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证券投资基金2001年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基金兴华 股票代码:500008

  重要提示: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本报告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有关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已于2002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有关资料
  基金名称: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兴华
  交易代码:500008
  基金发起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发行日:1998年4月23日
  基金成立日:1998年4月28日
  基金单位总份额:20亿份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存续期:15年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上市日:1998年5月8日
  (二)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6号东方花园饭店写字楼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金融大街33号6号通泰大厦A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32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 ChinaAMC.com
  法定代表人:邵淳
  总经理:范勇宏
  信息披露负责人:方瑞枝
  联系电话:010—66069966
  传真: 010—66102123
  (三)基金托管人的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托管部总经理: 江先周
  信息披露负责人:黄秀莲
  联系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联系电话:010—67597646
  传真:010—66212638
  (四)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忠惠 王笑
  (五)基金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
  法定名称:金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4号东海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杨建津
  经办律师: 庞正中 贺宝银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基金本期净收益 159,968,188.94元 853,273,273.97元 809,404,341.82元
  单位基金本期净收益 0.0800元 0.4266元 0.4047元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 202,137,819.29元 854,790,016.60元 813,516,742.63元
  单位基金可分配收益 0.1011元 0.4274元 0.4068元
  期末基金资产总值 2,210,220,276.76元 3,406,962,445.57元 2,894,925,960.60元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02,137,819.29元 3,051,541,962.50元 2,855,647,557.23元
  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1011元 1.5258元 1.4278元
  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 7.01% 41.75% 37.74%
  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3.84% 37.27% 33.14%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 88.75% 96.29% 42.99%
  [主要计算公式] 
  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当期净收益/调整后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本期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分红前单位净值/期初单位净值)*(期末单位净值/分红后单位净值)-1
  累计资产净值增长率=(1998年度净值增长率+1)*(1999年度净值增长率+1)*(2000年度净值增长率+1)*(本期净值增长率+1)-1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基金未分配净收益-期末投资估值减值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止2001年年底,本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011元,全年净值增长率为 -3.84%,同期深沪综合指数平均跌幅为22.88%,本基金的表现好于同期指数表现。
  基金经理简介
  王亚伟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国际合作公司业务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研究部经理。1998年进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投资工作,证券从业经历7年。
  (一)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2001年行情回顾及分析
  2001年深沪股市的总体走势可以归结为上半年的缓步盘升与下盘年的快速下跌。上半年基本延续了2000年的强势走势,在经历了年初的短暂调整后又在6月份创出了历史新高,资金面的推动是上半年走势的主导因素。下半年则基本维持了单边下跌的走势,只在10月底和11月出现了力度较弱的反弹。下半年的暴跌是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下产生的。首先,国有股减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但具体政策的不明朗对市场造成了较大的困扰;其次,清查违规资金、严查上市公司做假等规范措施有效抑制了市场的投机行为;第三,中国股市长时间上涨所产生的泡沫因素导致市场本身就具有调整的内在要求;另外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佳等综合因素也强化了下半年的弱市格局。
  基金运作情况回顾
  针对上半年指数缓慢盘升,涨幅不大,热点不明确和下半年单边下跌、快速反弹的特点,兴华基金采取了稳健的投资策略。第一,逢高减仓,在上半年逐步降低了股票投资的比重,调整了组合中一些中长期发展前景不明朗的个股。第二,更加强调分散投资,增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提高组合抵御风险的能力。由于兴华基金的投资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所以在股指见顶回落的初期进行了快速而有效的减仓操作,较好的规避了市场风险。第三,具体到行业与板块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考虑到全球IT产业的不景气,2001年初对部分科技股进行了力度较大的减持;由于货币化分房、住房信贷等政策有效地刺激了市场需求,房地产行业的复苏迹象明显,因此兴华基金增加了房地产行业的投入,将一些业务集中在京沪深的房地产公司纳入了投资组合;随着中国正式加入WTO,我国的经济结构必将面临较大的变革,因此兴华基金买入了一些将从中受益的个股如港口类上市公司等;在10月底和11月的反弹过程中,由于前期众多次新股严重超跌,因此兴华基金把次新股作为投资重点,采取分散投资的策略,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2年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经过了2001年中国股市的大调整之后,2002年将是承上启下的一年,也必将是充满变革的一年。首先,国有股减持的新政策将成为决定2002年全年乃至今后中国股市走势的最关键因素,可以预见,关于这一问题的各种讨论与传闻都将会对股指的运行产生较大的作用。由于原有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已经被市场否定,本着爱护市场的原则,新方案的推出一定会慎之又慎,对于其具体内容和推出时机的把握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基金的投资业绩。其次,其它基本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监管与规范是2001年中国股市的主基调,且涉及所有的证券市场参与主体,预计这一基调在2002年还将延续下去;2002年的中国宏观经济形势比2001年更为严峻,上市公司的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经历了2001年的大幅调整后,中国股市的系统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释放,部分个股已经初步具备了较好的投资价值,市场即使还会出现快速下跌也将是阶段性的;另一方面,管理层规范发展证券市场的态度不会改变,股指的大幅下跌不符合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基本面,也不利于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因此,兴华基金对于2002年的行情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此外,广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操作手法甚至思维方式在2001年都经历了比较大的冲击。预计贯穿中国股市多年的内在运行方式、市场参与者的获利模式等都会有所调整,价值型投资将为市场所重视,而且统一指数和价值型投资基金的推出会进一步强化这种转变。综上所述,兴华基金在2002年将严格控制仓位以规避系统性风险;选股方面,在一如既往地强调企业成长性的基础之上,将更加注重业绩及其真实性。在新的一年里,兴华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二)内部监察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努力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本着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的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除正常开展日常业务外,重点加强了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并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聘任了五名法律、审计和基金等方面的专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建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完善了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监察手册两项部门规章制度,使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
  3.组织员工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工作,提高了员工职业道德意识。
  同时,公司监察人员自觉接受公司稽核部的内部稽核,以保证内部监察工作人员自身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
  通过上述工作,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基本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 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确保公司及公司管理基金规范化运作为核心, 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和《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华基金)。
  2001年,中国建设银行在兴华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其它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1年,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其它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兴华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份基金单位净值和其它财务费用计算上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1年,由兴华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复核审查的有关兴华基金的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完整。
  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
  2002年3月25日
  五、基金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审字(2002)第188号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华基金”)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1年度的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这些会计报表由兴华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兴华基金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载于第2页至第12页的兴华基金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兴华基金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如会计报表附注九所述,兴华基金持有从2000年7月发行但至今尚未挂牌上市的股票通海高科。该股票于年末以成本价估值。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周忠惠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王 笑
  2002年3月11日
  (二)基金会计报告书(经审计)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200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2001 2000 
  银行存款 295,854,202 80,359,051 
  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 7,775,099 6,941,328 
  股票投资-成本 3(c) 1,319,138,578 1,890,502,216 
  债券投资-成本 3(d) 580,203,575 626,731,400 
  股票投资-估值增值/(减值) 3(c) -43,663,822 189,107,129 
  债券投资-估值增值 3(d) 1,043,436 7,644,817 
  应收利息 265,188 107,113 
  应收帐款 49,150,001 605,336,845 
  其他应收款项 454,020 232,547 
  资产合计 2,210,220,277 3,406,962,446 
  负债及基金持有人权益
  应付基金管理费 2,830,161 3,820,922 
  应付基金托管费 471,693 636,820 
  应付帐款 463,200 45,171,147 
  应付佣金 4,217,403 4,790,569 
  其他应付款项 100,000 1,001,025 
  卖出回购证券款 — 300,000,000 
  负债合计 8,082,457 355,420,483 
  基金持有人权益
  基金单位总额 (面值) 3(j), 5 2,000,000,000 2,000,000,000 
  未分配净收益 3(k) 244,758,206 854,790,017 
  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 3(c)(d) -42,620,386 196,751,946 
  基金持有人权益合计 2,202,137,820 3,051,541,963 
  (2001: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1.1011元)
  (2000:每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1.5258元)
  负债及基金持有人权益合计 2,210,220,277 3,406,962,446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2001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1 2000 
  收入
  证券买卖差价
  股票 3(e) 170,815,297 897,302,991 
  债券 3(e) 10,497,981 1,174,080 
  可转换债券 3(e) — -978,401
  投资收益
  股息收益 3(e) 5,718,533 5,192,344 
  债券利息收益 3(e) 19,226,913 5,478,130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3(e) — 103,072 
  其他收入 6 8,862,526 12,455,324 
  收入合计 215,121,250 920,727,540 
  费用
  基金管理费 3(f) 37,285,507 45,100,483
  基金托管费 3(h) 6,234,522 7,516,747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3(i) 8,642,846 11,690,232
  其他费用 2,990,186 3,146,804
  费用合计 55,153,061 67,454,266
  净收益 159,968,189 853,273,274 
  年初未分配净收益 854,790,017 813,516,743 
  减:已分配收益 3(k), 7 770,000,000 812,000,000
  年末未分配净收益 244,758,206 854,790,017 
  (三)会计报告书附注
  1 基金简介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三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8(17号文批准,于1998年4月28日发起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5年,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本基金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上字(98)第020号文审核同意,于1998年5月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8(17号批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
  (a) 会计年度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b)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除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c) 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价款中包括已宣告未发放股利,出售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股票的估值按估值日当天各股票相应的市场交易均价进行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一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未上市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科目。
  (d) 债券投资
  证交所交易债券的投资成本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价款中包括债券上次付息日至购入日的应计利息。出售的债券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证交所交易债券的估值按估值当天各债券相应的含息市场交易均价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一日的均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科目。
  (e) 收入确认 
  证券买卖差价指买卖股票及债券的差价。股票和债券差价在卖出时确认。投资收益中股息及证交所交易的债券利息在股息及债券利息除权日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按日计提。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依约定利率按日计提。
  (f) 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为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及《兴华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议案第三条款的规定,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基金成立三个月后,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g) 业绩报酬
  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的计提条件是当基金的年度可分配净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以上,且当年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高于同期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时,可以按照《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在年末一次性计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3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基金允许提取业绩报酬至2001年年底。此后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程序修改基金契约,不再提取业绩报酬。
  (h) 基金托管费
  根据《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i)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按日计提。
  (j) 基金单位总额
  基金单位总额以基金单位面值乘以实际发行基金单位数入帐。
  (k)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及[2001]年6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c) 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基金单位总额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基金单位总额按面值入帐。
  2001 2001 2000 2000
  基金单位数 基金单位数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
  - 非流通部分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
  - 可流通部分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社会公众持有基金份额 1,955,000,000 1,955,000,000 1,955,000,000 1,955,000,000
  基金单位总额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根据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17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兴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以及《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基金发起人在基金存续期内须持有不少于3000万份基金单位,占基金发行规模的1.5%。
  6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因新股申购和国债认购等而产生的返还款项。
  2001 2000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8,371,868 10,748,571
  其他 490,658 1,706,753
  合计 8,862,526 12,455,324
  7 收益分配
  本基金于2001年3月31日宣告向截至2001年4月5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发放2000年度现金收益人民币770,000,000元,每10个基金单位可取得分配收益人民币3.85元,于2001年4月11日支付。
  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信”)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2001 2000
  买卖证券成交量 佣金 买卖证券成交量 佣金
  年成交量 占全年成交 年佣金 占全年佣金 平均佣金 年成交量 占全年成交 年佣金 占全年佣金 平均佣金
  人民币元 总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人民币元 总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总量的比例 比例
  华夏证券 327,516,835 5.65% 126,424 3.34% 0.04% 699,108,710 7% 536,557 7% 0.08%
  北京证券 423,183,425 7.30% — — 976,337,565 9% 506,271 6% 0.05%
  中科信 781,824,387 13.49% 379,121 10.03% 0.05% 1,058,802,505 10% 845,079 10% 0.08%
  (c) 基金管理人费用
  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费人民币 37,285,507元(2000:人民币45,100,483元)。
  (d) 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按照《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并经托管人核对和会计师审计确认计算过程和结果,在年末可以一次性计提管理人业绩报酬7,027,149元(2000:无),但基金管理人选择放弃计提该项业绩报酬。上述本年度可以计提的业绩报酬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业绩报酬 = 调整后年初资产净值x Min{M,N} x 5%
  调整后年初资产净值 = 2000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 - 2000年末分红
  = 3,051,541,963-770,000,000
  = 人民币2,281,541,963元
  基金提取业绩报酬前可分配净收益率 
  = (年末未分配净收益 - 年末未实现估值减值) /调整后年初资产净值
  = (244,758,206 - 42,620,386) / 2,281,541,963
  = 8.86%
  基金提取业绩报酬前资产净值增长率 
  = (年末资产净值 -调整后年初资产净值) /调整后年初资产净值
  = ( 2,202,137,820 - 2,281,541,963) / 2,281,541,963
  = -3.48%
  M =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率-1.2 X 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 8.86% - 1.2 X 2.25% 
  = 6.16%
  N = 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
  = (-3.48%)- (-16.58%) 
  = 13.10%
  由于M小于N
  业绩报酬 = 调整后年初资产净值 X M X 5%
  = 2,281,541,963 X 6.16% X 5% 
  = 人民币7,027,149元
  (e) 基金托管人费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人民币6,234,522元(2000:人民币7,516,747元)。
  9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以下规定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1年12月31日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申购日期 上市日期 可流通日期 申购价格 年末估价 申购股数 成本 市值
  通海高科 2000.06.30 未知 未知 16.88 16.88 15,000,000 253,200,000 253,200,000
  华能国际 2001.11.21 2001.12.06 上市日后三个月 7.95 12.62 102,810 817,340 1,297,462
  深高速 2001.12.11 2001.12.25 上市日后三个月 3.66 7.10 2,262,782 8,281,782 16,065,752
  江西铜业 2001.12.26 2002.01.11 上市日 2.27 2.27 1,030,000 2,338,100 2,338,100
  合计 264,637,222 272,901,314
  本基金持有的已发行但未挂牌上市的股票通海高科,从2000年7月发行后至今尚未获得有关部门的上市核准。公司股票的上市流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由于公司财务资料的取得存在困难,采用成本价以外的估值方法可能造成判断缺乏依据。故本基金持有的股票通海高科于2001年12月31日仍以成本价估值。
  该股票从申购日被限制流通至今,申购当时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8.8%,因本基金资产净值下降,导致该股票于2001年12月31日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升至11.5%,被动超出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中“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0%”的规定。
  1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a) 本基金管理人拟定的2001年度分配收益为人民币182,000,000元,每10个基金单位可获得分配收益0.91元,收益分配比例为90.0%。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1年11月11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其主要影响是导致证交所交易债券的成本计价方法及利息收入确认方法的变更:成本计价方法由含息成本变更为不含息成本,利息由收到时认列变更为在债券持有期内按日计提。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不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本基金于2002年1月1日起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且不对以前各期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四)基金投资组合
  1、 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农、林、牧、渔业 44,765,357.35 2.03%
  2 采掘业 56,656,165.00 2.57%
  3 制造业 616,487,270.30 27.98%
  其中:食品、饮料 10,654,994.34 0.48%
  纺织、服装、皮毛 27,373,713.26 1.24%
  木材、家具 8,897,340.24 0.40%
  造纸、印刷 12,341,782.28 0.56%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3,025,386.46 1.05%
  电子 276,686,535.50 12.56%
  金属、非金属 22,142,998.78 1.01%
  机械、设备、仪表 71,018,877.64 3.22%
  医药、生物制品 164,345,641.80 7.46%
  其他制造业
  4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602,889.75 0.84%
  5 建筑业 3,807,942.88 0.17%
  6 交通运输、仓储业 21,846,529.59 0.99%
  7 信息技术业 42,936,794.28 1.95%
  8 批发和零售贸易 63,825,824.25 2.90%
  9 金融、保险业 13,227,766.54 0.60%
  10 房地产业 106,828,751.82 4.85%
  11 社会服务业 191,449,115.81 8.69%
  12 传播与文化产业 31,514,988.31 1.43%
  13 综合类 63,525,360.56 2.88%
  合计 1,275,474,756.44 57.88%
  2、国债、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国债和货币资金为
  934,084,619.88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42.42%。
  3、基金投资股票明细(见附表)
  4.本期新增股票(见附表)
  5. 本期剔除的股票(见附表)
  6.报告附注
  (1)各项目的计算方法: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报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平均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2)本基金所持有未上市新股通海高科,其购入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1.50%。
  (3)基金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付管理费、托管费、应付佣金、应付帐款、卖出回购债券、应付收益等合计为贷方余额7,421,557.03元,与股票投资市值和国债及货币资金之和相抵后基金资产净值为2,202,137,819.29元。 
  六、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兴华基金持有人情况如下:
  1.持有人结构
  份额 占基金总额比例
  发起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30,000,000 1.50%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00,000 0.375%
  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 7,500,000 0.375%
  合计 45,000,000 2.25%
  社会公众持有 1,955,000,000 97.75%
  总计 2,000,000,000 100.00%
  2. 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 中国人寿 160049000 8%
  2 平安保险 118519302 5.93% 
  3 新华人保 101001000 5.05%
  4 中国再保 81000000 4.05%
  5 上海久事 59834200 2.99%
  6 华夏证券 30000000 1.50%
  7 中国太保 27664711 1.38%
  8 国信顾问 12945600 0.65%
  9 泰康人寿 10153802 0.51%
  10 中科北京 7500000 0.375%
  10 北京证券 7500000 0.375%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基金持有人名册编制。
  发起人持有情况说明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发起人共计认购6000万基金单位,占基金总份额的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起人认购部分可在基金上市一年后流通,又根据《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基金发起人在基金存续期内须持有0.3亿份基金份额,占基金发行规模的1.5%。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份额减少到4500万份基金单位,所占比例减少到2.25%。
  七、重要事项揭示
  (一)管理人和托管人在本期内未发生任何诉讼事项。
  (二)兴华基金的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在本年度内办公地址未发生变更。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涉及到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四)自2002年1月8日起,本基金经理由王亚伟先生变更为江晖先生。该事项已于2001年1月7日公告。
  (五)自2002年1月11日起,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法定代表人由王雪冰变更为张恩照。
  (六)经华夏基金管理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2号批准同意,公司聘请了王连洲先生、龙涛先生、涂建先生、鲁明泓先生和刘芳勤女士担任独立董事。该事项已于2001年11月21日公告。
  (七)本基金持有股票通海高科从2002年1月18日至该股票上市之日不再就该项资产计提管理费。
  (八)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席位的情况
  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根据上述标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8)29号《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本期分别选择了华夏证券、北京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科信、国通证券、国信证券、南京信投和常州信托的席位作为兴华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席位佣金为股票成交金额的1‰扣除应由券商负担的交易手续费和证管费。
  各席位交易量及佣金提取情况如下: 
  2001年度各券商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券商名称 股票交易量 占交 应付佣金 占佣金
  易量比例 总量比例
  1 常州信托 926,471,651.91 20.55% 787,489.03 20.83%
  2 申银万国 898,870,521.27 19.93% 761,003.79 20.13%
  3 国泰君安 769,068,154.53 17.05% 653,697.49 17.29%
  4 南京信托 718,743,931.83 15.94% 583,989.98 15.45%
  5 中科信 446,034,786.19 9.89% 379,121.31 10.03%
  6 国通证券 436,138,400.30 9.67% 354,367.46 9.37%
  7 国信证券 165,646,414.39 3.67% 134,590.01 3.56%
  8 华夏证券 148,883,142.04 3.30% 126,423.75 3.34%
  9 北京证券
  4,509,857,002.46 100.00% 3,780,682.82 100.00%
  2001年国债、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券商名称 国债交易量 占交 国债回购交易量 占交
  易量比例 易量比例
  1 北京证券 423,183,425.30 32.87% 2,349,400,000.00 17.64%
  2 中科信 335,789,601.30 26.08% 2,764,200,000.00 20.75%
  3 常州信托 181,098,674.20 14.07% 
  4 华夏证券 178,633,693.00 13.88% 4,729,000,000.00 35.51%
  5 申银万国 168,580,270.10 13.10% 3,476,000,000.00 26.10%
  6 国通证券 - 
  7 南京信托
  8 国信证券 
  9 国泰君安 - 
  1,287,285,663.90 100.00% 13,318,600,000.00 100.00%
  2001年各券商证券交易量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券商名称 证券交易量 占总交易量比例 
  1 华夏证券 5,056,516,835.04 26.45%
  2 申银万国 4,543,450,791.37 23.77%
  3 中科信 3,546,024,387.49 18.55%
  4 北京证券 2,772,583,425.30 14.51%
  5 常州信托 1,107,570,326.11 5.79%
  6 国泰君安 769,068,154.53 4.02%
  7 南京信托 718,743,931.83 3.76%
  8 国通证券 436,138,400.30 2.28%
  9 国信证券 165,646,414.39 0.87%
  19,115,742,666.36 100.00%
  说明:本基金通过单一券商席位买卖证券交易量均未超过本基金全年证券交易量的 30%。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管理人业务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及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