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招股说明书
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招股说明书是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
并参照国际惯例,为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公
司董事会愿就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本招股说明书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3.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1.公司:指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内部职工:指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册职工。
3.股票:指公司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记名股票。
4.元:指人民币单位。
5.承销机构: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 名称: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浦东南路689号
公司董事长:郭聪聪(法定代表人)
总 经 理:郭聪聪(兼)
2.公司性质: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原上海市联农总公
司改制成立的股份制企业。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
经济责任。
3.原上海市联农总公司简介: 上海市联农总公司于1989年7月由上海展
览中心、上海市牛奶公司、上海农口房产总公司、上海东海联合企业公司、上海农
业展览馆、嘉定县长征乡农工商联合社、南汇县六灶乡副业公司、青浦县莲盛乡副
业公司、上海东海水产养殖公司、上海市农委招待所等十一家单位联合组建。组建
初期投入资金100万元,1990年12月增资38万元,1992年2月增资
382万元。经过两年多发展,资产净值达到800万元。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农业
委员会领导下,原公司发挥农口优势,开发“宾馆农业”替代进口,为上海“菜蓝
子工程”配套服务。同时,参与浦东开发,发展第三产业项目。目前,已拥有粮
油食品公司、副食品公司、东海出租汽车公司、浦东实业公司和经营公司等数家子
公司。公司通过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的'89、'90、'91优质农副产品展销会,
向全市人民展示了上海“菜蓝子工程”的丰硕成果,为促进农副产品流通, 繁荣
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经营机制灵活。公司在人财物、责权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主
权。
(2)经营领域广阔。公司业务除主营农副产品外,还涉及房地产、出租汽车、
文化娱乐、自选商场、餐饮业等。
(3)经济效益显著。公司自组建以来销售收入与利润每年以翻两番的速度递
增。
(4)发展前景看好。公司将在全市建立十余个自选商场,并在浦东新区征地
近50亩,新建总投资为3.2亿元的商业性综合大楼,并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
契机,全方位地拓展外向型经济。到1995年营业额将突破3亿元,实现利润3
250万元,到2000年营业额可达4亿元,利润8000万元。
三、公司的 资本构成和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500万元,其中,原上海市联农总公司以其全部净资
产帐面价值折股800万元,占资本32%;社会法人股1100万元,占总资本
44%,社会个人股600万元,占总资本24%(包括公司内部职工股120万
元)。
2.经营范围:
主营:农副土产品、食品、水产品、饲料、粮油及制品等。
兼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家俱用具、机
电产品、化轻产品、工程装璜、摄影彩扩、房地产开发、出租汽车、仓储运输、餐
饮业、文化娱乐等。
四、 公司资产、经营状况
1.公司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90年 1991年
销售收入 873.5 5715.5
税后利润 27.6 146.2
2.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90年 1991年
资产总额 327.4 1930.6
负债总额 161 1635
资产净值 166.4 295.6
以上财务状况均由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第九分所注册会计师陈清扬、许宝仙进行
查帐验证,并出具资产净值及经营状况鉴证报告。
3.资产重估情况:
1991年4月30日原公司帐面净资总额为800.12万元,经上海会计
师事务所第九分所重估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净资产总额升值为106
0.35元,增值260.23万元,增值率32.5%。
五、公司发行股票的 用途和经济效益预测
1.发行股票的用途:
(1)在全市建立10余个现代化的副食品自选商场;
(2)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规模;
(3)开发房地产业;
(4)全方位开拓外向型经营项目。
2.经济效益预测:
项目建设期间和正常投产运行后,未来三年的经济效益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销售收入 7630 18570 26750
实现利润 675.3 1753.6 2936
所得税(15%) 101.3 263 440.4
税后利润 574 1490.6 2495.6
以上经济效益预测均由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第九分所注册会计师陈清扬、丁光曜
出具鉴证报告。
六、 股票发行
1.股票名称:“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股票种类:股票为普通股记名股票,以人民币计价。
3.股票总金额:
公司股票总金额为2500万元,每股面值10元,计250万股,
其全部帐面资产净值折股80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募股110万股;向社会个人
公开发行60万股(包括公司内部职工优先认购的12万股)。
4.股票面值:
(1)个人股:票面金额100元,每张股票含股数10股。
(2)法人股:票面金额10000元,每张股票含股数1000股。
5.发行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均采用溢价发行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
50元。
6.股票收益分配:公司股票实行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的收益分配方式。公司股
东均按股份享有相同的红利率,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每年
的经营状况决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七、 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本次股票发行由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为主承销,中国农业银行上
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为分销商。
主承销: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地 址:上海威海路681号
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分销商: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地 址:上海淮海中路375号
法定代表人:吴锡森
2.承销方式: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对
承销中尚未被认购的剩余股票,由承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
八、投资者范围及 股东权利和义务
1.社会个人投资者范围:
持有“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的社会公众。
2.股东权利和义务:
凡公司股票持有者,均为本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持有的股份
成正比。
股东权利:
(1)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代表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并行使表决权;
(2)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转让股权、分得红利,认购新股及无偿配股;
(3)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
(4)公司终止后按股份比例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认股后缴纳股金,不得退股;
(3)承担公司经营亏损或破产的有限经济责任;
(4)不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各种活动。
九、 股票认购办法
1.社会个人股认购办法:凡需认购本公司股票的社会投资者必须持有“19
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以下简称“认购证”)。本次发行由承销机构按“认购
证”数量及可中签人数的比例,根据“认购证”号码公正抽签(抽签办法及中签公
告另定),中签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认购手续(另见公告)。
2.公司职工股实行优先认购的办法。
3.法人股采取公开招募的办法。
十、 股票的上市交易
本次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待符合上市条件后,由本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职工股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半内不得转让。股票全部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代保管。
本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