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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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东日”)。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
务资助总额为3,000万元。
●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专
项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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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450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发生
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衢州东日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与期限内签署借款协议。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
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享有常山东日 45%股
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常山
东日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
常山东日作为公司关联方,现将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向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
易类别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MA2DJJ0E2C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 31号二楼
5.法定代表人:陈昭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注册资本 4,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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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
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物联网应用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品牌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84.48 3,910.59
负债总额 34.29 56.7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4.29 56.7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财务指标(万元) 2020年年度(经审计) 2021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4.64 -96.43
9.关联关系说明:
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东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参
股子公司,衢州东日持有常山东日 45%股权。
常山东日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享有常山东日 4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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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常山东
日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常
山东日作为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万元,实际财务资助金额
以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资金主要用途与使用方式: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关联方提供财务
资助发生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衢州东日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衢州东日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
日。
6.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衢州东日管理层在财务资助的额
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本次对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常山东日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城嘉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欣茂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衢州市丹飞农产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常山东日 30%、15%、
10%的股权,上述三家股东单位均根据其持股比例对常山东日提供相
应的财务资助。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向常山东日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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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常山东日的日常运营及“浙赣(常山)农副
产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
度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
能使得衢州东日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衢州东日总体资金的
使用效率。后续衢州东日也将密切关注常山东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
况,以保证衢州东日资金安全。
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其中关联董事叶郁郁先生
回避表决。具有投票表决权的董事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常山
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衢州东日向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
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衢州东日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提供财务资
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
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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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监事 3名,实际参加监事 3名。监事会以 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衢州东日向常山东日
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衢州东
日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衢州东日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
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
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和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东日”)。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
务资助总额为3,000万元。
●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专
项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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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450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发生
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衢州东日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与期限内签署借款协议。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
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享有常山东日 45%股
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常山
东日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
常山东日作为公司关联方,现将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向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
易类别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MA2DJJ0E2C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 31号二楼
5.法定代表人:陈昭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注册资本 4,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
3 / 6
理;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
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物联网应用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品牌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84.48 3,910.59
负债总额 34.29 56.7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4.29 56.7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财务指标(万元) 2020年年度(经审计) 2021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4.64 -96.43
9.关联关系说明:
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东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参
股子公司,衢州东日持有常山东日 45%股权。
常山东日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享有常山东日 45%股权
4 / 6
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常山东
日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常
山东日作为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万元,实际财务资助金额
以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资金主要用途与使用方式: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对关联方提供财务
资助发生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衢州东日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衢州东日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
日。
6.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衢州东日管理层在财务资助的额
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本次对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常山东日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城嘉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欣茂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衢州市丹飞农产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常山东日 30%、15%、
10%的股权,上述三家股东单位均根据其持股比例对常山东日提供相
应的财务资助。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向常山东日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
5 / 6
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常山东日的日常运营及“浙赣(常山)农副
产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
度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
能使得衢州东日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衢州东日总体资金的
使用效率。后续衢州东日也将密切关注常山东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
况,以保证衢州东日资金安全。
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其中关联董事叶郁郁先生
回避表决。具有投票表决权的董事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常山
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衢州东日向常山东日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
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衢州东日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提供财务资
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
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 / 6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监事 3名,实际参加监事 3名。监事会以 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对常山东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衢州东日向常山东日
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衢州东
日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衢州东日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
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
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和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