所:大连天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9号中粮广场16层
    联系人:孙莲卿、齐绍霖
    电话:0411-2807053
    传真:0411-2807019
  8.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市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
    联系人:张立云、于波
    电话:0411-2819300
    传真:0411-2813033
  9.资产评估机构:大连资产评估事务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
    联系人:宋连作、高虹
    电话:0411-2819830
    传真:0411-2819830
  10.评估确认机构: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联系人:顾登杭
     电话:0411-2818475
     传真:0411-2803214
三、  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7.00元/股
  配售股份数量:15,000,000股
  2.股东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如果本次配售股份全部募足(除国家股股东、 国有法人股股东以非现金方式配
股外),预计可募得资金4200万元人民币,根据承销协议, 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
和有关费用约290万元,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3910万元人民币。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6月23日
  除权基准日为1998年6月24日
  5.社会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
  1)大连日兴实业公司现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50万股,可配45万股。 同意有偿
定向转让给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转让费为0.10元/股;
  2) 工行大连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450万股,可配 135
万股。 同意有偿定向转让给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转让费为0.10元/股;
  6.国有法人股股东受让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单位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持有的股份为2080 万股, 可配
624万股, 同时受让社会法人股股东大连日兴实业公司和工行大连信托投资公司配
股权180万股,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本次配股共可获配 804万股。 集团公司将所
属的渤海大酒店的国有资产作价配股,股票价格的折算方法为每股1.00元人民币。
大连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的委托对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隶属
的全资子公司大连渤海大酒店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1997年7月31日; 评
估结果:6304.60万元;评估结果有效期:一年。 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评
确字(1997)111号文, 对大连资产评估事务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审核验证同意其
评估结果,出具了“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验证意见”。渤海大酒店地处繁华闹市,
地理位置优越;各项经济指标在大连市同类酒店中名列前茅,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
与股份公司为同类主业,优势互补,可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增强竞争实力;渤海大酒店1997 年申报三星级酒店已获批准, 经济效益将大幅度
提高。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以配股方式将渤海大酒店注入股份公司,使股份公司
形成规模效益,发展前景会更好。
  7.国家股股东配股的承诺:
  本公司国家股股东持有股份320万股,本次应配96万股, 拟以大连渤海大酒店
土地作价配股,  大连市土地估价事务所受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的委托对大连渤
海大酒店土地使用权作价评估,估价基期:1997年7月31日; 估价结果:土地资产
总额为3117.2万元。 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大规土发(1997)148号文“关于大连渤
海饭店集团公司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初审意见”及辽宁省土
地管理局辽土批字(1997)19  号文“关于确认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土地资产价格
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对大连市土地估价事务所作的评估报告经
审核得到确认,并同意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拟定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即国家股
股东将土地资产中的一部分作价入股,股票价格的折算方法为每股1.00元人民币,
股权性质界定为国家股, 其余部分土地采取出让方式出让给大连渤海饭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8.本次配售股份若全部募足, 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售后公司总股本将达65, 000 ,
000股。详见股份变动表:
                           配股前股数        配股数      配股后股数
  A、尚未流通股
  国家股                 3,200,000       960,000    4,160,000
  国有法人股            20,800,000    8,040,000   28,840,000
  社会法人股             6,000,000                   6,000,000
  内部职工股(含高管)     7,500,000    2,250,000    9,75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7,500,000   11,250,000   48,750,000
  B、已流通股份
  人民币流通股          12,500,000    3,750,000   16,25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500,000    3,750,000   16,250,000
  C、股份总数           50,000,000   15,000,000   65,000,000
  9.本次配股如全部募足,配股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A、尚未流通股
  国家股                   4,16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6.40%
  国有法人股              28,84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44.37%
  社会法人股               6,00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9.23%
  内部职工股(含高管)       9,75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15.00%
  B、已流通的社会公众股   16,25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25.00%
  C、股份总数             65,00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100.00%
四、  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8年6月26日至1998年7月9日止( 期内证券商营业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
缴款手续。
  2)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  到大连市工商银行青泥支行站前分理处办
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27号( 渤海明珠大酒店一楼)
  电话:0411-2817935
  传真:0411-3632037
  3、缴款办法:
  1) 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
帐户卡,填写“连渤海A1 ”买入单,交易代码为“8616”,每股价格7.0元,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 后
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若投资者在1998年6月24 日
至7月9日办理了“大连渤海”的转托管, 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时, 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到大连市工商银行青泥支行站前分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27号
  电话:0411-2817935
  传真:0411-3632037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负责包销。
五、  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即3,750,000股) 的上市
交易于配股结束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按规定随内部职工股于公开发行三年之后上市交易。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配售股份如全部募足(除国家股股东、 国有法人股股东以非现金方式
配股外),实际可募得资金4200万元人民币,根据承销协议, 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
费和有关费用约290万元,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3910万元人民币。
  公司1996年末发行A股募集资金5,380万元。 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之一是与大
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大连王子饭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已于1996年末投入3,600万元,占注册资金60%,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出
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金40%。大连王子饭店有限公司于 1996 年底全部竣工,
1997 年正式营业。
  如本次募集资金募足可募集资金4,200万元, 扣除费用约290万元,预计实际
可募集3,910万元人民币。其中2,400万元用于收购大连王子饭店有限公司剩余股
权,813万元用于购买渤海大酒店土地国家股配股后剩余的土地资产, 其余资金用
于归还王子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贷款。收购后大连王子饭店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均由
我公司承担。预计年营业收入4,500万元,利润600万元。
  海滨城市大连以其花园式建筑为全国所推崇,市区南部的老虎滩以其独特、秀
丽的风景是游客们必到之地。大连王子饭店有限公司正座落在虎滩乐园中心,三面
临海,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五层欧式风格建筑, 集餐
饮、娱乐、休闲为一体。1997 年竣工以来,以齐全的功能、各异的档次、 优越的
景观、独特的经营方式、一流的服务质量,被内贸部评为特甲级饭店,受到社会各
界的青睐, 在市场上赢得良好的口碑。
七、  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股时, 除本次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还
应特别认真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公司地处著名旅游城市大连的中心繁华地段, 是集住宿,餐饮,商贸, 旅游
为一体的综合性饮服业集团。这种多元化的经营能分散风险,  充分地利用市场机
会,但随着经营范围和规模的扩大, 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与之相适应, 否则
公司的发展战略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
  2、行业风险
  大连是北方的窗口城市, 国内餐饮行业内部竞争十激烈, 同时外资商业企业
也已开始涉足中国市场,这无疑将给企业大连地区餐饮业龙头企业的地位带来较大
的冲击。
  3、市场风险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以及旅游业淡、旺季导致的目标市场的变动都会对公司
的经营产生影响。
  4、政策风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 都会
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5、股市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本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之外,还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经济政策、 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性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而即使在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 公司股票的价格仍有可能出现波动, 会给投资者带来一
定的风险, 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为减少以上风险,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对策:
  1、适当集中人力、物力,按照规模经济和集约化经营的要求,抓好重点项目;
加强内部管理, 通过各种形式引进人才并不断提高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素质, 以使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
  2、公司将利用配股的契机,在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 使公司向多元化和集团
化发展,以抵御行业风险。
  3、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公司在经营上牢固树立“质量为企业之魂”的观念,
提出了“让开大路, 占领两新”的经营战略, 提出“超市餐饮”的理论并付诸实
践,填补了我国餐饮业研究的空白,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为
决胜市场提供了制胜先机。
  4、股市风险不可避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行为, 树
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并以稳健踏实的经营作风, 不断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以回报
投资者,并抵御股市波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  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1998年6月1日
      董事长签名:刘春堂
九、  附录及备查文件 
  1、附录
  1)于1997年8月22 日《中国证券报》刊登本公司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和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公告。
  2)于1997年10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刊登本公司1997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备查文件
  1)最近一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2)公司章程
  3)公司1997年中期报告
  4)配股的承销协议书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