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关于2002年报摘要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2年报摘要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2002年年报
摘要,由于校对疏忽,年报摘要中出现部分错误,“7.5委托理财”项下委托期限“2002.6.4
―2003.6.4”应更正为“2001.6.4―2002.6.4”;约定收益中“若投资年收益高于6%,受托
人免收佣金”应更正为“若投资年收益低于6%,受托人免收佣金”。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
者致歉。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