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单位:人民币元 面值 发行价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每 股 1.00 10.45 0.2375 10.2125
合 计 80,000,000 836,000,000 19,000,000 817,000,000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普通股:80,000,000股
发行日期:1998年11月 12日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绪 言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现行证券管理有关法规、规定而编写, 旨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和认购的各项有关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
批准本招股说明书概要, 确信所摘内容与招股说明书正文一致且无重大误导、虚假及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新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公司股票之买卖,投资者应自行按规定负担相应的税款,发行人、承销商和推荐人对税款不承担责任。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82号、283号文批准。
二、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中,除另有说明外,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指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公司本次发行8,000万股新股的行为
主承销商:指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指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交通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省政府:指湖南省人民政府
省体改委:指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省证监会:指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交通厅:指湖南省交通厅
省公路局:指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指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华建中心:指交通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元:指人民币元
股票:指面值为1元的不记名人民币普通股
三、发售新股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其伟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466号
电话:0731-4080808
传真:0731-4081928
联系人:陈满林、罗茜萍、吴子陵
2、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 沛
地址: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层
电话:0755-2138346
传真:0755-2138227
联系人:黄尚文、舒兆云、黄 伟
3、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惠小兵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深圳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201栋4楼
电话: 0755-3228777
传真: 0755-3228950
联系人:曾 麟
4、分销商: 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惠雄
地址:长沙市建湘北路11号
分销商: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子平
地址:和平区赤峰道132号
分销商: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
地址:温州市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D座
分销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地址: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分销商:云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铁振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13号
分销商: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本力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赤岗北路100号
分销商:广东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
分销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8号
分销商: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分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继增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21号
分销商: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治勇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本路110号
分销商: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铁牛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434号
分销商: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民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华信大厦
分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仁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4楼
分销商:宁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莉
地址:银川市民族北街1号
5、上市推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6、发行人律师:湖南省金融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长沙市芙蓉路立交桥北侧省工商银行大厦
电话:0731-4454103
经办律师:赵野 罗光辉 赖杰 罗维平 田伟
7、会计师事务所: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长沙市南大路口省财政厅19楼
电话:0731-5165529
经办注册会计人员:杨迪航、戴性哲
8、资产评估机构:湖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聂 鑫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486号
电话:0731-5165307 5165308
经办评估人员:陈哲卿、陈莉存
9、土地评估机构:湖南省地价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吴跃民
地址:长沙市文艺路乔庄1号
电话:0731-4432609
经办评估人员:曹 进
10、资产评估确认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负责人:项怀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
电话:010-68552466
11、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名称:湖南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留芳大厦3楼
电话:0731-4311202
联系人:郑 衡
12、主承销商律师:竞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麦子店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323室
电话:010-64671982 64673665
经办律师 :徐跃武、白维
四、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日期:1998年11月12日
(三)发行地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所有证券营业机构所在地
(四)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1998]28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新股发行可向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 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量
的10%。每只基金申请配售新股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5%,基金经配售购入的股票自该股票上市之日起持有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基金配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明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五)承销起止日期:1998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
(六)上市安排:本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早申请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七)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发行方式: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
(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发行价格及价格确定方法
1、每股发行价:10.45元人民币
2、价格确定方法: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根据1998 年本公司预测利润、本公司1998 年加权平均股本数及预计发行市盈率确定,计算公式为:
发行市盈率为18倍。
(十一)发行量:80,000,000股
(十二)发行总市值:836,000,000元
五、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和桥梁的建设施工、收费管理和养护维修,因而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 路桥建设风险:
(1)本公司在公路和桥梁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会在路桥施工沿线遇到未能预知的恶劣地质结构,使施工难度加大,施工成本增加,施工工期延长。
(2)路桥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如沙石、水泥、钢材及沥清等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占工程建设总成本的七成左右,如果此类原材料价格上涨将会导致公路施工总成本的上涨。
(3) 路桥工程施工完成后,需先后经过交通质量检查部门的工程质量鉴定和主管部门的验收方能投入营运。如果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 未能通过鉴定和验收,则需要进行工程返工,从而拖延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公司的经营收入。
(4)路桥的建设施工会对施工沿线原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改变。如公路的填切,可能会因为雨水形成径流冲刷边坡而造成水土流失;公路的建设施工,占用了农田,破坏了植被,影响原生态环境;公路建设施工期间和建成通车后,会产生噪音和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在路桥施工期间,需要根据施工沿线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公路两侧绿化、隔音防护等,尽量避免上述因素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额外加大施工成本。
2、路桥营运风险
(1)路桥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路桥表面进行日常养护,以保证路桥表面有良好的通行环境。如果需要维修的范围较大,维修的时间过长,则会影响路桥的正常通行,影响交通流量,从而导致收费收入减少。
(2)某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如洪涝、塌方、地震等均会对路桥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导致路桥暂时无法正常通行,减少公司的经营收入。
(3)国民经济尤其是当地经济的发展程度会对路桥车流量的递增速度产生较大影响。
3、收费价格限制的风险
(1)目前,本公司绝大部分经营收入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
由于路桥收费标准必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本公司在决定收费标准时自主权很小,难以根据经营成本或市场供求变化及时调整;而且, 由于收费标准调整的期限较长,一旦确定便在一个固定时期无法调整,如果收费标准未能随经营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收入。
(2)在国道主干线北京至珠海高速公路完全建成通车以后,将可能面临实施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风险。
4、产业结构过度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高等级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工、收费管理和养护维修。 业务结构集中,各业务间的互补性较差,如果交通流量减少,收费收入下降,将严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
(二)行业风险
1 、行业发展条件的限制
本公司业务集中于高等级公路、桥梁的建设施工、收费管理和养护维修,由于路桥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 本公司无法在短期内迅速开发建设更多的高等级公路或桥梁来增加本公司的经营收入。
2、 经营期限一定的风险
根据交通部1996年9号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交通部交财发[1998]526号文《关于长沙至永安一级汽车专用公路107国道岳阳段汽车专用公路新市大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本公司各路桥的经营期限为:长永高速公路从1994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 12
月27日止;107国道岳阳境内专用线从199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新市大桥从1994年1月1日起至 2002年12月31日止。一旦经营期限届满, 路桥必须完好无损地无偿交还给国家,不能再收取车辆通行费。本公司对上述路桥的收费经营权受经营期限限制。
(三) 市场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长永高速公路实行新旧路同时收费、统一管理, 较好地避免了车流量在同向同目的地的新旧路之间的竞争和分流;而107国道岳阳专用线由于是在旧路基础上修建,不存在新旧路之间的分流问题。但由于同一区域内存在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竞争,因而仍然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路桥的交通流量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
东西走向的319国道,起于厦门止于成都,在湖南境内主要经过点有浏阳、永安、长沙、宁乡、益阳、常德、沅陵、泸溪、吉首、花垣,本公司拥有的长永高速公路是319国道在湖南境内的重要部分。
南北走向的107国道,起于北京止于珠海,在湖南境内经过点有临湘、岳阳、长沙、湘潭、衡山、衡阳、耒阳、郴州、宜章。本公司拥有的107国道岳阳专用线、107国道长沙水渡河桥和新市桥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对本公司经营管理路桥的交通流量产生一定分流作用的是与107国道同向平行的京广铁路湖南段及与319国道服务区域邻近的湘黔铁路、湘桂铁路、支柳铁路及即将建成通车的石长铁路。另外,将于2002年建成通车的北京至珠海国道主干线土长高速公路会对本公司现在所经营管理的107国道岳阳专用线及107国道长沙水渡河桥和汩罗新市桥的车流量产生较大分流作用,不可避免地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收入。此外,火车的进一步提速,亦将会令一部分使用公路的交通流量转向铁路,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以上路桥的分布情况见下图。
本公司所经营路桥及即将收购公路分布简图
(四) 政策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和桥梁的建设施工、收费管理和养护维修,属国家扶持的交通基础能源行业,目前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发[1994]33 号《关于重点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减免征地方税的通知》,本公司上市前实际享受所得税全额返还的政策。
经省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批准,本公司从1998年起所得税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还。
如果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将会从很大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项目投资风险
由于路桥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量大、投资回收期长,因此必须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研究,对投资风险作出全面评价才能够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由于本公司在投资修建新的路桥项目时,一般不能独立承担,需要选择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因此如果项目投资决策失误或合作伙伴未能完全履约,将会发生一定的项目投资风险。
(六) 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阶段,股市中股票的价格,不仅会受发行人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 同时还将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社会、经济、市场等因素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股票价格的波动将对投资者的投资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本发行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分认识。
发行人针对上述各项风险因素,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少其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一) 经营风险对策
1、路桥建设风险对策
(1)本公司将委托路桥设计机构在路桥施工前对路桥沿线地质作详细的勘察,保证沿线地质状况不存在对施工构成影响的地质结构方进行全面施工;同时,路桥沿线尽量远离民居、学校,减少路桥施工可能对沿线自然环境及周围居民工作生活的影响,并减少额外公路防护设施的支出。
(2)在路桥建设上,本公司将全面实施国际上通行的工程管理规则-菲迪克条款,实行竞争性招标,以监理工程师为主体,以合同为管理基础进行项目管理,避免路桥施工过程中,因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路桥营运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加强路桥的养护及维修工作,定期对路桥进行检查和清洁保养,保证路桥表面情况良好和通行无阻。同时尽可能在路桥表面出现问题的初段及时进行小修,并将定期大修工作安排在车流量淡季进行,避免因长时间、大范围的大修对路桥通行环境造成影响而导致车流量减少。
此外,本公司将加强路桥养护队伍的培训,提高路桥养护质量,降低路桥养护成本。
3、针对收费价格风险,本公司将根据路桥的经营成本、投资回收期及物价水平的变动等情况及时通过省交通厅向省政府提出相应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争取省政府的批准。
同时,本公司将强化管理,实施科学标准化管理、维护,尽量将养护成本和管理成本等可控成本降低到最低,尽可能地将收费价格风险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4、针对产业结构过于单一的风险,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为路桥建设和管理提供配套服务,如加油、维修、清洗、零配件等,并在适当的时候发展高速公路沿线的综合开发,进行房地产、饮食、旅游等方面的投资,分散经营风险。
(二) 行业风险对策
1、本公司将利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收购已建
成通车的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增加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时本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公司现有路桥资产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保持在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在现有路桥收费期限届满前,本公司将在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逐步通过收购、兼并、投资等形式取得新的公路和桥梁的收费经营权,保证本公司经营的稳定和收入的增长。
(三) 市场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加强路桥管理,完善配套服务,改善路桥通行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高等级公路在中短途运输中快捷、方便、安全、经济的特点,吸引更多目前在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交通流量,转移使用高等级公路运输。
(四) 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政策风险,本公司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家有关交通和财政方面的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政府对公司的政策支持;及时收集政府最新的政策信息,加强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研究,争取对政府政策的改变作出提前决策,减少政策变化对本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五)项目投资风险对策
1、本公司将加强市场研究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的风险控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适时合理地开发新的路桥项目。本公司将从整体公路布局及交通需求出发,争取在不同的目标区域, 进行路桥的开发,以达到区域间车流量的合成效应,满足当地客货交流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加本公司的营业收入。
2、本公司将认真筛选合作伙伴,优先考虑与行业经验丰富、资本实力雄厚的公司进行合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
(六)股市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 真实、完整地向股东披露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 并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六、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成立时共募集资金11007.9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严格按《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募股说明书》中资金运用计划投放使用,全部投入长永高速公路的建设。
(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8,000万股社会公众股,按每股10.45元的价格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实募资金81,700 万元。经公司1998年4月16 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用90,000 万元收购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经营权项目,除本次募股资金外,其余8,300万元为自筹
资金。
1、项目简介
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是京珠国道主干线湖南省境内的重要一段,全长51.5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4.76公里,一级汽车专用公路6.79公里,路面宽27.5米,为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最高设计车速为120公里/小时,最大设计交通流量为50000辆/天。1993年3月8 日开工,1996年12月15日建成通车。长潭高速公路1997 年日平均交通流量为19000辆,实现营业收入10,237万元。据专家预测,该路段1998年-2000年日平均车流量增长率为9.16%。
2、收购方案
本公司已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就本次收购签订了《意向协议》。根据该协议, 本收购项目报交通部批准后实施, 并在本次发行成功募股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完成收购, 具体收购价格将根据收购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的长潭高速公路的价值确定。
另外,关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问题,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已承诺, 将组织合理资金来源保证亚洲开发银行7400 万美元贷款的还贷资金来源和按期按计划偿还,并承诺将尽快取得亚洲开发银行的书面承诺。
而且,湖南省金融经济律师事务所已专门就此出具了单独的补充法律意见, 认为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获得批准后, 所募集资金用于受让长潭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只要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正式转让协议, 并依法经国家交通部批准和国家财政部批复及亚行的同意认可,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出让长潭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或本公司收购收费经营权均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本公司收购长潭高速公路后,预计平均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16,000万元,新增税后利润8,387.80万元,本项目投资利润率为9.32%,投资回收期为10.73年。
3、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
项目 1998年
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收购项目 8.17亿元
七、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将遵循同股同权的原则,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该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出股利分配政策,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2、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1994年每股分配现金0.258元;
1995年每股分配现金0.408元;
1996年每股分配现金0.264元;
1997年暂不分配。
3、关于滚存利润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发行人历年滚存利润累计为82,866,991元,根据1998年4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凡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 将享有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滚存利润问题。
4、关于本公司在股票发行后第一个盈利年度股利分配问题
如本次发行能按计划顺利进行, 预计公司首次股利分配将在1999年6月30日前进行。
八、发行人情况
1、发行人名称: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Hunan Provincial ChangYong Expressway Joint-stock Company(LTD)
2、发行人成立日期: 1993年5月27日
注册登记号:18377849-8
3、发行人住所:长沙市八一路466号
4、发行人历史简介:
(1)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首批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也是湖南省目前唯一的一家股份制公路企业。
1987年,为改善投资环境, 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省高等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组织实施全省高速公路、 汽车专用公路和特大桥梁工程建设。1993年3月,湖南省公路重点工
程建设办公室更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同年5月27日,为了利用社会资金,加速湖南省公路建设的步伐,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72 号文批准,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现为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现为分行)、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和长
沙县土地开发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 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点:长沙市八一路124号,法定代表人傅安辉,公司总股本为1.1亿股,其中国有法人股8,800万股,占总股本的80%,内部职工股2,2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
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按面值认购,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 11,000万股 100%
国有法人股 8,800万股 80%
其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000万股 45.45%
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 2,000万股 18.18%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800万股 7.27%
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500万股 4.55%
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 500万股 4.55%
内部职工股 2,200万股 20%
(2)1996年7月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发起人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和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00万股和100 万股以面值价格转让给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转让后, 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为700万股,而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则增至5600万股。
1996年11月,本公司按照湘证监字(1996)60 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进行重新清理规范。 公司在设立募股时,由于历史原因,内部职工实际募集 2207.9万股,比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72号文批准的 2200万内部职工股多募7.9万股。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12月17日出具的湘会师(1996)内验字第10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多募集的7.9万股内部职工股进行了验证;同时公司也在1996年12月 分别就清理职工持股结果和本次规范工作向省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清理职工持股结果的报告》和 《关于公司重新规范确认的申请报告》,省证监会先后以湘证监字(1997)02号文《关于同意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规范运作的批复》和湘证监字(1998)87、88号文对此予以确认。
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 11,007.9万股 100%
国有法人股: 8,800万股 79.94%
其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600万股 50.87%
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 2,000万股 18.17%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万股 6.36%
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500万股 4.54%
内部职工股: 2,207.9万股 20.06%
1997年3月10日,公司根据重新规范的结果,向湖南省工商局申请重新注册登记。经核准,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007.9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马其伟,住所变更为长沙市八一路466号。
(3)1998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原发起人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和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分行,分别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法人股和500万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至此,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总股本: 11,007.9万股 100%
国有法人股: 8,800万股 79.94%
其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8,100万股 73.58%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万股 6.36%
内部职工股: 2,207.9万股 20.06%
以上股权转让及股票托管情况已经湖南省证监会湘证监字(1998)86和87号文确认。
同时,由于在旧的交通投资体制中, 交通部一直以多种形式投资地方公路建设, 包括对地方公路建设按公里数实行补助或将由地方征收应缴交交通部的有关规费收入直接重新投入。因此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 理顺公路建设投资体制,适应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1998年7
月,经交通部与省交通厅研究决定,把原在长永高速公路、107国道岳阳专用线和新市桥投资中应属交通部的部分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划出, 改由交通部下属的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1998年7月20日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签订《国有股权变更协议》, 1998年9月1日经交通部交函财(1998)332号文《关于授权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代部管理部对长永高速公路、107国道临湘至岳阳段、新市大桥投资的函》确认,此部分国家股共计2,606万股。至此,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 11,007.9万股 100%
国家股 2,606万股 23.67%
国有法人股: 6,194万股 56.27%
其中:
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494万股 49.91%
长沙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万股 6.36%
内部职工股: 2,207.9万股 20.06%
以上股权划拨转让情况已经省证监会湘证监字(1998)90号文确认。
5、公司组织结构与管理机构
(1)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
(2)关联企业情况
①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9.91%的股份。其总经理李安为本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 副总经理马其伟为本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余力行、 唐生德为本公司董事。该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7 年的湖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1993年3月,更名为现公司。
该公司主营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技术和养护服务,兼营高速公路沿线房地产开发、筑路工程机械、石油和汽车修理等。公司注册资本金壹亿元,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②交通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本公司23.67%的股份。该中心是1993年12月18日在国家工商管理局注册设立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华建中心经营范围是:公路、码头、港口、航道的综合开发、承包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
③湖南长永高路广告公司
该公司于1994年6月30日成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长永高速公路内各类户外广告,代理印刷广告业务,组织新闻发布会,提供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服务。
6、发行人业务经营范围
公司主营业务:高等级公路建设及养护
公司兼营业务:提供高等级公路配套的汽车加油、维修、清洗及停车、储运服务、经营汽车配件、筑路机械、建筑材料、计外钢材。
7、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目前本公司主要在湖南省境内从事高等级公路及桥梁的建设施工和经营管理,本公司现在经营管理的路桥有:
(1)长永高速公路
长永高速公路是本公司1993 年成立时用定向募集资金投资兴建。该公路是319国道在湖南省内的主要部分,是连接黄花机场至长沙市的第一要道,被誉为“省门第一路”。长永高速公路全长25.961公里,设有黄花、永安、浏阳河共三个收费站(另在旧长永公路设有马坡岭收费站),总投资2.8507亿元,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设计的最大日交通流量为3.5万辆,平均收费标准为20元/辆,据交通流量观测站预测,该路段的交通流量将以平均每年6%的速度递增。该公路于1996年6月20日全线通过竣工验收,其中长沙至黄花机场段于1994年12月28日先行建成投入营运。该路段1997年日均交通流量为10,191辆。
(2)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大桥
107国道是贯通湖南南北的交通要道,其中的岳阳专用线南起岳阳市的新开塘,北至临湘巴嘴坳,全长50.66公里,设新开塘、王古塘、云溪、路口及巴嘴坳等五个收费站。1997年日平均车流量为9000辆,平均收费标准为15元/辆,据交通流量观测站的预测,该专用线的交通流量将以每年7%的速度增长。
水渡河大桥位于107国道长沙境内,主桥长278米,于1990年6月30日竣工,9月交付使用;新市大桥位于107国道岳阳市境内,主桥全长300.1米,于1991年12月28日竣工交付使用。两桥平均收费标准为15元/辆,1997年日平均车流量为8500辆。
1994年1月,本公司通过协议有偿转让的方式,以共计1.78亿元的价格从省公路局取得了已建成通车的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大桥和新市大桥30年的收费经营权。转让期限从199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莲易高等级公路
莲易高等级公路连接湘东重镇醴陵与株洲,是贯通湖南东西的交通大动脉——320国道上的高等级公路,全长71.214公里,其中23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设计交通流量为3.5万辆/天,其余为二级汽车专用公路。1997年日平均车流量4300辆,预测以后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平均收费标准为20元/辆。
1995年1月,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莲易公路委托给本公司经营管理,每年向本公司支付该路段通行费收入的10%作为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1995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1997年莲易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为2625万元。
8、发行人的经营方式
本公司充分发挥股份制企业制度的优势,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积极探索路桥经营管理的新方法,切实提高股份公司的经济效益。在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路桥中,本公司根据各路桥的不同情况,灵活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保证了股份公司收益的最大化。
(1)投资开发、独立经营
一九九三年五月,本公司成立伊始,即利用定向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长永高速公路的建设,该路总投资2.8507亿元,该公路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全线通车,本公司参与了该公路建设的全过程,并负责全部的收费管理和养护维修。
(2)协议转让、承包经营
一九九四年一月,在省交通厅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本公司通过协议有偿转让的方式,以共计1.78亿元的价格从省公路局取得已建成通车的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大桥30年收费经营权。根据以上路桥当时的实际经营情况,从发挥地方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优势、减少管理费用开支出发,本公司决定仍然委托省公路局代为管理这些路桥,并按以上路桥收费收入的25%进行费用包干,从而有效解决了因收购经营权而带来的原省公路局人事、管理、费用开支等一系列问题,保证了股份公司的经济效益。委托期限自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共计10年。
(3)发挥优势、代理经营。
一九九五年一月,莲易公路正式通车,本公司接受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委托,代理莲易公路的日常收费及养护维修, 其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仍然由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负责,本公司只收取该路段通行费收入的10%作为代理费用。委托经营期限为5年,自1995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
9、关于土地使用权
根据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湘国土函字[1997]第29号文《关于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及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本公司经营管理的路桥所使用的13宗国有土地(计2989695.776平方米),确认土地现值为捌仟捌佰贰拾叁万伍仟玖佰捌拾壹元,并同意本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以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30年。据此,本公司已与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分别就各宗国有土地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分年支付地租的方式,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换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10、关于路桥收费经营权
按照原省政府的批复,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路桥从批准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均为30年。根据交通部9号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998年9月1日,交通部以交财发[1998]526号文《关于长沙至永安一级汽车专用公路107国道岳阳段汽车专用公路新市大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对本公司各路桥的经营期限正式确定为:长永高速公路自199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30年;107国道岳阳专用线自199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25年;新市大桥自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共9年。原省政府批复的公路经营期限与本次交通部的批复存有差异的,以交通部本次批复为准。在交通部批复的经营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把路桥完好无损地交还国家,不再收取车辆通行费。
11、国家政策、法规及制度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交通部1996年10月颁布的9号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本公司转为公众上市公司后资产质量符合持续经营、规范运作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省交通厅湘交财字(1998)第414号《关于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股票发行与上市所涉资产进行部分调整的函》和湘交财字(1998)第415号《关于置换107国道长沙水渡河大桥收费经营权资产的批复》的指示精神,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决定将1994年1月通过有偿转让方式取得的107国道水渡河桥收费经营权与省公路局以货币现金形式进行资产置换,置换价格为人民币8,773,932元,即公司为本次发行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所得出的水渡河桥的价值,置换基准日为1998年9月30日。本次资产置换方案已提交公司1998年10月5日召开的199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12、关联交易
本公司现有的关联交易有:
(1)1995年1月5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签订了关于莲易公路的《委托经营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将其管辖的莲易高等级公路的日常收费、路政管理、养护维修委托给本公司管理,并每年向本公司支付该路段经营收入的10%作为管理费用,委托经营期限自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1994年3月2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通过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7000万元,用于长永公路的建设,年息为6.5%,委托贷款期限为1994年3月7日至1999年3月7日。
(3)1995年5月6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通过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7000万元,用于长永公路的建设,年息6.5%,委托贷款期限为1995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
(4)1996年3月5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通过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1400万元,用于长永公路的建设,年息为6.5%,委托贷款期限为1996年3月9日至1999年3月9日。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李安 男,51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兼名誉董事长。1968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造船系,历任交通厅监督处处长、副厅长等职,1993年起任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总经理。
马其伟 男,59岁,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历任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技术员、副队长、郴嘉铁路指挥部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交通厅副处长、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等职,1993年起任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
余力行 男,59岁,中专学历,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历任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电算站站长、湖南省路桥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等职,1993年起任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
傅安辉 男,4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测设队队长、党委副书记,湖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3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放鸣 女,40岁,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 本公司董事。曾在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主管办公室、计划、信贷、投资拨款、财务等工作,期间参加中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系函大学习。现任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行长。
宁顺福 男,59岁,高中毕业,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历任地委组织部干事、地区人事局劳资干事、水利水电工程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83年10月起任东江建行行长。
唐生德 男,60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董事,历任省交通设计院副院长,湖南省公路局副局长、局长等职,现任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瑞琪,男,58岁,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本公司董事,现任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
李德旗,男,4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历任湖南省零陵地区纺织厂副厂长,冷水滩市市长、书记,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长,现任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局长。
姚仲权,男,42岁,本公司董事,先后任长沙路段总段副总段长,长沙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吴谦厚 男,46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本公司董事。1988年转业到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长沙高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铁银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全斌 男,52岁,大专学历,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历任建设银行湖南电力支行副行长、监察室主任,现任电力支行总支书兼工会主席。
郑纪伯 男,54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本公司监事。曾在湖南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现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处科长。
陈石祥 男,36岁,本科学历,会计师,本公司监事。1984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财会专业,1984年任湖南省公路局财务科会计,1985年至1995年在省交通厅计财处工作,1995年至今在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工作。
张敬华 女,46岁,高中学历,助理统计师,本公司监事。曾任怀化地区公路总段厂部综合统计,长沙船舶厂汽修厂会计,1993年-1996年在本公司负责财务工作,1997年起任本公司人劳部副经理。
郑冠楚 女,53岁,会计师,大专文化,本公司监事。1974年至今在长沙市联运总公司工作,历任会计、主办会计、副科长、科长。
刘久平 男,45岁,大学文化,政工师,历任长沙郊区公路段公安派出所所长,水渡河站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培吉 男,44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交通设计院人事劳资科科长,本公司人劳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满林 男,40岁,大学文化,历任岳阳市公路局财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
陈亮柏 男,45岁,大专文化,历任湖南省交通设计院公路测设队队长,本公司综合开发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十、经营业绩
1、生产经营的一般情况
本公司自一九九三年五月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湖南省境内高等级公路及桥梁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目前已通过投资建设、有偿转让、委托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着长永高速公路、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桥以及莲易高等级公路。
五年来,本公司在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实行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同时,在省交通厅和控股股东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支持下,积极拓展主营业务,加强业务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每年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的情况
根据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近三年
(1995年、 1996年、1997年和1998年1-6月)经营
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1998.1-6 1997 1996 1995
主营业务收入 6,653 11,535 10,152 7,019
主营业务利润 4,508 7,235 6,993 5,115
利润总额 3,738 6,391 6,578 4,723
净利润 3,176 6,390 6,576 4,723
3、 发行人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本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本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长永高速公路、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桥的车辆通行费收入。 以下为本公司过去三年主营业收入的构成:(单位:万元)
1997年 比例% 1996年 比例% 1995年 比例%
长永高速公路 4101 36 4078 40 2567 37
岳阳专用线(含新市桥站)
5034 44 4331 43 3256 46
水渡河桥 2272 19 1623 16 1131 16
子公司(广告公司) 128 1 120 1 64 1
合 计 11535 100 10152 100 7018 100
4、完成的主要工作
(1)一九九六年六月,本公司投资建设的长永高速公路全线通车。该路东起浏阳市永安镇,西至长沙市,全长25.961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沿途经过长沙黄花机场,是连接黄花机场和长沙市的省门第一路,该路的建成有效地缓解了长沙至机场的交通拥挤状况,改善了湖南的省会形象和投资环境。该路总投资为2.8507亿元。
(2)一九九四年一月,本公司与省公路局达成协议,以1.78亿元的价格有偿受让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桥30年的收费经营权。受让经营权期限自199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一九九五年元月,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本公司管理于1994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的莲易高等级公路,并每年向本公司支付该路段经营收入的10%作为委托管理费,委托期限为五年,自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止。莲易高等级公路是贯通湖南东西的交通大动脉320国道的重要路段,该路段1997年车辆通行费收入为2625万元。
5、市场情况
湖南地处内陆,经济尚欠发达,公路建设投入较少,到一九九七年底,省内现建成通车的高等级公路有: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长沙至永安高速公路、107国道岳阳汽车专用线和莲易高等级公路。本发行人拥有长永高速公路和107国道岳阳专用线的收费经营权以及莲易公路的委托管理权,同时本次股票发行后将收购长潭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由此可见,本公司经营和管理着湖南省内大部分现已建成通车的高等级公路,这些高等级公路在整个湖南高等级公路网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长永高速公路实行新旧路同时收费,统一管理,较好地避免了车流量在同向同目的地的新旧路之间的竞争和分流;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是在旧路的基础上修建,不存在新旧路之间的分流问题。但由于同一区域内存在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竞争,因而仍然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路桥的交通流量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包括与107国道同向平行的京广铁路湖南段及与319国道服务区域邻近的湘黔铁路、湘桂铁路、支柳铁路和即将建成通车的石长铁路;而且,火车的进一步提速亦有可能令一部分使用公路的交通流量转向铁路。但高等级公路运输具有快捷、方便、安全、经济的特点,在中短途运输中具备较大竞争优势。随着经济战略重心由沿海向内地转移,沿海与内地之间的经济交流日趋频繁,湖南省地处沿海与内地结合的特殊地理位置,是全国主要的交通枢纽省份,其高等级公路网的交通流量将随着区内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加。
6、经营管理改进的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初步建立起工资、人事、财务等一系列科学管理制度。同时,公司还积极探索路桥经营管理的新方法,在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路桥中,分别实行独立经营、承包经营、代理经营等方式,使股份公司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7、职工数量与业务水平的变化
本公司现有职工493人,平均年龄28岁,大中专以上学历131人,占26.6%。本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
十一、股本
1、注册股本:11,007.9万股
2、已发行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份总额为11,007.9万股,是本公司1993年5月27日注册成立时,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五家单位共同发起,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形成的股份总数。
3、股本结构的历次演变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股) 93.5-97.3 97.3-98.8 98.8-98.9 98.9-至今
总股本: 11000 11007.9 11007.9 11007.9
国家股 2606
国有法人股: 8800 8800 8800 6194
其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000 5600 8100 5494
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
2000 2000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800 700 700 700
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分行
500 500
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
500
内部职工股 2200 2207.9 2207.9 2207.9
(1) 1993年5月27日, 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72号文批准, 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和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共同发起, 以定向募集方式成
立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各发起人以现金按面值认购8,800万股国有法人股,内部职工以现金按面值认购2,200万股内部职工股。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 11,000万股 100%
国有法人股: 8,800万股 80%
其中: 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000万股 45.45%
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 2,000万股 18.18%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800万股 7.27%
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500万股 4.55%
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 500万股 4.55%
内部职工股 2,200万股 20%
(2)1996年7月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发起人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和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00万股和100万股以面值价格转让给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1996年11月,本公司按照湘证监字(1996)60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进行重新清理规范。公司在设立募股时,由于历史原因,内部职工实际募集2207.9万股,比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72号文批准的2200万内部职工股多募7.9万股。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12月17日出具的湘会师(1996)内验字第10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多募集的7.9万股内部职工股进行了验证。同时公司也在1996年12月分别就清理职工持股结果和本次规范工作向省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清理职工持股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公司重新规范确认的申请报告》,省证监会以湘证监字(1997)02号文《关于同意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规范运作的批复》和湘证监字(1998)87、88号文对此予以确认。
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总股本: 11,007.9万股 100%
国有法人股: 8,800万股 79.94%
其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600万股 50.87%
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 2,000万股 18.17%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万股 6.36%
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500万股 4.54%
内部职工股:2,207.9万股 20.06%
(3)1998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原发起人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和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分行,分别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法人股和500万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至此,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总股本: 11,007.9万股 100%
国有法人股: 8,800万股 79.94%
其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8,100万股 73.58%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万股 6.36%
内部职工股:2,207.9万股 20.06%
以上股权转让及股票托管情况已经湖南省证监会湘证监字(1998)86和87号文确认。
同时,由于在旧的交通投资体制中, 交通部一直以多种形式投资地方公路建设, 包括对地方公路建设按公里数实行补助或将由地方征收应缴交交通部的有关规费收入直接重新投入。因此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 理顺公路建设投资体制,适应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1998年7月,经交通部与省交通厅研究决定,把原在长永高速公路、107国道岳阳专用线和新市桥投资中应属交通部的部分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划出, 改由交通部下属的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1998年7月20日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签订《国有股权变更协议》, 1998
年9月1日经交通部交函财[1998]332号文《关于授权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代部管理部对长永高速公路107国道临湘至岳阳段新市大桥投资的函》确认,此部分国家股共计2,606万股。至此,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 11,007.9万股 100%
国家股 2,606万股 23.67%
国有法人股: 6,194万股 56.27%
其中:
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5,494万股 49.91%
长沙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万股 6.36%
内部职工股: 2207.9万股 20.06%
以上股权划拨转让情况已经省证监会湘证监字(1998)90号文确认。
4、关于内部职工股
本公司于1993年5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成立,实际向内部职工募集2207.9万股,比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72号文批准的2200万内部职工股多募7.9万股。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12月17日出具的湘会师(1996)内验字第10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多募集的7.9万股内部职工股进行了验证;同时公司也在1996年12月分别就清理职工持股结果和本次规范工作向省证监会提交了《关于
清理职工持股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公司重新规范确认的申请报告》,省证监会以湘证监字(1997)02号文《关于同意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规范运作的批复》和湘证监字(1998)87、88号文对此予以确认。
本公司内部职工股没有超范围发放,并已交湖南省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根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内部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5、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总股本 19,007.9万股 100%
国家股 2,606万股 13.71%
国有法人股 6,194万股 32.59%
社会公众A股 10,207.9万股 53.70%
其中:内部职工股 2,207.9万股 11.62%
6、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总额:107,451万元
7、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4元
8、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65元
9、截止1998年8月16日,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1)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54,940,000 49.91
(2)交通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26,060,000 23.67
(3)长沙公路工程管理处 7,000,000 6.36
(4)龙秀英 66,000 0.06
(5)谭逸芬 40,500 0.037
(6)王小香 40,000 0.036
(7)帅明湘 40,000 0.036
(8)梁应奇 40,000 0.036
(9)王炳煌 38,500 0.035
(10)邓 建 36,000 0.032
1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 务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李 安 董事、名誉董事长 0 0
马其伟 董事长 5000 0.0045
余力行 董事 0 0
唐生德 董事 26,000 0.0236
傅安辉 董事、总经理 10,000 0.0091
蒋放鸣 董事 20,000 0.018
李瑞琪 董事 3,000 0.0027
宁顺福 董事 4,500 0.041
李德旗 董事 0 0
姚仲权 董事 2,000 0.0018
吴谦厚 董事 15,000 0.0136
周全斌 监事会召集人 4,500 0.041
陈石祥 监事 3,000 0.0027
张敬华 监事 15,000 0.0136
郑纪伯 监事 10,000 0.0091
郑冠楚 监事 4,000 0.0036
刘久平 副总经理 0 0
陈培吉 副总经理 6,000 0.00545
陈满林 总会计师 20,000 0.018
陈亮柏 总经济师 3,000 0.0027
本公司所有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51,000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137%,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
十二、债项
本公司截止1998年6月30日的主要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债项类别 金额 利率 债务期间 抵押及
短期 长期 担保情况
银行贷款 70000000.00 6.5% 1994.3.7-1999.3.7 无
70000000.00 6.5% 1995.5.12-1999.5.12 无
14000000.00 6.5% 1996.3.9-1999.3.9 无
其他限制条件: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委托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向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小计 154000000.00 无
其他限制条件:委托贷款
其他应付款 84000000.00 1994.1.1-1999.1.1 无
其他限制条件:本公司与省公路局签定的《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付款计划
小计 84000000.00 无
合计 238000000.00 无
注:1、上表中,银行贷款指省高速公路总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提供给本公司的委托贷款;其他应付款指根据本公司与省公路局签定的《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计划中目前尚未支付的款项;
2、在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560万元和长期应付款149,717,106.90元反映的是到199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欠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委托贷款余额;其他应付款49,994,112.16元反映的是本公司与省公路局签定的《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付款计划中尚未支付的部分;
3、除上述外,截止199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任何其他公司债、对内部人员和关联企业负债、或有负债以及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订立的有关在未来期间内以规定价格购买对方的劳务、产品或以约定金额对外进行投资的合同和承诺。
十三、主要会计资料
以下资料源自湘会师(1998)股审字第046号审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1995年12月31日、1996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1998年6月30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1998年1-6月母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和1997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5年12月31日、1996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199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1998年1-6月的经营成果以及1997年度现金流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迪航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戴性哲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
(二)合计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概况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3年5月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72号文批准,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等五家全部以货币资金投入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注册号:18377849-8(5-2),1997年3月10日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进行规范登记,注册号:18377849-8(5-4),注册资金:11007.9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466号。
通过二次法人股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后,现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二家为主共同组建。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高等级公路建设及养护,提供与高等级公路配套的汽车加油、维修、清洗及停车、储运、筑路机械、建筑材料和计划外钢材销售。
本公司除本部外,还包括如下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广告公司
长沙市 500,000元 100% 广告策划、设计、制作
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998年1月1 日起均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1993年5月成立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 均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公司已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1995 年、1996年、1997年的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 但对前三年损
益并无影响;同时,为投资者方便, 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编制了1997年度现金流量表。
2、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 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本公司依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合并范围:对持股50%(不含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合并方法:由于母子公司均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直接将母公司长期投资与所持子公司权益金额, 母公司对子
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收益,母子公司间的内部往来, 内部购销金额等抵销后逐项合并。
(2)本公司包括如下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广告公司
长沙市 500,000元 100% 广告策划、设计、制作
4、记帐原则和记价基础
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 以历史成本计价为计价基础。
5、记帐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外币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记帐,期末货币性项目中外币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
6、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1)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本公司坏帐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不计提坏帐准备。
(2)坏帐损失核算标准
本公司坏帐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 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7、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备品配件、低值易耗品等。存货取得一律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
(1)原材料和备品备件领用或销售时均按后进先出法核算;
(2)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3)本公司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1)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外的债权投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及支付购入时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成本,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其损益。
(2)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帐,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的,虽投资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50%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50%(不含50%)以上且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3)本公司长期投资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固定资产及折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以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和物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计价:本公司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记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记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用等支出记帐;
5.原有固定资产改扩建,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改、扩建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记帐;
6.盘盈固定资产,按重值完全成本记帐;
7.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市场价格加相关实际费用记帐。
(3)固定资产折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分类折旧率计算折旧,各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40 3 3.23-2.43
公路及构筑物 30 0 3.33
运输工具 5-8 3 19.4-12.13
专用设施 5-10 3 19.4-9.7
其 它 5-10 3 19.4-9.7
10、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按实际支出转入固定资产。
11、无形资产及摊销核算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系受让的公路桥梁收费经营权,按实际受让金额入帐及按实际受让年限平均摊销。
12、收入的确认
(1)车辆通行费收入按实际收到金额确认收入的实现。
(2)广告收入按广告制作已完成,制作款项已经收到或已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
13、成本核算方法
(1)本公司本部营业成本采用分站、分项归集汇总,期末转入当期损益的方法核算。
(2)本公司子公司广告制作成本采用定单法核算,按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分期转入营业成本。
14、税项
(1)流转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缴纳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传电[1996]131号规定,公司本部免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本公司的子公司按应交营业税的7%、5%分别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所得税
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发[1994]33号及湘府阅(1996)20号文件并经湖南省地税局核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件批准,公司本部自1995-1997年底免征所得税。从1998年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还企业,公司实际税负为15%。
本公司的子公司按税法规定计征所得税。
15、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弥补亏损后剩余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按弥补亏损后剩余利润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
(4)经股东大会同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按股东大会决议分配普通股股利。
附注三:1998后6月30日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 目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现金 8,257.90 3,151.04
银行存款 47,625,856.99 32,872,605.91
其他货币资金 75,275.39
合 计 47,709,390.28 32,875,756.95
*货币资金1998年较1997年增长45.1%, 系提高收费标准所致。
2、应收帐款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帐龄 金 额 所占比例 金 额 所占比例
1年以内 126,000.00 100%
2-3年的 20,000.00 100%
合 计 20,000.00 100% 126,000.00 100%
*本帐户中无持有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预付帐款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帐 龄 金 额 所占比例 金 额 所占比例
1年以内 6,868,086.00 99% 5,461,300.20 100%
1-2年的 40000.00 1%
合 计 6,908,086.00 100% 5,461,300.20 100%
*本帐户中有预付持本公司73.58%股份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工程款3,108,436.00元。
4、其它应收款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帐 龄 金 额 所占比例 金 额 所占比例
1年以内 1,342,187.93 60% 1,435,203.89 97%
1-2年内 882,280.99 39% 32,444.85 2%
2-3年内 8,557.76 1%
3年以上 9,557.76 1%
合 计 2,234,026.68 100% 1,476,206.50 100%
(1)本帐户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本帐户1998年较1997年增51.3%, 主要系预付零星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主要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经济业务性质及内容
湖南高速公路预制场 835,510.82 业务往来余款
星沙自来水厂 180,000.00 工 程 款
5、存货
项目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委托加工材料 156,465.53 54,237.00
合计 156,465.53 54,237.00
6、待摊费用
项目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财产保险费 127,409.98 114,889.00
合计 127,409.98 114,889.00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目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1)原值
房屋建筑物
10,092,325.73 28,359.00 10,120,684.73
公路及构筑物
263,753,480.58 263,753,480.58
专用设施
10,941,593.14 6,900.00 10,948,493.14
运输工具
4,145,485.00 500.00 4,144,985.00
其它 2,417,760.31 37,791.00 2,455,551.31
合计 291,350,644.76 73,050.00 500.00 291,423,194.76
(2)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859,788.24 126,154.08 985,942.32
公路及构筑物
11,472,576.97 4,391,495.45 15,864,072.42
专用设备
2,683,072.87 530,667.26 3,213,740.13
运输工具
1,958,406.26 201,056.02 500.00 2,158,962.28
其它 612,082.36 204,765.45 816,847.81
合计 17,585,926.70 5,454,138.26 500.00 23,039,564.96
(3)净值
273,764,718.06 268,383,629.80
8、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批准文号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金来源 完工程度
星沙收费站
湘交基字 6,000,000.00 267,203.00 279,614.15 546,817.15 自筹 9%
办公楼工程
[1997]第501号
马坡岭站工程
自建 600,000.00 6,410.00 6,410.00
自筹 1%
永安收费电脑
自建 700,000.00 419,923.35 419,923.35
自筹 60%
合计 273,613.00 699,537.50 973,150.50
*无资本化利息。
9、无形资产
项目 取得方式
原值 已摊销数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两桥一路经营权有偿受让
177,621,121.40 26,643,168.22 150,977,953.18 25.50
合计 177,621,121.40 26,643,168.22 150,977,953.18 25.50
10、应付帐款、预收帐款、 其他应付款帐户中均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1、应交税金
税 种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5,615,210.20 7,807.73
营业税 11,697,427.09 9,716,284.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76.26 245.00
印花税 4,794.30
合计 17,319,207.85 9,724,336.76
注:(1)本帐户1998年较1997年增加77.3%, 主要系本年度1-6月份计提的所得税5,607,402.47元和营业税1,981,143.06元暂未交纳所致。
(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政传电[1996] 131号规定,公司本部免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自1995年-1998年6月30日共计分别减免735,067.08元和525,047.94元。
(3)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办发[1994]33 号规定及湘府阅(1996)20号文件并经湖南省地税局核准,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批准,公司本部自1995-1997年度免征所得税,三年共计免征58,351,631.19元,从1998年起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还企业,实际税负为15%,98年1-6月份减免6,721,
526.91元。
12、 其他应付款
帐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所占比例 金额 所占比例
1年以内 49,712,454.11 99.50% 79,643,547.24 98.90%
1-2年 281,658.05 0.50% 885,823.07 1.10%
合 计 49,994,112.16 100% 80,529,370.31 100%
注:
(1)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帐款;
(2)本帐户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0,535,258.15万元,减幅37.92%,主要系归还湖南省公路局往来款所致;
(3) 其主要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经济业务内容
湖南省公路局 34,008,171.38 往来款
1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贷款单位 年利率 币种 金额 到期日 借款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
6.5% 人民币 5,600,000.00 98.12.10 信用
建设开发总公司
注:系根据分期还款计划,年内应还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贷款。
14、长期应付款
贷款单位 年利率 币种 金额 借款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 6.5% 人民币 116,597,906.90 信用
建设开发总公司
湖南省高速公路 亚行实收 外币 33,119,200.00 信用
建设开发总公司 利率计息 149,717,106.90
合 计
(1)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委托贷款, 还
款约定如下。
借款偿还期限 金 额 年利率%
1--2年 8,300,000.00 6.5
2--3年 13,100,000.00 6.5
3--5年 51,800,000.00 6.5
5年以上 76,517,106.90 6.5
合 计 149,717,106.90
(2)外币借款系美元借款,金额为400万美元, 期末已按当日市场汇率1美元:8.278元人民币折算调整。
14、股本
(一)尚未流通股份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增减(十、一)
期初数 送股 配股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1)发起人股份
国有股份
其中:国家股 0 0 0
国有法人股 8800.00 8800
(2)内部职工股
2207.90 2207.9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007.90 11007.90
(二)已流通股份
0 0
(三)股份总数
11007.90 11007.90
(1)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 除持股单位和股权结构变动外,股本总额无增减变动,均为11007.9万股, 且业经湖南省湘会师(1996)内验字第104号报告验证。
(2)根据1996年7月8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发起人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和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00万股和100 万股以面值价格转让给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1998年4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
公司原发起人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和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法人股和500万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16、资本公积
期初数 401468.00
本期增加数 0
本期减少数 0
期末数 401,468.00
*系接受其他单位捐赠
17、盈余公积
1998.6.30 1997.12.31 1996.12.31 1995.12.31
期初数
32,400,802.57 22,815,556.23 13,031,621.75 5,947,194.70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1,410,186.77 15,020,022.55 8,444,389.56 3,721,438.20
公益金
10,990,615.80 7,795,533.68 4,587,232.19 2,225,756.50
本期增加
9,585,246.34 9,863,449.48 7,084,427.05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6,390,164.22 6,575,632.99 4,722,951.36
公益金 3,195,082.12 3,287,816.49 2,361,475.69
本期减少 79,515.00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79,515.00
期末数
32,400,802.57 32,400,802.57 22,815,556.23 13,031,621.75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1,410,186.77 21,410,186.77 15,020,022.55 8,444,389.56
公益金
10,990,615.80 10,990,615.80 7,795,533.68 4,587,232.19
以上各年增加数均根据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按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的10%、5 %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18、未分配利润
1998.6.30 1997.12.31 1996.12.31 1995.12.31
期初数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6,485,715.69
本期增加数
31,762,021.93 63,901,642.69 65,756,329.88 47,229,513.61
本期减少数
9,585,246.34 38,924,305.48 51,996,659.05
其中:提取盈余公积金
9,585,246.34 9,863,449.48 7,084,427.05
分配股利
29,060,856.00 44,912,232.00
期末数
114,629,012.93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注:(1)根据1998年4月 1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1997 年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暂不作分配,待公司发行新股成功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2) 根据1996年1月7日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公司1994年6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分红派息率为40.80%,即每股派息0.408元,派息方式为现金。
(3) 1997年8月30 日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1996年度的分红方案,分红派息率为26.40%,即每股派息0.264元,派息方式为现金。
19、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 1998年1-6月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车辆通行费收入
长永公路
20,273,402.00 41,011,748.70 40,786,125.00 25,668,806.61
107国道
45,818,860.45 73,057,679.30 59,536,139.12 43,879,185.11
小 计
66,092,262.45 114,069,428.00 100,322,264.12 69,547,991.72
广告公司
437,504.00 1,277,400.00 1,202,241.72 639,314.00
合 计
66,529,766.45 115,346,828.00 101,524,505.84 70,187,305.72
20、 财务费用
项目 1998年1-6月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利息支出
5,050,132.97 2,157,402.00 2,157,402.00 3,121,901.92
减利息收入
1,001,049.31 267,188.62 1,432,774.37 2,974,704.09
其他
725.40 -70,372.50 1,116.05 382.80
合计
4,049,809.06 1,819,840.88 725,743.68 147,580.63
附注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长沙市 公路设计、施工技术 持本公司49.91% 国有公司 李安
和养护服务 股份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广告公司
长沙市 广告策划、设计、 全资子公司 股份公司 谭绍富
制作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其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10,000 0 0 10,000
湖南长永高路 50 0 0 50
广告公司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变化(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5,600 50.87% 2,500 22.71% 8,100 73.58%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广告公司
50 100% 50 1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企业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持有本公司6.36%股份
(5)关联交易
A、本公司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莲易公路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公司按莲易公路收费收入的10%收取管理费。
项目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1-6月
莲易公路收费收入
30,701,999.89 37,143,913.30 26,252,321.90 16,582,584.67
本公司收取莲易公
3,070,199.98 3,714,391.33 2,625,232.20 1,658,258.47
路管理费
B、本公司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借入资金155,317,106.90元,其中:亚行贷款400万美元,并根据签订的资金有偿使用协议和补充协议规定,上列资金除亚行借款按其实际利率计付利息外,其余借款1996年、1997年不计息,从1998年起按年6.5 %计付利息。 并自1998年-2009年按计划分期偿还本金。
C、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 期末余额 占全部应收(付)款余额比重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预付帐款: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3,108.436 3,008,436 45% 55%
*经济业务内容为代垫工程款
附注五:或有事项
截止199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等或有事项。
附注六:期后事项
1、 根据交财发[1998]526号文《关于长永公路 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新市大桥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对本公司原受让的107国道岳阳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及新市大桥及收费经营权分别由原30年改为25年和9年。
2、根据本公司1998年8月30日董事会决议及1998年8月31日与省公路管理局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 并经湖南省交通厅以湘交财字[1998]第415号文批复:本公司将水渡河桥的收费经营权于1998年9月30日正式转让给省公路管理局,转让金额8,773,932.00。
3、根据1998年7月20 日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甲方) 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乙方)签定了《国有股权变更协议》,将原甲方持有本公司5600万股, 改由甲、乙双方持有。交通部交函[1998]332号文《关于授权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代部管理部对长永高速公路107
国道临湘至岳阳段新市大桥投资的函》和湘证监字[1998]90 号文《关于确认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将甲方持有原应属于交通部持有的2606万股国家股改由其下属的华建交通经济持有。
附注七: 其他事项
1、经湖南省交通厅湘交财字(1994)第15号文件同意,本公司与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签订了受让107国道水渡河桥、新市大桥及岳阳二级汽车专用公路30 年公路经营权转让协议(即1994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转让总金额为177,621,121.40元,价款自1994年2月至
1999年1月全部付清。
2、本公司与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委托管理107国道水渡河桥、新市大桥及岳阳二级汽车专用公路》的协议,协议规定本公司享有上述路段及两桥全部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并且按其收入的25%支付给省公路局作为费用支出包干使用。
(三) 主要财务指标
指 标 1998.6.30 1997.12.31 1996.12.31 1995.12.31
流动比率 77.67% 41.60% 18.13% 26.02%
速动比率 77.46% 41.54% 17.93% 25.95%
资产负债率 46.07% 51.82% 65.79% 72.96%
净资产收益率 12.33% 28.31% 40.63% 37.71%
应收帐款周转率 -- -- -- --
每股净利润 0.29 0.58 0.60 0.43
(四) 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重大资本支出项目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进行的重大资本支出项目是收购长潭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该项目完成后,预计本公司将年新增营业收入16,000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8,387.80万元,预计投入资金90,000万元,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1,700万元和自筹资金8,300万元投入。
(五)最近三年中资产流动性的情况及其变化趋势
1998.6.30 1997.12.31 1996.12.31 1995.12.31
营运资金 -1643万元 -5631万元 -13,037万元 -14,858万元
流动比率 77.67% 41.60% 18.13% 26.02%
本公司近年来资产流动性较差,主要原因是公司在1994年初抓住扩大经营的有利时机,依靠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大量举债,以有偿转让方式取得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桥收费经营权,迅速扩大了公司营业收入来源。尽管如此,由于这些债务是长期和稳定的,并且随着本公司逐年偿还债务,资产流动性已逐步改善。基于公路经营行业的特殊性,对资产流动性要求不高,因而本公司预计目前这种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时可以预计,本公司在完成与省公路局对水渡河桥进行资产置换后情况会有进一步改善。
(六)最近三年中的利润构成、盈利水平变化趋势及原因
(单位:万元) 1998.1-6 1997 1996 1995
主营业务收入 6,653 11,535 10,152 7,019
其中:长永高速 2,027 4,101 4,078 2,567
岳阳专用线 3,172 5,034 4,331 3,256
(含新市桥)
水渡河桥 1,140 2,272 1,623 1,131
子公司 44 128 120 64
主营业务利润 4,508 7,235 6,993 5,115
利润总额 3,738 6,391 6,578 4,723
净利润 3,176 6,390 6,576 4,723
由此可见,本公司利润构成中,长永高速公路96 年比95年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96 年长永高速公路全线通车,因而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其余利润构成部分则稳定增加,主要是各路段车流量稳定增加所致。此外, 由于本公司自1998年起所得税按33%征收后返还18%, 因而净利润较1998年以前所得税全额返还时略有下降。
(七) 最近三年股本及其他净资产项目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股本没有变化。
净资产项目中,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最近三年经营业绩良好, 每年计提的盈余公积金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所致。
十四、资产评估
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事务所湘资(98)评字第038号《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199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1、 评估目的
为定向募集设立的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向社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A种股票提供资产现行价值依据。
2、 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最后对公司整体资产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验证。其中,对土地评估,则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综合考虑实地所在区域地价水平和公路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土地价格。
3、评估结果
湖南省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1998年6月30日 计算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类别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重置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5,715.54 5,715.54 5,716.49 5,716.49 0.95 0.02
在建工程
97.31 97.31 97.31 97.31 0.00 0.00
公路
26,686.23 24,828.32 31,523.50 29,156.32 4,328.00 17.43
房屋建筑
1,798.74 1,684.44 2,092.15 1,965.85 281.41 16.71
机器设备
242.85 131.58 300.59 227.22 95.64 72.69
车辆
414.50 194.02 398.90 285.75 91.73 47.28
无形资产
17,762.11 15,097.80 32,184.77 26,663.40 11,565.60 76.60
资产合计
52,717.28 47,749.01 72,313.71 64,112.34 16,363.33 34.27
负债合计
21,997.98 21,997.98 0.00 0.00
净资产
25,751.03 42,114.36 16,363.25 63.54
本评估结果已经财政部财评字[1998]128号文确认。
4、评估说明
评估增值的主要项目是无形资产,增值11,565.60万元,增幅76.60%,主要是因为公司以相对较低价格取得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桥和新市桥30年的收费经营权,因此按目前价值重新评估,增值较多; 机器设备增值95.64万元,增幅72.69%,主要是因为部分设备盘盈的结果;公路增值4328万元,增幅17.43%.
十五、盈利预测
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的不确定性,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判断时,不应过分依赖该盈利预测。
以下资料摘自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湘会师(1998)预字第007号。
(一)基准
本盈利预测是根据公司1995年至1998年6月的经营业绩,结合现时各项基础,考虑市场前景及经营发展计划,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公允的会计准则,秉着求实、 稳健及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一贯性的原则, 采用适当方法编制而成
的。
(二)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地区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其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或虽有变化但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
3、公司预测期内税率、信贷、利率等在正常范围内变化,本公司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批准,本公司从1998年起,所得税按33 %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18%返还公司。
4、盈利预测期内,能正常经营,各项重大投资项目能如期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
5、本次A股发行成功。
6、无其他人为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盈利预测说明
公司预计一九九八年度可实现主营业收入144, 046,162.03元,利润总额79,746,518.74元, 比上年度利润总额15,834,974.91元,增长幅度为24.8%,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
预计一九九八年度为144,046,162.03元,较上年实际增加28,699,334.03元,增长幅度为24.9%,影响收入增长的因素如下:
(1)长永高速公路一九九八年预计可实现收入 43,050,740.00元,比上年实际增加2,038,991.00元,增长幅度为5%。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车流量观测站观测的交通流量,长永高速公路的车流量近几年平均增长为6%,下半年为12%,1998年1--6月已审实现收入为20,273,402.00元,7-9月份未审实现收入11,174,155.00元,预计10-12月份可实现收入11,603,183.00元,全年合计43,050, 740
.00元。
(2)107国道岳阳专用线高等级公路及新市大桥(以下简称一桥一路)所设各收费站,1998年1-6月份已审实现收入45,818,860.45元,7-9月份未审实现收入32,907,140.58元,预计10-12月份可实现收入20,989,419.45元,全年合计99,715,420.48元,比上年实际增加26,657,741.48元,增长幅度为36.50%。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8]74 号文件批复,自1998年4月1日起,本公司经营管理的107国道“两桥一路”所有收费站收费标准平均提高了50%左右,98年1-6月已审实现收入为45,818,860.45元。7-9月份未审已实现收入32,907,140.58元,预计10-12月份可实现收入20,989,419.45元(水渡河桥从10月1日起置换给省
公路局)。
2、 营业成本
预计一九九八年度为43,613,151.32元,比上年实际增加4,120,143.34元,增长幅度为9.45%, 主要因素为公路水毁支出较上年增加1,708,335.01元,折旧比上年增加2,411,808.33元。
3、 管理费用
预计一九九八年度为11,602,976.60元,比上年实际增加2,184,592.32元,主要是无形资产摊销比上年增加1,574,465.70元,固定资产折旧比上年增加196,166.80元,土地租赁费比上年增加295,200.00元,办公等费用比上年增加118,759.82元所致。
4、 财务费用
根据资金贷款协议,本年度需支付贷款利息10,600,000.00元,预计本公司全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1,800,000.00元,金融机构手续费1,000元。因此,预计全年财务费用支出为8,801,000.0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 981,159.12元。
附:盈利预测表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表
公司名称: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预测时间:1998年 单位:人民币元
1998年度预测数
项目 上年已审 1-6月份 7-9月份 10-12月份
实际数 已审数 未审实现数 预测数
合计
一、主营业务收入
115346828.00 66529766.45 44332295.58 33184100.00
144046162.03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115346828.00 66529766.45 44332295.58 33184100.00
144046162.03
减:主营业务成本
39493007.98 19442248.73 12261319.36 11909583.22
43613151.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02369.93 2007268.08 1336494.88 1015032.95
4358795.91
二、主营业务利润
72351450.09 45080249.64 30734481.33 20259483.83
96074214.80
加:其他业务利润
2835659.30 1199413.15 1467007.39 1467000.00
4133420.54
减: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941838.28 4850756.24 2583435.19 4168785.17
11602976.60
财务费用
1819840.88 4049809.06 2082716.00 2669014.94
8801000.00
三、营业利润
63948884.23 37379097.49 27535877.53 14888683.72
79803658.74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37340.40 2667.00 54473.00
57140.00
四、利润总额
63911543.83 37376430.49 27481404.53 14888683.72
79746518.74
减:所得税
按33%所得税计算
9901.14 12335102.17 9068863.49 4913265.63
26317231.29
按15%所得税计算
5614408.56 4120593.13 2233302.56
11968304.25
五、净利润
按33%所得税计算
63901642.69 25041328.32 18412541.04 9975418.09
53429287.45
按15%所得税计算
31762021.93 23360811.40 12655381.16
67778214.49
十六、公司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基础产业,是搞活流通、 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近年来, 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大幅增加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状况依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刺激经济,带动相关行业发展,实现经济持续增长, 大力发展公路建设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建设成为政府当前经济发展的首要战略。
湖南省地处沿海与内地结合的特殊地理位置,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省份,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仅是湖南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也是满足沿海与内地日益增加的经济交流的需要。为此,湖南省委、 省政府提出了“放开南北两口,拓宽三个通道,建设五区一廊, 加速西线开发”的战略构思, 制定了九五期间公路建设总规模为高速公路564.62公里,高等级公路295.22公里,至2010年,高速公路629公里,高等级公路608 公里的奋斗目标。由此可见,高速公路建设前景广阔。
作为湖南省公路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本公司将把握机遇,坚持以高等级公路建设为主业,依靠国家的政策扶持, 发挥自身在湖南公路建设行业中的优势,积极稳妥地开发湖南的公路桥梁项目, 尽快改变湖南交通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
1、 经营发展战略
本公司将以湖南境内高速公路建设为中心,以高效、优质服务为宗旨, 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加速经济发展为根本目标,坚持“路桥为主、综合经营、规模发展”的方向,在继续巩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加油、维修和旅游、 土地开发及广告等相关业务,使公司逐步朝着主业突出、综合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稳健、业绩优良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发展。
2、 发展目标和规模
本公司将致力于以北京至珠海高速公路湖南段为重点的湖南省“一纵一横三条路”项目的建设, 努力实现本公司计划到2010年发展成为资产达50亿元、利润达10亿元的现代大型高速公路企业集团的目标。
3、 市场发展计划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 通过收购兼并、投资开发等形式, 逐步将主营业务集中到北京至珠海高速公路湖南段的建设和管理上, 使这一湖南南北交通大动脉在统一管理中不断完善, 在湖南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4、 生产经营计划
本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湖南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在提高现有路桥经营效益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兼并、 投资开发等方式取得新的路桥项目的经营权,实现公司业务的滚动发展和利润的持续增长。
(1)加强收费业务管理, 完善收费管理各环节,提高应征费车辆缴费率,降低漏车率, 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 强化员工服务意识,加强养护队伍的培训,提高路桥养护质量,改善路桥通行环境,吸引更多潜在交通流量。
(3) 加强对整体公路布局及交通需求的研究,根据未来交通发展前景预测,投资或收购预期效益好的路桥项目,使之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适当加强与主业配套的相关业务,如汽车加油、维修、清洗、零配件等,并利用路桥沿线资源,开发房地产、饮食、娱乐、旅游等项目,增加公司收入来源,使各业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发挥最佳效益。
5、人员扩充计划
本公司将加强对现有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增强员工的市场竞争意识。同时,公司将适当引进一批高层次的现代管理人才,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6、 资金筹措计划
本公司将发挥上市公司的优势,适当增加负债比例,通过境内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途径筹集资金,保证本公司路桥建设的资金需要。
十七、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1、 发行人的重要合同如下:
(1)1994年1月1日,本公司与省公路局签订《公路经营权转让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以177, 621,121.40元的价格受让省公路局107国道岳阳专用线、水渡河大桥和新市大桥的收费经营权。 收费经营权转让自199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计30年。
(2)1994年1月5日,本公司与省公路局签订《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省公路局管理两桥一路的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水渡河桥、新市桥和107国道岳阳专用线委托省公路局管理。委托期限自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间,以上两桥一路的一切支出由本公司按其收入的25%支付给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包干使用。
(3)1994年3月2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建设银行湖南省铁道专业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通过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7,000万元,用于长永公路的建设。年息为6.5%,委托贷款期限为1994年3月7日至1999年3月7日。
(4)1995年5月6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建设银行湖南省铁道专业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通过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7,000万元,用于长永公路的建设。年息为6.5%,委托贷款期限为1995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
(5)1996年3月5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建设银行湖南省铁道专业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通过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1,400万元,用于长永公路的建设。年息为6.5%,委托贷款期限为1996年3月9日至1999年3月9日。
(6)1995年1月5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签订了关于莲易公路的《委托经营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将其管辖的莲易高等级公路的日常收费、路政管理、养护维修委托给本公司管理,并每年向本公司支付该路段经营收入的10%作为管理费用。委托经营期限自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止。
(7)1997年10月8日,本公司与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签订了13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该合同,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同意本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公司经营管理的路桥所使用的13宗国有土地计2,989,695.776平方米的使用权,并每年支付出让费。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30年。
(8)1998年7月17日,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签订了关于长潭高速公路的《公路收费经营权有偿转让意向书》。根据该意向书,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本公司用本次募股资金受让长潭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转让费根据长潭高速公路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并于本公司股票发行后30天内支付。
(9)1998年8月31日,本公司与省公路局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107国道长沙水渡河桥收费经营权与省公路局以货币形式进行资产置换,置换价格为8,773,932元,置换基准日期为1998年9月30日。
2、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本公司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本公司无其他影响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的重要事项。
十九、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备查文件
1、本公司98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及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盈利预测的审核报告;
2、湖南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资产评估报告;
3、湖南金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及工作报告;
4、竞天律师事务所的验证笔录;
5、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及细则;
6、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会计报表和附注;
7、湖南省体改委批准本公司成立的批文;
8、财政部关于本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
9、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股票发行的复审批文及本公司股票发行方式的批文;
10、本次A股发行的承销协议;
11、重要合同。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466号
电 话:0731-4080808
传 真:0731-4081928
联系人:陈满林、罗茜萍
2、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2层
电 话:0755-2138346
传 真:0755-2138227
联 系 人:黄尚文、舒兆云、黄 伟
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 其 伟
1998年11月10日
--------------------------------------------------------------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199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709390.28 32875756.95 20260054.11 40391280.41
短期投资额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净额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20000.00 126000.00 102200.00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20000.00 126000.00 102200.00
预付帐款
6908086.00 5461300.20 6680633.11 322030.00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2234026.68 1476206.50 1493858.73 11401748.73
存货
156465.53 54237.00 310292.05 135622.14
减: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净额
156465.53 54237.00 310292.05 135622.14
待摊费用
127409.98 114889.00 15020.96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7155378.47 40108389.65 28862058.96 52250681.28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净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91423194.76 291350644.76 288741230.69 13565176.89
减:累计折旧
23039564.96 17585926.70 6462841.23 1776339.71
固定资产净值
268383629.80 273764718.06 282278389.46 11788837.18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973150.50 273613.00 1379364.03 232357309.31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269356780.30 274038331.06 283657753.49 244146146.4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50977953.18 153938305.20 159859009.25 165779713.30
开办费
359458.56
长期待摊费用
771732.31 931863.46
其他长期资产
119151.6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50977953.18 154416915.45 160630741.56 166711576.76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477490111.95 468563636.16 473150554.01 463108404.53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209569.52 171518.28 1840425.19 16670.00
预收帐款
169800.00 245600.00 320809.00 473140.00
代销商品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285126.87 146455.95 127126.65 115561.48
应付股利
29060856.00
应交税金
17319207.85 9724336.76 6304669.57 3282662.35
其他应交款
1093.76 175.00 404.40 60.90
其他应付款
49994112.16 80529370.31 121581502.95 196933920.15
预提费用
4600.00 1600.00 9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5600000.00 5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3583510.16 96419056.30 159235793.76 200831014.8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49717106.90 149717106.90 155388706.90 140448706.90
住房周转金
-3320788.61 -3320788.61 -3320565.53 -3401977.25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146396318.29 146396318.29 152068141.37 137046729.65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219979828.45 242815374.59 311303935.13 337877744.53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110079000.00 110079000.00 110079000.00 110079000.00
资本公积
401468.00 401468.00 401468.00 401468.00
盈余公积
32400802.57 32400802.57 22815556.23 13031621.75
其中:公益金
10990615.80 10990615.80 7795533.68 4587232.19
未分配利润
114629012.93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股东权益合计
257510283.50 225748261.57 161846618.88 125230660.0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77490111.95 468563636.16 473150554.01 463108404.5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199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353950.12 32603475.22 20239043.59 40284659.86
短期投资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净额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预付帐款
6876236.00 5378436.00 6680633.11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2237528.91 1498392.78 1507903.26 11515458.73
存货
减: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净额
待摊费用
114889.00 114889.00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582604.03 39595193.00 28427579.96 51800118.59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589629.83 564361.38 537591.62 483081.13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589629.83 564361.38 537591.62 483081.13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净额
589629.83 564361.38 537591.62 483081.1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91414644.76 291345194.76 288741230.69 13565176.89
减:累计折旧
23038456.21 17585381.70 6462841.23 1776339.71
固定资产净值
268376188.55 273759813.06 282278389.46 11788837.18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973150.50 273613.00 1379364.03 232357309.31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269349339.05 274033426.06 283657753.49 244146146.4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50977953.18 153938305.20 159859009.25 165779713.30
开办费
长期待摊费用
359458.56 615137.51 870816.46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50977953.18 154297763.76 160474146.76 166650529.76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477499526.09 468490744.20 473097071.83 463079875.97
负债和股东权益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1996年12月31日 1995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1674627.38
预收帐款
代销商品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281191.79 138492.18 120216.50 111027.83
应付股利
29060856.00
应交税金
17300614.58 9712784.03 6290701.19 3281033.27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50411117.93 80894888.13 122035910.51 197410425.22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5600000.00 5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3592924.30 96346164.34 159182311.58 200802486.3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49717106.90 149717106.90 155388706.90 140448706.90
住房周转金
-3320788.61 -3320788.61 -3320565.53 -3401977.25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146396318.29 146396318.29 152068141.37 137046729.65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219989242.59 242742482.63 311250452.95 337849215.9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110079000.00 110079000.00 110079000.00 110079000.00
资本公积
401468.00 401468.00 401468.00 401468.00
盈余公积
32400802.57 32400802.57 22815556.23 13031621.75
其中:公益金
10990615.80 10990615.80 7795533.68 4587232.19
未分配利润
114629012.93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股东权益合计
257510283.50 225748261.57 161846618.88 125230660.0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77499526.09 468490744.20 473097071.83 463079875.97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8年1-6月 1997年度 1996年度 1995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66529766.45 115346828.00 101524505.84 70187305.72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66529766.45 115346828.00 101524505.84 70187305.72
减:主营业务成本
19442248.73 39493007.98 28520476.45 16910859.3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7268.08 3502369.93 3077533.66 2121909.77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5080249.64 72351450.09 69926495.73 51154536.6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9413.15 2835659.30 3789391.33 3070199.98
减: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4850756.24 9418384.28 6979984.55 6644575.09
财务费用
4049809.06 1819840.88 725743.68 147580.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379097.49 63948884.23 66010158.83 47432580.86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73945.78 4289.75
减:营业外支出
2667.00 37340.40 326281.70 207357.00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668.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376430.49 63911543.83 65776491.30 47229513.61
减:所得税
5614408.56 9901.14 20161.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762021.93 63901642.69 65756329.88 47229513.6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6485715.69
盈余公积转入数
六、可分配的利润
114629012.93 92452237.34 67474900.13 53715229.3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90164.22 6575632.99 4722951.36
提取法定公益金
3195082.12 3287816.49 2361475.69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4629012.93 82866991.00 57611450.65 46630802.2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公积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29060856.00 44912232.00
八、未分配利润
114629012.93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8年1-6月 1997年度 1996年度 1995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66092262.45 114069428.00 100322264.12 59547991.72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66092262.45 114069428.00 100322264.12 59547991.72
减:主营业务成本
19209462.63 38747223.37 27828288.38 16516533.1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982767.86 3422082.84 3009667.92 2086439.77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900031.96 71900121.79 69484307.82 50945018.76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9413.15 2835659.30 3789391.33 3070199.98
减: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4703638.02 9000548.59 6609492.00 6413813.05
财务费用
4051323.92 1823019.17 728720.23 151905.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344483.17 63912213.33 65935486.92 47449499.73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268.45 26769.76 54510.49 -169918.87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73945.78 4289.75
减:营业外支出
2667.00 37340.40 326281.70 207357.00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668.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367084.62 63901642.69 65756329.88 47229513.61
减:所得税
5605062.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762021.93 63901642.69 65756329.88 47229513.6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6485715.69
盈余公积转入数
六、可分配的利润
114629012.93 92452237.34 67474900.13 53715229.3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90164.22 6575632.99 4722951.36
提取法定公益金
3195082.12 3287816.49 2361475.69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4629012.93 82866991.00 57611450.65 46630802.2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公积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29060856.00 44912232.00
八、未分配利润
114629012.93 82866991.00 28550594.65 1718570.25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34058.00
收取的租金 255000.00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495.45
现金流入小计 42863053.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08100.71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54655.59
支付的增值税款
支付的所得税款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228266.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67821.28
现金流出小计 1625884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04209.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16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6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42528.04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542528.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0928.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78.29
现金流入小计 3178.2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11479677.00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1080.00
现金流出小计 1245075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5075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15702.8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011749.00
收取的租金 255000.00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495.45
现金流入小计 41534244.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341227.42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57425.59
支付的增值税款
支付的所得税款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13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4924.77
现金流出小计 1518357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50666.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16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6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37078.04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537078.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478.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11479677.00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1080.00
现金流出小计 1245075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5075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64431.63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 单位:元
补充资料 金额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63901642.69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固定资产折旧 11306462.53
无形资产摊销 5920704.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20554.6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819840.88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56055.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827057.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58693786.29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其他 25567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04209.59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32875756.95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20260054.11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15702.8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附注
编制单位: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 单位:元
补充资料 金额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63901642.69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固定资产折旧 11305917.53
无形资产摊销 5920704.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20554.6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823019.17
投资损失(减收益) -26769.76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874363.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59724443.74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其他 25567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50666.6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32603475.22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20239043.59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6443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