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单位:人民币元)面值 发行价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每股 1.00 6.10 0.199 5.901
合计 90000000 549000000 17920000 531080000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
发行日期:2000年2月17日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0年2月14日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一、 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则及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写的。本公司全体董事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因买卖本公司股票而所需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公司、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38号文批准。
二、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 指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指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 指 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
行直属支行、华中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
中电力开发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股票(A股) 指 本公司即将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
股股票本次发行指本次发行的9000万股普通股股票
(A股)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指 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 指 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章程 指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上网电价 指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网电力的销售价格
(不含税电价)
MW 指 装机容量单位,兆瓦
三、 新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发行人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学仲
住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徐东路45号
电话:027-86778357
传真:027-86786970
联系人:赵虎 胡谦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电话:021-62587719
传真:021-62581911
联系人:徐葆华 鲁元金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6楼
电话:027-87300557×661
传真:027-87300535
联系人:乔史群 孙璐
副主承销商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住所:湖北省武昌区彭刘杨路232号
电话:027-87655103
传真:027-87655162
联系人:吴代林 赵和平
副主承销商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199号
电话:021-68866179
传真:021-68866179
联系人:唐东升
副主承销商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乃洁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87号
电话:0431-8931919
传真:0431-8931919
联系人:宋德清
分销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泽锦
住所:北京丰台区右安门外东滨河路甲1号
电话:010-63414999-2503
传真:010-63415353
联系人:孙纳新
分销商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贵安
住所:武汉市武胜路泰合广场30-31楼
电话:027-85712072
传真:027-85712070
联系人:周晖
分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仁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4楼
电话:027-85724853
传真:027-85802990
联系人:刘希玮 甘小华
分销商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惠雄
住所:长沙市建湘北路11号
电话:0731-5162795-8517
传真:0731-5160031
联系人:周汐
分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6211972
传真:010-66211976
联系人:寻鹏
分销商广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宁
住所:南宁市新民路明园饭店2号楼
电话:021-65492550
传真:021-65492550
联系人:罗永新
分销商广东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
电话:021-62998986
传真:021-62980890
联系人:刘喻荣
分销商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9号
电话:027-85743250
传真:027-85770789
联系人:饶震宇 李健豪
上市推荐人、财务顾问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法律顾问武汉市对外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蔡学恩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台北一路环亚大厦七楼A座
电话:027-85740006
传真:027-85740039
经办律师:蔡学恩 邹明春
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刘大力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205-2206室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经办律师:韩炯 秦悦民
会计师事务所武汉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夏方林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路25号
电话:027-82825494
传真:027-82825659
注册会计师:李炜 陶年军
资产评估机构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宏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
电话:010-68418502
传真:010-68410645
经办人员:雷春雨 许守澄
土地评估机构湖北省地产评估中心
法定代表人:方国成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小区
电话:027-87893910
传真:027-87812303
联系人:靳剑辉
股票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四、 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日期:2000年2月17日。
3.发行地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1998)28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本次新股发行可向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配售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量的20%。每只基金申请配售新股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量的5%。每只基金本次所配售股 票的50%部分,自配售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流通,其余50%部分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流通。基金配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明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5.承销期:2000年2月17日至2000年3月17日。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上网定价”方式。
7.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9000万股,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
8.发行价格及确定方法:
(1)发行价格:本次发行采用溢价发行,发行价为6.10元/股。
(2)确定方法:本公司2000年度预测净利润9064.83万元,市盈率19.68倍, 若募股资金2000年2月到位则:
发行价格=2000年预测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12-2)×本次发行股本÷12]×市盈率=9064.83÷[21845.17+(12-2)×9000÷12]×19.68=6.10元(若按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的每股盈利0.29元计算,发行市盈率为21.03倍。)
9.发行量:本次发行9000万股社会公众股。
10.发行总市值:54900万元。
11.预计上市日期及上市交易所:本公司股票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五、 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主要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本公司以电力生产、经营为主营业务,因此经营风险来自于与电力生产销售有关的以下方面。
·原材料的价格
本公司电力生产的主要原料为燃煤,99年公司燃煤耗用成本占电力生产所需成本的81.64%。公司燃煤的采购遵循市场价格。燃煤价格上涨会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到本公司的预计利润。
·发电量
公司的发电计划是由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用电的需求于年初确定并根据社会用电量的变化进行调整。若遇电力市场需求不足,将可能引起公司发电量计划的减少,影响公司业绩。
·融资能力
从宏观而言,虽然本公司有较高的信誉,但银行的商业化、国家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导致融资仍会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从微观上讲,本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相对较高,也限制了自身融资能力。
·汇率变动
本公司现有及即将投资项目的发电机组均为国产机组,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暂不需使用外汇,因此暂不存在外汇风险。
(2).行业风险
·产业政策的限制
本公司的主业是电力生产与经营,由于电力工业属国家重点扶持并鼓励发展的能源基础产业,其面临的行业风险相对较小。
·环保风险
公司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含硫气体、废水和噪音等,在日常生产和投资新项目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保法规,否则将会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99年公司用于污染综合治理的费用为287.32万元,预计2000年、2001年分别为252.32万元、280万元。湖北省环保局已出具了公司前三年环保 检测达标情况的证明。
(3).市场风险
截止1998年湖北省发电装机总容量为1287.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为477.98亿千瓦时,通过对湖北省电力需求的分析和经济发展的预测,到2005年湖北全省用电量将达到61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潜力巨大。故本公司主要产品──电力的市场风险相对 较小,但由于?其他行业具有经济周期,导致电力需求的波动;?电网调峰能力较差影响部分高峰时段的用电;?部分输变电设备、特别是110KV及以下电网卡口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电力的消费;?用户承受能力的下降等市场风险因素将使本公司的发电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盈利能力亦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
(4).政策性风险
·税收政策变化
湖北省国家税务直属分局以《省国税局直属分局关于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鄂国税直发〖1998〗003号)批准 公司从1997年元月1日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但是,上述优 惠政策一旦发生变化或予以取消,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网电价的政策性变化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公司全资富水水电厂和沙市江津热电厂目前的上网电价分别为246.58元/千千瓦时、284.22元/千千瓦时,公司控股的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上网电价为348.52元/千千瓦时。电力企业的上网电价受制于有关 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如需调整电价仍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电价的调整一般会稍滞后于燃料价格的上涨。本公司不能排除不利的调价措施的出台以及由此给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5).兼并项目风险
本次A股发行成功后,公司将对湖北荆门热电厂实施兼并。由于该项目为电力项 目,所以同样存在着前述发电量、上网电价政策等方面的风险。
(6).股市风险
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不仅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到利率、汇率、通货膨胀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股市风险。
(7).其他风险
电力行业投资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重大投资或重大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设备制造及施工问题可能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影响。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主要风险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本公司将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对策
·燃料价格风险影响因素对策
公司的发电用煤来自河南、陕西等省的煤矿。公司下属电厂与煤矿建立了长期稳定供货关系,确保稳定的煤炭供应渠道和合理的采购价格。
·发电量影响风险对策
目前公司的电力调度部门———湖北省电力调度通信局以鄂电调通函字〖1999〗1号文承诺,给予公司所属电厂5年内平均年设备利用小时不低于4800小时的安排。省电力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用电优惠政策,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的改造,以促使全省销售电量和发电厂供电量的增加。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潜,减少厂用电量,增加厂供电量。
·融资能力影响因素对策
本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与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武汉市内金融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此外本公司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数额。
(2).行业风险对策
·产业政策影响因素对策
电力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九五”期间,电力发展仍然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增长的要求。电力工业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仍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业风险相对较小。
·环保风险对策
本公司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避免环保方面的风险,并使之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3).市场风险对策
本公司已与湖北省电力主管部门———湖北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并网经济协议,所发电量全部由湖北省电网购销。
(4).政策性风险对策
·针对税收的政策性风险,公司将积极争取政府对公司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同时注重收集政府的有关政策信息,加强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研究,及时作出相应的经营决策,减少不利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网电价的政策性限制的对策
核定的上网电价也并非一成不变,国家每年对电价进行调整,若出现通货膨胀和税率变动等影响电力成本及价格的重大经济因素,公司可以在新年度申报电价时申请予以调整。迄今为止,公司要求重新核定电价的申请均获得当局的批准。
(5).兼并项目的风险对策
针对兼并项目的电量、电价风险,公司已取得电力调度部门的承诺函,该部门承诺将给予荆门热电厂5年内平均年设备利用小时不低于4800小时的安排。同时,湖北省物价局为利于荆门热电厂收购完成后电网和公司之间的结算,以鄂价重函〖1999〗106号文明确该厂实际执行上网电价为193.8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价)。
(6).股市风险对策
虽然股市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但本公司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披露,以良好的业绩和规范的管理树立本公司在二级市场上的形象。
(7).其它风险对策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本公司在投资前严格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建设时,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合作,以降低或分散风险。
本公司股票发行之后,将在确保盈利的基础上适当向其他行业择优投资,以减少产业过度集中的风险。
六、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公司本次发行为股东大会决定的增资发行。
1.上次增资扩股所获资金的运用
公司1996年5月27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133号文批准增资扩股11045.17万元,每股发行价1元,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所获资金全部投入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大代小”300MW机组技术改造工程。至此本公司在该项目上共投入65777.03万元,其中投入资本金1.224亿元,占该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1%,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2.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扣除发行费用,预计可募集资金53108万元,将用于:一 、收购湖北荆门热电厂资产;二、投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即汉川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三、就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代小”300MW技改项目归还交通银行 委托贷款。
一、收购湖北荆门热电厂资产
1、荆门热电厂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及亏损原因
荆门热电厂是湖北省电力公司的全资统配电厂,装机容量为2×200MW国产燃煤机组,两台200MW机组分别于1982年12月和1983年12月建成投产发电。
该厂于1983年底投产至今虽经十余年的运行,但由于加强了设备管理和技术改造,目前两台20万千瓦机组设备状况良好,其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全国同类型机组中位于前列。预计至少还可运行20年左右。
荆门热电厂在电力系统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电价管理部门没有核定其单独的上网电价,该厂不核算产品销售收入只核算产品生产成本。其所发电量由省电力公司统一销售、统一核算。近几年来,省电力公司为了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对各统配电厂制定了内部结算价格,并据此进行考核和奖惩。
1999年省电力公司考核荆门热电厂时,内部结算价格为176.80元/千千瓦时, 而荆门热电厂实际单位成本为181.65元/千千瓦时,由此造成4.85元/千千瓦时的成本亏损。成本倒挂是内部结算价格偏低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结算价格未包含每年因国家政策性因素影响而增加的燃运加价款(即煤炭和铁路运费提价款)。为明确荆门热电厂现行的实际上网电价,经湖北省物价部门鄂价重函〖1999〗106号文核定 该厂应执行的实际上网电价为193.8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价)。
荆门热电厂前三年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7537.80 6335.23 6370.11
固定资产原值 59111.41 62864.54 64994.62
固定资产净值 26405.18 26052.06 24132.41
固定资产合计 26607.41 26121.09 24383.36
流动负债 11676.82 12766.78 8514.28
长期负债 180.67 503.48 4346.77
负债合计 11857.49 13270.26 12861.05
注册资本 30158.64 16844.31 16844.31
资本公积 -8928.36 1263.85
盈余公积 1137.44 1966.34 209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367.72 19266.07 17972.41
资产合计 34225.21 32456.32 30833.46
荆门热电厂的前三年经营效益
年度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指标
发电量(万千瓦时) 231963.84 222967.44 176870.16
供电量(万千瓦时) 212874.87 204927.44 162681.16
发电单位成本(元/千千瓦时) 171.08 167.26 181.65
内部结算电价(元/千千瓦时) 167.09 164.54 176.80
利润(万元) -952.93 -808.44 -917.81
2、投资决策的依据
(1)公司本次收购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力体制改革方向
电力行业属于国家明确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基础产业,所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荆门热电厂2×200MW机组及其附属设施,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更有利于加快湖北省电力建设的步伐。
公司收购荆门热电厂后,该厂所有权性质将由国有统配电厂转变为本公司的全资电厂,公司将对该厂实行全资电厂经营管理方式,加强成本考核,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同时加大技改投入,努力提高该厂经济效益。
(2)本次收购行为符合公司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
公司要取得发展主要靠规模扩张。由于大中型电力项目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投资慢,因此通过资本运作采取收购、兼并、租赁、托管等方式进行规模扩张,既可以以较廉价的方式获取优质资产,又可以节省建设周期,快速地实现规模扩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采取收购荆门热电厂策略,投资在14310.31万元,短期 内即可完成,并且立即产生经济效益。同时收购荆门热电厂符合公司突出主业,壮大主业的发展方向。
(3)本次收购后荆门热电厂所具有的竞争优势
①上网电价的竞争优势
湖北省物价局以鄂价重函〖1999〗106号文明确的荆门电厂现行实际上网电价为193.8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价,含税价为226.85元/千千瓦时),若按1999年单 位成本水平181.65元/千千瓦时计算,则荆门电厂每千千瓦时上网电量可产生销售 毛利12.24元。
国家提出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目前湖北省内非统配火力发电厂的不含税上网价均在300元/千千瓦时以上,按物价局明确的荆门热电厂现 行实际上网电价193.8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价),荆门电厂的上网电价离上网均 价还有35%的空间,说明在竞价上网的情况下,荆门电厂上网电价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
②技术改造后的竞争优势
目前荆门热电厂已对一台汽轮发电机组通流部分及空气预热器进行了技术改造,通过技改,使机组标煤单耗下降11克,机组在不增加进汽量的情况下增加出力0.78 万千瓦时,长源公司收购荆门热电厂后,将对另一台机组进行同样的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后将为机组节能降耗、稳发多发创造条件。
(4)本次收购行为将确保全体股东权益
由于荆门热电厂两台机组已经并网发电,因此一旦收购完成,随着产权性质和管理体制的变化,荆门热电厂的电价也将按现行实际上网电价193.89元/千千瓦时( 不含税价)的水平执行,其收益享受本公司15%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按此进行的收购经济效益分析显示收购项目本身的投资收益率为15.56%,收购后的荆门热电厂将给公司每年提供2227.36万元的净利润,使公司每股收益增加0.072元,增加净资产收益率2.63%。
(5)公司本次收购行为将避免同行业竞争,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为在本世纪末实现公司的装机总容量突破1000MW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经济效益的分析
湖北省电力公司所属湖北电力调度通信局已作出承诺,明确公司收购荆门热电厂后其机组年最低设备利用小时不低于4800小时。经预测,若荆门热电厂2000年设备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若此则公司收购该厂后可新增净利润2227.36万元(具体测算见下表)。
发电量=192000万KWH
厂用电率=8.02%
上网电量=176601.60万KWH
上网电价=193.89元/KKWH
销售收入=34241.09万元
总成本=31205.07万元
税金=415.66万元
利润总额=2620.42万元
年所得税负=15%
税后利润=2227.36万元
每股收益=0.072元
投资回收期=6.42年
根据以上分析荆门热电厂两台机组每年所产生的利润将使本公司每股收益增加0 .072元,经济效益比较显著。
4、本公司已于1999年7月20日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关于有偿转让湖北省荆门热电厂的协议书》,确定以武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荆门热电厂帐面净资产19266.07万元扣除土地和职工宿舍后的14310.31万元作为收购价格(因收购部分不包括土地和职工宿舍),并具体商定了有关收购的法律条款和收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本次募集资金中拟安排14310.31万元用于收购该厂。
5、资产评估情况简介
根据(北京)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中咨评字(1999)第277号资产评估报 告书,荆门热电厂净资产评估值为46947.04万元,评估基准日为1998年12月31日, 评估后的资产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帐面值 清查调整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流动资产 6335.23 6339.20 6339.20 0.00 0.00
长期投资 80.00 80.00 8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21165.33 21165.33 53802.06 32636.73 154.20
其中:设备 13215.75 13215.75 36746.60 23530.85 178.05
建筑物 7923.58 7923.58 17029.46 9105.88 114.92
在建工程 26.00 26.00 26.00 0.00 0.00
资产合计 27580.57 27584.53 60221.26 32636.73 118.32
流动负债 12766.78 12770.75 12770.75 0.00 0.00
长期负债 503.48 503.48 503.48 0.00 0.00
负债合计 13270.26 13274.22 13274.22 0.00 0.00
净资产 14310.31 14310.31 46947.04 32636.73 228.06
(北京)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荆门热电厂资产评估所采取的主要方法为: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各单项资产评估,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等采用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整体资产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其目的主要是验证各单项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评估尺度的可靠性。
二、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的汉川电厂二期工程。
该工程为国家“九五”电力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规模为两台国产300MW燃煤发电 机组。国家计委以计能源〖1993〗629号文批准立项,1997年9月4日国家计委又以计 交能〖1997〗1553号文批准了该工程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中联电力财务公司合资组建湖北汉川二期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即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本期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债务偿还。上述合资方按比例出资,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20%、10%、5%、25%,中方以人民币出资,港方以美元 现汇出资。
经国家计委计建设函〖1997〗140号文核定汉川电厂二期工程动态投资总概算为256054万元(发电工程),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286万元。如加上配套送变电工程40800万元,则该工程总投资296854万元,该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1996年10月和1998年4月 建成投产。
汉川二期发电工程项目资本金63660万元(约占发电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5%), 发电工程融资部分192394万元由合资6方按比例筹集,并自行担保。本公司在该项目 中承诺出资10%,即融资部分应负担19239.4万元,拟将本次募股资金19239.40万 元用于该项目股东融资部分。预计该项资金投入后公司每年能从该项目中新增净利润1015.55万元。
三、就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代小”300MW技改项目归还交通银行 委托贷款。该项委托贷款用于应由公司承担的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融资款。
本公司分别于1995年12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与委托方湖北省电力公 司、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
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等12家股东共同投资兴建的发电企业。其前身青山“大代小”技术改造工程是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被列入国家“八五”重点项目的技改工程。该工程是在青山热电厂老厂的基础上,重新扩建一台300MW机组。该公司注册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注册资本24000万元,本公司出资股本金12240万元,占资本金总额的51%,占有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的300MW机组于1993年12月底开工,1996年8月投产运行,1997年实现利润8206.99万元,1998年实现利润8560.95万元,1999年实现利润7152.24万元。
该工程动态总投资(含资本金)共153265.64万元(包括外送的输变电工程投资额13385.64万元),采取股东融资方式建设即除资本金24000万元外剩余资金由各个股东方按投资比例筹措。本公司按51%比例应筹措融资款65925.48万元,其中由湖 北省电力公司委托交通银行贷款共计44493.58万元,截止1999年12月31日,该项贷 款本息合计余额25959.52万元。拟将本次募股资金19558.29万元用于归还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经预测,还款后公司每年能减少财务费用1144.16万元,实际形成净利润972.54万元,降低资产负债率6.95个百分点,资金缺口部分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逐年解决。
3.募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 类别 总投资额 2000年度 当年形成 全年形成 投资回
(万元) 投资额 净利润 净利润 收期(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湖北荆门
热电厂 收购兼并 14310.31 14310.31 1856.13 2227.36 6.42
湖北汉新发
电有限公司 基建 19239.40 19239.40 846.29 1015.55
汉川电厂二
期工程
归还交行委贷 还贷 25959.52 19558.29 810.45 972.54
合计 59509.23 53108.00 3512.87 4215.45
本次募股资金按照上述计划进行投资,项目投入后的资金缺口,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逐年解决。
七、 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本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
2.本次发行后股利的派发
公司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后首次派发股利的时间是2000年6月30日或之前。1999年1月1日至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前的利润结转至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
3.利润分配的顺序
本公司的净利润分配由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按股份比例分配,股利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
本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7%;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普通股股利。
法定公积金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但当法定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按净利润的7%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本公司目前尚无亏损。
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进行中期分红外,公司每年分配一次股利,每一年度的股利将按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4.历年股利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可供分配利润 111663706.93 108893980.02 66531612.81 4323191.65 4133221.37
提取法定公积金 6352523.19 5893175.81 6627756.40 432319.19 413322.14
提取法定公益金 4446766.23 41252230.07 3313878.20 216159.59 206661.07
提取任意公积金 5893175.82 6627756.40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42245299.26 50737106.06 3420664.09 3513238.16
年末未分配利润52725942.43 48138475.08 49962221.81 254048.78
5.本公司向个人股东分配股利时,由本公司按国家有关政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八、 发行人情况
1.发行人名称: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CHANG YUANEL 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2.发行人成立日期:1995年4月7日
3.发行人的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45号
4.发行人法定代表人:韩学仲
5.发行人情况简介
(1)公司的设立
公司是于1995年2月28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 改生[1995]12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原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华中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中国华中电力集团财务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电力开发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等7家国有 大中型企业,各股东全部以货币资金认缴股份。1995年2月11日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武中会电(1995)01号〗验明,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10800 万元。1995年4月7日公司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2)主发起人基本情况
湖北省电力公司是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经济性质的企业法人,该公司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47号。注册资金为3.15亿元人民币,营业执照证 号为17758939-1。主营电力、热力生产销售、承揽国内外电力工程、土建工程及其 他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生产销售电力机械、设备、产品及配件。法定代表人韩学仲。
湖北省电力公司产权及投资关系结构图:(附后)
(3)公司的增资扩股
公司成立后,为了加快发展步伐、壮大实力,完善资产结构,经公司第二次(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133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新增股本金11045.17万元,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增资扩股资金全部用于投资组建并绝对控股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发起人股权变化情况
公司发起成立时,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华中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参股了本公司。根据1995年5月10日 八届人大颁布并于7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三家金融机构持有本公司股份已不再具有合法性,在公司第五次(1997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其他股东表示不受让上述三家股东所持有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后,以上三家股东于1998年4月中下旬即公司成立满三年后,陆续完成了股份转让的工作。将其持有的股份 分别转让给了湖北建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8]116号批复同意了这一股权变更事项。
6.公司发展概况
公司本着“投资电力,服务全省”的经营宗旨,公司成立后即投资了青山“大代小”技术改造工程、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为了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弥补电力项目建设周期长、数额大的弱点,1996年底和1997年初公司出资设立了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在1997年里完成了对湖北沙市江津热电厂、湖北富水水电厂的收购兼并。公司实现了由投资型公司向投资经营型公司的转变。至此,“水火电厂并举、互为补充”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多元化产业格局的建立已基本完成。
本公司的资产总值由1995年的10800万元增长到1999年12月31日的180554.39万 元,发电装机容量从无到有直至增加到50.20万千瓦,主营业务收入由1996年的13216.43万元增加到1999年的62971.43万元,1999年实现净利润6352.52万元,2000年预计主营业务收入90272.19万元,净利润9064.83万元。
本公司以电力生产经营为主,为了避免电力项目建设周期长的缺点,保证公司当年的投资当年能够见效,公司的经营策略是收购兼并湖北省内存在或已投产的电厂和发电机组,开展资本运作,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
7.本发行人的收购兼并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及199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转变公司性质并充分利用沙市江津热电厂有利的扩机条件,公司对沙市江津热电厂和湖北富水水力发电厂实施了兼并。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热电厂(下称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其前身沙市江津热电厂,是由荆沙能源投资开发公司和湖北电力实业总公司于1990年集资兴建的一座电厂,经荆沙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荆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荆国资字[1996]138号文确认和湖北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鄂国资企发[1997 ]160号文批复同意,截止至1996年9月30日,该厂资产总值13531.81万元,所有者 权益10873万元。1996年9月公司以10438万元兼并该厂全部资产。该厂装有两台220T /H锅炉和一台50MW抽汽式供热发电机组,并具有扩建一台50MW级抽汽式供热发电机 组的便利条件。该厂1997年发电量3.02亿千瓦时,供热量约为40.17万吉焦。1998 年发电量3.38亿千瓦时,供热量23.53万吉焦。1999年发电量5.24亿千瓦时,供热量34.83万吉焦。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富水水力发电厂(下称湖北长源富水水电厂)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其资产由原湖北富水水电厂除去土地、职工住宅以外的全部资产构成。经电力工业部电经(1997)240号文批准,经中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 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1128号文确认,该厂纳入转让资产的总值截止1997年5月31日为1832.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78.56万元。经协商,本公司以1478.56万元收购该部分资产。该厂现有装机容量为2台17MW发电机组,年平均发电量1.4亿千瓦时,1997年6~12月发电量为0.58亿千瓦时。1998年发电量为1.77亿千 瓦时。1999年发电量为1.43亿千瓦时。
8.本发行人的股权转让
为了调整公司资产结构,使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与湖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协商,并根据公司1998年第一次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1998年9月与湖北电力实业总公司签订了股权有偿转让合同,将我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汉能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全部20%股权、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32%股权有偿转让给了湖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9.本发行人的职工情况
截止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册职工854人,其具体构成如下:
类别 人数 占职工人数比例
(一)按专业结构分
(1)生产人员 615 72.01%
(2)技术人员 47 5.51%
(3)管理人员 113 13.23%
(4)服务人员 75 8.78%
(5)其他人员 4 0.47%
(二)按学历结构分
(1)本科及以上 57 6.67%
(2)大专 110 12.88%
(3)中专 130 15.23%
(4)高中及以下 55 765.22%
(三)按职称结构分
(1)初级和中级 228 26.70%
(2)高级 15 1.76%
(四)按年龄结构分
(1)50岁及以上 42 4.92%
(2)41-50岁 196 22.94%
(3)31-40岁 284 33.26%
(4)30岁及以下 332 38.88%
本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10.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机构(附后)
11.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轻工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物品)、煤炭、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汽车货运。
12.发行人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截止目前公司装机容量50.20万千瓦。1998年公司发电量20.2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8.95亿千瓦时。1999年公司发电量21.0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9.45亿千瓦时。公司所生产的电力均由省电力公司收购后销售于湖北省境内。
13.上网电价
本公司上网电力价格由本公司提出申请经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同意后报省物价局批准。上网电价一经核准,不得擅自调价。若出现影响电力成本及价格的重大经济因素,本公司可以申请重新核定上网电价。目前,本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上网电价分别为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8.52元/千千瓦时、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284.22元/千千瓦时,湖北长源富水水力发电厂的上网电价为246.58元/千千瓦时。
14.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及自然资源的耗用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最主要原料是燃煤,燃煤火力是发电所需的主要燃料。燃煤的费用约占公司总成本的81.64%。
本公司发电生产用燃煤主要来源于陕西、河南等省份,主要通过煤炭订货会和从地方煤窑直接购买方式采购,并由电厂铁路专用线和运煤公路分别运输,运输十分便利。
本公司火力发电厂用水取之于长江。富水水电厂是水库式水力发电厂,富水河水源充足,水库库容足以满足发电需要。
15.环境保护
本公司所属的发电厂均通过省、市环境保护部门的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公司对空气型污染物采用电除尘和高烟囱排放,使二氧化碳和烟尘颗粒浓度不超标;对冲渣水经沉淀达标后排放,对冲灰水经管道输送到灰厂沉淀分离后大部分回收作冲灰水重复使用,其余达标后排放,水质达到国家地面环境质量三级标准,不会对江河水质造成污染。所以,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含硫气体的排放、废水和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
16.正在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本公司目前没有正在进行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17.发行人过去三年内的股本结构变化(单位:万股)
1995.4 1996.5
发起设立 增资扩股
法人持股 10800 21845.17
社会公众持股 0 0
合计 10800 21845.17
18.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度等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公司已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鄂国税直发〖1998〗003号文批准从1997 年元月1日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至公司不再 是高新技术企业止。
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和湖北长源富水水力发电厂作为公司的全资附属电厂,与公司执行同样所得税率15%,并由公司清算交纳。公司控股的湖北长源电力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执行33%的所得税率,1997-1998年免税,1999年执行15%的所得税率,2000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率。公司控股的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996-1997年执行33%的所得税率,1998-1999年免征所得税,2000年执行33%的所得税率。
19.发行人的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
(1)关联企业
本发行人的关联企业有: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其基本情况见发起人基本情况。
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和第二大股东。
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本公司和湖北楚能有限责任公司于1996年12月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及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本公司持有95%的股份。该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由本公司副总经理雷元太担任。
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国家“八五”重点项目青山“大代小 ”30万千瓦机组技术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3年12月底开工,1996年8月投产运行,该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53265.64万元。遵循“集资起步,股份化运营”的模式,该项目由12 家股东共同投资兴建,并组建为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法定代表人:丁海松,经营范围:电、热力生产,注册资本金24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2240万元,占资本金总额的51%,占有绝对控股地位。本公司总经理刘兴华出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2)关联交易
本发行人在兼并沙市江津热电厂和湖北富水水电厂后,为合法取得两厂土地的使 用权,需与本发行人的最大股东、上述两厂土地的合法使用者———湖北省电力公司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因此本发行人与湖北省电力公司在土地租赁问题上存在关联交易。基于此,湖北省电力公司在对上述两厂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并办理出让手续后,即与本发行人签署了《沙市江津热电厂土地租赁协议》和《湖北富水水电厂土地租赁协议》,以明确和约束本发行人与湖北省电力公司在土地租赁方面的经济行为。上述合同规 定,本发行人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为50年,自本发行人与 湖北省电力公司合同中规定之日起计算。以湖北省地产评估中心(国家A级地产评估 机构)鄂地估字〖1997〗025、026号文、鄂地估技字〖1997〗025、026号文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土地年租金总额为248295.81元。
本发行人下属的两个全资电厂———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和湖北长源富水水电厂生产的全部电力由湖北省电力公司负责收购,每年的设备利用小时由湖北省电力公司 以下达年度电力生产计划的方式加以明确。本发行人已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的并网经济协议》、《关于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的并网调度协议》和《关于湖北长源富水水电厂的并网经济协议》、《关于湖北长源富水水电厂的并网调度协议》。湖北省电力公司按物价、电力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收购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和湖北长源富水水电厂的全部上网电量,超过核价基数部分的电量按电 价政策规定结算。湖北长源江津热电厂和湖北长源富水水电厂上网电量的电费已由湖北省电力公司与本发行人签订了上网电量结算办法。本发行人的控股发电公司———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并网工作也已按此进行。
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电力公司承诺:在湖北省电力公司的其他电力企业与本公司在发电计划安排中有可能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发行人的需求。如湖北省电力公 司所属的其他发电企业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时,如发行人需要,同意将该发电企业的资产或其在该发电企业的股权优先转让给本发行人,减少同业竞争。
(3)关联人士
本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公司中兼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韩学仲:本公司董事长,同时任湖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肖宏江:本公司副董事长,同时任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
刘兴华:本公司总经理,同时任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雷元太: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任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在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中,肖宏江所任职的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与本发行人经营 属同类业务。肖宏江承诺:严格按照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决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过程中,未发现上述关联人士有因其对 外债权债务履行可能对发行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九、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韩学仲:男,现年57岁,董事长,教授级高工,大学文化程度。曾任湖北省水电局电管局秘书、湖北省电力局生技处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湖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王远璋:男,现年53岁,副董事长,高级工程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湖北省宜昌地区电力局五家岗变电站站长、变电工区主任兼书记、副局长、局长。曾荣获湖北省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现任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肖宏江:男,现年43岁,副董事长,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湖北省电力局干部处副科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楚能公司副经理、行政处副处长。现任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
洪伟:男,现年60岁,董事,高级会计师(教授级),大学文化程度。曾任郑州热电厂干部、华中电管局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湖北省电力局副总会计师。现任湖北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胡柏初:男,现年43岁,董事,高级会计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湖北省电力局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处长。现任湖北省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
陈金生:男,现年57岁,董事,高级工程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湖北省电力局计划处主任工程师、副处长。现任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段大喜:男,现年36岁,董事,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曾参加援外、在华中网局调度通信局工作。现任华中电力开发公司高级工程师。
姚纪友:男,现年48岁,董事,中级职称,大专文化程度。曾任83026部队文书、武 汉铁塔厂计划科科长、经营厂长、省输变电工程部副经理。现任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德均:男,现年58岁,董事,研究员高工,大学文化程度。曾任一汽热电厂技术员、十堰二汽供电局工程师、科长、副局长,东风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热电厂厂长、 能源处处长、高级工程师。现任东风汽车公司总动力师、能源部部长、中南财大及湖北汽车工学院兼职教授。
胡爱民:男,现年45岁,董事,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省工行人事处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省工行深圳代表处经理、华夏证券武汉青山营业部经理。现任省工行中北支行行长。
殷健:男,现年35岁,董事,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省建行国际业务部信贷部副经理。现任湖北建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
杨俊汉:男,现年38岁,监事会主席,经济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工行十堰市分行信贷员、工行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投资租赁部经理。现在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任职。
陈平:女,现年38岁,监事,会计师,大专文化程度。曾在中科院科仪厂工作。现在湖北建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工作。
杨素清:女,现年47岁,监事,会计师,大专文化程度。曾在湖北柴油机厂、武汉电视机厂工作,现任华中电力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
朱正雄:男,现年52岁,监事,会计师、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大专文化程度。曾在黄冈税务局、武汉供电局工作。现任湖北省电力局多经处科长。
胡谦:男,现年29岁,监事,经济师,大学文化程度。曾在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湖北省电力局股改办工作。现任公司证券策划部经理。
张明清:男,现年41岁,监事,中级职称,大学文化程度。曾在荆州电力局、湖北省电力工程建设三处、湖北电力报社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高级管理人员
刘兴华:男,现年42岁,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程度。曾任省电力局政法处副处长、省电力局股改办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雷元太:男,现年46岁,副总经理,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曾在省电建一公司、省电建公司计划科、省电力局计划处工作。
赵虎:男,现年35岁,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省政府办公厅秘书、长阳县龙舟坪镇副镇长、长阳县计委副主任、省政府副处级秘书、处长。
杨元顶:男,现年40岁,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会计师,大学专科。曾任荆门热电厂财务科会计,荆州电力局财务科科长,省电力局审计处干部,梨园大酒店财务总监。
十、 经营业绩
1.经营概况
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本着“投资电力,服务全省”的经营宗旨,先后投资控股 或参股设立了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后于1998年9月将股权转出)。为了加速公司发展步伐,1996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新增股本金11045.17万元。根据公司通过的发展战略的要求,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在其后的一年间,对资产进行了重组,收购兼并了沙市江津热电厂和湖北富水水电厂,实现了公司从投资型公司向生产经营 型公司的转变,并在资产规模上得到了充实和壮大。在确保主业发展的同时,为了弥补电力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见效慢的弱点,公司投入了一定的人财物力,相继投资控股设立了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于1998年9月将股权转出)。使公司“水火电厂并举、多产业互补”产业结构的 调整和多元化产业格局的建立基本完成。1997年底,公司所属的江津热电厂#2机组技术改造工程经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立项后正式破土动工,已于1998年11月并网 发电。
2.销售和利润情况
以下为本公司截止1999年12月31日经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验后的经营业绩:
单位:元
项目/年份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主营业务收入 629,714,268.35 611,229,101.30 640,773,471.99
主营业务利润 172,036,208.59 177,515,047.08 187,435,809.99
加:其它业务利润 1,473,541.67 6,756.93 -11,494.37
营业利润 104,433,759.46 90,418,413.52 109,415,079.97
利润总额 115,381,228.56 101,900,485.03 109,468,667.70
减:所得税 16,810,038.50 2,054,442.62 4,313,564.13
少数股东损益 35,045,958.21 40,914,284.20 38,877,539.54
净利润 63,525,231.85 58,931,758.21 66,277,564.03
3.市场情况
公司经过三年的创业和发展,截止目前拥有装机容量50.20万千瓦,1998年发电量20.23亿千瓦时。1999年发电量21.05亿千瓦时。
湖北省电力需求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高速增长后,近年来受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影 响,增长速度趋缓。1996-1998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4.02%。目前湖北省电力市场 的基本格局是:电力供求基本平衡,电力需求平稳增长,电力消费水平较低,市场潜力 巨大。结合1998年湖北省发电装机总容量1287.7万千瓦、全年发电量477.98亿千瓦时、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的发电容量为492.67万千瓦的实际。预计2005年以前,湖北省 需新增装机容量120-140万千瓦,以满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用电量的需要,湖北省电力市场的基本格局和发展趋势为公司拓展主业、壮大规模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4.投资与筹资情况
截止1999年12月31日,公司筹资共计105142.7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1000万元,长 期借款74142.71万元。
公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电力项目的投资上,电力项目的投资占公司对外投资总 额的95%以上。
5.生产经营设备、主要固定资产增加、改进情况
公司的生产经营设备主要是发电机组、锅炉等固定资产,自公司成立以来,随着新建电厂的投产和兼并的实施,公司的固定资产增长迅速,从1995年底的48.9万元,增加 到目前的(截止1999年12月31日)161925.11万元,固定资产总量翻了3310倍。
6.经营管理的改进和提高
公司成立后,力求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运作。
(1)进行了大量基础性的内部管理工作
为保证公司各项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公司参照电力系统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投资管理办法》、《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 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标准,为形成办事依程序、工作有章法的良好管理局面打下了基础。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对聘用的员工均通过了招聘、试用、考核等几个阶段的把关,形成了择优录用人才、员工能进能出的全新用人 机制。
(2)强化控股和全资电厂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在实施增资扩股并控股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取得了该公司的 经营权,建立了一种“公司经营、委托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公司又与湖北省电力公司和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生产计划管理办法》、《设备大修与技改工程管理办法》、《上网电费结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明晰了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责。针对全资电厂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全资电厂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了成本、上网电量等主要考核指标,力求抓大放小,适度放权让权,采取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机制,搞活全资电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7.职工数量与业务水平情况
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 高职工素质。”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将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并卓有成效。截止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册职工854人,其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占职工总人数的18.7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9.55%。
十一、 股本
1.在本次发行之前,本公司注册资本21845.17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0845.17万元。
2.公司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生[1995]12号文批准,由七家发起人: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湖北 省分行直属支行(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 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原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华中电力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中国华中电力集团财务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电力开发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4月7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股本总额为10800万股。
3.1996年5月27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133号文批准,公司新增资本金人民币11045.17万元,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和湖北 省电力开发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并于1996年7月30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注册,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1845.17万股。
公司发起设立时及增资扩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起设立时 增资扩股后
股份数额 股权比例 股份数额 股权比例
(万股) % (万股) %
湖北省电力公司 3328.00 30.81 11141.04 51.00
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2558.00 23.69 5790.13 26.51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
分行直属支行 1680.00 15.56 1680.00 7.69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
分行直属支行 1680.00 15.56 1680.00 7.69
华中电力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928.00 8.59 928.00 4.25
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468.00 4.33 468.00 2.14
东风汽车公司 158.00 1.46 158.00 0.72
合计 10800.00 100.00 21845.17 100.00
4.公司发起成立时,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 行直属支行、华中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参股了本公司。根据1995年5月10 日八届人大颁布并于7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三家 金融机构持有本公司股份已不再具有合法性,在公司第五次(1997年度)股东大会上 公司其他股东表示不受让上述三家股东所持有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后,以上三家股东于1998年4月中下旬即公司成立满三年后,陆续完成了股份转让的工作。将其持有的股份 分别转让给了湖北建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 [1998]116号批复了这一股权变更事项。
5.经上述股权变更后,本次A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类别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股权比例%
国有法人股 湖北省电力公司 11141.04 51.00
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5790.13 26.51
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
发展公司 1680.00 7.69
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468.00 2.14
东风汽车公司 158.00 0.72
小计 19237.17 88.06
法人股 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
任公司 928.00 4.25
湖北建丰房屋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 1680.00 7.69
小计 2608.00 11.94
总股本 21845.17 100.00
6.本次发行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系本公司向国内公开增发股份9000万股(A股),全部向社会公众采用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6.10元。本次股票发行超过面值部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进 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股本类别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股权比例%
国有法人股 湖北省电力公司 11141.04 36.12
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5790.13 18.77
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 1680.00 5.45
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468.00 1.52
东风汽车公司 158.00 0.51
小计 19237.17 62.37
法人股 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928.00 3.00
湖北建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1680.00 5.45
小计 2608.00 8.45
社会公众股 9000.00 29.18
总股本 30845.17 100.00
7.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净资产总额、股本及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净资产总额(万元) 股份(万股) 每股净资产(元)
发行前 31,577.42 21845.17 1.45
发行后 84,685.42 30845.17 2.75
8.股票回购程序: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
(1)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2)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3)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可购回股份,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公司可以按以下方式的一种购回股份:
(1)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2)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9.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湖北省电力公司 11141.04 51.00
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5790.13 26.51
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 1680.00 7.69
湖北建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680.00 7.69
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928.00 4.25
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468.00 2.14
东风汽车公司 158.00 0.72
本公司发行前无其他股东。
本公司本次社会公众股发行前,未向公司职工发售本公司股份。
十二、 财务会计资料
以下资料摘自武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武会股字(2000)006号。
审计报告
武会股字(2000)006号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1998年12月31日、1999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1997年度、1998年度、1999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 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及合并
利润分配表,1999年度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 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1998年12月31 日、199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7年度、1998年度和199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1999年度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武汉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炜
中国·武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陶年军
地址:武汉市江汉路25号2000年1月16日
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设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生[1995]12号文批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华中 电力开发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华中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大型国有企业于1995年4 月7日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0,000.00万元。1996年7月30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体改委以鄂体改[1996]133号文批准公司增 资扩股,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18,451,700.00元。公司从事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能源行业。
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0001100124。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轻工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物品)、煤炭、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汽车货运;人身及财产保险代理。
2、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45号。
法定代表人:韩学仲
3、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壹仟捌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元。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对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母公司对外投资虽然没有拥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但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母公司在对长期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同时,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 制合并会计报表。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按权责发生制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5、记帐方法: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6、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7、外币核算: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作为折合率,折算为人民币入帐,期末外币银行存款及债权债务等帐户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差计入当期损益。
8、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投资金额
湖北长源第一发 电力,热力
电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丁海松 生产销售 240000000 51% 122400000
注:根据财政部财会工字(19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的 规定,湖北长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标准、销售收入标准和利润标准计算得 出的比率均在母公司10%以下,故不予合并。
9、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
(1)关于计提坏帐准备
A、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
(A)公司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B)公司的应收帐款(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应计提坏帐准备。
B、坏帐准备按帐龄计提的比例:
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以下类推),不计提;
一至两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3%计提;
两至三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
三至四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20%计提;
四至五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40%计提;
五至六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70%计提;
六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全额计提。
(2)关于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A、计提原则
公司对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其他)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按投资总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B、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
公司的短期投资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应与市价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其差额确认为短期跌价准备。
C、计提方法
(A)有市价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在中期或年度终了,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B)无市价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可按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市价,计提方法同(A)。
(3)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A、计提原则
公司对存货(燃料、原材料)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分类、分项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B、计提标准
公司的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使存货变现后,存货成本仍有不可收回的部分(即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则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C、计提方法
(A)燃料(燃料、燃油):按分类总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B)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视同应收款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其他存货发生毁损、陈旧过时,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时,按单项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A、确认标准
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恢复的,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B、计提方法
按可收回的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A)有市价的长期股票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按帐面价值和市价孰低原则计提长 期投资减值准备。
(B)无市价的长期股票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帐面价值和被投资单位的每股净资产孰低原则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C)非上市流通的长期债权投资视下列情况计提:
①国债不计提
②企业债券
a、债务单位连续亏损并且亏损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按其投资成本的50%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b、债务单位出现重大的法律纠纷、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受到重大损失的按其投资 成本的50%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c、债务单位逾期不偿还的按其投资成本的50%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d、债务单位宣告破产清算的按其投资成本的50%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存货计价方法:
(1)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
(2)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3)低值易耗品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
(4)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11、长期债权投资:
公司对债券投资按实际成本核算,购入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每期结帐时,计算 应计利息收入。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帐,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 表决权资本总额在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股权比例在20%(含20%)以上的, 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超过50%或虽不超过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单位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3、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 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其折旧采用分类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根据固定资 产类别的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率(3%)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5 3 6.47~2.16
专用设备 12~30 3 8.08~3.23
通用设备 12 3 8.08
运输工具 6~12 3 16.17~8.08
其他 5~18 0~3 20~5.56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公司自营工程按实际发生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出包工程以与承包单位 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分期结算工程价格作为工程成本。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不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待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调整已入帐的固定资产 原价和已提折旧。
15、无形资产及其摊销: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
16、开办费摊销:按5年摊销。
17、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18、营业收入实现的确认:营业收入的确认,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 经转移给买方后,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1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一)、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3,580,429.78元,其中:
现金 23,974.14元
银行存款 73,556,455.64元
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112,825,299.15元。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91,462,081.46 0 112,825,299.15 0
合计 91,462,081.46 112,825,299.15
其中: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湖北省电力公司 105,723,134.36 1年以内 购电费
湖北沙隆达公司 7,102,164.79 1年以内 购热费
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湖北省电力公司欠款105,723,134.36元 。
97、98、99年应收帐款期末余额变化幅度较大,主要是省内用户与省电力公司电 费结算比率不平衡,由此所造成省电力公司支付电费进度不平衡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5,654,367.35元。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额 比例(%)坏帐准备
1年以内 39372598.53 0 94980417.35
1-2年 71200.00 32136.00
2-3年 600000.00 5 30000.00
3-4年 5500.00 20 1100.00 600000.00 20 120000.00
4-5年 2750.00 40 1100.00
合计 39978098.53 31100.00 95654367.35 123236.00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湖北华能苏家湾发电厂 55,186,437.00 1年以内 油改煤工程欠款
湖北省电力公司 19,455,272.48 1年以内 工程欠款
湖北楚能实业总公司 5,000,000.00 1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湖北长源科技发展公司 2,927,377.50 1年以内 往来款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1,433,705.95 1年以内 应收利润
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湖北省电力公司欠款19,455,272.48元。
97、98年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变化较大,原因是1998年公司将此前投资汉新公司 的5960万元从其他应收款转入长期投资核算,将江津2#扩机工程预付款从其他应收款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98、99年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长源第一发电公司为与该公 司同地的苏家湾电厂垫付的应由该厂承担的油改煤工程运输铁路专用线工程款部分5518万元(该专用线由长源第一发电公司与苏家湾电厂共同出资兴建)。公司为与该公司同地的苏家湾电厂垫付的应由该厂承担的油改煤工程运输铁路专用线工程款部分5518万元(该专用线由长源第一发电公司与苏家湾电厂共同出资兴建)。
4、存货期末余额21,927,270.77元,其中: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2,966,264.00 98,300,00 12,301531.34 98,300.00
燃料 7,430313.49 9,467,086.78 439,736.98
低值易耗品 329,778.77 158,652.65
合计 20,726,356.26 98,300.00 21,927,270.77 538,036.98
5、待摊费用期末余额59,785.33元,其中:
类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房租 73,440.00 236,420.00 268,826.67 41,033.33
车辆保险费 18,752.00 18,752.00
合计 73,440.00 255,172.00 268,826.67 59,785.33
6、长期投资期末余额122,646,272.15元。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精神,公司制定了关于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相关会计政策,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按成本法核算的汉新发电公司,因每年有较稳定的投资回报,因此对该长期投资也未计提减值准备。
(1)
项目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68422334.52 877449.14 67544885.38
长期债权投资 50990241.38 11448836.83 7337691.44 55101386.77
合计 119412575.90 11448836.83 8215140.58 122646272.15
(2)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占被投资公司注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备注
册资本的比例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10% 63,660,000.00
长源科技公司 95% 3,884,885.38
合计 67,544,885.38
(3)长期债权投资:
系向省电力公司青山30万千瓦机组外送工程投资,期末余额55,101,386.77元。
7、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1,619,251,065.36元。
项目 年初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价值
专用设备 1066717508.86 22222251.76 667201.29 1088272559.33
房屋建筑物 509767760.22 5045303.84 254157.00 514558907.06
通用设备 1318750.42 790122.79 168163.00 1940710.21
运输工具 12722087.55 777670.10 299894.00 13199863.65
其他 1237813.45 53995.00 12783.34 1279025.11
合计 1591763920.35 28889343.49 1402198.63 1619251065.36
8、累计折旧 期末余额449,943,852.23元。
项目 年初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价值
专用设备 245372348.38 88819037.97 334191386.35
房屋建筑物 83239857.05 24803683.11 108043540.16
通用设备 1063059.84 217270.52 59970.35 1220360.01
运输工具 4469053.94 1702794.52 74555.00 6097293.46
其他 211996.03 179276.22 391272.25
合计 334356315.24 115722062.34 134525.35 449943852.23
净值 1257407605.26 86832718.85 1267673.28 1169307213.13
9、工程物资期末余额18,898,682.94元。
项目名称 年初数 年末数
专用材料 46,563,086.66 18,463,107.93
库存设备 6,262,664.03 435,575.01
合计 52,825,750.69 18,898,682.94
10、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61,126,056.15元。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期转入 其他 期末数 资金 进
固定资产数 减少数 来源 度
一发电建
安工程 76490000.00 0 0 76490000.00 自筹
30万kw机组技
该工程 379471.65 16677143.01 16075228.88 981385.78 自筹
2#机组扩
机工程 28063428.72 50614464.66 728030.59 77949862.79 自筹
水轮机组变
压器增容 3014387.94 0 3014387.94 0 自筹
房屋建筑 1684960.00 2387849.58 0 4072809.58 自筹
2#机组及
闸门大修 367413.51 207586.49 180000.00 395000.00 自筹
8#机组改建 0 9051761.37 6653355.82 0
2398405.55
其他 0 1236998.00 0 1236998.00 自筹
合计 109999661.82 80175803.11 26651003.23 161126056.15
2398405.55
11、无形资产期末余额432,399.81元
类别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剩余摊
转出 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 142062.20 0 142062.20 1578.47 140483.73 29
土地使用权 310549.00 298127.05 6210.97 291916.08 47
合计 298127.05 142062.20 7789.44 432399.81
12、开办费期末余额42,619.42元。
种类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开办费 170,895.93 128,276.51 42,619.42
1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28,486,931.40元。
种类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固定资产大修费 9929358.37 2398406.55 4654562.40 7673202.52
职工教育培训费 3009031.67 0 3009031.67 0
灰坎加高 833747.78 0 600000.00 233747.78
30万KW机组大修费 25593722.20 7648719.98 12796861.08 20445581.10
租赁费 144000.00 9600.00 134400.00
合计 39365860.02 10191126.53 21070055.15 28486931.40
1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10,000,000.00元。
借款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备注
抵押借款
担保借款 200,000,000.00 310,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计 200,000,000.00 310,000,000.00
15、应付帐款期末余额10,322,942.04元
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1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54,046,857.51元,
单位 金额 性质
青山热电厂 42,993,997.48 往来款
青山30万机组工程款 32,260,499.16 工程及设备尾款
青山30万工程灰厂 59,230,000.00 建设工程款
江津电厂扩建办 5,028,694.00 往来款
湖北省电力公司 6,548,544.59 往来款
其他 7,985,142.28
合计 154,046,857.51
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6,548,544.59元。
17、应付股利期末余额20,700,196.62元。
其中:
股东名称 应付金额 欠付原因
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11,199,228.83 应付公司98年度股利
湖北建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248,663.51 应付公司98年度股利
武汉银厦房地产综合发展公司 3,248,663.51 应付公司98年度股利
湖北楚能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1,795,425.22 应付公司98年度股利
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904,049.40 应付公司98年度股利
东风汽车公司 304,166.15 应付公司98年度股利
合计 20,700,196.62
公司97年度股利50,737,106.06元、98年度股利42,245,299.26元已分别在98年和99年经股东大会决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其中98年股利尚有20,700,196.62元未予支付。
18、未交税金期末余额28,701,771.37元,其中:
增值税 8,058,215.66
城市建设维护税 4,477,190.27
所得税 16,166,657.94
营业税 -292.50
房产税
其他
税项及教育费附加:
⑴增值税:电力产品销项税率为17%,热力产品销项税率为13%,按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
⑵城市建设维护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⑶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⑷所得税:公司95年、96年执行33%所得税率,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鄂国税直发[1998]003号批复,对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批准公司从97年1月1日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优惠。公司控股企业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6年执行33%所得税率,根 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批复,批准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从97年1月1 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期满后减按15%征收所得税。
19、预提费用期末余额33,926,652.34元,其中:
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借款利息 35,891,561.71 33,926,652.34
其他 54,000.00 0
合计 35,945,561.71 33,926,652.34
&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