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汇金股份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崔仲民先生满足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
及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2、本次选举董事长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崔仲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
史玉强 桑郁 魏会生
2021年12月28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金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汇金股份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崔仲民先生满足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
及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2、本次选举董事长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崔仲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
史玉强 桑郁 魏会生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