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度中期报告
一、中期业绩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向各位股东宣布,本集团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之中期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992年1-6月 1991年1-6月
营业总额: 572287275.05 427012760.12
减:营业成本 444672047.22 303803243.78
营业利润 127615227.83 123209516.34
减:营业及行政费用 81937757.19 88652200.41
加:其它收支净额 10002461.16 970886.76
税前利润 55679931.80 35528202.69
减:企业所得税 4175994.89 2664615.20
税后利润 51503936.91 32863587.49
每股税前盈利 0.315
每股税后盈利 0.292
附注:1。每股盈利之实收资本是以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本集团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76485900股计算。
附注: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截至1992年6月30日止,本集团资产总额为12.69亿元,资产净值为4.88亿元,实收资本为204885900元。
二、中期股利
根据本集团公司章程的决定,为有利公司发展,董事会决议不派发中期股息。
三、业务回顾
1、股票的发行及上市
上半年,本集团顺利完成新股发行工作,股票于三月三十一日挂牌上市,定向配售给世界银行的350万股B股及1250万美元贷款的协议于6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完成签字仪式。股票发行的全部收益按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的要求,全部到位,并运用如下(人民币计),以378万元万元参与深圳市证券市场调节基金,投资18000万元兴建龙华二厂,所余456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投资和流动资产。
2、生产业绩
上半年生产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截止至6月30日,共生产各类自行车743366辆,工业总产值达58875万元。
龙华二厂经过上半年的紧张施工,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基建项目已全部竣工。生产设备的安装也已基本结束,并于今年六月初投入试生产,下半年二厂局部投产后,本集团生产能力将达每年250万辆。
3、国内市场的开拓
本集团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同样注重国内市场的开发,今年上半年在国内九个大城市建立了深圳中华自行车经销有限公司,已建立的直属分公司及经销公司增至11个。
由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本集团的产品已迅速为国内广大消费者所了解和接受,上半年内销车达173830辆,是去年全年的1.4倍。
4、高新技术的开发
按照产销一体化的总体经营方式,集团在进一步扩展自行车这一核心业务的同时,正积极策划开拓具有广阔前景的高科技产品,如中华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已获批准,将按计划年底前投入试产。
5、房地产及零售业
根据集团制定的向多元化、集团化发展的总体规划。集团正积极介入国内房地产业的开发,以及参与国内零售业的发展。经过上半年的努力,上述两项工作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6、证券投资
本集团今年上半年的证券投资由22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3250万元人民币,同期实现证券投资收益计999.7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截至一九九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本集团前十名股东及其权益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 47695300
香港大宇自行车有限公司 47695300
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公司 47695300
FORESIGHT DEVELOPMENT LTD. 3600000
(贺天发展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 3500000
(国际金融公司)
GOOD DEAL LTD.(好市有限公司) 1516000
TSENG E-LI (曾益利) 1150000
BERMUDA TRUST (FAR EAST)LTD. 1126000
(百慕达信托(远东)有限公司)
WU YING CHIN(吴盈进) 1000000
万国公司 987000
前十名股东共持股份155964900股,占本集团总股份的76.12%。
五、重要事项说明
1、1992年3月31日,中华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2、在北京、四川、江苏、山东、河南、上海、辽宁、湖南、湖北等省市设立了中华自行车经销公司及在福建设立了分公司。
3、成立深圳中华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50万美元。
4、与成都人民商场签定意向书,参与发展其第二期工程,该工程计划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为4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集团投资为15000万元人民币,建成后该商场将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商业中心。
5、与国际金融公司监定贷款合同,贷款额为1250万美元,贷款期限为8年,此项贷款主要用于本集团龙华二厂生产所需之流动资金。
六、溢利预测的说明
本集团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72287275.0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4.02%,税后利润为5150.3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56.7%,完成年度溢利预测计划之43.4%鉴于本集团的营运性质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旺季是从每年的八月中旬开始,而且实际上本集团所收到之下半年订单较上半年多的四成,故本集团董事会相信,除非有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本集团公司今年全年税后利润应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之九二年税后利润即,11861万元,每股税后盈利不低于0.59元。
七、前景展望
本集团上半年的一系列拓展行动,及龙华二厂的试产在下半年将渐趋顺利,而本集团的多元化开拓亦掌握了时机,取得了极令人鼓舞的进展,在商业和房产综合性开发方面,本集团已分别与成都人民商场、九江南湖宾馆、大连住宅开发总公司等签订了共同发展商业楼宇、零售和宾馆的协议,两年内必然会为本集团带来甚佳的经济效益,同时这也增强了本集团的整个实力和应变能力,在自行车销售方面,下半年是海外市场对自行车需求的旺季,这对本集团以外销为主的业务之发展是很有利的;境内分公司及经销公司的设立也大大地为本集团打开了内销的渠道和市场,本集团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迅速扩大多元化业务,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集团董事会对社会各界及全体股东的鼎力支持,对本集团全体同仁之辛勤工作和卓越贡献,深表谢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二年八月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