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股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40号文批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11月17日至2000年11月24日采用向一般法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187,70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一般法人投资者获配98,000万股,战略投资者获配44,700 万股,上网发行4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4.18元。上网发行的45,000万股已于2000 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招股意向书和上市公告书约定的条件,法人配售中一般法人投资者购入本公司的98,000万股股票中的942,891,925股(其中,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 494 , 256,213股),自股权登记之日起,持股期不得少于3个月。
截止到2001年2月28日, 该批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购入股票规定的持股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向一般法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942, 891,925股将于2001年3月1日开始上市流通。
本次向一般法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942,891,925 股上市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635,000,00 10,635,000,000
(2)法人配售股
其中:战略投资者 447,000,000 447,000,000
一般法人投资者 980,000,000 -942,891,925 37,108,075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 494,256,213 -494,256,213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62,000,000 -942,891,925 11,119,108,075
(二)已流通股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0 942,891,925 1,392,891,925
(三)股份总数 12,512,000,000 12,512,000,000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