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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联美控股 代码:600167

2006-07-12 (600167)沈阳新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3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结果,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7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0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71股的对价。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100万股。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3日复牌。   [阅读全文]
2006-07-03 (600167)沈阳新开: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现有流通股7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6股的转增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820万股。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汕头联美)还作出如下额外承诺:
    ①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②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如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5.00元。
    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向汕头联美的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上述收购的《无异议函》,因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网络投票时间另行通知。   [阅读全文]
2006-07-01 (600167)沈阳新开:关于股东国有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美集团)于2006年6月28日与第二大股东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下称:南科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南科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6%)以3.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联美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美集团持有公司52.1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南科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联美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并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阅读全文]
2006-07-01 (600167)沈阳新开:公布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将在2006年6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工作。但由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改的沟通没有完成,对价方案无法确定,预计无法在2006年6月底之前完成股改工作。公司将尽快推出股改方案。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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