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炼化
股票代码:0783
公司名称: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道151号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数量:向全体股东配售74,444,333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3.30元
配售比例:以1998年12月31日
总股本1,0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一、 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而编写。
经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9年4月27日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1999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及1999年6月26日召开的1998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石家庄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证监石办字[1999]6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1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配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 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电话:0755-2083333
2.发行人: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道151号
法定代表人:戢守山
联系人:滕峰阁 李金瑞
电话:0311-5161160
传真:0311-5161138
3.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9层
联系人:黄 镔 孟 浩 陈平
电话:010-66426127
传真:010-66426118
4.副主承销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4 号华强佳和大厦东座B11楼
法定代表人:施永庆
联系人:金胜勇
电话:010-65682624
传真:010-65034906
分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方 刘东
电话:022-28358940
传真:022-28358942
分销商:青海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武英
联系人:熊振宇
电话:0971-8223139
传真:0971-8223139
分销商: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联系人:宋宁
电话:021-68866178
传真:021-68866179
分销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赖璞光
联系人:陈沁 王盛
电话:010-62073522
传真:010-62073512
5.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电话:0755-2083333
6.发行人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柏景商业大厦
经办律师:王云杰 蒋兆康
电话:010-65288241
传真:010-65288240
7.会计师事务所:中庆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里北街23号7栋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亚民 谢德章
电话:010-63955751
传真:010-63573156
8. 资产评估事务所: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9层
经办资产评估师:马海啸 邱洪生
电话: 010-68364755
传真: 010-68365342
9.主承销商律师:瑛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经办律师: 陈瑛明 顾峰
电话: 021-68819699
传真: 021-68817393
三、 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1998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 目 199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843,492,831.58
股东权益 2,145,360,828.04
总股本 1,080,00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 2,619,830,640.15
利润总额 371,644,242.22
净利润 273,485,691.80
以上数据摘自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庆审字(1999)第037号。投资者欲了 解本公司1998年详细的财务情况,请阅读刊登于1999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本公司1998年年报摘要。
四、 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对照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一致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的有关配股政策与条件,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在人员、资产、财务上是各自分开的,保证了公司人员独立、 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本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进行修改,已获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3.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所募资金将用于:
(1)投资4400万元,用于加氢装置60万吨/年扩能改造;
(2)投资1500万元,用于一联合装置DCS控制系统;
(3)投资680万元,用于110KV供电系统改组合电器;
(4)投资400万元,用于一催化装置低温余热利用;
(5)投资500万元,用于延迟焦化装置节能改造;
(6)投资1900万元,用于新建2万M3 气柜;
(7)投资800万元,用于与石家庄市液化气总公司联合组建车用液化气加气有限责任公司;
(8)投资2000万元,用于聚丙烯扩容;
(9)投资125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场增建氧化沟设施;
(10)其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项目的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已经1999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199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分别获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家庄炼油厂、石家庄市计划委员会出具的立项批文。
4.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75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376号文批准,于1997年7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9元。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共募集资金68,880万元。所募资金已全部按《招股说明书》所述募集资金用途分批投入,用于5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建设,己内酰胺工程已开始试车,并于年内陆续投产。 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已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5.本公司1996年、1997年、1998年连续盈利,上市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1998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达12.75%,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6.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计净资产收益率将达到15.61%,超过同期银行 存款利率,符合有关规定。
8.本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本配股说明书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9.本公司本次应配售股票324,000,000股,为本公司1998年末股份总数1,080,000,000股的30%,符合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的规定。
10.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1.公司自设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公司已按《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运用前次募集资金。
1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 定。
14.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陈述。
15.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为每股3.30元, 不低于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1.986元。
16.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17.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利益 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 法律意见
本次配股的发行人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就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出具的《众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配股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除本所已经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声明有待主管机关确认的事项外,石炼化已具备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配股、上市已获得公司内部的合法授权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阶段性批准;本次配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已得到满足。
因此,本所认为,除本所已经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声明有待主管机关确认的事项外,公司本次申请配股发行及上市的程序及实质上的条件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申请配股的上报待批条件。"
六、前次募集 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数额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75号和证监 发字[1997]376号文批准,于1997年7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20,000,000股社会公 众股(其中含公司职工股1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9元,扣除发行费用18,000,000元,共募集资金688,800,000元,截止1997年7月23日,资金全部到位并已入帐,并已经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石会审一验字(1997)第008号文验资报告验证。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1999年3月,前次募集资金68880万元已按《招股说明书》所述募集资金用途分批投入,用于5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建设,具体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1997年7月至12月按工程进度投入37000万元;
1998年1月至12月按工程进度投入15300万元;
1999年1月至3月按工程进度投入16280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现已全部投入, 己内酰胺工程已开始试车,并于年内陆续投产。
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1997年度、1998年度报告摘要中, 已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披露。
3、本公司审计机构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中庆审字(1999)第088号的结论:
前次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董事会招股说明书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相符。
该专项报告已于1999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告。
七、 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类型 每股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1.00元
配售股份数量: 74,444,333股
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3.30元
2、股东配股比例:本次配股以公司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应配售324,000,00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可配售27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以其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即二循环水场及 第二水源两部分资产经评估确认为61,333,000元及现金6,133,298.90元认购其中的20,444,333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预计本次配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666,298.90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84,333,298.90元, 非货币资产为61,333,000.00元。
本次配股的发行费用总计4,967,033元,其中承销费用3,625,333元,注册会计师费用(包括审计、验资费用)30,000元,评估费用138,000元,律师费用100,000元,上网发行费用623,700元,其他费用450,000元。
4、股权登记日:1999年11月 4 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11月5日
此次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石炼化”的全体股东均享有本次配股权利。
5、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认购、 放弃或出让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是唯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 东,截止1998年末,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9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83.33%,本次应配股27,000万股,根据财政部财管字[1999]224号文批复,公司国有法人股东以经评 估确认后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及部分现金认购20,444,333股,其余配股权放弃。
6、国有法人股东以非现金方式认购部分配股权的说明:
1)第二循环水场固定资产原值1859万元,处理能力设计450万吨/月,实际400万 吨/月,负责供给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15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催化脱硫 装置、烷基化装置、叠合装置、聚丙烯装置、稳定吸收装置、硫磺回收装置以及相应的系统工程用循环冷却水。经测算:年收入970万元,年成本459万元,可实现利润510万元。第二水源由井群与管网、一级加压泵站和输水管线三部分组成,固定资产原 值6123万元,产水量设计能力150万吨/月,实际40—50万吨/月,其供水范围为石炼 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生活区。经测算:年收入900万元,年成本778万元,可实现利润122万元。上述资产已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中华评报字[1999]第031号文评估确定, 石家庄炼油厂列入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价值 评估值
流动资产 2.98 2.98 2.34
固定资产 7452.20 7410.61 6130.96
其中:建筑物 6006.83 5977.52 5082.25
机器设备 1445.36 1433.09 1048.71
资产总计 7455.18 7413.59 6133.30
以上资产评估结果已获财政部财评字[1999]276号文确认。根据财政部财管字[1999]224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国有法人股东以经评估确认后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认购本次配股,国有法人股东按同股同权的原则,以上述资产及现金6,133,298.90元按每股3.30元的价格认购20,444,333股,其余配股权放弃。
2) 国有法人股东参与配股的资产状况说明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本次应配27,000万股,该厂以二循环水场及第二水源经营性资产及现金6,133,298.90元认购20,444,333股。二循环水场及第二水源作为非货币资产认配投入股份公司,虽然每年增加折旧500万元,但可满足1999年公司计划加工原油230万吨及己内酰胺装置正常运行对新鲜水及循环水的需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项关联交易不侵害公司及在本项关联交易中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在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国有法人股东因涉及关联交易而自行回避,未参加本事项表决,本事项获有表决权股份全票通过。
鉴于该部分资产已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中华评报字[1999]第031号文评估确 定,经财政部财评字[1999]276号文确认,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24号文批复,并同样 按照每股3.30元的价格折算成相应股份,所以,本次配股主承销商认为,该项资产用于 认购配股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是公平、公正的。
本公司所聘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认为:“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以其第二循环水 场及第二水源经营性资产及部分现金认购本次配股份额中20,444,333股股份,并放弃其余配股权,其以部分经营性资产认购配股方式已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合法批准和主管部门的批复,其用以认购的资产部分已经过评估并获得主管部门的确认。本所认为,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以该资产认购其部分配股份额是合法的。”
上述国有法人股的配股部分在国家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7、配股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1998年末总股本为1,080,000,000股,本次拟配售74,444,333股,其中:向 社会公众股东配售54,000,000股,向国有法人股东配售20,444,333股。如本次配股如数认购,则公司配股后的股本结构为:
单位:股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股 数 比例 股 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900,000,000 83.33 20,444,333 920,444,333 79.73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00,000,000 83.33 20,444,333 920,444,333 79.73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2、募集法人股
3、公司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它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900,000,000 83.33 20,444,333 920,444,333 79.73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 180,000,000 16.67 54,000,000 234,000,000 20.27
(其中:高管股) 169,500 0.01 50,850 220,350 0.0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它
已流通股份合计 180,000,000 16.67 54,000,000 234,000,000 20.27
三、股份总数 1,080,000,000 100 74,444,333 1,154,444,333 100
八、 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1999年11月9日至1999年11月22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 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除外)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 国有法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配股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石炼化”的社 会公众股股东,均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每股价格3.30元,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派发,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配股权简称“石炼化A1”,代码“8783”。
在缴款期内,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最多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若投资者在1999年11月5日至1999年11月22日办理了“石炼化”的转托 管, 仍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2)国有法人及高管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4、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九、 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国家拥有的股份和法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因此, 本次配股中国有法人股认购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十、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扣除发行成本后预计共可募集资金240,699,265.90元(含实物资产61,333,000元), 董事会提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将所得款项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1.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1999]计字242号文批准,进行加氢精制装置60万吨/ 年扩能改造项目。
本项目利用现有4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依托已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造或新增少量设备,消除瓶颈,使现有装置处理量由40万吨/年提高到60万吨/年,并最大限度地节省投资、降低能耗。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 将原料油陶瓷管过滤器更换为自动反冲洗过滤系统。
2) 将现有冷壁反应器更换为热壁反应器。
3)新增一台高压换热器和一台低压换热器,以弥补处理量增大而造成的换热面 积不足。
4) 增加一套粗石脑油稳定系统, 出合格石脑油产品。
5)增加一台补氢10000NM3/Hr、循环氢35000NM3/Hr的组合式压缩机,拆除一台 氢循环压缩机,厂房东扩6米。
6)将原有两台TD80-120X9加氢反应进料泵改造为TD95-120X9,同时更换电机 。
7)将原有的反应进料加热炉φ168炉管更换为φ219炉管,以抵消加大处理量时 所增加的炉管压力降。
8) 产品分馏塔进料加热炉改为分馏塔底重沸炉。
9) 完善催化剂再生设施。
10)其他设备、机、泵均可不动, 但需要换少量管线及仪表调节阀。
本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包括新增建设投资4,093万元,投资方向调节税7 万元,新增流动资金300万元。本项目改造期一年,计划于2000年底建成投用。投用 后,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44,121万元,新增税后利润611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 可达18.95%,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税后)为1,547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97年。
2、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9]38号文批准,进行一联合装置DCS控制系统改造项目。
本公司目前由于设备老化、腐蚀,现有仪表设备存在严重问题:温度系统仪表性能老化缺少配件;瓦斯报警器使用时间长,性能老化,已到更新年限;现场仪表线接线盒老化锈蚀严重,不符合防爆要求;仪表穿线管、汇线槽腐蚀严重;仪表控制电缆老化严重,故障率高;主控室内记录仪、指示仪、主风机仪表、报警器、电动阀操作器、精制仪表间指示仪表及主控制室内控制表老化,已到更新年限,需进行改造。
对该系统进行改造的要求包括:一联合装置(机组部分除外)的所有控制、检测回路进入DCS;一联合装置(机组部分除外)的所有质量分析仪表、瓦斯报警器、硫 化氢报警器(部分需改造更新),其输出信号全部进入DCS;所有计量回路进入DCS,实现自动汇总报表;装置自保系统由DCS实现;一联合装置(机组部分除外)的所有 在常规仪表上实现的操作功能全部在DCS上完成;为避免二次投资,一联合DCS应具备为后上先进控制,优化控制的软硬件的基础条件;具备与本公司现有数据管理网联网的软硬件条件。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DCS部分需投资1,050万元,现场部分需450万元。项目将于2000年底建成投用,投资回收期3年。本技改项目的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产生效益600万元/年。
3、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9]42号文批准,进行110KV供电系统改组合电器改造项目。
本公司110KV室外配电装置建于七十年代后期,电气接线为桥型接线,设置5台断路器,线路侧断路器未装保护,电气接线实际是按外桥方式运行。断路器采取落地式布置,其他电气设备采取普通中型布置。随着公司周边中、小工业的不断发展,当地环境不断变差,空气污染愈发严重,引起该设备经常发生污闪接地,对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严重威胁公司的安全生产。因此,公司决定将110KV室 外电气设备改为组合电器,增建建筑面积216M2的组合电器室,并将二次部分由原来 的常规式改为微机控制及微机监视、保护。
本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主要生产工程566.14万元。项目将于2000年9月建 成投用,投用后可在很大程度上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本项目投资回收期为3年 。
4、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9]41号文批准,进行一催化低温余热综合 利用项目。
本次改造以除盐水为热媒,在装置与生活区之间闭路循环,间接换热。除盐水由一联合管网进入热媒缓冲罐,经热媒水泵抽出送往催化分馏塔顶冷凝器与油气换热至95℃,送至生活区,与采暖换热器换热至66℃后,再经热水换热器换热至40℃,返回催化装置,进入热媒水缓冲罐,如此闭路循环。此时装置内除盐水仅作为补水用。以上流程适用于冬季。
夏季生活区不需要采暖,为确保装置生产平稳,将塔顶冷凝器(换-209/1-8)分为三路:一路换-209/1-4恢复用于加热CO锅炉上水流程;二路换-209/5,6仍用于加热热媒水, 向生活区提供生活热水; 三路换-209/7,8用循环水作冷却水。
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15.19万元,无形资产投资为11.58万元。
本项目计划于2000年9月投产,可节约热能约1.80×1010kcal/年,折合标油1,800吨/年。投资回收期3.79年,内部投资收益率27.87%,经济上是可行的。本项目利用装置余热,不仅为生活区提供采暖水及生活热水热源,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而且还将原来供热水由60t/h增加到135t/h,满足了因生活区扩建所需增加的生活热水量。 另外改造后,厂区至生活区管输介质由新鲜水改为除盐水后,避免了结垢,可节约除垢费用13,000米DN200管线除垢费一次约8.8万元。更换新泵后,夏季可节电17.6万度 ,效益显著,每年可有效降低成本约130万元。
5、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9]37号文批准,进行延迟焦化装置节能改 造项目。
延迟焦化装置是加工重油的主要装置之一。本装置于90年建成投产,其中塔类器、容类设备、部分机泵、部分管线等是按80万吨/年设计的,加热炉及其它部分按40 万吨/年设计。装置的设计能耗为37Kg标油/吨原料。实际生产中,装置的处理量最大曾达到过62吨/小时,相当于47万吨/年,实际能耗为33Kg标油/吨原料。为进一步提 高装置的处理量和用能水平,现对该装置进行能量综合优化改造。在尽可能少投入的情况下,将处理量提高至50万吨/年,使装置的能耗降至23 Kg标油/吨原料以下。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82.96万元,无形资产投资为15.64万元,预备费为59.78万元。预计项目建设期为0.5年,将于2000年9月建成投用,项目生产期为17年。年均所得利润2752.03万元,内部收益率70.8%,投资回收期1.02年。
6、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9]40号文批准,新建20,000立方米气柜项 目。
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29单元1号、2号压缩机使用多年已不能正常工作,并且全公司进气柜的瓦斯量较大,特别是催化干气经PSA提氢后,变成了低压瓦斯需 经压缩机升压供给用户,因此更换压缩机势在必行。为了彻底消灭火炬,充分有效地利用全公司各装置的瓦斯,节约能源,新建一座20,000立方米的气柜有很大的必要性。
本项目包括新建20,000立方米干式气柜一座;在现压缩机厂房南侧面扩建压缩机厂房及操作室,新上65NM/分往复式压缩机一台。
本项目的建设投资需1,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5.55万元,无形资产51.94万元,递延资产56.01万元,投资回收期5年,计划于2000年底建成投产,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缓解现有气柜容量小的问题,避免瓦斯放火炬污染环境,并使瓦斯得到回收利用,年直接实现经济效益约350万元,并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7、经石家庄市计划委员会市计物(1999)92号文批准,与石家庄市液化气总公 司联合组建车用液化气加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汽车大量使用燃油对城市空气造成的严重污染以及对油品供应造成的巨大压力等问题,本项目拟用液化石油气(LPG)作为汽车燃料以逐步替代传 统的燃料汽油及柴油,从而大大降低和改善车辆的尾气污染以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同时,本项目还有利于合理利用能源,提高汽车发动机与机件的使用性能并延长其使用寿命,降低燃料的使用费用, 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公司拟与石家庄市液化气总公司共同出资1500万元组建车用液化气加气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53.33%;市液化气总公司出资700 万元,占总投资的46.67%。
新组建的公司将投资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汽车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五个,每个站占地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共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每个加气站新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二个,贮气罐二个(10吨 )及附属服务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800万元),其中1,240.55万元为固定资产投资。
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第2年开始试营业,第4年以后为达到设计能力经营期。 本项目建成后,正常年销售石油液化气583.2万升,正常年利润总额为238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为17.77%,投资利税率为22.34%, 投资回收期为3年。
8、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9]39号文批准,进行聚丙烯装置扩容1.5万吨/ 年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
本公司现有常减压、1套催化、2套催化、重整、加氢、芳烃抽提、延迟焦化、气体分馏、叠合及叠合油分离、氢提纯、聚丙烯等十余套炼油装置,设计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350万吨/年。因原油不足,1998年实际加工量约190万吨,随着公司原油加工 量不断提高,至1999年计划原油处理量为230万吨/年,现有聚丙烯装置已满负荷运行,无法满足原油加工量提高后丙烯产量增加的生产需求,因此,聚丙烯装置扩容1.5 万吨/年。本装置加工的原料来自公司1套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和2套重油催化裂化装置 所生产的液态烃(LPG),经气体分馏装置分离后生产的精丙烯。本次扩容的主要产 品为聚丙烯, 全部作为商品销售。
本项目投资额为2,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902万元,安装工程费950万元, 建筑费200万元,其他费用548万元,计划于2000年12月完成施工,项目建设期1.5年 。建成投产后,每年将创造经济效益约700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3年。
9、经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厂石炼[1998]23号文批准,进行污水处理场增建氧化 沟处理设施项目。
本公司污水处理场主要处理来自厂区五个排水系统的污水:含油污水、含盐污水、含碱污水、假定净水(生产废水)和雨水沟渠。尽管目前污水量尚未达到设计水量,但经各类构筑物处理后仍达不到预期效果。主要原因是污染源控制不严,生产装置、油罐区等部位的污染源均未认真加以控制;排水系统划分过多,而进入污水处理场后却又掺混一起,未能针对不同水质分别处理。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在尚未改造原有生化处理设施之前,先增建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是十分必要的。氧化沟作为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于污水处理流程的最后,其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完成接触氧化法高效曝气池(一级生化)所未去除的NH3-N和COD等有害物质。
本项目建设投资1,2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费用1,030万元,无形资产费用30万元,预备费190万元。
本项目计划于2000年底建成,建设期1.5年。增建二级生化(氧化沟)处理设施 是改变目前污水处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污水排放标准的第一步,使以往排水中超标的氨氮和COD得到进一步处理,厂区周围水污染环境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为此,以 往需交纳的排污费可大大减免。本项目可间接减少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损失约200万元/年,项目投资回收期6年。
募集 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名 称 项目投资额 分年度投入计划 投资回收 完成时间
(万元) 1999 2000 期(年)
加氢60万吨/年扩能改造 4400 2000 2400 5.97 2000.12
一联合装置DCS控制系统 1500 200 1300 3 2000.12
110KV供电系统改组合电器 680 100 580 3 2000.9
一催化装置低温余热利用 400 300 100 3.79 2000.9
延迟焦化装置节能改造 500 400 100 1.02 2000.9
新建2万立方米气柜 1900 1900 5 2000.12
与市液化气总公司联合组建
车用液化气加气有限责任公司 800 800 3 2000.9
聚丙烯扩容 2000 2000 3 2000.12
污水处理场增建氧化沟设施 1250 1000 250 6 2000.12
合 计 13430 4000 9430
以上项目已按照重要性原则列序。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投资计划,优先使用募股资金,尽快投入上述项目。项目资金运用出现闲置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九个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保证公司正常而持续的生产经营,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时对河北省内资源型经济的开发、相关产业的发展、就业局面的缓解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本次配股资金的运用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
由于99年上半年,装置实行三年一次的大检修,并且原油价格上涨,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占用资金较年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计下半年原油占用资金仍然很大。为保证公司在今年这种特殊情况下运转正常,确保全年利润指标的实现,公司需要较大量的现金流入,以缓解出现的流动资金短缺,同时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因此,将项目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
十一、 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 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主要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原材料、能源的供应和价格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原油,目前我国国内生产的原油和进口原油在总量和价格方面全部纳入国家计委平衡分配计划。本公司加工原油能力350万吨/年,主要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计划供应,原油成本是生产总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由于国家现行的原油分配供应政策,导致本公司原油来源渠道单一,数量和价格受计划控制较大,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另外,国内原油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使公司生产成本核算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
(2)本公司所用能源为电、渣油、催化烧焦等。其中电力占制造成本的2.56%。 在本公司所需能源中,只有电力需要外购,外购比例为80%。若国家对电力价格进行调整, 将会对本公司的产品制造成本和生产组织产生一定影响。
(3)交通运输的制约
本公司所需原油约20%依靠铁路和公路运输,其余依靠输油管道运输。由于本公司地处京广、京九两大铁路动脉之间,并紧靠京石高速公路,交通顺畅,加之总厂1993年启用了输油管线,所以本公司在近期的原油供应和产品销售的运输能够得到保障。在今年加工进口原油增加的情况下,可能将受到远离港口以及铁路转运计划的限制,对本公司原油供应和产品销售略有影响。
(4)产品价格方面的限制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集团公司对下属炼油企业成品油价格统一规定,按照集团公司计划统一销售。本公司其他化工产品价格随行就市,自行销售。由于近年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对本公司成品油和化工产品需求比较旺盛。但由于国家对本公司成品油价格的限制,使得本公司产品中以市场确定价格比例较小,面对日益增加的进口化工产品价格的冲击, 本公司在价格方面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5)产品外销的限制
由于本公司离港口码头较远,考虑到运输费用,集团公司一般不安排本公司生产的成品油出口计划。
(6)对产品销售取消补贴的风险
本公司成品油一律由集团公司统一销售。按国家政策,本公司柴油享受销售一吨国家返还30元的补贴,补贴总额每年占本公司税前利润的5%左右。若该政策取消, 短期内会对本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7)产业结构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液化气、石油焦、丙烯、溶剂油、“三苯”、聚丙烯等,化工产品所占比例小,产品结构比较集中,可能有一定风险。
(8)开征燃油税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从1999年起,有可能征收燃油税,并且由炼油企业代缴,从而使公司成品油的出厂价提升。如果产品销售不畅,存在大量的应收帐款,将会造成公司资金周转缓慢,影响公司利润的实现。
2)行业风险
(1)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
石油化工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支柱产业,是能源工业的基础,对国民经济影响很大,原油、成品油在价格和数量方面至今仍受国家严格的计划控制。
(2)环保因素的限制
本公司所属的石油化工行业对环境污染较大。本公司在石油加工过程中,要产生各种污染环境的废水、废气、废渣,由于目前原油加工趋于重质化,进口高含硫原油比例增加,生产规模扩大,加工深度提高,将引起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使本公司对污染治理难度增大,会对本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3)严重依赖有限的自然资源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石油,石油是一种较为稀缺的自然资源,其开发数量受到一定的限制。
(4)严重依赖其他行业
石油化工行业要求必须有发达的交通运输业和能源工业,使原材料和能源运输以及产成品的销售渠道畅通;本公司的产品市场主要依赖国家汽车工业、家电工业、建 筑业和农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
(5)行业内部竞争的情况
国家政策要求集团公司石化企业的原油和成品油统一配置、管理,企业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销售计划安排生产和销售。由于目前国内每年成品油和化工产品市场需求明显增长,相对来说行业内产品销售的竞争不激烈。但是企业争取原油分配计划,使本公司原油的来源具有一定的竞争压力。
3)市场风险
(1) 存在某种商业周期或受到商业周期的影响
本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各种成品油和化工产品,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快,产品市场需求大;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慢,产品市场需求少,即经济发展景气对本公司发展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2)市场不够发达或存在市场分割的情况
本公司原油和成品油由集团公司统一调配,市场由集团公司计划控制,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完善的市场。化工产品价格随行就市,直接通过市场销售。本公司产品全部内销,市场遍布全国各地,考虑到运费原因,本公司产品主要市场在华北地区。
4)政策性风险
石油化工行业属国家重点支持行业,在一定时期内,原油和成品油统配政策不会改变。环保政策的进一步严格也将可能制约石化行业的发展。
5)其他风险
(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风险
当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正在进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有利于本公司更好的走向世界市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扩大本公司产品的出口。但由于目前本公司某些设备和生产工艺有待更新改造,个别装置能耗、物耗偏高,使部分产品成本和质量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加之本公司精细化工产品品种少,因此本公司将面对国外先进技术及产品的竞争和挑战。
(2)项目投资的风险
公司本次配股所筹资金拟投入技改工程及新项目建设。其中所投入的车用液化气加气站等项目与国家的环保政策有很大关系,其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环境保护及治理方面的行政措施及工作力度,所以,项目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
6)股市风险
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由于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到利率、汇率、通货膨胀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存在股市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的对策
1)经营风险的对策
(1)原材料、能源供应和价格风险的对策
目前,集团公司对本公司的原油供应为每年230万吨,在本公司积极争取下,以 后可望有所增加。同时,本公司正努力开发其他原油来源渠道,引进进口油,原油来源渠道单一的情况将得到改变。另外,虽然作为本公司生产原料的原油价格上涨,但由于原料成本和石化产品价格同步上涨,影响并不很大。
(2)针对产品价格限制的对策
针对国家和集团公司对原油、成品油价格的限制,本公司已经或很快采取以下对策:降低原油在途损耗、狠抓目标成本管理来降低制造费用、提高生产装置的负荷率以降低各种物耗、能耗,降低原油加工的生产成本,相对增加原油加工总成本与成品油价格的差价;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进而提高吨原油的利润率;本公司的聚丙烯项目属化工产品,其产品价格不受国家限制,使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价部分比例增大,减少了价格限制的范围。通过上述举措,本公司将会有效规避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