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张舰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尹向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4 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张继光、总经理李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表
  单位:股  
  4.2 前十名股东持股表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或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
  □ 适用 √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于2002年6月22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能够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意见,能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8 监事会报告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5月21日在灯塔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邢吉海先生主持。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邢吉海先生、石冰先生、张志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志民先生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2.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14日在灯塔公司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吉海先生主持。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中期报告。
  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9月13日在公司市内办事处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石冰先生主持。会议内容如下:
  1)通过了《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
  2)聘请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为公司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
  3)经本人申请,总经理提议,同意田铁梁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总经理提议,免去李凤霞财务部经理职务;
  4)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
  5)同意在两亿元人民币贷款互保额度内,为戈德股份在农行天津市分行世贸支行3998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三个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程序。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价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6、本年度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五洲会字[2003]1-0023号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2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2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 琳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中国  天津           2003年1月17日
  9.2 资产负债表(附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后)、现金流量表(附后)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均未发生变化。
  9.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