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特力A2006年度中期报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
SHENZHEN TELLUS HOLDING CO.,LTD
2006年8月2日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4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财务报告…………………………………………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4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九人,参加会议九人。
董事长张瑞理先生、财务总监傅斌先生以及计财部经理杨建辉先生声明:保证本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中期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 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Tellus Holding Co., Ltd .
英文缩写:Tellus
2、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及其代码:G特力A(000025) 特力B(200025)
3、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3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 518031
电子信箱:sztljtgf@public.szptt.net.cn
4、 法定代表人:张瑞理
5、 董事会秘书:任永建
联系地址: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3989338
传真:(0755)83989399
电子信箱:szryj@tom.com
证券事务代表:杨建辉
联系地址: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财务部
电话: (0755)83989363
传真: (0755)83989399
电子信箱:ndbridge@163.com
6、 信息披露的报刊:境内:深圳《证券时报》、境外:香港《大公报》。
登载公司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本公司2006年度上半年未审计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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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年
初数增减(%)
流动资产 337,673,010.21 305,954,085.97 10.37
流动负债 588,140,702.82 572,098,655.52 2.8
总资产 877,685,457.62 859,358,659.13 2.13
股东权益(不 227,404,241.33 225,872,478.83 0.68
包含少数股东
权益)
每股净资产 1.032 1.025 0.68
调整后的每股 0.90 0.89 1.12
净资产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份) 同期增减
净利润 1,084,331.86 409,587.98 164.74
扣除非经常性 -4,773,424.45 1,843,429.54 -358.94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每股收益 0.005 0.002 150.00
净资产收益率% 0.48 0.19 0.29
经营活动产生 -20,752,644.11 99,757,526.57 -120.80
的现金流量净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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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利润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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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
项目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 加权平
薄 均
主营业务利润 20.45 20.54 0.21 0.21
营业利润 -1.55 -1.56 -0.016 -0.016
净利润 0.48 0.48 0.005 0.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021 -0.021 -0.022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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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元)
营业外收入 8,384,430.99
营业外支出 2,526,674.68
合计 5,857,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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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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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国际会计准则编
制
项目 2006年1-6月
营业额 578,542
税后溢利 1,084
股东资金总额 220,948
每股溢利(人民币元) 0.005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1.003
净资产收益率(%) 0.49
股东权益比率(%) 25.17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
项目 2006年1-6月
营业额 578,542
税后溢利 1,084
资产总值 877,685
股东资金总额 227,404
每股溢利(人民币元) 0.005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1.032
净资产收益率(%) 0.48
股东权益比率(%) 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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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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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 发 送股 公 其 小计 数量 比
例 行 积 他 例
(% 新 金 (%
) 股 转 )
股
一、有限 159597 72. 00 13713640 00 00 1371364 145883 66.
售条件股 500015 450 00 (-)013 00 00 0(-)0 860014 230
份1、国家 958800 72. 00 717440( 00 00 1371744 587056 66.
持股2、国 000000 450 00 -)00000 00 00 0(-)0 000000 220
有法人持 000950 000 00 0003800 00 00 0000000 000133 000
股3、其他 060684 000 00 (+)137 00 00 3800(+ 007439 000
内资持股 100342 027 00 13640(+ 00 00 )13713 774047 00.
其中:境 841002 .55 00 )137136 00 00 640(+ 997740 013
内法人持 640000 15. 0 40(+)0 0 0 )13713 264000 3.7
股境内自 000 571 00 640(+ 0000 721
然人持股 1.9 )000 .79
4、外资 800 11.
持股 其 980
中:境外 0
法人持股
境外
自然人持
股5、高管
股二、无
限售条件
股份1、人
民币普通
股2、境内
上市的外
资股3、境
外上市的
外资股4、
其他
三、股份 220281 100 0 0 0 0 0 220281 100
总数 6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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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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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有限 持有的 可上市交 新增可 限售条件
号 售条 有限售 易时间 上市交
件股 条件股 易股份
东名 份数量 数量
称
1 深圳 145870 2009年1 1458705 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市特 560 月4日 60 之日(2006年1月4日)起三十六
发集 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团有 挂牌交易出售特发集团持有的特
限公 力股份(用于特力管理层股权激
司 励的股份除外)。为对公司核心
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进行有效
长期激励,特发集团将其拥有的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股总数不
超过10%的股份用于管理层股权激
励,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
出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 蒋勤 12600 2006.12 高管股份
俭 .17
3 胡晓 700 2006.12 高管股份
玫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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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总数
报告期期末股东总数: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16,585户。其中A股股东12,606户,B股股东3,979户。
三、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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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及性 报告期内 报告期末 比例( 股份 质押、 股东性质
质 增减 持股数 %) 类别 冻结或
托管情
况
1、深圳市特发 13,717,4 145,870,5 66.2 未流 无 国有股东
集团有限公司 40(-) 60 2 通
2、王珂(流通 未知 331,800 0.15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股股东) 通
3、胡广华(流 未知 288,586 0.13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通股股东) 通
4、梅正水(流 增持 281,400 0.13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通股股东) 通
5、何杏(流通 未知 261,316 0.12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股股东) 通
6、孙晓炜(流 未知 254,000 0.12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通股股东) 通
7、吕锐辉(流 未知 242,000 0.11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通股股东) 通
8、叶飞(流通 未知 237,000 0.11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股股东) 通
9、钟耀祥(流 未知 226,720 0.10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通股股东) 通
10、蔡小玲( 未知 213,640 0.10 已流 未知 外资股东
流通股股东)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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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前10名股东中法人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第二至第十名股东均为流通股股东。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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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及性质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1、王珂 331,800 A股
2、胡广华 288,586 B股
3、梅正水 281,400 A股
4、何杏 261,316 B股
5、孙晓炜 254,000 A股
6、吕锐辉 242,000 B股
7、叶飞 237,000 A股
8、钟耀祥 226,720 B股
9、蔡小玲 213,640 A股
10、杨武 213,500 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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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无。
五、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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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备注
)
期初 期末
张瑞 董事长 0 0
理
程鹏 董事、总经理 0 0
傅斌 董事、财务总监 0 0
李明 董事 0 0
俊
薛钢 董事 0 0
陈宝 董事 0 0
杰
周成 独立董事 0 0
新
石卫 独立董事 0 0
红
季德 独立董事 0 0
钧
李彬 监事会主席 0 0
学
罗涛 监事 0 0
张心 监事 0 0
亮
杨建 职工监事 0 0
辉
王光 职工监事 0 0
叶
王海 四届董事会董事 0 0 已于2006年6月17日因董事会换
林 届离任
杨峰 四届董事会董事 0 0 已于2006年6月17日因董事会换
届离任
蒋勤 四届董事会董事 9000 12600 已于2006年6月17日因董事会换
俭 届离任
张远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0 0 已于2006年6月17日因董事会换
事 届离任
冯宇 四届监事会监事 0 0 已于2006年6月17日因监事会换
届离任,现任副总经理
胡晓 四届监事会职工监 500 700 已于2006年6月17日因董事会换
玫 事 届离任
郭东 副总经理 0 0
日
任永 副总、董事会秘书 0 0
建
罗伯 副总经理 0 0
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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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2006年6月17日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分别是张瑞理、程鹏、傅斌、李明俊、薛钢、陈宝杰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周成新、石卫红、季德钧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分别是李彬学、罗涛、张心亮。另外,2006年6月8日,经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选举,杨建辉、王光叶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有关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6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
(二)2006年6月17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张瑞理为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程鹏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郭东日、任永建、罗伯均、冯宇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傅斌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任永建任董事会秘书;张瑞理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有关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6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
(三)2006年6月17日召开了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李彬学为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有关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6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营成果与财务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854万元,比上年同期53,065万元增加4,789万元,增幅9.02%。收入增加主要在于汽车销售量的增长。
(2)主营业务成本随主营业务收入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发生主营业务成本53,002万元,比上年同期47,545万元增加5,457万元,增幅11.48%,成本随收入相应增加。
(3)期间费用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发生期间费用5,117万元,比上年同期4,775万元增加342万元,增幅7.16%,剔除与上年同期不可比因素416万后,实际同比减少74万元。其中:营业费用2,19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管理费用2,422万元,比上年同期2,626万元减少204万元;财务费用498万元,比上年同期378万元增加120万元。
(4)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35万元,比上年同期 417万元减少82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08万元,比上年同期 41万元增加67万元。
2、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情况
截至2006年6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87,7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767万元、长期投资(净额)14,965万元,固定资产36,688万元,无形及其他资产2,349万元。
负债情况
截至2006年6月末,本公司负债总额59,7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8,814万元,长期负债555万元,递延税款337万元。
3、净资产情况
截至2006年6月末,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8,063万元,其中:本企业所有者权益22,74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5,323万元。
二、2006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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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主营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入 本 业务 务收入 务成本 务利润
利润 比上年 比上年 率比上
率% 同期增 同期增 年同期
减% 减% 增减%
汽车检测 30,581,488. 24,163,961. 20.3 -14.87 -13.37 -2.71
及维修 80 79 1
汽车贸易 508,448,320 488,805,723 3.84 14.30 15.08 -2.71
.70 .33
租赁服务 39,073,435. 16,927,436. 52.4 22.57 28.48 -2.1
业 34 86 2
房地产业 438,511.00 124,817.50 66.3 -97.57 -98.77 29.37
4
合计 578,541,755 530,021,939 8.04 9.02 11.48 -1.8
.84 .48
━━━━━━━━━━━━━━━━━━━━━━━━━━━━━━━━━━━
2、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没有对报告期经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4、报告期内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35%)
深圳市仁孚特力汽 汽车维修等 汽车维修、汽车展示 1,428,000.00
车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零配件销售、
汽车技术咨询、汽车
销售。
━━━━━━━━━━━━━━━━━━━━━━━━━━━━━━━━━━━
5、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特力集团目前的主业是汽车后市场及物业经营管理两个方面,存在的困难也主要集中在这两方面,另外就是资金方面的困难。汽车后市场方面存在的困难主要来自政策调整因素,而且对我司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
1、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强制认定,大部分的汽车维修企业将按17%的增值税率征税,特力集团属下企业均有大量的汽车维修业务;车辆检测政策的调整对我司机动车检测业务产生影响,导致我司检测业务的下降;国家从4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新消费税及燃油价格的上涨,利润空间明显缩小、销量受影响。
2、目前特力集团的物业相对老化,租赁价格只能维持较低的水平,维护成本较高,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
3、资金方面的困难。历史的债务和遗留问题一直是公司沉重的负担,经过多年的努力,问题在逐步解决,特力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从2003年的81%下降到现在的68%,但目前公司仍然存在还款、债务重组等资金支付上的压力。
针对公司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我们充分挖掘自身潜在优势,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客观分析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及行业状况,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包括进行物业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加强企业监管服务、加大融资及债务重组力度、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企业改制、推进新项目汽车快修连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凯特产品的代理等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非募集资金的的投资项目。
四、公司没有披露过盈利预测、有关展望或计划
五、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公司难以预计第三季度的净利润情况。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新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的新的诉讼、仲裁事项。
有关公司原有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解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我司向深圳发展银行罗湖支行借款人民币1300万元逾期未还一案,我司已与深圳发展银行方面达成转贷协议。
(二)2005年10月,本公司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而被强制执行扣划的款项共计4,081,830元(其中本金300万元,利息1,051,380元,诉讼费25,160元,执行费5,290元。扣划款项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作损失账务处理),法院已受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三)2005年10月,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1,662万元,主要包括因本公司为中浩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而代为偿还的银行利息500万元、承接银行借款1,150万元及垫付的法院诉讼费及评估费12万元(上述款项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作损失账务处理),法院已受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四)深圳发展银行诉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还贷200万美元和本公司为此担保一案。目前,我司已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达成转贷协议,承接了这笔逾期贷款,并加强对金田的债权的追讨工作。有关公告已于200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大公报》。
(五)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上步支行诉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还贷人民币5760万元及本公司为此担保一案。2006年5月9日,我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本公司对石化股份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已经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公告已于2006年5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大公报》。
(六)本公司之子公司特力房地产公司诉深圳市金路工贸公司(简称金路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一案。2005年3月,特力房地产公司与金路公司共同作为原告起诉房管分局和75731部队,请求判决两被告履行合作合同,依约将丽叶汇食街物业11,845平方米(价值约11,851,357元)交付给两原告,并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1998年以来应得的租金收入共计人民币5,034,664.94元。同时特力房地产公司与金路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因自动履行或经法院强制执行,对因本案诉讼收回的丽叶汇食街物业,由特力房地产公司固定分得6,000平方米,剩余物业归金路公司所有,如不足6,000平方米,则全部归特力房地产所有;对因本案诉讼收回的应得收益,双方按5:5比例进行分配,对该诉讼事项法院已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正审理过程中。特力房地产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计提50%的坏账准备。
四、报告期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工贸”)已于2006年5月18日与秦克波先生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汽车工贸所拥有的深圳市富怡雅居A-B103、203商铺全部转让给秦克波,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60万元。有关公告已于2006年7月15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大公报》。截止报告日,该房产权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回笼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拓展主营业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重大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 担保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象名称 (协议签 型 完毕 联方担保
署日) (是或否
)
深圳市 2006.03. 800 信用 壹年 否 是
汽车工 30
业进出
口公司
深圳市 2006.01. 1000 信用 壹年 否 是
汽车工 26
业进出
口公司
深圳市 2005.07. 1000 信用 壹年 否 是
汽车工 06
业进出
口公司
深圳市 200(美 额度 是
汽车工 元)
业进出
口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18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4337.8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 311.6
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 3004
保余额合计(B)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341.8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32.29%
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0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 4337.83
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 0
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 4337.83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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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为人民币7341.8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2.29%。本报告年度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人民币4337.83万元。
上述担保中,本公司子公司—汽车工贸为进出口公司的首次担保发生于1996年,当时进出口公司尚未改制,为汽车工贸的全资子公司。2002年7月,进出口公司实行改制,改制前汽车工贸对进出口公司担保的额度为8400万元。改制后,根据进出口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协议要求,改为各股东按比例对进出口公司的贷款进行担保,汽车工贸的担保额度降至3600万元和美元200万元的信用额度,并且进出口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股权质押给汽车工贸。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规避担保风险。
六、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担保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七(三)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在深圳签订了《协议书》。双方就特发集团之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特发集团之间的现金债务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本次债权债务涉及各方为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及特发集团、特发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公告已于2006年2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大公报》。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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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本期清 清欠方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 欠总额
额
期初 期末
75.63 0 75.63 抵偿 75.63 2006.4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截止2006年4月底,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 性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有关公告
清欠情况的具体说明 已于2006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大公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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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1)报告期内,深圳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监理”)向本公司提供短期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借款期限为叁个月。因特发监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有关关联交易公告已于2006年4月27日分别刊登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
(2)报告期内,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万元,借款期限壹年。因特发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有关关联交易公告已于2006年7月25日分别刊登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
七、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者其他公司托管、承包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未发生、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3、报告期内未发生、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八、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非流通股股东特发集团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特发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特发集团持有的特力股份(用于特力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除外)。
2、激励机制的特别承诺
为对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进行有效长期激励,特发集团将其拥有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持股总数不超过10%的股份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出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管理层每年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必须按预计出售价格的20%预先向公司交纳风险责任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险责任金不予退还,由公司享有。管理层认股条件和风险责任金等约束和激励计划的具体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股权激励股份的实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本次特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由特发集团承担。
九、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情形发生。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见下页)
2、本公司2006年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利润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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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
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
减少)的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
减少)的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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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附表
2006年6月
项目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 加权平均
薄
主营业务利润 20.45 20.54 0.21 0.21
营业利润 -1.55 -1.56 -0.016 -0.016
净利润 0.48 0.48 0.005 0.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021 -0.021 -0.022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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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2)1850号”文批准,由原深圳市特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6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现名。1993年6月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第3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3)第22号”文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1997年3月3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7]19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上[1997]5号”文批准,同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15958.8万股国家股转让给“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持有,占总股份的72.45%,此项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06年1月4日,特发集团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3717440股股票对价,股改后持有总股份的66.22%。
本公司企业法人执照为深企法字01141号,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仓储运输、机械零配件来料加工、机械设备装配。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营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自产产品、自用生产材料、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件的进出口业务、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证字第098号外贸审定证书办理。
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营汽车综合服务,涉及汽车销售、维修、检测设备的生产等。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为基本计价原则,期末如发生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年末各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年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汇兑损益除属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在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6.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本报告期公司无现金等价物。
7.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系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即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支出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而确定的。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冲减投资的账面值,但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冲减原应收项目。
期末,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以投资总体来计算并确定计提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
8. 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确认标准: (1)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各账龄段的计提比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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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计提比率
3年以内 3%
3年以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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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估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100%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9. 存货的核算方法
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外购商品、在建开发产品、已完工开发产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房地产开发产品按单项实际成本确定外,其余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
10.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
a. 股票投资
以货币资金购买的股票,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成本,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则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后的净额作为投资成本,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股票,以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b. 其它股权投资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金额。
c. 股权投资差额
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以及对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处理:(a)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摊销,若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平均摊销;(b)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金额,在财会[2003]10号文发布之前产生的贷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在财会[2003]10号文发布之后产生的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d. 收益确定方法
对于股票投资和其它股权投资,若本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若本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各会计期末按应分享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 长期债权投资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自发行日起至购入债券日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为直线法。
收益确认方法: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 长期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